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碰到仇人怎麼辦,當然是栽贓走起!


  「我本以為你會回去冷靜一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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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後乖乖過來找我道歉。」

  「咱們一起去向祈長老說明情況。」

  「這事,我就不追究了。」

  「你還是我捧在心裡的師妹,那丹藥你想要,我也會盡數送給你。」

  「剛好你院子裡的東西舊了,我也想陪你重新置換一番。」

  「至於剩下的舊家具,權當你送給淺淺的。」

  「這樣,淺淺既知道了你的好,你我也不會有矛盾。」

  「沒想到......」

  「你能和方尋俞做這種事。」

  辰霄一副失望到極致的表情:「你才多大?」

  「我可以不計較你冤枉我,但你絕對不可以和方尋俞在一起!」

  「現在我最後給你個機會,和我去見師尊。」

  「你若不去,就等著師尊來找你吧!」

  「屆時,方尋俞不是咱宗門的人,想護,也護不住你。」

  辰霄本以為宋璃聽到這話,該害怕得乖乖和自己走。

  結果。

  宋璃上輩子無恥了一輩子,愣是險些被辰霄的話給噁心死。

  有沒有可能,該給原女主道歉的是辰霄呢?

  明明答應了,要把第一的獎勵送給女主。

  臨時反悔不說,還在大庭廣眾之下,罵女主不懂事。

  自己受不了這憋屈,和他翻臉。

  他轉手派人把自己的東西搬空,還有臉說是院子舊了,重新置換。

  好好好。

  按這個歪理,那自己是不是也能看宗門舊了,轉手掛轉轉上賣了?

  舊宗門賣了多少錢?

  這你別管。

  新宗門重新置辦誰出錢?

  誰是冤大頭,誰出錢。

  原女主是有錢,可這錢不是平白無故砸下來的。

  是她那大乘期的父母,辛辛苦苦攢下的家當。

  為護蒼生而死,臨死留下所有的財寶,只為讓女兒不受苦。

  結果。

  就是被你們這般糟踐的?

  想送東西讓林淺淺開心,怎麼不拿他自己的東西去送?

  哦~

  想起來了。

  辰霄住處的貴重東西,曾經也是原女主添置的吧?

  一個又窮又沒資源不懂經營的宗門,哪怕是掌門首徒,又能富到哪裡呢?

  書中,一開始辰霄對宋璃是真不錯。

  有新做的點心,知道涼掉不好吃,愣是放在胸口處,帶給小宋璃的時候,糕點還是暖的。

  幾個師兄都不爭不搶,極盡溫柔地看著小宋璃吃糕點。

  宗門窮,大家就出去領任務,攢錢給小宋璃打靈劍。

  小宋璃是女生,不方便和大家一起住,那就在山腰最好的位置給她建個院子。

  甚至,宋璃還不會御劍,大家為了她出行方便,愣是專門養了不少仙鶴。

  以至於,在這個大家都會御劍的修仙界。

  太初仙門成了養仙鶴最多的宗門。

  愛嗎?

  或許,在宋璃沒有拿出錢財時,大家真的愛過這個師妹。

  可惜。

  人的欲望經不起試探。

  如果宋璃的錢很少,大家會讓宋璃小心著花。

  如果宋璃的錢剛剛好夠修煉,大家會羨慕,會因為宋璃不用為以後發愁而安心。

  如果宋璃的錢能讓大家震驚,甚至,連掌門都因此心生貪婪呢?

  再加上小宋璃出手闊綽,讓所有人看到了只要對宋璃好,就能有機會暴富的希望呢?

  那點子沒有血緣,沒有多少感情的愛,在欲望面前又能撐幾時?

  撐不住的。

  當時,宋璃出錢給辰霄的住處翻新,添置器物。

  辰霄恨不得把心剖出來送給宋璃,還叮囑宋璃財不外露。

  後來,這份喜悅被貪婪取代。

  到現在,辰霄甚至能雲淡風輕地說出宋璃整個院子的頂奢配飾舊了,直接送人。

  辰霄。

  你說這些話的時候,究竟有沒有想過。

  宋璃,從小到大都是真心待你,把你當親哥哥的啊?

  哪怕在書中,她最後被林淺淺一再冤枉,欺負,都沒有恨過你。

  她只是想證明。

  證明你們真的愛她。

  可惜,你們都沒做到。

  宋璃心疼這個和自己同名同姓的原女主。

  心疼到,只能安慰自己。

  沒事的,如果自己穿越過來,代表原女主已經死了,那......自己就送這些人去見原女主!

  「大師兄,你告啊~沒證據,誰會信你?」宋璃食指指尖故意戳了戳方尋俞的臉。

  示意方尋俞繼續激怒辰霄。

  「確實,身正不怕影子斜,辰道友希望你清楚,在沒有證據之前,你的一切造謠都沒有用。」

  方尋俞顧不得自己被宋璃戳臉的害羞。

  心中先一步領會宋璃的意思,理直氣壯地回懟辰霄。

  「若辰道友真的想污衊在下和宋姑娘。」

  「那我家師尊也見不得誰都能污衊我。」

  「辰道友想去找人,儘管去。」

  「你去找,我也去找,豈不是公平?」

  方尋俞極少這般挑釁人。

  只能看著宋璃的引導下,一步步加重挑釁的話。

  直到宋璃悄悄朝方尋俞豎起大拇指,這位不善與人打嘴仗的天驕才算是鬆了口氣。

  「好,你給我等著!」辰霄本想直接把宋璃帶走。

  奈何,他不得不承認。

  自己哪怕從宋璃那得了丹藥,又有師尊相助,修為上是和方尋俞同為元嬰。

  但元嬰和元嬰也是不一樣的。

  方尋俞十六結丹,二十便已是元嬰期。

  那是能讓一塵宗接受九州賀禮,掌門親手賜禮允他未來長老之位的天才。

  實力是實打實的強。

  天資也是世界少有。

  就連背景,也是自己碰都碰不得的存在。

  如果宋璃沒有手握兩位大能的遺產,能勾引到方尋俞這種存在,也算是對太初仙門有貢獻了。

  可,現在不行。

  不論宋璃和誰在一起都不行。

  宋璃可以走,但她該把宗門培養她的恩情還乾淨!

  現在,辰霄沒蠢到明著和方尋俞作對。

  但等自己找上師尊......

  宋璃,你求我也沒用了。

  十秒後。

  坐在原地看辰霄飛走的兩人。

  宋璃:「你說辰霄發現咱倆的秘密沒?」

  方尋俞:「應該沒有。」

  方尋俞:「可是他讓你等著,不會要找你麻煩吧?」

  宋璃:「誰有麻煩還不一定呢。」

  方尋俞:「說得也對。」

  宋璃:「剛才懟他的時候,正事幹了嗎?」

  方尋俞:「兩個屍體上的血,全讓我偷摸抹他護腕里了。」

  宋璃:「幹得漂亮!」

  方尋俞:「因為你教得好?」

  宋璃:「不用謝。」

  方尋俞:「我沒......算了,就當我在謝謝你吧。」

  接著,兩人沒有說話。

  只是互相對視,眼中全是一起幹完壞事的興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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