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偶遇同行
下山時,陳哲並沒有走原來的路回村,而是從另外一條小路下山,直接去往鎮上。
經過這麼些天高強度的打獵,他家裡剩下的彈藥全都用完了,這東西只有去鎮上找渠道才有可能買得到。
此外,還有一些上山用的東西要買。
他們村離鎮上差不多有個三五公里,不算遠,走路的話頂多也就半個鐘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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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們還有一車的貨要拉著去,肯定要慢一點。
不過,李二狗的存在很好地彌補了這一點,這傢伙渾身都是力氣。
一路上,對方更是獨自包攬了推車的職責。
雖然陳哲想說自己這傷也沒那麼嚴重,不至於這點小事都做不了。
但李二狗卻十分堅決地讓他休息,甚至還想讓他坐車上歇著。
無奈之下,陳哲只好接受了他的好意,但坐車上還是算了,上面全是獵物的腥味,聞著燒心。
沒過多久,兩人便進入了鎮上。
為了避免麻煩,車上的獵物用一層雜草掩蓋著,沒那麼引人注目。
李二狗平時很少來鎮上,進來之後,就到處東張西望起來,眼神里滿是稀奇。
陳哲的反應倒是要淡很多。
畢竟,他曾經就是因為來了趟鎮上,結交了一些狐朋狗友,然後才被帶壞了,整日酗酒,吃喝玩樂,基本隔三岔五就跑鎮上鬼混。
「哲哥,咱們來鎮上到底是要幹嘛的?」李二狗問道。
「做買賣,你跟在我旁邊別亂走就行。」
說話間,陳哲看了眼周邊活動的行人。
這個時間點,人都各自散場,回去弄晚飯了。
但他知道,有一個地方,這個時候才剛剛開始活動!
那就是黑市!
這個時期,市場還處於半開放的狀態,管的非常嚴,在集市拿點東西出來賣,還可能被市管攆,嚴重點的,還有可能被當投機倒把給抓起來!
相比起來,黑市就沒那麼多限制了,一般都開放在公社外圍那些比較隱蔽的地方,通常在天黑之後才開始交易。
在裡面,可以說是什麼東西都有賣。
至於東西是什麼來頭……
英雄不問出處,電纜不問來路。
憑藉前世的記憶,陳哲還真知道一條黑市存在的位置。
當即便帶著李二狗前往過去。
李二狗也沒有多問,專心地推著自己的車。
兩人一路前行,穿過后街,進入小巷。
期間明顯感覺到周圍的人越來越少,時不時會出現一兩個神色緊繃的路人。
過了一會,陳哲朝旁邊的李二狗開口道:「馬上就要到地方了,你記住,到了那邊不要亂說話,也不要輕易跟人起衝突,做咱們的事就行。」
黑市裡面雖然做買賣方便,但是交易風險大,人心險惡,一個不小心,可能就被送進去喝茶了。
一般他是不會把東西帶到這來賣的,風險太大,只是因為今天他有要買的東西,才順帶過來。
「收到,我保證不亂說話!」李二狗一口應道。
很快,他們在一處偏僻的土坯小院外停下。
裡面靜悄悄的,一點聲音都沒有。
而在門外的樹旁邊站著一個放哨的人,陳哲上去跟他對了一下暗號,隨後那人便幫他們指引方向進去了。
進門之後,裡面跟外面的表象完全不同。
這裡面壓根就不是什麼院子,而是通往山腳下的野外。
這裡早就站著幾撥零零散散的人,相互離得老遠。
一有巡查的人來,要麼直接進山,要麼分散跑開,倒是方便。
陳哲簡單地看了一圈,可能是來得比較早,賣家還沒有很多,他找了一圈都沒有找到賣火藥和鐵砂之類的。
看來只能再等一會了。
隨後,他帶著李二狗找了個位置,將板車放好,把獵物露出來。
來都來了,順便把東西也賣出去吧。
不過他倒是沒想到,竟然會這麼搶手。
一大車新鮮的野味,很快便吸引了不少買家的注意。
在鎮子裡,人們想吃野味,大多都得靠那些小販去外面村里收,或者去昂貴的飯店。
因此,這裡的人見到一車野味後,全都興奮起來,很快就在他這裡聚集成一團。
「老闆,這些都是野生的?」有人問道。
陳哲笑道:「當然,你們看看不就知道了,全都非常新鮮,要買都抓緊點啊,晚點可就沒了。」
此話一出,很多有意向的人都紛紛忍不住了。
大家都知道野味在這裡有多搶手。
「好,我要兩隻兔子!」
「這野雞還有多少?我全都要了!」
「這狍子給我割一半!」
「......」
陳哲負責算錢,李二狗負責收錢交貨,一時間忙得不可開交,賣得非常順利。
特別是野雞、野兔這種容易處理,能直接弄來吃的野味,大傢伙都饞得很,賣得特別快。
這時,一個身穿黑衣的男人走到面前停了下來,驚訝地說道:
「喲?竟然有狐狸,馬上就入冬了,正好弄兩張皮來家裡添點衣裳。」
然而,當他的目光繼續朝旁邊掃過去時,整個人瞬間愣住了,震驚的道:「這是…狼?!」
見他感興趣,陳哲開口:「這位客人,我這全都是剛弄的野貨,保證新鮮,但這兩帶皮毛的,皮和肉都不單賣。」
前面也有人看上了狐狸皮,但不想要肉,讓他把皮單獨給弄下來,但被陳哲拒絕了。
畢竟太麻煩了,他身上也沒帶什麼工具,萬一不小心弄壞了皮,那價格怕是要大打折扣。
男人伸出手摸了摸。
「確實都很新鮮,就是可惜皮毛損壞了一些。」
陳哲點了點頭:「拿槍打的,你若誠心想要,可以給你便宜一點。」
突然,男人驚訝道:「這狼…是你用土槍打的?」
陳哲意外的看了他一眼:「沒錯,你也懂槍?」
男人感慨的說道:「是啊,我以前也是獵人,常和山裡的猛獸打交道,這麼大一頭狼,可不好對付,你能用土槍就打到,也是不容易。」
「還行吧。」陳哲笑了笑。
這狼都算好的了。
要是讓對方知道他今天在山上還用土槍打四百多斤的野豬,不知道對方會怎麼想?
估計會覺得他是在吹牛吧。
不過這人竟然是個同行,這倒是挺稀罕。
「那你現在呢,不接著打獵了嗎?」陳哲問道。
男人搖了搖頭:「好多年不做了,現在在鎮裡的廠子上班,家裡的槍和一堆獵具,都放著吃灰了。」
「哦?」陳哲頓時來了精神。
沒想到還有意外之喜。
本來他今天趕到黑市的目的,就是想置辦一些獵具和槍藥。
他現在高強度的上山打獵,這些東西根本就不夠用。
可惜之前看了一圈,並沒有買到。
想到這,他當即問道:「大哥,請問你的那些東西有沒有要出手的想法?」
男人一愣:「你想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