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五章 林總您被狀告抄襲了!


  第六百一十五章 林總您被狀告抄襲了!

  原本以為,五維記憶被網友一通噴之後,應該就會慚愧,不會再出來鬧妖了。

  但是大家低估了這家公司的無恥程度。

  五維記憶在被網友噴之後,很快又發布了一條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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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的圖不夠大,今天放大圖!如果這都不算抄襲,那到底什麼才算抄襲,你們來告訴我!!」

  赫然是陰陽圖的大圖。

  另外還有他們舞台上兩個演員漂浮在空中的照片,對應魔童的電影裡面,也有兩個人同時漂浮在空中的照片!

  黑白精靈對峙的照片,對應魔童裡面,哪吒與敖丙對峙的畫面。

  而這些圖片放出來,就更加的牽強了。

  網友並不買帳。

  「兩個球放一起的圖片,你們申請專利了?

  紅藍配色你們申請專利了?

  陰陽圖你們申請專利了?

  兩人飛天上的畫面你們申請專利了?

  要是你們申請專利的話,普天之下,抄襲你們就多了去了。」

  「有種以後的哪吒乾坤圈混天綾都不要用,這也是抄襲?」

  「當初流浪地球火的時候,也有人說抄襲。」

  「典型的蹭熱度!」

  「如此說來,《五維記憶》的海報就是涉嫌抄襲了《阿凡達》的,到底是誰賊喊捉賊呢?」

  形動動畫公司。

  網絡上,關於抄襲這件事,網友已經有了很明顯的評判了。

  而公關部和林凡都已經以為這件事就這麼結束了。

  林凡也開始查看下一部電影的劇本了。

  而就在這個時候。

  一封律師函卻是居然送到了林凡的辦公室。

  直接讓林凡愣住了。

  「這又是怎麼回事?」

  助理說道:「林總您被狀告抄襲了。」

  這就讓林凡更加的不懂了。

  不是已經將證據都給出去了嗎?

  這個所謂的五維記憶,怎麼還胡攪蠻纏了。

  林凡打開威博一看。

  果然看到了對方在經過網友的質疑之後,赫然又發出了新的威博消息。

  「#哪吒涉嫌抄襲五維記憶已立案#就在剛剛,京都智慧財產權法院已對電影《哪吒之魔童降世》涉嫌抄襲《五維記憶》創意秀的侵權行為正式立案!

  創作不易,維權更難,在此向一直關心和支持中影華騰維權的朋友們說聲感謝。

  願原創「不死」,願天下「無賊」,也願天下再無網絡暴力!」

  林凡:「……」

  說得這麼信誓旦旦。

  他都差點信了。

  這麼一搞,一些不明真相的網友,又猶豫了起來,還真以為,魔童真的抄襲了別人的作品。

  而熱搜詞條上,關於魔童涉嫌抄襲被立案的字眼,也是排在了靠前的位置。

  尤其是,林凡居然被人給告了這件事。

  在這關頭,絕對是勁爆的新聞。

  可以想見,不管庭審的結果如何,五維記憶都算是徹底的蹭了一波熱度,火了。

  從無人問津,到家喻戶曉。

  而正是在這個時候。

  全國編劇協會,正式在官網上,發布一條通告。

  「正式任命林凡作為協會的副會長!」

  這一條公告,恰好是在抄襲立案的事,鬧得沸沸揚揚的關頭。

  編劇協會,居然在這時候,發布這件事。

  可見,他們對林凡是完全的信任。

  絕對不會覺得抄襲的事是真的。

  而林凡也同時接到了編劇協會的電話。

  「林總,一周之後的交流會,希望您能主持一下!講一講魔童的編劇心得!」

  林凡沒想到,對方居然在這個關頭,還打算照常舉行編劇的交流會。

  頓時詫異了:「確定要照常舉行?」

  對方笑道:「當然了,我們作為編劇,當然知道魔童沒有抄襲了,這一點毋庸置疑!」

  「自然是不會影響到交流會的!」

  林凡挑了挑眉,看來這個編劇協會,是巴不得自己趕緊去進行魔童的交流。

  聽說,現在一些大學的編劇課,都會拿魔童來舉例子。

  將其中的反轉劇情的安排,稱之為經典的範例。

  幾天之後。

  法院的門口。

  匯聚了不少的記者。

  而林凡不得不以編劇的身份出席。

  記者一看到林凡出現,一個個都朝著他聚攏而來。

  「林總,對於這一次的涉嫌抄襲,您有什麼想說的?」

  這一次簡直是人紅是非多的典型例子。

  林凡淡淡說道:「一切看法庭怎麼宣判!」

  記者的攝像頭,一直追隨著,直到林凡走進了法院裡面。

  這才紛紛看熱鬧不嫌十大的,繼續等待著。

  果然,《五維記憶》的中影華騰公司的代表也出現了。

  對方一行人,滿臉的正義凜然。

  一點都沒有故意碰瓷的愧疚感。

  面對記者的問題。

  他們也是義正言辭的說道:「我們的作品,已經演出了半年了,絕對比魔童早,這部作品付出了我們很多的心血,前期也創作了好幾年!我們希望,我們的版權能夠受到保護!讓抄襲者都能得到應有的懲罰。」

  記者心裡雪亮,不過為了新聞,繼續問道:「那請問,你們想要的賠償金是?」

  「五千萬!」

  對方直接說道。

  緊接著,中影華騰的人,也在記者的目光下,抬頭挺胸的走了進去。

  記者們在心裡罵道:「呸,這熱度蹭的真是太不要臉了!」

  居然還想要五千萬的賠償金。

  想的倒是美。

  但凡是有點智商的人,都能看出來,這抄襲一說,完全是強行在兩部完全不同的作品裡面找相同點。

  而對方愣是也能強行找出六點來。

  也算是他們厲害了。

  找相同的高手!

  就靠著幾張構圖接近的畫面,愣是說成是抄襲。

  而很快。

  在法庭宣判之後。

  是林凡第一個走了出來。

  林凡的表情依然是淡淡的。

  記者們更是迫不及待的走過去:「林總,結果如何了?」

  林凡像是不解的看著他們:「這還用問嗎?」

  說完,林凡直接上了車,延長而去。

  記者們砸咂舌,也對。

  肯定是不可能抄襲成立的。

  幾分鐘會,記者們紛紛報導:

  「根據法官審判結果,《五維記憶》僅為舞台表演,不屬於作品,沒有著作權;

  原告提交的《五維記憶》舞台表演視頻不能證明該錄製品內容就是其主張的公開演出內容,不能作為本案的比對依據;

  《哪吒》電影的創作早於原告主張《五維記憶》演出版本的發表時間,且二者既不相同也不相似,客觀上不存在侵犯原告改編權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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