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壞了,我成哈批了


  林原跟這位角川書店的編輯沒談太久,主要是拜託對方幫忙引薦一下時尚雜誌的編輯。

  時尚雜誌跟潮牌,這個關係是比較順暢的,至於銀行信不信,另議。

  送走葉彰沒多久,林原就見到了一大一小兩個女人,中山美穗和她母親。

  林原上下掃了一眼,聽說中山美穗小時候家裡離婚了,常年跟母親在一起住,看來是真的。

  「不過離婚不離婚跟我有啥關係。」

  林原微微搖頭,先讓二人坐下,也不跟兩個人客套,直接進入主題。

  「多餘的話我就不說了,我是寺內原,最近算是有些小名氣,我有一些想法,打算拍攝GG和其他作品。」

  林原看了一眼中山美穗,這孩子今年才十二歲,看著林原倒是也不發怵,只不過礙於母親在身邊,沒有做出什麼表情。

  說到底,林原看著也沒有比他大多少,心裡未必有什麼對上級的感覺。

  

  林原簡單解釋完畢,便從包里掏出一疊合同向前推了推。

  合同是真的,林原專門找人諮詢過,基本上來講沒有明顯的法律漏洞,靠這個能差不多給中山美穗綁死。

  中山媽媽雖說不懂法律條文,還是翻開仔細看了半天,喫茶店這個時間人不多,只有翻動合同的聲音。林原抬眼瞟向另一邊的中山美穗,中山美穗拿起名片,點了點上面的名字,給林原做出一個無聲的口型。

  ——不是大和田曉嗎!!

  名片上寫的是大和田曉,也不叫寺內原噻!

  林原應聲:大和田曉是事務所的人,我是老闆!

  其實林原還想說,事務所叫大和田曉,不過這個太誇張了,傻子都不信。

  他抬手順便讓那邊的山本浩司送點冰飲過來,慢慢喝著。

  又靜等了片刻,中山媽媽才抬起頭來。

  「這個,具體的東西我看不懂,這個可以拿回去嗎?我現在的丈夫,是一位律師,應該更專業一些。」

  林原抬手:「可以帶回去,這份合同不是正式起草用的合同,所以沒問題。」

  講完,林原順口講起規劃:「嚴格的講我也不是專門經營事務所的人,電視上的GG和採訪你們應該都看過,我最近有開發產品的想法,我看小妹形象不錯,所以打算讓小妹拍攝一兩隻GG。至於後續的運作,其實你們也可以找更正規的事務所。」

  中山媽媽愕然抬頭。

  還有這種好事?!

  花錢找她們拍GG,而且還不管她們找什麼事務所,這不是白給的嘛!

  林原抬手做了個請的動作。

  「如果想好了再打這個電話,我最近都在東京。」

  ……

  ……

  中山美穗家裡情況稍稍有點複雜,母親離婚後改嫁,繼父在東京生活,是個不大不小的律師,多少也有點錢,但不算出名,稍顯拮据。

  不過,再小的律師也是專業人士,合同到手,中山爸爸翻看了一陣子,敏銳找到了幾個關鍵點。

  「他要美穗的形象授權,簽了這份合同以後面容形象就歸他的公司所有了。」

  中山美穗摸摸臉,嚇一跳。

  是要把臉給他嗎!太嚇人了吧!

  「倒不是那個意思。」中山爸爸解釋:「不影響你平時生活,而是商業上需要經過他的允許,這一點倒是沒有太大的問題,我看合同後續除了年限捆綁的稍微久一點,簽了五年,基本上沒有太大的問題,是一份很標準的法律文件。具體的我可以明天再去諮詢一下同事。」

  中山媽媽不關心那麼複雜的事情,她就一個問題:「靠譜嗎?」

  中山爸爸想了想,點頭:「基本上靠譜,這個人上了電視,有名氣,現在也有錢,如果要再做產品的話,確實有可能。合同上也沒有什麼問題。」

  他點了點白紙合同:「最重要的是這裡,他也提到了解約申請,一方面是錢,另一方面就是自動解約,每年至少拍攝一次作品,如果甲方沒有履行的話,合同會自動解約。從拍GG的角度上,這種條款也是經常出現的。」

  簡而言之,中山爸爸認為沒什麼問題。

  雖說一下子就捆了五年有點坑,但也就拍個GG而已,這種條款多半是保險措施,怕她半路去給同類商品拍GG了。

  都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中山媽媽這才鬆了口氣。

  那麼。

  簽吧!

  她忽然想起來件事情。

  「之前還有一個自稱事務所的人,叫山中則男,這個也見嗎?」

  中山爸爸應聲。

  見啊,當然見!合同還沒簽呢有什麼不見的。

  中山美穗抿了抿嘴唇。

  真簽啊,那麼不就是說她很快可以出道成為藝人了嗎?

  這麼一說她就想起來今天的林原。

  總感覺,未來的老闆意外的冷淡呢。

  ……

  ……

  山中則男,其實就是中山美穗所屬事務所的人,也是這個人在街頭髮掘中山美穗並最終推動中山美穗成名的。

  當然,林原是懶得管這種事情,臉拿下就行了,除非以後中山美穗每次唱歌演戲都是蒙面女俠,否則除了山中則男肯定還要經過他這道手的。

  他根本也沒在合同上造假,而是貨真價實的給了一份條件和誠意都很充足的合同。

  找一個沒出名的初心者拍GG,還給這麼好的條件,基本上不會有人拒絕。

  一個星期後,林原就拿到了他衣服的樣品。

  背後一個大大的Hape,正面則是按照林原的要求,用一整條拉鏈,從衣服前襟到兜帽全部都能拉上,一旦兜帽拉上,人就什麼都看不見了。

  衣服上用浮世繪里畫魚的風格畫了幾十隻眼睛,最大的兩隻分別在兜帽左右,一旦拉上兜帽,看起來就像是憑空多出來一雙眼睛。

  反倒是下身卡其布的工裝褲相對而言沒那麼特殊了。

  林原穿戴完畢,照著鏡子比劃了一下,轉臉看向深紅。

  「姑姑,怎麼樣?」

  深紅喝了口茶,默默搖頭。

  標新立異,不怎麼樣,她實在是看不懂!

  「確實是你不懂了。這個就叫潮牌。」林原拍了拍衣服:「好不好看,舒服不舒服,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個性,穿出去能讓人知道是我的品牌,就足夠了。」

  深紅說:「所以其實是商業運營策略。」

  林原點頭。

  商業策略!

  林原看了看鏡子,忽然皺眉。

  失算了,不應該命名叫hape的。

  這哈批直接印他後背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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