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清末之吾輩愛自由(29)


  樂景發現這幾天,威爾全家,還有兩個小夥伴顧圖南和季鶴卿看他的目光很詭異。

  在他的多番詢問下,還是瑪莎太太扭扭捏捏地問他:「顏,你一個剛來美國的東方男孩,怎麼能把《無法結婚的女人們》寫的如此真實感人啊?」

  她不好意思地擦了擦眼角,「艾米麗被卡爾拋棄後,在雨中絕望大哭的這一段,我是看一次哭一次,如果不是認識你,我一定會認為這個故事是一位女作家寫的。」

  樂景一個男人,能如此細膩真實的描寫女性心理,也怪不得瑪莎他們會覺得奇怪了。

  每當這種時候,樂景就要感謝十年記者生涯帶給他的豐富閱歷和經驗。

  記者,就是要和三教九流打交道,上可採訪政治家,下可採訪乞丐。

  樂景採訪過無數形形色色的女人們,寫過數以百計的女性人物採訪稿,所以對女性心理有較為深刻的認識,在小說里刻畫起女性心理自然如魚得水。

  只是這些註定是不能和瑪莎說了。

  所以最終樂景笑了笑,語焉不詳道:「可能是因為我看過很多書。」

  

  瑪莎聽到這個回答,不知道腦補了什麼,看向樂景的表情充滿驚嘆,「顏,你真是一個天才!」

  在一旁觀望許久,一直在偷聽他們講話的威爾先生插話道:「我在以前,從來不喜歡看愛情小說,可是,顏的小說卻是個例外!你竟然讓女主角在第一章就被未婚夫退婚,真是出乎意料的情節發展!」

  在當前時代似乎是出乎意料,但是在21世紀卻已經是爛大街的套路了,其中,又以日劇最鍾情這個套路。

  日劇中,如果要襯托女主角的悲慘和絕望,就會讓女主角在開場就被分手或退婚。如果這是一部愛情劇,低谷中的女主角會遇到白馬王子,如果這是一部講述現代女性困境和成長的電視劇,那麼低谷中的女主會因為退婚而成長。

  但是不論女主角在事後會做出什麼樣的選擇,被退婚的橋段都傳遞了一個社會普遍認知——對於女人來說,沒有被退婚更丟臉悲慘的事了。編劇認為,似乎只有被退婚的女人,才會在男權社會裡被逼到絕境,才能絕地反擊逆襲。

  樂景不認同這個邏輯,但是在十九世紀,他卻只能使用這個邏輯。

  所以他在小說開場,也使用了這個套路。

  他要把女主角逼到絕境,讓她無法安心退到家庭當全職主婦,她才能背水一戰,發揮自己的才能,尋找在婚姻以外的出路。

  瑪莎央求道:「顏,我已經等不到下期的報紙了!你可以告訴我接下來的劇情安排嗎?」

  樂景就像之前的無數次那樣搖了搖頭,聳聳肩,「瑪莎,我和報社簽的有合同,我不能劇透。」

  瑪莎不死心:「暗示!你只要給我一點暗示就可以了!告訴我,卡爾那個人渣不會有好下場的對嗎?」

  樂景微不可查的點了點頭,然後就見瑪莎的眼中仿佛燃放了煙花,她興高采烈地舉起雙手歡呼道:「太棒了!願上帝保佑你,路易斯老師!」

  「啊,你快別和我們閒聊了!」瑪莎推了推樂景的肩膀,催促道:「你快去寫稿,多寫一點,下周的報紙可以多登一點!」

  樂景很想告訴瑪莎,每周報紙的更新都是恆定的,就算他寫了十章,報紙也只會刊登一章,畢竟樂景現在的小說可是報社的台柱子,一己之力拉動了《孟松小說報》近乎一半的銷量,約翰當然要讓他細水長流了!

  但是他也沒有和瑪莎多說,聽話地回了書房,開始繼續寫作。

  第二天,約翰上門來訪,告訴了樂景兩件事。

  一個是,樂景的新書首印追加兩千冊,明天就會在哈特福德發行了,所以約翰又給樂景補發了五百美元的版稅。

  第二件事就是——

  樂景疑惑問道:「出版商的妻子想要和我見面?」

  約翰尷尬的摸了摸鼻子,「是的,她看過你在報紙上連載的《無法結婚的女人們》後,就想和你見一面,而且……」

  「而且?」

  約翰努力不讓自己笑出聲,神情古怪說道:「安妮太太似乎認為你是一位小姐,《無法結婚的女人們》講的是你的親身經歷……」

  樂景:……

  他想了想,突然覺得這樣被誤解也算是誤打誤撞給他的身份打了煙.霧.彈,對他隱藏身份很有幫助。

  「你也知道,出於隱藏身份的需要,我是不可能和讀者見面的。」樂景說:「請您轉告安妮太太,既然已經吃了雞蛋,就不要關心母雞是誰了。」

  約翰心領神會的點了點頭,「我保證會把這句話轉告給安妮太太的。」

  「還有,」樂景眨了眨眼睛,笑吟吟道:「就讓他們認為我是女人吧,不需要額外澄清這件事。」

  約翰眼中閃過一絲促狹,然後哈哈大笑道:「我現在開始期待有一天他們得知你身份時的表情了,一定很滑稽。」

  誰能想像呢,路易斯不僅不是女人,還是一名來自華夏的十幾歲的男孩。就算在荒誕劇里也不會出現這樣的劇情!

  ……

  大雪過後,哈特福德迎來一個大晴天。

  一個穿著大衣的矮胖男人走進街角一家書店,「老闆,最近有什麼好看的新書嗎?」

  老闆指了指最前方的書架上的藍皮書,笑眯眯說道:「《流浪漢變成英國伯爵》,這是最近的新書,也是我們店的主打書。」

  矮胖男人拿起書,首先就去看作者名,「路易斯?」

  他輕蔑的撇撇嘴,粗魯地把書放回書架,不客氣地說:「我也是老主顧了,你就這樣打發我嗎——一個從沒聽說過名字的作家寫的三流粗俗小說?我要的書,是由專業作家寫的文學作品!」

  老闆表情也嚴肅起來了,還不待解釋,就有一位顧客怒氣沖沖插話道:「如果你真的看過《流浪漢變成英國伯爵》,你就不會說這種話了!」

  這名顧客兩鬢斑白,穿著考究的西裝,拿著手杖,是一個體面的紳士。

  矮胖男人怔愣著看著這名老紳士,遲疑道:「請原諒,我是不是在哪裡見過您?您看起來有點面熟哩。」

  老闆笑著介紹道:「這是羅伯特先生,您或許看過他的演講。」

  羅伯特在哈特福德是個小有名氣的劇作家,他的新劇《黃鶯訣歌》正在哈特福德大劇院上映,反響很不錯。

  矮胖男人臉頰立刻燒紅了,他手足無措道:「羅伯特先生,我、我看過您的《黃鶯訣歌》,我很喜歡這部戲,我沒想到會在這裡遇到您……」

  羅伯特板著臉,拿起藍皮的《流浪漢變成英國伯爵》,強硬地塞進矮胖男人的懷裡,「去看看!認真品讀!如果那時候你還認為這是三流粗俗小說的話,你就不配看我的戲劇!」

  事到如今,自己喜歡的作家都這麼說了,還不能證明這本小說的優秀嗎?

  矮胖男人臉色燒的通紅,馴服的連連點頭,「我一定會好好拜讀這部作品的!」他拿起書飛快結了帳,然後就灰溜溜的離開了。

  老闆笑眯眯的看向臉色稍緩的羅伯特,「羅伯特,多謝您替我做擔保。」

  羅伯特擺擺手,「我只是實話實說罷了。」

  他戴上帽子,露出一個苦笑,「唉,路易斯不應該起這個名字的,我認為這麼粗俗沒內涵的名字配不上他的作品,就連我,在你最初給我推薦這本書的時候,心裡也有點嘀咕,要不是信任你的眼光,我可能根本不會看這本書。」

  老闆倒是很理解路易斯,他忍不住替作者辯解道:「畢竟是新人的第一本書,自然是要起一個符合大眾審美趣味的名字,你看不上這個書名,是因為你具有很高的審美情趣,是一名脫離了群眾的藝術家,但是大多數人,還是比較欣賞不那麼文雅的書名。」

  羅伯特若有所思的點點頭。他猶豫了一會兒,對老朋友說:「其實,我這幾天一直在考慮一件事,要不要把《流浪漢變成英國伯爵》改編成戲劇?」

  老闆一點也不驚訝羅伯特的想法,如果羅伯特沒有想過把這部小說改編成戲劇他才會吃驚!

  在他看來,《流浪漢變成英國伯爵》作為短篇小說,又充滿諷刺性和戲劇性,是很適合被改編成戲劇的。

  他笑道:「如果是你來改編的話,一定會是一個偉大的戲劇。」

  羅伯特嘆了口氣,「你也知道,我最近一直在籌備新劇,已經和劇院簽了合同,實在是分.身乏術,唉,再等等吧,等我有時間了,我就去從路易斯手裡買下這部小說的改編權。」

  老闆笑眯眯道:「我很期待在哈特福德大劇院看到這部新劇。」他提醒老朋友,「你可要抓緊了,小心別人搶先一步買下改編權。」

  羅伯特眉頭緊鎖著點點頭,然後拿起手杖,裹緊衣服,走出了書店。

  ……

  「親愛的,你再不出門就要遲到了。」

  紐曼正了正領結,走出臥室,有點驚訝的看著已經打扮一新的妻子,「你今天怎麼這麼快?」

  以往出門,妻子梳妝打扮都要花費一兩個小時,紐曼是那個在門外催促的角色,沒想到今天他們倆的角色竟然顛倒過來。

  安妮興奮地舉起手中的黑色筆記本,「我要在俱樂部的文學沙龍上,把這部小說介紹給大家!」

  紐曼和安妮都是哈特福德讀書俱樂部的成員,俱樂部每周都會定期舉辦一場文學沙龍,在文學沙龍上,每個成員都會給大家介紹一本自己最近在看的書。

  紐曼好奇問道:「你要給大家介紹什麼書?」

  安妮眼睛閃閃發亮:「《無法結婚的女人們》!」

  紐曼驚訝道:「這部小說不是還在連載中嗎?而且只在孟松當地的報紙上連載,你怎麼介紹給大家?你要拿著報紙去嗎?」

  安妮神秘地把手裡的筆記本遞給紐曼,「看看這個!」

  紐曼接過筆記本翻看,驚訝地發現了裡面妻子清秀的筆跡,安妮竟然把《無法結婚的女人們》連載部分的內容工工整整都謄抄了下來!

  安妮自豪地說:「我抄了五遍,這是字體最好看,也是沒有一個錯別字的版本。」

  紐曼被安妮對《無法結婚的女人們》這部小說的狂熱而嚇到了。就算在熱戀中,矜持的安妮也從未對他展露過如此狂熱的姿態。

  「你就這麼喜歡這部小說?」

  安妮從丈夫手裡拿過本子,珍惜的抱在懷裡,嘴角揚起一個甜蜜的笑容,「我愛這部小說,我愛艾米麗,她就像我的姐妹,我希望她能獲得幸福。」

  紐曼暗暗咂舌,實在無法理解妻子的狂熱。

  「你後來又問過約翰了嗎?可以讓我去拜訪一下路易斯小姐嗎?」

  紐曼搖了搖頭,遺憾的對妻子說:「約翰說,路易斯是奉行神秘主義的作家,深居簡出,不問世事。」望著妻子失望的表情,紐曼笑著補充道:「但是,路易斯托約翰讓我轉告給你一句話。」

  安妮眼睛一亮,急切追問:「她說什麼了?」

  「她說,既然已經吃了雞蛋,就不要關心母雞是誰了。」

  『既然已經吃了雞蛋,就不要關心母雞是誰了。』安妮反覆在心裡念叨這句話,越琢磨越覺得意味深長,很有道理。

  她若有所思地微微點頭,「路易斯小姐真是一位智者,這句話說的很有意境。」

  雖然有點遺憾她最終和路易斯小姐無緣得見,但是就像路易斯小姐說的那樣,作者和讀者之間的關係始於作品,也終於作品,她通過閱讀路易斯小姐的作品,曾經短暫和她心靈相通過就足夠了。

  夫妻倆到達哈特福德讀書俱樂部時,俱樂部的會客廳的沙發上已經零零散散坐了十幾位衣冠楚楚的紳士和淑女。

  安妮和丈夫隨意找了個沙發坐下。

  半個小時後,人終於來齊了。

  約克森上校是沙龍的發起人,由他來第一個發言。

  他是一個有著燦爛金髮的英俊紳士,現在雖然已經四十幾歲,但是依舊帥氣英俊,身體挺拔,且因為多年的軍旅生涯,他身上自帶軍人般的氣質,很受女性歡迎,是俱樂部里的黃金單身漢。

  「今天,我想給大家推薦一本書。」約克森上校環顧四周,用不怒自威的低沉語音說道:「這本雖然是一名新作者的新書,但是我認為,其文風老練,立意深刻,是一部不可多得的佳作。我甚至認為這是一名知名作家的新筆名。」

  不少人被約克森上校這番讚譽給勾起了興趣,要知道約克森上校一向眼高於頂,很少會這麼極力推薦一本書,所以大家都追問道:「什麼書?」

  「叫什麼名字?」

  於是約克森上校就從沙發上拿起那本藍皮書,露出封面向眾人展示,「書的名字叫做《流浪漢變成英國伯爵》,大家不要被這個三流通俗小說式的書名給欺騙了,這部小說是一個不折不扣的諷刺小說,具有很強的文學性和藝術價值。」

  想到第一次識破作者詭計時的激動,約克森上校現在還覺得全身發麻,聲音越發亢奮,神采飛揚道:「這部小說是那種兼具了趣味性和藝術性的佳作!即便是沒受過多少教育的工人也能看的津津有味,但是,如果你擁有敏銳的嗅覺和藝術鑑賞能力,那麼一定可以像我一樣,敏銳發現故事中的又一條暗線,從而將故事重新結構重讀!」

  安妮和紐曼驚訝地對了一個眼神,沒想到約克森上校會在藝術沙龍上推薦路易斯的作品。

  安妮突然感到一陣激動。

  她喜歡的作家不再是初出茅廬的無名作家了!路易斯小姐的作品正一步步被主流接納!

  她相信,總有一天,路易斯小姐能在文壇聲名大噪,讓美國再也無法忽視女性的聲音。

  約克森上校的演講格外有煽動力,參加沙龍的紳士小姐都感興趣的交頭接耳道:「約克森上校的眼光一向很好,等我回去,就去書店買這本書。」

  「我聽說過這本書,我的丈夫最近就在看這部書,我還沒來得及看。」

  「這部小說真的很好看!作者不可能是新人!我也覺得應該是老作者起的新筆名。」

  後來又有十幾個人發言向大家介紹自己最新在看的書,只是都沒有像約克森上校的演講那樣反響熱烈了。

  終於,輪到安妮了。

  她緊緊握著手裡的筆記本,站了起來,身體在輕輕發抖,不是因為緊張,而是因為激動!

  她終於可以把自己心愛的寶貝推薦給其他人了!

  她看向約克森上校,嘴角微微挑起,「我推薦的書,是剛剛約克森上校推薦的《流浪漢變成英國伯爵》的作者路易斯的新作品,名字叫做《無法結婚的女人們》。」

  約克森上校驚訝地挑了挑眉,插話道:「路易斯又出了新書?我竟然不知道!你在哪裡買到的書?」

  安妮回答:「因為這本書還在當地的報紙上連載,還沒有完結,因緣巧合之下我拜讀了這篇小說,從此就讓我魂牽夢縈,深深著迷,所以我把目前的連載部分手抄了下來,帶到這裡,和大家一起分享這個故事。」

  她用徵詢的目光看向約克森上校,「如果可以的話,我想在這裡朗讀這個故事。」

  約克森上校眼中閃過一絲興味,輕輕點了點頭。

  於是安妮就開始朗讀這個故事了。

  女人紫灰色眸光沉靜,聲音溫柔沙啞,氤氳著化不開的情感,艾米麗的人生宛如畫卷緩緩拉開,在場的眾人都情不自禁的沉浸在這個故事裡。

  在安妮念到艾米麗回憶她和未婚夫卡爾的甜蜜往事,在雨中崩潰絕望大哭時,一些感性的女性眼角已經浮現了淚光,發出輕微的抽泣聲。

  當安妮念到艾米麗親眼看到卡爾和新未婚妻親親我我的場面時,不少男士握緊了拳頭,眼中浮現深深的憤慨。

  當安妮念到艾米麗的詩作在報紙上發表時,男士女士們都不約而同露出欣慰的笑容。

  然後就是在最後了,艾米麗的姐夫莫爾因病去世,大姐朱莉成為寡婦,回到娘家,布倫特家再次成為圈子裡被評頭論足的家庭,甚至認為布倫特家族因為對上帝不虔誠,所以才會霉運纏身。

  朱莉心灰意冷,想要一同殉情。

  安妮溫柔沙啞的聲音突然戛然而止,眾人一愣,立刻開始催促道:「怎麼不念了?」

  「後來怎麼樣了?」

  「朱莉活下來了嗎?」

  安妮對大家露出了空白的筆記本,心裡詭異的浮現一絲絲幸災樂禍,「故事已經結束了,接下來的劇情要下周才能知道。」

  「哦,上帝啊!這太殘忍了!」

  「這個故事刊登在哪個報紙上?我一定要去訂購!」

  安妮努力不讓自己笑的太幸災樂禍,露出一個假惺惺的憐憫笑容,「這個故事刊登在麻薩諸塞州《孟松小說報》上,或許你們可以派人去麻薩諸塞州去買報紙。」

  讀書俱樂部里的都是中產階級的紳士小姐,他們當然不會把這點路費看在眼裡,只是還是忍不住抱怨道:「路易斯為什麼把小說刊登在這種我聽都沒聽過的小報紙上?」

  「我聽說過孟松城,這是個小城,路易斯原來是麻薩諸塞州孟松人。」

  約克森上校摸了摸下巴,若有所思道:「這個故事這麼優秀,我們這裡的報紙為什麼不能轉載呢?」

  安妮眼睛一亮,恍然大悟。

  對啊!

  這樣她也就不用辛辛苦苦請人跨州給她送報紙了!

  約克森上校的提議立刻得到了讀書俱樂部所有人的一致響應。

  「哈利,我記得你爸爸就開了一家報社,何不說服路易斯,讓路易斯把作品刊登在你家的報紙上呢?」

  被叫做哈利的是一個棕發碧眼的帥小伙,他有著討人喜歡的圓臉,笑容爽朗燦爛好似夏天的風。

  他眸光微閃,「我回去就和我爸爸說一下。」

  孟松城這個小城哪裡容得下路易斯這樣的天才?只有哈特福德才能讓他揚名立萬!

  ……

  樂景絲毫不知道自己在哈特福德的一些圈子裡突然變得無比搶手,他現在剛從約翰那裡得知了一個讓他感到無比驚訝的消息。

  「賣了一大半?」

  「對,賣出了足足三千冊!」約翰臉上掛著暈乎乎的笑容,伸出兩個手指,「兩個星期,不過兩個星期,我有預感,你的小說很快就要再版了!」

  這意味著樂景又將會有一大筆稿費進帳了,他對此感到很滿意,要不了多久,他就可以把母親和妹妹接來美國了。

  送走了約翰,樂景看了眼窗外難得的晴天,打算出去轉轉。

  他沿著寬闊的大道,來到了中心公園。

  晴空萬里,料峭春風裡夾雜著冰雪凜冽的氣息,幾隻麻雀在雪地里跳來跳去,兩個孩子笑鬧著在殘雪上踩上鮮明的腳印。

  這是一個很溫馨的畫面,樂景覺得自己的心情也變好很多。

  自從來到美國,他不是在學習運動就是在寫作,已經很久沒有這麼悠閒過了。偶爾放鬆一下也不壞。

  突然有人在身後搭上樂景的肩膀,「好久不見,你還記得我嗎?」

  樂景嚇了一跳,肩膀一抖,飛快轉頭,映入眼帘是一張古銅色的臉。

  是印第安人伊萊!

  樂景剛露出一個友好的笑容,就聽印第安人遺憾的望著他,聲音低沉,「很抱歉,我這次是來殺你的,有人花了一萬英鎊,來買你的命。」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