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五十六章:鑄造三術
雲中子有些尷尬,凝視御天,不由嘆息。
還真是,元始天尊的性格也算是聞名三界。就算是人教老祖,也不會介意自己的弟子拜入他人門下。就像豬八戒,拜入佛門,然後獲得功德在回到人教。
這種拜師,也算是逢場作戲,只要心中不要遺忘本初就行了。
可惜元始天尊絕對不會同意,雲中子這麼強大的天資,也算是闡教第二人,更是傳承元始天尊擅長的煉器之道,怎麼可能不會受到元始天尊的疼愛。
可惜雲中子隨心所欲,曾經學習鑄造之術,就拜入一個普通人族的門下。故此受到元始天尊的不喜,一直就是一個記名弟子。洪荒之內,記名弟子和親傳弟子完全不一樣。就算是有教無類的截教,在這方面也是有些區別。
截教之中,親傳弟子都會賜下先天靈寶。外門之中,也僅僅幾個強大的存在會賜下先天靈寶。其他的記名弟子根本就沒有多少。
截教都是這般,闡教更是一樣了。
記名弟子的地位,根本就不會太高。
此刻,雲中子竟然還想拜師,這完全就是亂來。
雲中子尷尬一笑,說道:「這倒是在下孟浪了!」
御天食指敲打著桌面,帶著微笑:「無妨...這鑄造之術自然可以交給你,不過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不知道雲中子能夠付出什麼?」
一言落下,雲中子完全沒有半分詫異。甚至雲中子還有些感激。畢竟這種鑄造之術,也算是一種門派根基,根本就不會亂傳。
雲中子本來已經放棄,誰知道御天願意傳給他,不過需要付出一些代價。這個所謂的代價,不就是教學費嗎。
如此一來,雲中子心中激動,不盡說道:「這個好說,好說......不知道這位大師想要什麼?」
御天看向雲中子,心中也在思緒。這雲中子也沒有什麼強大的先天靈寶,就算有著一手不錯的煉器之術,不過相比御天從長青獲得的煉器之術相差太遠。
思來想去,御天也不知道想要從雲中子這裡獲得什麼。不過心中想著如何限制雲中子,好給自己進入崑崙山尋找機會。當然現在僅僅是結交,可不是直接進攻崑崙山。
想來想去,御天說道:「也罷......我們先相互交換吧。傳聞雲中子傳承元始天尊的煉器之術,將這些告訴我,我便告訴你一部分鑄造之術。」
雲中子心中一喜,正要答應,卻轉念一想:「不知大師教導什麼,這個鑄造之術究竟是什麼樣子。」
御天看著雲中子一臉疑問,說道:「呵呵.......將一些先天神材給我吧,親自煉製一件靈寶給你看看!」
「好...好......」雲中子聞言,激動萬分,直接取出一些材料:「還請大師出手!」
御天凝視雲中子取出的神材:「不錯......血煞石,這是一種煉製武器的先天神材啊!」
雲中子點了點頭,目光放在,期待御天出手。
御天凝視神材,探出右手,對著虛空一捏。
卻見這血煞石之內,緩緩浮現一絲血煞之氣,緩緩化成一柄血色的錘子!
這錘子出現,御天說道:「這就是『尋道術』,以特殊的手法,將一塊礦石之內蘊含的道抓出來,按照自己的神念匯聚形成一柄錘子。要知道神材無數,每種都是蘊含不同的性質。故此想要成為一個強大的煉器大師,一定需要了解每塊神材的性質。」
雲中子聞言,眸子閃耀這精光,激動的說道:「大師高言,真是高言!」
御天輕笑,緩緩舉起右手,對著這個血煞石敲打。
蘊含特殊道韻的敲打,以每次都會迸射一些血腥的雜質。這血煞石宛如在流血一樣,雲中子目瞪口呆:「這不是在敲打礦石,這是在敲打其中蘊含的道!」
御天輕笑,點了點頭:「正是如此。記住三千大道,條條可證混元。這煉器也是一條大道,一條通天大道。每一次煉器,就是一次道的領悟。每一次鑄造,就是鑄造一條道的過程。我們在煉器之中領悟,在敲打之中鍛造這條道。故此這一步稱呼『鍛道術』!」
不斷敲打,血煞石之中蘊含的殺伐大道緩緩精粹起來,更是飽滿起來,更是形成一條殺伐之道。
雲中子痴迷的凝視這一幕,心中更是忍不住激動:「原來如此.......煉器也是一條大道。以前僅僅將煉器之道當成一種興趣,現在看來絕對不是這麼簡單。」
御天也沒有說什麼,這血煞石之內,殺伐之道已經成型。忽然間,御天輕輕一招,這血煞的錘子消失,轉而化成一團血腥的火焰。
火焰焚燒這塊血煞石,漆黑的氣息緩緩的消散。
御天繼續說道:「這錘子本來就是以神材的道演化,這神材其中也蘊含相同的道。不斷的敲打,也就是兩種相同的道在碰撞,故此化成現在炙熱的火焰,火焰不斷的焚燒,這一步叫做:焚道術!」
雲中子點了點頭,說道:「高..高......真是太高了!」
血煞的火焰焚燒,這神材緩緩幻化,化成一柄神劍。
神劍成型,這其中血煞火焰也進入其中。
此刻,御天輕輕一指,這神劍之內的血紅色絲線,緩緩在這一指之內化成劍魂形狀。
御天雙手合十,道:「融!」
瞬間,四周靈氣被吸引,衝著這個神劍衝去。
轉眼間,就是一柄神劍成型。
御天凝視這柄血色殺劍,道:「沒有多準備,故此僅僅是極品後天至寶。如果在準備一番,重新淬鍊一番,進入後天至寶也不是沒有可能!」
將這柄血色的殺劍扔給雲中子,雲中子則是痴迷的看著殺劍,更是在低吟:「完美無瑕,好似天生地養的先天靈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