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8章 淘金


  第158章 淘金

  相較於北海道開發計劃尚處於紙面之上時,位於布勒半島南部、弗雷澤河北岸的金川堡(今溫哥華市新威斯敏斯特城)卻迎來了一波開發高潮。

  早在今年四月春暖時節,決策委員會便出動「順運-1號」和「順運-2號」兩艘運輸船,在前往分州堡拉運煤炭之際,順勢將七十多個移民和印第安人送至金川堡所在的位置,開始建立這處淘金後勤據點。

  經過一個多月的辛苦建設,數十棟木屋陸續完工,簡易的木製柵欄將堡寨粗粗地圍在中間,沉澱池、下水、廁所、公共食堂、公共浴室、瞭望塔、倉庫等一應設施俱全。

  移民們甚至還抽空開闢了四十餘畝農田,栽種了各色蔬菜、土豆、玉米、大豆等農作物。

  當然,也不要求這些生地能收穫多少,但只希望能稍稍改良一下土壤,為來年大規模種植奠定基礎。

  當金川堡初具規模後,主持該地工作的趙展鵬遂帶著四十餘人,攜帶大量物資和淘金工具,乘坐兩艘平底船朝金沙河(即弗雷澤河)上游探索前進,尋找可能存在的黃金礦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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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過十餘天的探尋,在抵達金沙河中段後世奇利瓦克市的位置時,終於尋覓到黃金的蹤跡。

  在河溪底部,拋開覆蓋的砂礫碎石,便能發現有零星黃金的存在,小的細如米粒,大得斗如石卵,擦去附著上面的泥沙,便散發出誘人的金黃色。

  趙展鵬當即命令探索隊在此設立臨時營地,然後給臨時礦工們發放挖掘採集工具,展開轟轟烈烈地淘金工作。

  不到一個月,四十多名工人便通過鐵鏟、鐵鎬、篩子等簡陋工具採掘出二十多公斤的黃金原礦,折合約為五百三十餘兩(以明制一斤十六兩,一兩為37.3克計)。

  若是換算為白銀的話,大概就是六千四百餘兩(明初時,黃金白銀兌換率在1:4左右,至天啟、崇禎時期,隨著白銀的大量流入,兌換率則擴大為1:12左右)。

  這麼算下來,黃金產量似乎並不高。

  以這種淘金速度來看,待九月至十月,倘若葡萄牙人出動兩艘以上的商船幫著運送移民的話,說不定還湊不夠足額的運費。

  不過,這些臨時客串的礦工們在來之前,幾乎沒有任何淘金經驗,而且許多笨拙的印第安人還無法準確辨識黃金和相近顏色的石塊,使得整個淘金工作效率極為低下。

  隨著淘金進程的深入,礦工們逐漸掌握了一些採掘經驗,產金量也開始慢慢攀升。

  到了第二個月,生產了近五十公斤的黃金原礦,效率直接翻了一倍之多。

  當七月下旬,「順運-1號」運輸船前來輸送物資補給的時候,金川堡已經積存了一百八十多公斤黃金原礦,足以提煉出價值約五萬餘兩白銀的黃金。

  受此鼓舞,決策委員會遂在八月初,又給金川堡送來了四十多名礦工,明人和印第安人各半。

  此舉不言而喻,就是希望淘金隊在獲得更新的人力補充後,能生產更多的黃金。

  因為,還有不到兩個月,移民船隊即將抵達,屆時,不僅要拿出大筆金銀支付葡萄牙人的運費,可能還要將他們所攜帶的各種大明商品花錢買下。

  另外,決策委員會在第一批移民的服務期限行將到期後,準備發行自己的貨幣,以取代醜陋而又不規則的西班牙銀比索。

  而這就需要決策委員會掌控足夠多的金銀儲備,以應對新形勢下的金融秩序。

  說實話,整個穿越眾就沒有一個專業的金融人才,對於如何發行貨幣,如何調控金融政策,以及如何維持正常的金融穩定秩序,根本就沒有頭緒,只能依靠曾經在電視、網絡和雜誌等媒體上接觸和了解到的一鱗半爪信息,摸索著實施。

  好在,整個啟明島的人口不多,經濟結構也極為簡單,所需要管控的各個方面暫時也很少,可以讓穿越眾們在不斷試錯過程中吸取和學習相關的金融經驗。

  退一萬步來說,就算再不懂具體的現代金融體系知識,但總比這個時期的「土著們」擁有更為前瞻的眼光和先進的知識,知道如何將一個國家或者一個地區的經濟引入到正確的道路上來。

  他們不需要摸著石頭過河,只需要沿著前方正確而又光明的道路勇往直前地走下去就是。

  即使,偶爾磕絆,也無礙於大勢。

  至於此間如何具體行事,當是微操矣。

  金沙灘(即奇利瓦克)的淘金礦場位於金沙河下游的中段,群山環繞,兩岸林木茂盛,初時的帳篷營地已經變成了一座簡易的木寨。

  8月27日,清晨,薄霧瀰漫,陽光透過薄紗灑落在湍急的河水中,金色的泡沫仿佛在訴說著埋藏在砂礫中的秘密。

  隨著一陣清脆的銅鑼敲擊聲響起,一群身穿麻布工裝、腳踏鹿皮短靴的礦工們陸續走出營地,他們扛著鐵鏟、鐵鎬、鐵鍬、篩網,沿著河岸邊緩緩走去。

  約莫行了四百多米,礦工們便脫下短靴,挽起褲角,走進清涼的金沙河中。

  這裡是一片被河水衝擊過的灘涂,遍布著碎石砂礫,間或有魚蝦戲於其中。

  未久,他們或揮舞著錘子敲打礦石,或彎腰在河水中篩選砂礫,汗水與河水很快交融在一起,在陽光下閃爍著勤勞的光芒。

  時而傳來金屬碰撞的清脆聲,時而響起礦工興奮的呼喊,那是發現了一塊(或一顆)天然的金礦。

  但更多的時候,是沉默與專注,只有工具和石塊碰撞的沉悶聲響,以及河流不息的奔騰聲。

  「嗯?……」卞福生伸手撥開鐵鍬上的一堆石塊,猛然發現其中一塊碩大的石塊呈現出黃橙橙的顏色,小心地拂去上面沾染的泥沙,露出它的全貌。

  「這是一塊金子?」卞福生有些不確信地將它舉到眼前,仔細地觀看。

  在陽光的照耀下,它散發出一種令人心悸的金黃色,上面附著的許多顆粒,仿佛也在閃著金光。

  這拳頭大小的金礦石,迄今為止,也不過發現了兩塊,送到金川堡經過就簡單檢測後,均被證實為足金礦石。

  而那些發現者也受到礦場管理者重賞,除了享用美味的食物,發下數套嶄新的衣服外,他們的名字也被記錄在冊,在服務期滿後,會獲得一定數量的免費生產物資,從而可以快速地實現「財富積累」。

  不過,自古就有「黃金迷人眼,財帛動人心」的說法,在淘金之初,也不是沒有礦工忍不住對黃金的誘惑,偷偷地將挖掘到的金子隱匿在身上,以期將來獲得一筆橫財。

  但是,這些人要麼被人舉報,要麼被礦場管理者所查獲,然後遭到了嚴厲地懲罰,被摁倒在地重責二十軍棍。

  隨後,宣布這些人的服務期限將延長三年,方可被授予土地和房屋。

  在礦場建立之初,管事們便向所有的礦工宣布,凡在採礦工作中私匿黃金者,將被認定為重大偷盜罪,除了要被施以肉刑外,還要扣除此前服務期間積累的所有勞動績效,而且服務期限也將延長。

  也就是說,私藏黃金,不僅要被打得屁股開花,而且還要比同期抵達啟明島的移民服務期多三年時間,在被扣除勞動績效後,未來被分配田地、農資和房屋時,將承擔一筆高額的貸款。

  其實,想一想,這些人很不划算的。

  本來就是在大明境內活不下去了,才被招攬上船,然後漂洋過海來到這片蠻荒的大陸。

  那些管事老爺們也說了,只要服務期屆滿,他們都將獲得一份能傳諸於子孫的土地,而且還是整整四十畝。

  而且,分配給他們的土地除了一小部分是生地外,大部分都是他們耕作過的熟地,只要用心侍候,不僅能填飽自己的肚子,肯定還有大量糧食結存,再也不用擔心一場饑荒,就搞得家破人亡的悲慘下場。

  更不消說,為了調動他們這些金礦工人的積極性,以及鑑於淘金的艱苦環境,管事老爺們還承諾,只要用心採掘金礦,所有人的服務期將酌情減少一年,提前獲得「自耕農」的身份。

  現在可倒好,一些人為了貪圖黃金,試圖私藏隱匿,不僅遭到皮肉之苦,服務期反而還要延長兩年,可謂得不償失。

  其實,就算藏匿了黃金,並且安全地帶走了,那也純粹是瞎忙活。

  因為,啟明島上的金銀根本不流通,你捧著一大塊金子,也買不到任何商品。

  說不定,還要被人舉報,黃金被沒收,人也要遭到嚴厲的審查和懲處。

  除非,你能帶著金子逃回大明。

  但,這可能嗎?

  所以,挖到了金子,還是老老實實地交給礦場管事吧。

  「張管事,我這裡發現一塊金子!」卞福生舉著那塊金子,朝河岸上來回巡視的管事大聲喊道:「……好大一大塊金子!」

  ——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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