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七章:上諭認錯
第二百八十七章:上諭認錯
「父皇,規則既然曾經確立,那也就不可以隨便毀壞規則。
一旦您明天經過受賄的方式來抓捕行賄的貪官,那今天也都會有很多人經過犯法的手腕來維護所謂法律。
也有很多官吏會為了所謂的升遷政績,成心去毀壞這些規則,毀壞百姓的福祉然後來取得所謂的政績升遷。
一旦這種方式蔓延出去,難道不比所謂的貪官污吏更可怕嗎?
這種方式一旦擴展出去,那百姓受益相對比貪官更苦,反而那些黑心官吏反而一個個升遷上去,這樣合理嗎?
這種守法的手腕執法,那是堅決必需要根絕制止的。」
李淵聽了李元霸這話,雖然心裏面也都認可了,可是還是有些嘴硬的說:「難道,那他收取了賄賂,不可以證明他貪婪嗎?
明天不是貪官,今天難道就不會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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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皇,今天他能否貪腐,那我管不了。
我們總不能由於有些人心外面有立功的想法可是卻沒有停止,那也就停止依照這個罪名來懲治吧?
就好比各位年少輕狂的時分,見到了美麗的美女就沒有別的想法?
只不過,大家沒有真正做出來罷了,難道可以由於有了這個想法也就停止治罪?
所以,作為立功,要有動機,有行為,假如只要動機沒有行為,不能作為罪犯來處置。
而這種經過釣魚執法的所謂罪行,那也都堅決不能作為處分的罪行根據。
所以,我以為,父皇這次所謂的行賄,不但不可以因而作為懲罰根據,反而還要無罪釋放,恢復原來的職位才算是合理。
這次堅決不能對這位司門令史停止懲罰,任何懲罰都不行,不然這個也就是在釣魚執法。」
李元霸答覆。
李淵神色有些黑,不過卻也都被李元霸描繪的結果所懼怕了。
一旦在這次本人經過毀壞法律的方式來停止抓貪官,那今天他人會不會也都經過合法的手腕來停止取得功績?
為了取得戰功,慫恿百姓造反,挑唆邊境牴觸,這樣是不是犯法了?
為了取得所謂保境安民的功績,成心去發掘大堤,然後轉移百姓呢?
甚至各種取得政績的方式多了去了,假如到時候大家都有樣學樣,那這樣暗想心黑的官員反而一個個走到了高位,那些真正好官反而被打壓在了底層。
李元霸說的沒有錯,假如那些軍人為了戰功成心慫恿百姓造反,或許是官員為了各種政績成心採用毀壞的手腕取得,那這樣關於百姓的損傷相對會比起所謂的貪官污吏更嚴重。
維護規則,卻相對不能以毀壞規則的方式來停止,不然當前後患無窮。
李淵想了想,說:「把這個司門令史放了,恢復原來職位!」
那些千牛衛解開了這個司門令史的繩索,那後那個司門令史自動跪下說:「多謝皇上不殺之恩,多謝皇上不殺之恩啊!」
李元霸搖搖頭,這個傢伙真是喜劇。
明明是李淵成心釣魚執法,他才是受害者,後果轉了這麼一圈,後果他反而是要感激李淵的不殺之恩了。
事情也太搞笑了,可是李元霸卻笑不出來。
「多謝太子,我這輩子沒齒難忘啊!」
那個司門書吏馬上對李元霸跪下說。
很快,那司門領事被帶回去了,而他也都可以恢復原來的職位。
不過任何人都曉得,他不能夠有發展前途了,由於原本書吏位置也都很低,而他還已經有過「行賄」的行為。
雖然可以免除了死刑並且恢復了職位,可是沒有人會真的注重他了。
何況這次還是捲入了皇帝頭上,他這輩子一定要漸漸混日子養老了,甚至那些同僚也多會遠離他。
可是至多他的命是保住了,不會由於這個事情而被處死。
「好了,太子,稱心了吧?」
李淵問道。
李元霸卻搖頭說:「父皇,你這麼做還不行。
你這個只是恢復了他的潔白,而他原本也就是無罪的,你如此做是您的義務,是應該的,並不是你對他的恩賜。
而關於您的受賄的事情,我想……」
馬上有人開噴說:「太子,你這個是什麼意思?
皇上曾經是仁至義盡了,你這個是什麼意思?
難道,你還想要得隴望蜀嗎?」
李元霸淺笑答覆:「我不是得隴望蜀?
做錯了事情,必需要停止懲罰。
難道皇上連一句承認錯誤的想法都沒有嗎?
哪怕不必停止刑事懲罰,可是好歹也要有一份罪己詔吧?
不然,上面官吏們可不是要有樣學樣,反正這麼做了也都不必收到懲罰?
所以,我想應該承諾錯誤吧?」
「罪己詔?」
大家倒吸一口冷氣,李元霸這話可真的狠了,直接李淵剛登基兩天,竟然第一道罪己詔也就出來了?
假如剛剛登基兩天,第一道罪己詔也就出來了,那不是本人打臉了嗎?
不然你讓人家怎樣看,你還沒有做出什麼業績,卻下犯錯了?
要曉得,罪己詔可是形勢動亂的時分才會用的,可是如今形勢並不動亂,可是卻這麼要下達罪己詔,這樣顯然太大了。
假如這麼剛剛登基第三天,竟然第一道罪己詔也就出來了,那這樣可是活生生的打臉了。
果真,李淵也都神色發黑,朝廷重臣神色也都發黑了。
這個罪己詔可以下,可是剛剛登基兩天就下達罪己詔,那這也是大家無法承受的了。
「這個,朕……」
李淵顯然十分猶疑,十分猶疑能否要下達這份罪己詔。
由於李淵也都終於認識到了釣魚執法的危害,可是他也不甘願本人剛剛登基兩天也就下達罪己詔,這樣太丟人了。
剛上任就犯錯,那這樣不是本人自抽耳光嗎?
不過,李元霸看到了狀況,暗想:「火候夠了,別逼迫太深了。」
「父皇,假如罪己詔不適宜,不如也都下達了一份上諭好了。
這份上諭次要是關於本人行為的一些細微過失的反省,然後以為本人一時之間用錯了辦法,然後發布給官吏們,讓他們不要學。」
李元霸說道。
李淵和在場官員終於鬆了口吻,假如只是一份上諭,那還是可以的。
由於詔書和上諭,雖然都是皇帝的公文,可是卻意義不一樣。
假如是「詔書」,那位置等同於後世的「總命令」,權威性是無比宏大的。
而假如是上諭,只是代表了日常的公文往來,權威性卻降低了有數倍。
所以李淵無法承受罪己詔這個那麼高檔次的「自打耳光」,可是這個普通的上諭卻代表了只是普通的公文,並不一定是罪己詔那麼嚴重的性質。
而且李元霸只是把這個定義為了「運用了錯誤的辦法」,這樣等於是把李淵行賄罪給輕描淡寫成了一個「運用了錯誤方法」而已,這樣性質比起行賄罪輕鬆很多了。
這樣也就是通知下官員,不要學皇帝的「錯誤方法」而已,並不觸及所謂的罪己詔的性質,屬於日常公文往來的性質而已。
「好,馬上公布上諭,朕好好反省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