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簽約


  「我可以簽約,不過有條件。」劉傑點頭,示意張晟繼續。

  「第一個,我需要我自己所有作品的版權,這是根本,可以委託公司發售,但版權是我的。」

  劉傑看了一眼小辛。

  小辛遲疑著點了點頭。

  「可以。」

  「第二個,簽約費多少都可以,簽約時間不能超過七年,而且僅限於歌手事業。」

  「這個……WJJW一般都是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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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可以,不過我如果不願意,公司不能強迫我參加綜藝,當然,我可以保證每年最少參加兩次公司安排的活動。」張晟本來就沒有打算七年,不過十幾年太長了,十年正好。

  其實這個年頭,當歌手賺的就是演唱會或者綜藝錢,公司聯繫的綜藝,基本上和經紀人、藝人的比例都是公司藝人是7:3,藝人和經紀人則是之前的三份里,再按照七比三來分配。

  當然,這也要看經紀人是哪一方面的。

  如果是藝人自己的,那麼經紀人的錢就是和藝人分。

  如果是公司的,那麼經紀人賺的除去固定工資之外,還有的公司甚至包括了一定比例的分成。

  不過大體上不會太多。

  如果是藝人自己的活動,那麼公司與藝人的比例就成了3:7。

  然後經紀人另算。

  小辛點了點頭。

  劉傑爽快答應。

  其實這年頭,歌手賣的就是版權。

  有版權才是王道。

  至於說為什麼WJJW對於張晟的版權並不看重,這其實並不值得奇怪。

  WJJW本身雖然具備卓越的造星能力,但是WJJW本身卻並沒有一個良好的發行能力。

  換句話說,WJJW並沒有一個足夠優秀的歌曲宣發能力。

  前世周董製作一張300萬成本的專輯,基本上也就只有一首天王級別的歌曲而已。

  而且還是他自己做的。

  其他的歌曲要麼是收的歌曲,要麼是都是老歌新唱。

  換句話說,一張全MV,全新歌的專輯,就連周董也不會拿出來。

  一方面是沒有必要,另一方面,則是性價比不高。

  因為想要製作這樣一張專輯,少說也要幾千萬。

  可幾千萬的成本,都夠投入一部影視劇的了。

  所以在前世,國內製作一張專輯的成本價,基本上也就在幾萬到幾百萬之間。

  再多就沒有意義了。

  藍星的版權很貴重。

  所以藍星的專輯製作成本就輕鬆破千萬了。

  甚至之前有一張天王製作的新專。

  是專門用來登頂亞洲的天王專輯。

  製作費用高達一個億!

  這個價格,就算是在歐美也是頂尖專輯了!

  整張專輯二十首歌,全是新歌!

  其中天王級別的歌曲是專輯主打歌。

  偽天王級別歌曲兩首,為專輯第二主打、第三主打。

  剩餘的歌曲里,除去三首一流歌曲之外,其他都是二流歌曲。

  同樣的陣容,放在前世最多也就一千多萬而已。

  可想而知,這個世界對於版權的看重。

  而WJJW卻偏偏沒有足夠優越的線下實體專輯渠道。

  這也就意味著要損失很大一部分利益。

  但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

  這也是為什麼WJJW能夠那麼容易就答應的原因。

  至於之前在張晟面前的表現。

  其實只是一種討價還價的手段而已。

  張晟知道,WJJW方面也明白。

  所以版權才那麼容易。

  不過WJJW畢竟是張晟的公司,所以張晟的所有歌手方面的行程,都是由公司和張晟協商進行。

  同時,公司也會為張晟成立個人工作室。

  說是工作室,其實就是一個小小的團隊。

  經紀人、助理,沒了。

  當然,這一切都要在《明日之星》之後。

  雖然簽約了,但是並不意味著張晟就特殊了。

  實際上,張晟只是WJJW簽約的選手之一。

  唯一的不同就在於,張晟具備不錯的詞曲製作能力,這一點上又是其他選手不具備的。

  這也是小辛為什麼會親自出面的原因。

  當然,合約中還有著這樣一項內容。

  那就是WJJW具有張晟歌曲的免費使用權。

  換句話說,如果張晟的歌曲其他人使用,那就要老老實實的交版權費。

  但是WJJW旗下的藝人使用,那麼就可以免除費用。

  不過僅限於使用。

  如果要進行翻唱、改編,還是需要張晟同意。

  當然,這些由經紀人負責,自然不用張晟操心。

  總的來說,張晟的這一份合約,不算多麼出眾,但唯一的好處就是張晟具備自己歌曲的全部版權。

  要不是WJJW本身並沒有足夠的發行能力,張晟也不能拿到如此優越的條件。

  不過壞消息就是,張晟自然也別想在WJJW那裡得到太多的專輯製作、宣傳費用。

  總之有利有弊吧。

  不過對於張晟而言,也不算什麼。

  其實原本作為歌手合約,原本應該還有每年有一次幾百萬製作成本的MV來著。

  不過張晟既然要走了版權,這MV自然也就沒有了。

  只是能夠這麼順利,倒是有些完全出乎張晟的預料來著。

  畢竟前世的小說里不都是經常寫著,什麼什麼因為歌手和公司就合約問題談不攏,然後遭遇公司封殺,然後又逆襲狀告公司獲勝,收回版權的橋段麼?

  可為什麼如今變得這麼容易?

  張晟一開始的確是沒有想明白。

  但是隨著合約簽下之後,他突然間明白了什麼。

  說白了,就是WJJW對於張晟的不看好。

  是,張晟是寫出了兩首不錯的歌曲。

  可這兩首是啥?

  一首《一人飲酒醉》。

  一首喊麥曲。

  一首《大碗寬面》。

  一首電音RAP。

  這兩首歌曲在國內都不是十分流行的那種小眾歌曲。

  雖說張晟算是在這個世界開創了電音+國風RAP的先例,但是後續歌曲的發售可太難了。

  別的不說,就算是在前世,電鰻也沒有推出第二首如此風格的歌曲,時隔四五年之後,同類型的歌曲也沒有出現。

  你就知道這個難度有多大。

  難度大,自然也就意味著張晟不能帶來太多的盈利。

  這樣的情況下,張晟的版權是不是在公司,有什麼區別麼?

  所以早在很早之前,WJJW對於張晟的態度就是……

  先簽下。

  至於之後張晟能走到什麼程度,那就是以《明日之星》的最終排名為起點再說吧。

  但凡張晟弄出的歌曲比較大眾一些,那麼他的合約就絕對不會差!

  可惜,沒有如果。

  不過張晟也沒在意。

  本來這個年代的唱片公司基本上都是不怎麼盈利的,依靠的都是歌手的演唱會、綜藝賺錢。

  實體專輯和數字專輯倒不是不賺錢,而是相對而言太少。

  畢竟這年頭雖然因為版權的緣故,幾乎沒有盜版,但是數字版的價格卻也不貴。

  一首歌點播大體上都是普通版2元,VIP版0.5到1元左右。

  當然,這只是國內。

  至於國外嘛……

  大部分免費,有些收費的價格也就兩元到三元。

  也是夠好笑的。1616044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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