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清末之吾輩愛自由(7)


  杜縣令大喜過望,全身起了一身興奮的雞皮疙瘩。

  只要是讀書人,都對大名鼎鼎的顏體心馳神往,不少書法大家窮盡一生也無法模仿出顏公真跡的一分神韻,足以可見顏公書法造詣的高深。

  一千多年以來,幾次朝代更迭,在數不勝數的戰亂中,顏公碑帖大多已經失傳,僥倖保存下來的碑帖都收納於世家大戶作為傳家寶。

  像杜縣令這樣的窮酸學子就只能通過擴印本來揣摩顏公書法。

  現在有塊顏公石碑立在孟縣縣學就不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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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縣是教育弱縣,文風不盛,現在有了顏公石碑,那等於是在全天下都揚了名!而且在縣學就讀的大多數都是貧家子弟,也給他們創造了一個可以近距離揣摩觀賞顏體字的機會。

  怎麼想,這都是一舉數得的好事。

  杜縣令雖然很心動,但是想著顏澤蒼年紀還小,不懂事,就善意提醒他道:「此話當真?這畢竟是你先祖遺物……」

  樂景輕輕一嘆,說起了舊事:「當安史之亂,顏氏滿門忠烈,奮起反抗,三十餘人被逆賊殺害,顏公更是寧死不屈,最終被逆賊縊殺,德宗痛詔廢朝五日,舉國悼念,並在詔文里寫道……」

  眾人慢慢都安靜下來,破舊的庭院裡,就聽少年眼圈發紅,悲愴的聲音在天地間發出不屈的震盪:「才優匡國,忠至滅身,器質天資,公忠傑出,出入四朝,堅貞一志,拘脅累歲,死而不撓,稽其盛節,實謂猶生。」

  杜縣令身為讀書人,自然熟知這段歷史,哪怕現在重新聽到這段典故,依舊唏噓不已,憤懣不平。

  他一臉肅容道:「顏公堅貞不屈,忠烈剛直,是我輩讀書人的楷模。」

  圍觀群眾大多是大字不識的文盲,他們不知道顏真卿的是誰,樂景說的話他們大半都沒聽懂,但是唯有一點他們聽懂了——顏公忠烈,顏氏滿門寧死不屈。

  單單這一條,就足夠他們表露出對其的敬意。

  於是有人輕輕說:「是條漢子。」

  少年的手指輕輕在石碑上的文字划過,目光溫柔,似有貪戀不舍,很快化作堅定。

  微風拂面,衣衫翻飛,少年昂然而立,宛如風中勁竹,他朗聲道:「以顏公的秉性,若是在天有靈,想必也會很高興自己的遺物能鼓勵莘莘學子奮發向上,勤奮進學,金榜題名,為國盡忠。」

  杜縣令心神大憾,一時間心潮澎湃,看向顏澤蒼的目光充滿敬意。

  即便對方只是個小童生,進士出身的杜縣令也對他深鞠到底,沉聲道:「顏公子高義,我替全天下的學子謝過顏公子了。」

  樂景也同樣對杜縣令深鞠到底,「大人言重了,顏某也只是不忍祖宗遺物埋沒罷了。」

  【哥哥我可以:顏公啊!!啊啊啊我哭的好大聲!

  花團錦簇:寥寥幾句話,卻是一個家族的興亡,在朝代的更迭中,總有一些人視死如歸,用鮮血和生命來堅持信仰。

  妹妹不可以:在我們的世界,顏公的大部分作品,包括奉命貼在內,皆已失傳,現在主播把這塊遺寶捐出去,希望能得到妥善安置,然後傳給子孫後代。

  yong:主播這個決定很聰明啊。俗話說的好,不怕賊偷就怕賊惦記,這個石碑放在主播家終究是個隱患。這下主播乾脆把石碑捐出去,大大揚名,換來士人階級的好感,穩賺不賠。】

  樂景看到這條彈幕,挑了挑眉,他正好也是這麼想的。

  他捐出石碑,雖然有一些私心,但更多的是公義之心。

  家族的興衰,在朝代的更迭面前不值一提。

  他就怕有朝一日,顏家在戰亂中消失,這塊石碑徹底失傳,那麼將是整個民族的損失。

  還不如直接捐出去,也能得到妥善安置。

  杜縣令現在心情大好,看顏澤蒼哪兒哪兒都覺得順眼。

  顏澤蒼長相文雅俊俏,氣質不俗,進退舉止充滿讀書人的風骨,剛才更是做出捐贈先祖珍貴遺物的高風亮節之舉,可見人品出色。

  而王德勝大腹便便,形象粗俗不堪,就是個充滿銅臭味的商人。

  幾乎是立刻,杜縣令心裡的天平就傾向於了顏澤蒼。

  他清了清嗓子,堅定說道:「顏公子身為顏門子弟,人品不俗,想必定不會做那藏污納垢之事,依本官來看,王家所告之事定有蹊蹺。」

  杜縣令這番話說的極為不客氣,就差指著王德勝的鼻子說他是誣告了。

  王德勝嚇了一跳。

  他沒想到就是一個破石碑,怎麼就讓杜縣令改變態度了?

  文忠公顏真卿到底是和何許人也?王德勝雖然不甚清楚,但是既然被稱為公,想必也是英雄人物,這顏家都破落到這份兒上了,還拿一個死人裝門面,真是笑話。

  他腦子轉的飛快,幾乎是立刻就想到了說辭:「請大人明鑑!祖宗是英雄,難道子孫代代都好漢?顏澤蒼打著祖宗旗號為非作歹,敗壞祖宗名聲,顏公若泉下有知,說不定要跳出來罵不肖子孫呢!」

  樂景直起身,黑眸銳利逼人,「你口口聲聲說我妹妹偷情,我敲詐勒索、厭咒王吉昌,證據呢?」

  他指著一旁顏靜姝,冷笑道:「我妹妹才十一,還未成人,偷的哪門子人,你編瞎話也不編靠譜一點的!」

  顏靜姝睜著無辜大眼睛,模樣顯得更為稚氣,兼之她身形還沒長開,一團孩子氣,說她偷人的確是有點站不住腳。

  杜大人心裡已經開始盤算搞一個盛大的捐贈石碑儀式替全縣揚名,有點懶得搭理王家的糾纏,所以就冷漠回道:「老丈若是沒有證據,就是誣告,按照大清律,就要杖一百、流三千里。」

  王德勝臉色氣的通紅,大聲爭辯:「草民有證據!當初你綁架我兒時,可是親口說你吃過人肉的,我家下人都聽到了!而且你不僅敲詐勒索了我家20兩銀子,還逼昌兒寫了休書,好讓你妹妹和那姦夫雙宿雙飛!」

  杜縣令當下有些遲疑,王家說的這般板上釘釘,又有人證物證,他也不好明幫顏澤蒼。現在只能把石碑的事放在一邊,他先回縣衙好好審理此案,查明白真相。

  樂景慢條斯理的一一反駁:「當初你兒子到我家砸東西,還毆打我們兄妹和母親,這20兩銀子是你兒子賠給我們的醫藥費和財產損失費,是立下字據的,你還想賴帳不成?我妹妹不堪忍受你兒子的虐打,主動要求與你兒子和離,有錯嗎?」

  不等王德勝開口狡辯,樂景突然譏諷一笑,看向王德勝的目光噙滿了冰霜:「你這麼會顛倒黑白,等到了地府,打算怎麼和你大哥解釋?」

  杜縣令正在納悶,好端端的怎麼又扯到王老爺的大哥了?他大哥不是已經死了嗎?

  王老爺卻表情大駭,面如土色,如同見鬼,抬起手指呵斥道:「你瞎說什麼呢!」

  樂景手握劇本,當然什麼都知道。

  有的人外表看起來肥頭大耳宛如白毛女里的地主惡霸黃世仁,然而論起內在,說他像黃世仁,那是辱黃世仁了。

  黃世仁是畜生的話,那王德勝就是畜生不如。

  起碼黃世仁不會逼.奸侄女,殺人滅口。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樂景聲音冷冽,在王德勝聽來無異於厲鬼索命,「兩年前,槐樹下。王老爺你忘了,萍兒可沒忘。」

  王德勝驚駭看著顏澤蒼,兩股戰戰,幾欲昏倒。

  這件事都過去兩年了,他做的又隱蔽,就連家人都不知道,他是怎麼知道的?!

  樂景眉目冷峻,眸中一道悲意一閃而逝。

  那孩子,叫王萍,兩年前才12歲。

  兩年後,依舊是12歲。

  她永遠長不大了。

  在穿越前,樂景做了十年記者。

  從初出茅廬的小年輕,變成年過而立的青年。

  成年人的世界,不看對錯,不管正義或邪惡,只看利弊,多的是披著人皮的野獸跌破下限,刷新人性之惡的極限。

  王家侄女遠遠不是最悲慘的那一個。

  村上春樹說:「假如這裡有堅固的高牆和撞牆破碎的雞蛋,我總是站在雞蛋一邊。是的,無論高牆多么正確和雞蛋多麼錯誤,我也還是站在雞蛋一邊。」

  因為如果不對雞蛋進行保護,那麼一定會導致強者對弱者的剝削,一定會導致強權即真理。

  所以時代需要記者。

  樂景身為記者唯一能做的,就是替失聲者發聲,讓世人記住這些無面人們的臉,然後當雞蛋們將要撞上高牆的那一刻,用筆和鏡頭在高牆上鑽出一個洞,讓陽光能夠透過高牆,灑在雞蛋們身上。

  這樣的事,樂景堅持做了十年。

  在未來的無數日子裡,他還會繼續這樣做下去。

  因為,他是記者。

  記者,永遠是人民的喉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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