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強迫


  晏君尋還在端詳照片。

  這案子時間跨度很長,最早一起發生在2160年五月,被害人是個43歲的賣淫女,當時戰爭剛開始,她死後兩周被人發現。第二起案子發生在2160年十二月,被害人是個38歲的賣淫女,死後一個月被人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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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61年兇手沒有作案,督察局也沒有抓到他。他就像是消失了。直到2163年,他再次出現,犯下第三起兇殺案。第三起案子在2163年四月,被害人仍然是個賣淫女,24歲,死後半個月被發現,隨後兇手又消失了。他這次消失的時間更久,到今年才出現,犯下第四起案子。

  最後一位被害人只有16歲,是個女高中生,死後八個小時被發現。

  所有被害人都是在家裡被發現的,這些現場照片很誇張,它們都被血跡覆蓋住了。晏君尋需要點開大圖,才能在紅色里辨別出那些家具。

  兇手有個習慣,他喜歡在被害人的頭部套上塑膠袋,把她們擺成跪著的姿勢。

  「高中生的死因是溺死,」晏君尋把這些照片按時間順序依次擺在眼前,「眼黏膜有出血現象。但是她和以前的被害人一樣,不僅遭受到兇手的暴力對待,也遭受到異物插入。」

  兇手沒有性行為,但他有性暴力。

  前兩個案子都發生在停泊區的舊商圈,那裡是停泊區著名的紅燈區,髮廊和按摩店連成幾排,女孩子都坐在玻璃門後面,穿著吊帶絲襪等著被挑選。

  一號被害人叫吳瓊花,她給自己起名叫阿瓊,在一家叫作「粉色夢」的髮廊里就業,最初被老闆和嫖客稱為「二等貨」。她在2155年的時候給一個來停泊區炒樓的老闆當小老婆,當了四年,老闆因為受到南北聯盟局勢的影響破產了,把她留在停泊區,自己跑了。她當時已經懷了孕,回老家把孩子生下來留給父母,自己又回到停泊區在髮廊里繼續賺錢。

  吳瓊花在舊商圈的城中村里租了間房子,平時也會在那裡接客。她的屍體是髮廊老闆發現的,人連續兩周沒有工作,髮廊老闆找到家裡,才發現她已經死了。

  現場照片保存得很好,晏君尋還能看清吳瓊花房間內部的所有擺設。她的房間很破舊,臥室也是客廳。床上很亂,被子被踢到了床底下。桌子是老樣式,木質的,兇手曾經把她的頭往桌子邊角上撞,那裡還有殘留的血跡。但兇手的主要活動區域在衛生間,他把吳瓊花拖了進去,吳瓊花掙扎過。督察局在衛生間的門框上找到了她的指印,還有她斷掉的指甲。

  「他有專門用來作案的兇器,」晏君尋腦袋裡的思緒開始活躍,它們分布在那些照片上,像是群訓練有素的警犬,仔細地搜尋著細節,「他喜歡……享受這個過程。」

  兇手沒有立刻把被害人弄死。他總是把現場搞得亂七八糟,這是他的示威方式。

  「是的,」時山延握著水杯,「他走進別人家,把主人從床上拖了下來,然後給督察局留了一地的血。」

  那些血跡走向都不自然,是兇手有意塗抹的。他在衛生間裡做了很多事情,折磨被害人似乎能讓他感覺很好。督察局的鑑定結果顯示,他把衛生間裡的牙刷塞到了吳瓊花的身體內,但是他沒有脫光吳瓊花的衣服——他沒有脫光任何一個被害人的衣服。

  「他在被害人死後,給被害人套上了塑膠袋,」晏君尋盯著照片,「再把被害人擺放在門邊,讓她看著房門,看著自己是怎麼離開的。」

  這個人迫切地需要被關注,他總是在強調這件事,仿佛不干點什麼,別人就看不到他。值得注意的是,兇手劃破了吳瓊花的照片。那張照片是吳瓊花和炒樓老闆的合影,吳瓊花把它掛在牆壁上,假裝自己結過婚,有過家庭。兇手對此很憤怒,他把它劃得稀爛。

  兇手還給督察局留了信,他在吳瓊花的塑膠袋裡塞了張字條,寫著「再見」。

  再見。

  晏君尋打量著那張字條的特寫,它是從吳瓊花房間內的雜誌上撕下來的,寫得很工整,像是交作業的小學生。兇手犯案有計劃,他想要得到督察局的關注,可惜的是當時南北聯盟在打仗,這案子就像掉進深潭裡的小石子,只濺起了很小的水花。

  於是兇手在同年十二月繼續犯案。二號被害人叫作李思,在停泊區舊商圈的按摩店工作。她和吳瓊花一樣,在店裡排不上名號。她在按摩店幹了將近七年時間,2160年時離店單幹,在紅燈區的城中村租下間房子,靠老客戶拉攏生意。但那年北線聯盟整體經濟下滑,失業、破產的人很多,她到最後不得不上街招徠客人。

  因為李思是單獨住,既沒有親戚,也沒有老闆,所以直到一個月後,她的房東上門要錢才發現她死在了家裡。

  光屏上的照片切換,那些紅色讓晏君尋覺得嘴巴里都是血腥味。他摸向褲兜,時山延已經遞來了棒棒糖。

  這種想幹什麼都能被發現的感覺真不好。

  晏君尋在時山延開口前接過棒棒糖,迅速地剝開送進嘴裡。他知道了,最好不要給時山延開口的機會,否則麻煩的是他自己。

  李思的房間照片比吳瓊花的要更加多,因為她住著兩室一廳的房子。她的房間和吳瓊花的房間風格迥異。她很喜歡購物,劣質衣架擠滿了客廳,到處都堆放著她的衣服。她遇害時沒有睡著,可能剛接過客,臉上的妝都沒有卸掉,身上還穿著帶有亮片的情趣內衣。

  「他可能有強迫症,」晏君尋看著看著逐漸蹙眉,「他把被害人拖進衛生間殺掉,又把被害人拖回客廳的牆邊放好。」

  兇手對被害人的注視有種病態的需求,他總是要她們跪著看自己離開。

  這畜生受過什麼刺激?他被人踹出門過嗎?這感覺就像是小孩的報復,把自己的不滿全部發泄在與自己無關的人身上。

  「他也許是想要戰勝別人的目光,」時山延抬指點了下屏幕,「他講話不利索,有點口吃,語言組織能力也很差,在公眾面前有種報複式的表演欲望,把自己裝得很兇殘。」

  反社會人格有種全能掌控的特性,沉迷其中往往會變成悖德症,把戰勝否定或有可能否定自己的人當作樂趣。他們往往沒有道德底線,無視社會倫理,堅持追求自己的快感,以此得到活著的感覺。

  這個兇手的作案步驟很單一,折磨受害人,擺弄受害人的屍體有可能是他的殺人目的之一。他在通話里表現出一種強行自信的不自信,那些沉默都是在思索,他不想讓自己糟糕的回答把自己的形象搞砸。

  他其實很膽小,甚至不敢脫掉被害人的衣服。他還在模仿做愛,把那些東西插入被害人的身體裡,證明自己懂得「性」。

  「他看過陳秀蓮的直播,」晏君尋回想著兇手在通話里的表現,「是個卑微的模仿犯。他想要仿照陳秀蓮的直播,讓自己受到萬眾矚目。」

  劉晨,劉晨真的是個好選擇。他的需求也是博得關注,這簡直和兇手不謀而合。劉晨能得到兇手的聯繫方式,說明他們私下接觸過。

  晏君尋看向窗戶,時間太晚了,他說:「明天得去找劉晨。」

  「我以為你不會接這個案子,」時山延靠回椅背,「如果是我,我會把資料還給姜斂,告訴他我在放假。」

  我也想放假。

  晏君尋起身時想。

  可我停不下來。

  「你其實挺有正義感的,」時山延看著晏君尋走向衛生間,笑了笑,「這可不是阿爾忒彌斯能教你的東西。」

  晏君尋關上衛生間的門,又打開,對他說:「你可以回家了。」

  「哦,」時山延看了眼時間,問,「這麼晚了,你要送我嗎?」

  「我沒有車。」

  「我單獨走夜路會害怕,」時山延表情有幾分認真,「你家門口的路燈都壞了。」

  晏君尋警覺地問:「是你打爆的嗎?」

  「別這樣想我,」時山延的手規矩地放在腿上,他坐在那裡,無辜地說,「我跟你一起回來的。」

  晏君尋很懷疑,他總覺得——他不好說那種感覺,總之就是危險。

  「我們是……」時山延循循善誘,「可以相互信賴的搭檔。君尋,想一想,我沒有別的地方可以去。我可以睡大街,但是我剛在劉晨的直播間裡跟幾個變態聊過天,」他緩緩下沉些肩膀,「我現在需要跟你待在一起。你知道咯,像我這樣的01區囚犯,需要跟正常人交流來保持情緒穩定。你會幫我吧?」他略微上抬目光,輕輕說,「只有你能幫我。」

  晏君尋握緊門把手,在時山延的目光里,成功地被那句「正常人」取悅了。他知道時山延的危險,可他還是想愉快地回答一句「你說得對我他媽是個正常人」。

  「我幫時先生鋪床,」熊貓從廚房冒出腦袋,它捧著爪子,開心地說,「我才買了新的被褥!時先生,這次你不用睡沙發了,那對你而言太小了。」

  不。

  晏君尋想說。

  睡床不行!

  但是時山延反應更快,他在晏君尋張嘴前就接道:「是嗎?太好了,」他重新端起水杯,在續水前看向晏君尋,「你先洗好了,我不著急。」

  「我知道,」晏君尋關門回應,「這是我家!」

  作者有話要說:

  反社會人格相關參考《性暴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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