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章 誤會?
第203章 誤會?
「找個時間,大家約見個面,我還真的想見一見這個牛人呢。」
李輝立即警惕了起來,「哥們,幾個意思,你不會想挖牆腳吧??」
肖飛簡直憋住了自己,要罵人的衝動,「你小子胡思亂想什麼?我警告你,這次我不和你一般見識,下次別怪我把你小子的牙給掰下來!」
李輝連忙縮了回去。
問最好什麼時間見面?肖飛只是回答,那要看人家對方什麼時間方便!
請客吃飯,重要的不在意吃什麼,要是被人家給挑出毛病,認為這邊沒有誠意,那麼還不如不見面了。
掛斷了點話,目前的肖飛就是等消息。
「發生了什麼事?」
金彪看他表情有變化。
想知道後續發展,請訪問s🌶️to55.co💫m
「我兄弟李輝,和你的情況一樣,遊戲城被收購了。」
「不過,他認識了個朋友,一句話…」
肖飛的話還沒說完,門口就有著一個人推門進來。
他四處看了看,撫了撫那代表著文化的圓框眼鏡,稍顯的有些文質彬彬:「請問誰是金彪先生?」
與他一起進來的還有個女生。
前面的這個人,帶著圓框眼鏡,皮膚白皙,個子不太高,典型的南方身材。
頭型被梳理的一塵不染,倒映在他的皮鞋上,宛如能用來當鏡子用了。
黑西褲,白襯衫,萬能的金色領帶,垂落在那條愛仕馬腰帶上。
整個就是一房地產大亨啊!
不過,他看起來倒是有著幾分,穩重的樣子,和那種耍嘴皮子功夫的傢伙,倒也有些區別。
而他身後的這位女孩,極為的洋氣,有幾分非主流的意思。
鬆弛的藍色小T恤,牛仔迷你裙,雪白的美腿下,踏著一雙人字拖。
上邊的一個蝴蝶結,竟然是哈嘍kt,背著一個布朗熊安妮款小卡通背包,看不出是學生還是個背包客。
兩人一前一後,卻絕不像是同路人。
那女孩慢悠悠的朝著吧檯走來,推開了那文質彬彬的傢伙,好像對這種看著有陽氣不足的傢伙,她是提不起半點的興趣。
「來一瓶Cognac」
女孩很隨意的坐下,似乎覺得一切都沒啥的。
也不看別人,哪怕這大廳內部,大多都是青年男子,甚至還有些是紋身,有些則是顯得有些富貴逼人。
那大金鍊子看起來好像是鐐銬般,委實是有著幾分令人覺得亮瞎眼。
要有些比較魅力四射的姑娘,一旦出現在視線中,此類男人就會好像是,蜜蜂看到了花朵般。
哪怕明知道是飛蛾撲火,也好像得過去追逐。
一個單身女孩,在這樣的環境裡,竟然半點在意都沒有。
這一看就知道是經常出入,類似的場合。
調酒師嘴角掛著專業的笑意。
「干邑白蘭地,烈酒啊。」
「自己來一瓶?」
肖飛自詡還能喝些,但也不敢超乎這樣的烈酒啊。
看女孩好像也不像是有心事的那種人,打扮的如此軟萌,卻沒想到內心實則一壯漢啊!
調酒師很快完畢,給準備了大中小三個高腳杯。
還有醒酒湯,中和酒精濃度的礦泉水。
弄好了這些以後,他則是拿著白毛巾,到處的隨便擦擦。
「我是。」
面對著此時,這個看著有點西裝革履,一板一眼的傢伙,肖飛打了個招呼。
金彪看了兩眼,看對方這個傢伙,不像是找事的那路人,則是搔了搔那光禿禿的腦袋,轉身離開了。
「幸會幸會,我是信雲房地產的業務主管,我叫巴肖,還請多多關照。」
巴肖笑著道。
他殷勤無比,雙手來握,不過肖飛卻是並沒有動作,這傢伙也不客氣,順勢將手下垂,似乎這樣的場面,他見了多次。
也根本沒啥尷尬的。
信雲房地產是魔都五大房地產之一,之前他還想過,要想憑藉著背後勢力,一句話就讓信雲房地產退縮。
那對方必然是那五大家中的一個!
甚至地位上還超然凌駕於其它之上。
所以當時肖飛的判斷就是,這個人很可能就是來自2 0世紀房地產聯盟。
不過現在還沒確定身份,如今這傢伙自報家門,其實無需他們自己跳出來,憑藉著肖飛的關係網,當然也是很容易,就能夠查出來,到底是誰在搗鬼。
巴肖是一副標準的商人模樣,具體說來就是早期打天下的那個階段。
香城曾有位著名的成功企業家,曾經說過,「沒錢時用面子換錢,有錢時用錢換面子。」
話說的好聽,真正能理解,又能切實做到的還真的是少數。
尤其對於一個男人來說,有時候要他們放下面子,那可真是比殺死他們都要難些。
肖飛對信雲集團毫無好感,恨屋及烏,也連帶著對這個人,失去了耐心。
況且他對這種凡事都要精打細算,一切利字當頭的角色,也沒啥太多好感。
兩家並無關係,甚至鬧的挺僵硬,王騰雲採取了不地道的方式,收購了他朋友的產業。
雖然這對他們本身來說,自然毫髮無損,但是這種敲山震虎的舉動,自然也引起了他的百般不舒服。
肖飛還是喜歡那種,有話有事,說在當面。
說掰了就刀對刀,槍對槍,生死各憑本事的干一場!
也比那些個在背後使陰招強的多!
凡此種種,難免讓他不快,在事情處理清楚前,和對方保持著距離,還是挺有必要。
「肖總,我這次來就是為了要和您解釋下,這件事其實是個誤會,我們王總已經解釋清楚,都怪市場部的失誤,導致了這件事發生!」
「這是收購合同,您看看是否有問題,如果沒問題的話,我就當面銷毀了。」
他將合同給放在了桌面上。
簡單的看了看,這的確是關乎於收購酒吧的協議書。
似乎是因為太過的倉促,一般至少要有十多頁的合同,明確規定各種細則,但在這份合同上,僅僅只是有著寥寥的幾個字。
按手印,簽字,成交。
或許是因為,法治社會一切講究法律,況且社會上存在律師這個職業,當然不能空置。
法律的條文的概念,制定的越精細,數量越多,這對他們越有利。
反正你也看不清楚,一旦打官司,你不用律師,就等待失敗吧!
你有理都說不清!
類似這種好像是上個世紀,地主和佃農隨便簽訂一紙合約,彼此簽字畫押後,即可生效。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