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六百零七章 簡陋的火銃


  什長苦笑,表情乾燥的像是隔夜的驢糞蛋蛋。

  「既是知道英雄你是來要楊稷的命的,我們這些人也從來沒想過為楊稷那種人拼命,是以我一開始就跟英雄你講過了,我們跟楊首輔不是一頭的。落在英雄手裡,這條命肯定已經送出去了,但萬一英雄看在我老實交代的份上,留我一條狗命呢?反正都是死,我覺得至少可以賭一賭。」

  程煜點點頭:「不得不說,你講的有理,你也算是個聰明人了。」

  什長頓時面露微笑,似乎覺得自己這條命算是撿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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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程煜話鋒一轉:「我要殺的是楊稷,但卻並不表示我看不慣他老子。而你,既然不是楊士奇那邊的,就只能是王振那頭的了。你認賊作父我都懶得過問,你認一個麼得卵子的太監當爹,著實下賤的很。」

  說罷,手腕一翻,那把陌刀的寒光閃過什長的脖子,立時間,人口落地。

  什長臨死前都還沒反應過來,不是已經出現了生機麼?怎麼又突然翻臉了?

  程煜將刀身在什長的身上蹭了蹭,擦去血跡,口中喃喃:「口口聲聲帳篷里住的俱是你三千營的兄弟,可你出賣起他們來,卻是沒有半點的猶豫。認了個太監做爹也算了,賣友求榮你好歹遲疑一下子啊。你若有半分的遲疑,我說不定心一軟真的就放你一條生路了。」

  既然已經知道了整個帳篷的兵力部署,留著這人也就沒什麼用處了。

  按照剛才那個什長所說,外圍四頂帳篷內各有四人,都能超過尋常軍漢把總的身手,這三千營當真不可小覷,即便不是每個人都擁有如此身手,那肯定也比尋常軍隊的戰鬥力強太多了。

  而三千營用的雖然是三千之數,但那只是建成時的兵力,之後逐漸擴張,最多的時候達到一萬兩千餘人。這樣的一支隊伍,外敵來犯,怕是沒有十倍以上的兵力都很難攻破京師。更何況京師有的是三大營,而不只是一個三千營。

  往裡是東廠的六個太監,想必比那十六名三千營的兵身手更好。

  不過這都不是問題,真讓程煜頭疼的,其實是最裡頭那兩個火銃手。

  明朝火器依舊是全球第一,甚至到了明末也依舊如此,若不是儒家一直不把工匠當回事,早點兒重視火器,改良槍炮,不說清兵進不進的了山海關,即便是八國聯軍來了,在天下火器第一的實力面前也如土雞瓦狗一般。

  火銃威力的確不大,也就是三五十步的有效射程,差不多二十來米到頭了,但也正如那個什長所言,那玩意兒是散彈啊,一打一大片,程煜也不是神仙,身手再好該受傷還是會受傷,也不知道這傷勢會不會帶回到現實世界當中。

  更讓程煜惆悵的是,之前兩次虛擬空間裡的任務,都有醫術可以兌換,這次偏偏沒有,拼著受傷之後自己給自己治都行不通。

  另外還有四頂帳篷,程煜沒來得及問,那名什長也沒來得及說。

  不過程煜大致有數。

  根據那四頂帳篷的方位,有一頂是在兩個火銃手的帳篷隔壁,毫無疑問那是楊稷的帳篷。剩下三頂,卻是在另一個方向上的外圍,比這邊的外圍四頂還要外圍的多。

  從什長的表現來看,那三頂帳篷他沒打算詳細介紹,程煜即便問起,估計他也就是一句話帶過。

  這句話,程煜大致能猜的出來。

  無非就是:那三頂帳篷里,是江西的差吏,不值一提。

  倒不是瞧不起江西的官差們,而是他們比任何人都盼著楊稷死。王振的人為了任務還得傾力抵抗,但江西那些人,當意識到來人是為了殺楊稷,必然毫無疑問的選擇袖手旁觀。

  或者說,他們不幫著補刀就算不錯了。

  而且那些官差就只是尋常官差,他們就只是必須要跟著這支隊伍上京,否則他們擔心楊稷半路上就溜之大吉了。從身手和膽量等等方面,他們的確不是三千營、東廠以及神機營那些人的對手。對於程煜而言,自然就更加不值一提。

  說白了,就是程煜完全可以忽視掉那四頂帳篷,這邊無論交手慘烈成什麼樣子,那邊都絕不會有人插手的。

  相比起楊稷,江西那些官差也同樣痛恨王振的那群鷹爪手下。

  蹲在黑夜裡琢磨了半天,程煜也想不出什麼太好的方式,能讓他不冒任何風險的拿下那兩名神機營的隊長。

  算了,走一步看一步吧,既無雙全法,那就一路莽過去。

  將陌刀揹回到背後,程煜抽出了腰間的那把短刀,半矮著身形,低頭朝著第一頂帳篷游去。

  悄無聲息,絲滑的彷佛不像是在地面上遊走,而像是一條在水中無礙游泳的魚。

  前進途中,程煜手臂伸直,短刀的刀尖早已劃破了帳篷。

  一勾手腕,帳篷橫向也出現一個兩尺余長的大口子,程煜抹身便鑽了進去。

  其實帳篷里的人也真算是很警醒了,哪怕是在這清晨醒來前睡得最紮實的時刻,他們也都紛紛聽到了帳篷被人用刀劃破的聲音。

  只可惜,他們的反應很快,卻快不過程煜的一雙腿。

  更何況,程煜的行走之狀,幾乎如同一條魚兒在暢快的游泳一般。

  刀刃接連滑過兩名三千營士兵的脖子,兩蓬鮮血還沒來得及在空中綻放,程煜的身形就又扭向了另外兩人。

  那兩人還沒能從震驚當中做出及時的反應,大概只覺得眼前花了花,然後脖子涼了一下,眼前甚至能看見自己噴濺而出的鮮血,隨後才感覺到脖子上撕裂的疼痛。

  想要呼喊出聲,示意自己的同伴有敵襲,可鮮血噴涌的速度太快了,幾乎在一瞬間就抽空了他們渾身的力氣,以至於一句話都說不出聲,咽喉里的肌肉無法響應大腦發出的指令,聲帶只能跟隨鮮血噴濺帶出的風聲而鼓動。

  嘶嘶……

  在這嘶嘶的鮮血噴濺聲中,程煜已經游向了第二頂帳篷……

  ……

  第三頂帳篷……

  連續三頂帳篷里的情形都如出一轍,程煜幾乎沒費任何力氣,僅憑速度就帶走了這十二名三千營兵士的命。

  等到了第四頂帳篷,情況終於發生了少許的變化。

  或許是空氣中瀰漫的血腥味已經太過濃厚,也或許是程煜身上早已被濺了太多的鮮血,以至於第四頂帳篷里的人提前醒了過來,原因赫然正是他嗅到了太多他其實並不是特別熟悉的味道。

  京師的三大營,曾經個頂個都是戰場上下來的箇中好手,那是在戰爭中選拔出來的傑出兵士,但隨著時間的流逝,那些老兵一個個退出了三大營,替補他們進入的,依舊是軍中選拔出來的最為優良的現役軍人,但他們大多數卻並沒有接受過戰爭的洗禮,無論是對於戰爭本身,還是對於戰場的殘酷,又或者是對於戰友的親密之情,對於敵人的冷冽殘酷,甚至對於戰場上永不會消散的那種宛如鐵鏽一般的氣息,都陌生的很。

  也正是這樣的原因,前三頂帳篷的軍漢才那麼輕易的就死在了程煜的刀下,連一點聲音都沒來得及發出,就成為了他的刀下亡魂。

  可第四頂帳篷里,卻有兩名曾經和武家功一樣的戍邊戰士,因為宣宗朱瞻基停止了對交趾(也即當今的越南)的戰爭,是以跟隨大部隊回朝,本又是軍中的佼佼者,只是家裡沒有什麼背景,是以只是被選進了三千營,卻連個什長都沒撈著。

  這兩人是久經戰陣的,對於戰場上那種令所有軍人都深惡痛絕,卻又熟悉到就像是廚子聞到飯香一樣的鐵鏽味。

  對於這種味道,他們二人也是久違了,但這就像是雋刻進了他們身體裡的密碼一樣,一旦出現,就會自動喚醒一些沉睡的記憶。

  即便是在睡夢當中,這兩人還是先另外兩人一步,齊齊從床上翻身而起。

  隨即,他們便聽到了一種細若砂礫落地般的聲音,兩人循聲望去,看到的是程煜刺破帳篷的刀尖。

  兩人心有默契的個子一點頭,起身躡手躡腳的朝著刀尖刺破帳篷的方向走去。

  警覺了是一回事,主動出擊也未必就一定能討到便宜,因為他們萬萬想不到程煜的速度來的如此乾淨利索,就像是直接從天上潑下的一瓢水,兜臉而來,根本不給他們半點喘息的機會。

  兩人甚至都還沒來得及摸到篷布的邊上,更是沒能做出對敵的姿態,程煜便已經穿過那被割破的帳篷,鑽了進來。

  這兩名軍漢的反應速度也算是相當快了,多年的戰場經驗,讓他們的行為往往會快於他們的大腦。

  兩人一個向上,一個向下,向上的伸手去抓程煜的脖子,向下的則是使出陰毒手段,竟然使出了一招猴子偷桃,目標竟然是程煜襠間……

  孰可忍孰不可忍,你們自己投靠一個沒卵子的玩意兒也就算了,現在還想讓老子跟你們同流合污麼?

  程煜放棄了割斷頸動脈這種省時省力的手段,短刀在手中一晃,正握變反握,噗嗤一聲,刀尖輕易的捅進了那個使用猴子偷桃招數的傢伙的心口。

  拔出時,帶出了一汪心頭血,但卻遠不如割破頸動脈來的乾脆,那人吃痛出聲,又驚醒了帳篷里的另外兩人。

  程煜知道,這必須要速戰速決了,否則,驚動了更多的人,只會讓他接下去的行動越發不利。

  既然另外一個想抓自己的脖子,那就讓他抓。

  程煜不但沒躲,甚至還把脖子往那人手裡遞了遞,那人卻感覺十分的不真實,這麼輕易的就抓住了敵人的脖子?那為何自己的同伴卻沒能躲過他那看似簡單無比的一刀?

  手指尖微微有些遲疑,程煜靠的更近了,整個人都已經貼進了他的懷裡。

  隨後,那人只感覺到胸口一股大力襲來……

  怎麼說呢,這要是換成一個現代人,事後回憶起程煜這一撞,九成九都會說:臥槽我當時絕對是被卡車撞著了……

  一個一百五六十斤的漢子,被一記肩撞撞得離地而起,這世上唯有他本人知道,他胸口的肋骨少說點斷了五六根,並且很可能有些已經插進了他的肺葉子,因為他已經感覺到喉嚨里出現了大量的血腥味。

  像是電影電視裡那種不管受了什麼傷都吐出一大口鮮血的情況,其實幾乎完全不會發生,哪怕是肺部被刺破了,鮮血從氣管里湧出,那出來的也都是被吹成血泡泡一般的泡沫狀的紅色液體。

  像是他這種戰場上廝殺多年的老兵,最清楚當自己感覺到極為濃烈的血腥味湧上咽喉處的時候,是一種怎樣的情況。

  他知道,今天只怕他活不成了。

  但他呃思維還在繼續。

  他覺得自己的身體飛了起來,完全不收地心引力的控制,但隨後又彷佛被人抓住了,整個胳膊幾乎要被撕裂,然後,他從向外向上飛起的姿態,驟然停頓,又被拉扯了回去。

  老兵的腦子空白了,他身體的感受還在,可大腦卻已經失去了思考的能力,他不清楚,自己這短短一秒鐘里,到底經歷了些什麼。

  雙腳沾不了地,他被高高的舉著。

  他想反抗,或者至少做點兒什麼。

  但他什麼都做不了,他根本連一根手指頭都動不了。

  程煜舉著他,走向剩下兩名三千營計程車兵,然後,把他扔了出去,砸向那兩名士兵。

  他看到,殺死自己的那個人,把自己扔出去之後,竟然緊貼著自己的身體,每一步都跟著自己,彷佛黏在了自己的身體之上,當自己砸到那兩名同伴的時候,那人手中的短刃也出手了。

  兩抹血光,是他看到這個世界的最後一道顏色。

  他走的並不孤單,因為被他砸倒的那兩個人,幾乎跟他死在同一秒內。

  這次隔的太近,那兩人的鮮血噴了程煜一臉。

  程煜抹了一把,手中持刀,強橫無禮的刺穿了帳篷,撲向早已盤算好的方向。

  這一趟,程煜的速度更快,不留任何餘地。

  因為他知道,這第四頂帳篷里發生的事情超出了預期,發出了本不該發出的動靜,如果那六個太監真如什長所言,是高手,是至少比他這個精銳要高的高手,那麼此刻至少應該已經意識到發生了什麼。

  衝進第一頂帳篷的時候,程煜呆了呆,帳篷里的確有兩個太監,但是他們卻沒有做出任何準備。

  沒有打算攻擊程煜,甚至連防禦也沒有一點,就那麼四仰八叉的睡在帳篷里的矮榻之上。兩人的腿甚至還交纏著,其中一人把自己一整根大腿都掛在了另一人的腰間。

  唔,怎麼說呢,很噁心。

  帳篷里一片狼藉凌亂,地上好幾個歪倒的酒罈子,小桌上還擺放著用油紙包著的沒吃完的燒雞牛肉等等食物……

  所以,是因為太監們如今有王振這個後台,所以比起三千營的那幫人更加肆無忌憚。三千營的人至少知道軍務在身,酒是不敢喝的,哪怕喝點兒也一定是淺嘗輒止。

  可這幫太監就顧不了那麼多了,在皇宮裡肯定不敢如此放蕩形骸,好容易有機會出來,那還不好好的吃點喝點?就差沒找兩個……唔,他們這德行,找女的未必合適,找男的就更加不合適了,還是別找人來伺候的好。

  於是,在無語之中,程煜輕易的割斷了這兩個傢伙的頸動脈。

  鮮血噴濺出來的那一瞬間,這倆人顯然都醒了過來,但是,就如同前幾個帳篷里的人一樣,他們很想拼儘自己最後的力氣,至少通知一下其他人,可渾身的力氣被抽空的太快,話到聲帶處,肌肉已經無法再有任何動作。

  只能無聲的死去,感受鮮血流盡後身體迅速變涼。

  讓程煜萬萬沒想到的,是連續三頂帳篷都是如此,只不過,後兩頂帳篷里,沒有那麼凌亂而已。

  真正能被稱之為杯盤狼藉的,只有第一頂帳篷,後兩頂帳篷里,也有些酒菜,但都顯得極為克制。只是,看到躺在矮榻上呼呼大睡的太監們,就會覺得他們也並沒有半分的克制。

  之所以如此,大概是因為這六個太監是聚眾在第一頂帳篷里喝的酒吧,酒過三巡,七八分醉了,才各自散去,回到自己的帳篷里休息。臨走的時候帶走了些酒菜,所以,顯得後兩頂帳篷整潔許多,但人卻都是一樣四仰八叉。

  順利的割破了兩名太監的頸動脈,到了最後那頂帳篷的時候,程煜沒有立刻殺死那兩人,而是準備將這倆人當成肉盾,走向那兩個火銃手居住的帳篷。

  那是保護楊稷的最後一道防線了。

  神機營在三大營里,地位也是相當高的,許多勛貴子弟即便知道給個銃給自己,連個鳥他們都打不中,但他們依舊想進神機營里混一份差事。反正還有傳遞火銃和裝填彈藥的成員麼,只要能穿上神機營的衣服,走在京師的大街小巷上,那就是無上的殊榮。只要是大明子民,誰不知道神機營是天子家裡最為倚重的部隊?

  但即便如此,在如今宦官干政的年代,王振的一句話,遠比當朝首輔有用的多,作為嫡系的東廠(之前說是西廠有誤,西廠要到成化年間才成立,抱歉),早已被王振作為自己的私人力量。

  東廠的權力本就大過錦衣衛,只不過不常在民間走動,但在京師,那絕對是百官百姓人人聞之膽寒的特務機構。現如今王振當權,東廠更是跋扈專橫,近乎到了人人聞之色變的地步,哪怕是神機營的人,也不敢輕易射殺東廠番子。

  可就當程煜準備將這兩個太監一手一個舉著出去的時候,卻意外的發現其中一名太監的身子底下,彷佛有個槍管子模樣的東西。

  推開那名太監,程煜一把抓住了那根槍管,抽出來一看,還真是一把火銃。

  只是,這火銃,也簡陋的有點過分了,看起來就像是兩根鐵管子被焊接在了一起,中間是實心的,前邊的銃管,用來裝填火藥和最後裝入金屬彈或者鑄鐵塊,算是藥室和前膛。後邊的鐵管子要短些,叫做尾銎,是用來給火銃裝把子的地方,就像是鐵鏟、斧頭之類的工具要留個金屬孔套,專門用來插入木棍作為把手用的。

  在藥室的位置,有個小孔,根據塔城程煜的記憶,這玩意兒是先把火藥裝填進藥室,同時在這個小孔里插入引線,然後再裝入各種彈,沒有後世的霰彈槍那麼多小鐵珠子,這個年代也就裝進去三五個鑄鐵塊,然後裝上木把,將其夾在腋下,穩當之後點燃引線,從而擊發火銃,將那幾個鑄鐵塊射出去。

  三十步內還是很好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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