第110章 庭審現場,犯罪過程
所有人站起來,三個法官從後門走進來,中間那個年紀大一些,五十多歲,戴著眼鏡,兩邊是兩個陪審員。
他們走到審判台前,站定。
「請坐。」法官說。
所有人坐下,法官坐下來,拿起法槌,敲了一下。
「現在開庭。」
楊清的手指在膝蓋上收緊了一點。
「書記員,宣讀法庭紀律。」
書記員站起來,念了一遍紀律,無非就是不准喧譁、不准錄音錄像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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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完坐下。
法官翻開面前的卷宗。
「現在審理的是刑事案件,案號……」他念了一串數字。
「被告人張志豪,涉嫌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強姦罪。」
楊清聽到這幾個罪名,手指又緊了一點。
「帶被告人。」
法庭後門又開了,兩個法警走進來,中間押著一個人。
男的,三十多歲,剃著平頭,臉上沒什麼表情,穿著灰色的囚服,手上戴著手銬。
他走得很慢,腳上有鐐銬,每走一步都會發出嘩啦一聲。
旁聽席里有人開始哭,壓著聲音,但還是聽得到。
楊清盯著那個人,張志豪走到被告席坐下,法警站在他旁邊,手按在警棍上。
楊清看著他的臉,這就是那個人,當時楊清沒看清臉的那個人!
捅了秦知若的人。
殺了劉洋的人。
殺了陳浩的人。
強暴了王思然的人。
……
楊清的呼吸放慢了,法官開始詢問被告人的基本情況。
「張志豪,男,三十四歲,無業,綿城本地人……」
張志豪回答的時候聲音滿不在乎那種。
法官問完了基本情況,開始核實起訴書。
檢察官站起來,宣讀起訴書。
「被告人張志豪,於今年九月某日下午五點某分,在育才路小巷子裡附近持刀刺傷被害人秦知若……」
楊清聽著,腦子裡開始串聯,那天他跟蹤秦知若……
「案發後,被告人張志豪逃離現場,因警方及時封鎖出城路口,張志豪未能逃離綿城市區……」
楊清的手指動了一下,因為他報警及時,所以張志豪沒逃出去。
「國慶期間,張志豪躲藏在翠屏山未開發區域……」
他躲到了翠屏山。
「十月某日上午,多名南山中學學生前往翠屏山遊玩,其中六人在下山途中誤入未開發區域,與躲藏中的張志豪遭遇……」
楊清的呼吸停了一秒。
「張志豪誤以為被發現,持刀刺傷兩名男性被害人,受害者一人滾下山坡,兩人當場死亡。」
「隨後張志豪持刀威劫持其中兩名女性被害人至偏僻處實施強姦,並在過程中殺害其中一人……」
旁聽席里的哭聲大了一些。
「另有一名女性被害人在逃跑過程中墜落山崖,造成嚴重骨折……」
檢察官的聲音鏗將有力,但說出來的每一個字都很重。
楊清坐在那裡,手心開始出汗。
他救了秦知若,他報警很及時,所以張志豪沒逃出城,所以他躲到了翠屏山。
所以周宇他們遇到了他。
所以……楊清閉了一下眼睛。
溫輕語在旁邊轉過頭看他,她看到楊清的臉色不太對。
「楊清?」她小聲叫他。
楊清睜開眼,搖了搖頭。
檢察官還在宣讀。
「經鑑定,被告人張志豪作案時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雖有精神病史,但作案時處於清醒狀態……」
「綜上,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張志豪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強姦罪,且情節特別惡劣,社會危害性極大,建議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讀完了,法庭里安靜了幾秒。
法官看向張志豪。
「被告人,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你有什麼意見?」
張志豪坐在那裡,抬了抬頭。
「我認罪。」他的聲音充滿了不屑。
旁聽席里有人站起來了,是周宇的媽媽,她指著張志豪,手抖得厲害。
「我兒子呢!我兒子還沒找到!你把我兒子藏哪了!」
法警走過去,攔住她。
「請旁聽人員保持安靜。」法官敲了一下法槌。
周宇媽媽被人拉著坐下,但她的哭聲沒停。
法官繼續問張志豪:「你對犯罪事實有補充嗎?」
張志豪沉默了幾秒:「還有一個人。」
法庭里所有人都看著他。
「在山上,還有一個男孩,我把他推下溝了。」
張志豪的聲音依然很平,像在說今天天氣怎麼樣。
「他掉下去之後我沒看到人,應該是被水沖走了。」
周宇媽媽尖叫了一聲,整個人癱在椅子上。
法庭里的空氣很悶。
法官敲了一下法槌,周宇媽媽的哭聲被旁邊的人壓住了,但她的肩膀還在抖。
楊清盯著張志豪的側臉,這個人說完那句話之後,就低下頭了,不說話了。
法官看了一眼檢察官,檢察官站起來。
「請出示證據。」
接下來的時間很長,檢察官一份一份出示物證,照片,鑑定報告,監控截圖。
溫輕語的手在旁邊碰了一下他的手腕。
楊清看了她一眼,溫輕語沒看他,眼睛盯著前面,但手指在他手腕上按了兩秒,然後轉頭看著楊清,那雙眸子裡透露出了:要堅強。
趙汐月在溫輕語另一邊坐著,臉上什麼表情都沒有,但楊清聽到了她的心聲。
「別放了……求你別放了……」
楊清把目光收回來,看著地面。
法醫鑑定報告是書記員念的,念得很快,但每一個詞都聽得清楚。
王思然的那部分,檢察官說了一句「因涉及被害人隱私,部分內容不公開宣讀」,然後跳過去了。
楊清鬆了一口氣,但又覺得這口氣松得不對。
辯護律師站起來的時候,旁聽席上有人罵了一聲,法警轉頭看了過去,那人閉嘴了。
辯護律師是個中年男人,戴著眼鏡,聲音不大。
「被告人張志豪有精神病史,曾在2019年被診斷為間歇性精神分裂……辯護人申請對被告人進行精神鑑定……」
他還沒說完,檢察官打斷了。
「審判長,偵查階段已經做過司法精神鑑定,結論是被告人作案時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鑑定報告已作為證據提交。」
法官點頭:「辯護人,鑑定報告你方已經收到了,有異議嗎?」
辯護律師翻了兩頁紙:「……沒有異議。」
旁聽席上有人輕輕哼了一聲。
法官:「辯護人繼續。」
辯護律師又說了幾句,大概意思是張志豪認罪態度良好,當庭如實供述了周宇的情況,有坦白情節。
楊清聽到這兒,手指在膝蓋上攥了一下。
什麼叫認罪態度良好?把人殺了,當庭說一句「我認罪」,就叫態度良好?
法官問張志豪:「被告人,你有最後陳述嗎?」
張志豪抬頭,看了一眼旁聽席。
他的目光掃過來的時候,楊清和他對了一下視線,楊清看到了那雙眼睛裡是什麼都不在乎。
張志豪收回目光:「沒有了。」
法官看了一眼兩邊的陪審員,陪審員點頭。
「休庭十五分鐘,合議庭進行評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