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二十章 第二日——命案
來到虛擬空間的第二天。
在這次的任務中,程煜成為了一名明朝的捕快,他才知道,相比起明朝的官吏,現代的公務員真是要多幸福有多幸福了。
若不是融合了現在這個身份的記憶,程煜怎麼也不會想到,明朝的官吏,至少在塔城的這個縣衙里,是早晨六點就要去衙門點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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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幸虧古代的縣城都很小,走路五六分鐘也就到了衙門,差不多五點半起床就來得及。否則,要是跟現代社會似的,上個班要坐個把小時地鐵,早晨六點就得點卯,那非得把程煜折騰死不行。
所謂點卯,就是指的正卯時簽到,這會兒正是仲秋時分,早晨六點天都還沒亮呢,程煜卻已經來到了衙門的承發房,在簽到簿上籤下了自己的名字。
不過衙門裡這麼清早八早的通常都沒什麼事兒,程煜點完卯之後,去了班房,來的早的捕快這會兒都在班房裡衝盹,算是個回籠覺吧。
見到程煜推門進來,那些在椅子上東倒西歪的捕快們,也都強打起精神,紛紛跟程煜打著招呼。
所有捕快,一律稱呼程煜為頭兒。
「頭兒,你先坐,今兒輪到小乙帶早飯,那小子也不知道是不是還在家欣賞枕頭呢,都快正卯了還沒到……」
一名捕快幫程煜拉開椅子,給他倒了杯水。
班房門外一個聲音傳了進來:「又是哪個潑皮跟頭兒面前嚼舌根呢?我就是欣賞枕頭那也是欣賞你家枕頭……」
說話間,苗小乙手裡拎著個沒上漆的食盒走了進來。
眾人聞言盡皆轟笑,給程煜倒水的捕快名為吳桐,家中排行老二,大傢伙兒都喊他吳老二。
「小乙你信不信我撕了你那張破嘴?你嫂子可待你不薄,你扯閒篇兒怎麼也不該扯到你嫂子頭上……」
吳老二漲紅著臉,不過程煜知道,他也並不是真的生氣,苗小乙剛才那句話,的確是有點兒不中聽,不過這幫捕快本就是下九流,這種下三路的玩笑說來就來,誰也不會真的為這樣一句話生氣。
苗小乙滿不在乎的把食盒放在程煜面前的桌上,雙手拱起,向天作了個揖,說:「嫂子莫怪,嫂子莫怪。」
然後又看著吳桐道:「你這潑皮,見天兒在人背後嚼舌根子,你要撕了我的嘴,正好,我也想拔了你的舌頭。走,咱倆院子裡練練?」
程煜笑眯眯的開啟食盒,端出一碗豆漿,又扯出一塊炊餅,也不去管倆人的鬥嘴,只是自顧自的吃著喝著。
「頭兒你管不管?不管我可真撕了那廝的嘴啊……」吳桐叫囂著。
苗小乙摩拳擦掌,其餘捕快紛紛起鬨。
「你倆要練就快些,免得一會兒萬一有公幹再給耽誤了,給你倆一個時辰夠不夠?」
程煜咬下一塊炊餅,這個時代的食物真是乏善可陳,沒有足夠的調味料,米麵也都不夠精細,除了純天然這一點,實在是沒什麼可以稱讚的。
見程煜不但不攔著,還鼓動他們去練練,吳桐和苗小乙一時間被架住了,其他捕快又跟著起鬨,倆人有些下不來台。
程煜見狀,像是趕蒼蠅似的揮了揮手,滿臉厭煩:「你們這幫二胡卵子,成天價除了比大胡話,還能有點兒正事啊?要練就趕快,不練就都給我準備起來,等刻兒要是麼得其他事,就都給我巡街去。」
苗小乙好容易得了台階,趕忙道:「看在頭兒的面子上,不跟你計較。」
吳桐也就坡下驢:「懶得跟你韶……」
韶,在吳東話里,就是說話聊天的意思。
捕快們見沒戲可看了,哄了一聲全都散去。
吃完炊餅喝完豆漿,食盒裡還有些其他東西,都讓捕快們自取了,這是塔城縣衙快班的一個不成文的規矩,每個捕快輪流給捕頭帶早飯。不過這些早飯都是些最普通的吃食,基本上也用不著這些捕快掏錢,走到那些買早點的攤子前,那些攤主也都省得事,見是衙門的捕快來了,也知道他們是給捕頭帶的早飯,通常都會有好幾家攤主搶著送上一些早點,甚至還得央告那些捕快帶去縣衙。畢竟,塔城就這麼點兒大,賣早飯的也就那麼點子人,程煜吃到嘴裡,甚至都不用問,也知道這是哪家攤主孝敬的,巡街的時候,自然也會給他們一些方便。
過了辰時,程煜一聲令下,所有捕快在院子裡集合。
依舊是按照昨天的安排,所有人兩兩結對,出門巡街。
當然,說是巡街,其實塔城的治安一向很不錯,很少會有亂七八糟的事情發生,捕快們巡街,往往是走不了半圈,找個茶攤兒就歇下了,然後混到中午,回衙門吃飯。
在程煜的記憶里,上一次發生治安案件,還是兩個大娘吵了起來,然後雙方的兒子動了手,其中一人一失手,用洗衣服的硭槌把另一個的額角敲破了。除此之外,塔城似乎已經很長時間都沒什么正經案子了。
程煜帶著苗小乙,沿著街道四下溜達,想著昨日進城的時候,答應那位守門的軍漢趙守衛吃酒的,反正橫豎是無事,把軍漢喊到家裡去,多少也能給孫守義提個醒,讓他不要再做那些作奸犯科的事情了,於是就朝著昨日進城的城門走去。
苗小乙提醒著程煜:「頭兒,這可就出了咱倆巡街的範圍了。」
「你還煩啊?我去城門那邊打個招呼。」
苗小乙哦了一聲,再不言聲。
兩人走了約莫十來分鐘的樣子,遠遠的正看到趙守衛解了甲,拎在手裡朝著二人走來。
「老趙……」程煜揮手招呼。
「程頭兒!你跑到這邊來幹麼事啊?我正打算回家呢。」
程煜看他的樣子,心裡頓時明白了:「昨天你值班啊?今天休沐?」
「一晚上沒怎麼撈著覺睡,正打算回家拜會周公呢,怎麼地,程頭兒你找我有事?」
「晚上還得空啊?得空來家吃酒。正好介紹我老哥給你認識認識,以後他出城進城的也方便。」
趙守衛一聽,雖然一夜未睡有些困頓,但頓時來了些精神。
「程頭兒你真是個講究人,昨天才講的話,今天就要兌現。我說你麼的事為什麼跑到我這邊來呢。你喊了,我肯定要有空誒。這樣,我正好路過長街,跟魚頭子講一聲,讓他收拾幾條長魚,晚點兒直接送到你家去。今天晚上我算是有口福咯……」
程煜在這個虛擬空間裡的角色,雖然是個文不成武不就的富二代,但卻燒得一手好菜,尤其是炒軟兜,那算是一絕。
「我喊你吃酒,哪能真讓你自己帶菜,你不煩了,我回頭喊人買了預備好。」
「你不管你不管,那個魚頭子天天從城門口進,尼瑪一路灑水,又臭又腥,老子吃他幾條長魚還不是關的啊?」
程煜見狀,也不多說了,拱拱手,道:「那我晚上就恭候老趙你的大駕了。」
「哈哈,好說好說。」趙守衛拱了拱手,徑直離去。
旁邊苗小乙咽了口口水,似乎已經想像到程煜燒的菜是如何滋味了,腆著臉說:「頭兒晚上請老趙吃飯啊……」
程煜情知這小子在想什麼心思,板著臉點點頭道:「嗯。」
苗小乙本想程煜回答了就順杆爬問問自己能不能一起去,結果程煜只說一個嗯字,他倒是沒道理繼續往下說了。
就這麼跟著程煜往回走,程煜笑了笑,扭臉說:「多兩個人也熱鬧,秋風起正是蟹子肥的時候,你回頭拎兩串水蟹到我家去。」
苗小乙頓時笑彎了眼角,手舞足蹈的答應下來。
明朝的時候可不像現在,現在的螃蟹是好東西,但那個年代的螃蟹,屬於上不了桌的玩意兒,甚至到快解放的時候,下江一帶還有人會說出「窮的只好去吃河蟹混個飽」這種氣死人不償命的話。在明朝的時候也是如此,除了最底層的人,是不會有人吃螃蟹這種東西的。
讓苗小乙拎兩串螃蟹,這就是對他最大的優待,兩串螃蟹甭管大小,指定超不過十文錢,那都是鄉里的孩子沒事幹下河自己摸來賺些零花錢的。
可是走了沒兩步,苗小乙就意識到程煜話裡有話,立刻說:「頭兒,你說多兩個人,你不會想把吳老二也喊過去啵?」
程煜站定腳步,苗小乙和吳桐一直都有些不對付,雖然也談不上有仇,但這倆人只要一有點什麼事就必然會拌嘴,程煜的耳根子也真是有些煩了。
「你不想他去啊?」
苗小乙有心點頭,但卻瞄了瞄程煜的臉色,見程煜面無表情,猶豫了一下,最終還是沒敢表態。
「不想他去也行誒,那晚上的酒錢你出。」
苗小乙一聽,趕忙把手擺的跟夏日的蒲扇一般。
明朝基本上沒有酒的管制,所以從宮廷到官釀,乃至士大夫階層的自釀酒、普通市井所釀的私酒,比比皆是。但無論如何,酒比起菜來,都算是貴的,只有自家會釀酒的,才真的敢不把酒錢當回事。
苗小乙家裡可沒有會釀酒的人,而吳桐家裡,本身就是開酒肆的,祖傳三代都會釀酒,以前老被人欺負,那些地面上的青皮無賴,往往喝了酒不但不給錢,還借酒撒瘋的摔爛了酒器,直到吳桐當上了捕快之後,那些地痞再也不敢上門了,生意才真正的好了起來。可生意好了之後,由於吳家的酒釀的的確是好,本是小酒肆的酒,味道上卻趕上了酒樓里的官釀,導致附近一個酒樓想要強買強賣收了吳家所有的酒,價格自然是不及吳家自賣的一半。這事兒,還是程煜去擺平的,酒樓畢竟官營,即便是縣官去了也未必好使,但程煜在塔城地面上卻是個擲地有聲的主兒,對方也得抻量抻量。最終吳家的麻煩解除了,而程煜去他家買酒,吳家人也就再不肯收一個銅子兒。
今晚人數不多不少,程煜和孫守義,加上趙守衛以及苗小乙,四個大男人怎麼也得兩三壇黃酒。程煜請趙守衛吃飯,這倆人也都算是有頭有臉的,自然不能喝那種民間私釀的苦酒,那麼這兩三壇官釀的酒恐怕少不得要用上接近一兩銀子。
苗小乙一個月的月俸才多少?也就一兩銀子,他哪喝得起這種酒?
可吳桐就不同了,他家的酒堪比酒樓的官釀,自家釀的成本又低,而且程煜讓他帶酒,只怕他全家上下都恨不能雇一駕馬車送個十壇二十壇過去,這是苗小乙根本不具備的優勢。
有了這些內情,苗小乙哪還敢有半個不字?只能在心裡安慰自己,頭兒還是獨寵我,你看,讓我帶的就是十文錢都不到的蟹子,讓他吳老二卻至少是三壇好酒,雖說吳家的酒比不上酒樓的官釀那麼貴,但少說也得二三百文錢了。
自我安慰之後,苗小乙的腳步又快了起來。
正往回走著,前邊吳桐卻飛快的朝著二人奔跑而來。
「頭兒,頭兒……」吳桐遠遠看見程煜,拼命揮著手,他剛才跑到程煜和苗小乙巡街的片區去找,卻沒找到二人,一打聽,有街上的商販告訴他程煜和苗小乙往城北去了,吳桐很奇怪程煜怎麼離開了他巡街的地頭,但也顧不上許多,一路朝著城北跑來尋他。
也就是古代這種小縣城攏共不過就這麼兩三條長街,所以基本不太可能錯過,程煜總不能說大白天的巡街巡到那些小巷子裡去。
看到吳桐奔跑迅速,氣喘吁吁的模樣,程煜不禁有些奇怪。
「去,問問什麼情況。」程煜一擺手,苗小乙雖然不情願跟吳桐囉嗦,但總不能讓程煜自己去問吧,只得快步迎向吳桐。
「吳老二,什麼情況你這麼噓噓慥慥的?」
噓噓慥慥,吳東話,形容著急忙慌不冷靜的樣子。
吳桐停下腳步,喘著大氣,顯然是跑的太猛了。
他一邊捋著胸口順著氣,一邊說:「出事了,出大事了……」
「能有多大事啊?總不能是死人了吧?」苗小乙一臉的不屑,心說我們塔城簡直太過於太平了,搞得我們這幫捕快平時都沒什麼事情可做。
而吳桐下一句話,卻讓苗小乙也是大吃了一驚。
「就是死人了,就是死人了!在城東,一個空宅子裡頭……死人了!」吳桐幾乎是跺著腳說完的這些話,苗小乙頓時臉色鐵青。
轉身朝著程煜跑去,苗小乙著急忙慌的說道:「吳老二說城東死人了,一座空宅里發現了屍體……嗯,他好像就是這個意思。」
程煜一驚,知道這是劇情開始了,他立刻加快了腳步,衝到吳桐面前:「老二,你詳細講講,到底什麼情況。什麼死人了。」
吳桐做了個請的手勢,讓程煜走在前邊,自己則是小碎步跟在程煜身側。
「我今日跟木頭一個班,巡的是城東那兩條街。走到定安街跟砂珠巷口子那塊,聽到巷子裡頭犬吠不絕於耳。我跟木頭覺得不對勁,就找路邊的閒漢問了問,他們講說以前這邊也麼得那麼多野狗,不知道這兩天什麼情況,巷子裡頭突然就多了幾條狗,而且還叫個不停。說是巷子裡第二家院子裡頭髮出的聲音。」
程煜的記憶里,立刻出現了吳桐所說的那個街口的地圖:「第二家?那不是何老漢家麼?」
苗小乙也接茬道:「何老漢年頭上不是走的了麼?他家兒子過年來家的,過完年剛走何老漢就走了,然後他家媳婦兒還花了一兩銀子請了縣裡的快馬追上去喊他回來。」
吳桐點了點頭,說:「何家是獨子,兩個姐姐都嫁到河西去了,辦完何老漢的喪事之後,南邊的生意放不下,做完五七就走了。不過家裡頭麼得老人了,乾脆把老婆小孩也都帶走了,說把那個宅子留給兩個姐姐分分。家裡頭的東西,兩個女兒分光了,就剩下那個空宅子,也賣不出什麼價,賃又賃不出去,就一直空到,半年都麼得人進出過了。我和木頭放心不下,就打算進去看看,木頭還在那邊準備爬牆呢,我卻發現他家的大門根本就沒上鎖,鎖頭只是虛掛在上邊,於是一推門就進去了。結果一進去,我的個乖乖,一下子竄出來五六條野狗,把我嚇得不輕。然後我喊來木頭,把所有野狗驅散了,才發現,他家堂屋裡頭,有兩具死屍,衣服都被扯爛的了,身上也被野狗啃得一塌糊塗。我和木頭怕的不行,趕忙退了出來,順手把門鎖上了。我們倆商量了一下,木頭回衙門通知縣尊和縣丞,我來找頭兒你。結果在你巡街的地方沒找著你們,打聽了一下,有人說是看到你們往城北來了,我就趕快跑過來,省的你們回去晚了被縣尊責罵。」
程煜這才了解了事情的經過,兩具屍體,還被野狗啃得面目全非,又是半年都沒人住的荒宅,估摸著院子裡頭的草都半人高了吧。這種無頭公案,似乎彰顯著高階階段任務的難度。
當下也不多話,三人快步奔向縣衙,剛到門口,只見龐縣丞正領著幾個壯班的衙役匆匆忙忙的出來。
看到程煜,龐縣丞一臉嚴肅,招招手道:「你回來的正好,去,把你快班的人都喊到城東去,先把老何家的宅子封鎖起來。馬上仵作跟縣尊會親自過去。」
塔城縣衙的仵作姓孟,年歲已高,老眼昏花的,本來早就該退休了。可是一直沒有合適的接班人,這個行業,也沒什麼人願意去做,有當仵作的本事,當個醫生那是綽綽有餘,就算只能做走街串巷的郎中,做不了坐館的大夫,那也不用成天面對死屍,而且還賺不了多少錢,平時總得靠幫人看病貼補。
好在前兩年老孟頭總算是收了個義子乾兒,也不是想收,就是單純的要為衙門找個接班仵作的人。這二年來是傾囊相授,但那個連名字都沒有的小子,悟性也著實差了點兒,兩年下來,也就勉強認識字,老孟頭那些本事,只學了個不到三五成。
也是多虧了塔城素來平靜沒什麼案子,否則哪有時間讓那小子這麼磨磨蹭蹭的學習?
塔城許是真的太過於太平了,老孟頭本該日日在衙門候著當值,可他仗著自己人老眼花,就連包知縣的話也是左耳進右耳出,反正也沒案子,倒是也沒人當真管他,就由得他天天讓那個跟了他姓的乾兒子過來幫他點卯,他爺倆吃兩份餉,他在家裡待著。
現在聽龐縣丞這麼一說,程煜就知道,不用多說,老孟頭指定又不知道在哪兒貓著呢,不是包知縣不勤勉,出了這種案子,倒是先讓縣丞去主持,而是他必須等小孟子把老孟頭喊來才能過去,否則,知縣都到了,卻沒有仵作驗屍,這像個什麼話?
程煜對龐縣丞一拱手,道:「龐縣丞先請,我進去取了佩刀立刻前往。」
平日裡巡街,程煜也好,其他捕快也罷,一般都不帶刀,手裡有個鐵尺就夠了,遇到些糾紛爭吵,鐵尺一揮那幫人也就老老實實,根本用不上刀。可是今日這種事,無論如何,那都是必須帶刀上崗的。
龐縣丞點了點頭,鑽進了馬車裡,程煜帶著苗小乙和吳桐匆忙進了縣衙,到班房取了佩刀,三人都佩戴整齊之後,程煜又讓他們多帶了幾把刀,這才出門朝著砂珠巷老何家的宅子奔去。
一路上,遇到也正趕去的捕快,程煜吩咐吳桐和苗小乙把佩刀分發出去,等到了砂珠巷口時,倒是已經集齊了十二名捕快和三十六名白役。
程煜吩咐下去,白役守住巷口,正役捕快則是將何宅圍住。
布置停當,龐縣丞的馬車剛好來到了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