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5章 陪審變被告


  「一邊說著口說無憑,一邊身體力行的當堂狡辯,胡律師還真是把自相矛盾演繹到了極致!」拍拍手鼓掌,顧楓不屑勾了唇角。

  身經百戰,曾經在法庭上與那麼多同行交過手,其中不乏能說會道者,可這位胡律師似乎還從未遇到過對手。

  卻沒想到今日竟然被一個外行嗆的啞口無言,對上高冷哥挑釁的目光,他的雙眸明顯一鷙,面色瞬間變得難看。

  這時,顧楓富有磁性的醇厚聲音再次在法庭上響起,「既然胡律師覺得僅憑錄音筆不足為證,那我們就來點更實在的證據!」

  話音才落,隨著法庭的大門打開,一中年男子在眾人的目光中款款走入大堂,在證人指定位置站住腳步。

  「羅剛?」看到那熟悉的滄桑面孔,顧奇和李玉玲母子倆俱是一震,尤其是李玉玲。

  羅剛父子,她明明已經讓人轉移到國外,而且一直有派人盯著,可他怎麼會突然出現在法庭上,還悄無聲息的,出事了,她的人怎麼沒有跟她匯報呢。

  不可思議的目光中帶著滿滿的犀利,李玉玲向著對面雲淡風輕的顧楓剜了眼,對上男人得意的神色,她心裡驀的一慌。

  當初因為投緣,羅航主動加了薛樺的微信,所以,想要追查這父子倆的下落並不是什麼難事。

  就在開庭的前兩天,陳文澤親自帶人去到國外,對羅剛進行遊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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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也算不上遊說,所有的一切,顧楓都已經安排好了,陳文澤不過就是帶話,把兩個選擇拋給對方而已。

  要麼,一輩子躲藏在陰暗裡,提心弔膽的生活;要麼,站出來承認自己當年的過失,勇敢的承擔責任,然後光明正大的走進陽光里。

  而且,陳文澤明確告知羅剛,李家保不了他,若是他選前者,即便想躲,這世間也未必有他們父子的立足之地。

  但如果他選後者,那將會是完全不同的一番光景。

  所謂坦白從寬,男人不僅會想辦法將他的刑期降至最短,還會給他的兒子提供一份正八經的工作,工資足夠他們父子在帝都生活。

  如果可以,誰願意一生都活在陰影之中,這些年,羅剛早就厭倦了這種苟且偷生的日子,若只有他一人也就罷了,可卻連帶著毀了羅航的一輩子。

  之前因為顧及李家和顧家的勢力,即便他有心自首,也不敢站出來。

  如今得知顧民東已經卸任,顧氏的掌權人變成了顧楓,而男人又信誓旦旦給了他承諾,羅剛自然會答應合作。

  其實對於擺在眼前的兩條路,只要不是個傻子,都知道該怎麼選,更何況羅剛本就是個精明之人。

  不僅將當年顧奇以幫忙還債作為交換要他刻意製造車禍的事情原原本本在法庭上陳述,羅剛還提供了一段錄音。

  利用車禍,將人惡意致殘,畢竟不是小事兒,為了防止對方出爾反爾,所以,他在當初交涉時,留了個心眼。

  又是錄音,他是不是跟錄音犯沖?

  呂亦霜跳樓的事情,顧楓就是用錄音威脅他刪掉了帖子,車禍的事,童詩婭和羅剛竟然同時提供了錄音為證,顧奇心裡一萬隻草泥馬奔騰而過。

  但除了在心裡暗罵和恨恨衝著對面的高冷哥瞪眼外,他卻什麼事情都做不了。

  就在胡瞎掰還在冥思苦想著怎麼顛倒黑白替他的當事人開脫時,又一名證人從門口緩緩走進了法庭。

  抬眼順著窸窣腳步聲傳來的方向看去,李玉玲原本就挺陰沉的臉色不覺變得更加難看了。

  棕紅色長髮順肩披下,雙唇一如既往塗的鮮紅,方才走進來的妖艷青年女子,正是李玉玲派去盯著羅剛父子的手下,又是一個熟人!

  其實從羅剛出現在法庭的那一刻,李玉玲便猜到了,她的人要麼是被顧楓解決了,要麼是被他收買了,現在看來,是後者,是她最害怕的結果。

  聽著青年女子訴說自己派她跟蹤監視還有轉移羅剛父子倆的全過程,李玉玲面色煞白,搭在地上的雙腿,不覺的開始有些發軟。

  本是陪著顧奇開庭,卻不想到最後,她自己也變成了被告方的當事人,限制人身自由罪還有包庇罪,現在看起來,她的罪名好像也沒比她的兒子輕。

  顧楓還真是給了她一個巨大的驚喜,可她不知道的是,這不過只是個開始,更大驚喜的還在後面。

  操縱股市、囤貨抬價、財務作假、非法收購、注資賭場、與地下錢莊暗中交易……

  這些年,李玉玲在商場中做過的那些見不得光的事,一件件全被男人查了出來,相關資料,陳文澤早已經全部整理好,只等時機一到,便送上了法庭。

  商場之中,不計手段,哪有那麼多光明磊落,能在弱肉強食的爭奪中存活下來的商界大佬,大多數人都或多或少在法律的邊緣遊走過。

  有時可能一不小心踩了線,但只要不是太過分又有足夠強的實力把事情壓下,一般來說,不會出事,哪個公司能保證所有的帳目上一筆黑帳都沒有呢?

  終究還是低估了顧楓的實力,這一仗,李玉玲輸的一塌糊塗。

  雖說在她眼裡,男人不過就是個毛頭小子,但她卻不得不承認他的實力,商場的正面交鋒,她從來不敢輕敵,所以事事細心,做足了準備。

  可她卻萬萬沒有想到,那些陳芝麻爛穀子的舊事竟會被他一件件查的清清楚楚,還明晃晃的拿出了證據。

  事情已然明了,法官在商議後,給出了最後的裁決。

  「經公開審理,確定被告人顧奇製造車禍危害原告生命安全一事屬實,故意傷害他人身體,但未致重傷致殘,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依法判處被告人顧奇兩年有期徒刑!」

  「肇事司機羅剛,作為此次車禍的執行者,本應同罪,但他迷途知返,主動認罪並出庭作證,悔過態度誠懇,故刑期減半,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另,此案受理過程中,發現李玉玲女士極其背後的李氏集團,可能涉嫌經營違法交易,暫且將人拘押,後續進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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