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大秦榮耀】(3):秦使


  【大秦榮耀】(3):秦使

  到了破虜朝的時候,黑夫雖然退居二線,但一些朝政大事仍通過全國各地的郵傳系統與黑冰台情報機構於第一時間送到在各地遊山玩水的黑夫手中。

  這其中就有一項間接誘發了西南復叛的導火索——朝貢歲金。

  原先各朝貢國每年需要向秦帝國交納一筆與其國力相符的歲幣來換取秦國的奢侈品供其貴族享樂,朝貢歲金則將此改為交納等價值的金餅。

  貼心的行人們特地提醒了那些王公貴族,若國內無產金之地,也可以用銀、玉等物向常駐其國的秦商換取秦幣,再由秦幣兌換成秦制金餅,分量足重,童叟無欺,價格嘛,也很公道,可以說是三贏,即大秦賺三次。

  歲幣/金制度一方面為秦國賺取了充足外匯收入供外交部門運轉,另一方面因為歲幣需要以秦幣的形式交納,間接促進了秦幣在海外的流通價值,對朝貢體系後來廢諸國貨幣皆採用秦幣的改革幫助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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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個利益層面的受益方則是民間,隨著秦國奢侈商品的湧入,朝貢國貴族之間開始興起了攀比風氣,仿佛只有大秦的東西能夠彰顯自己的身份,而本國產的則代表著落後生產力,不足以突顯貴族地位。

  舊港都護府(今印度尼西亞蘇門答臘島巴鄰旁)附近曾有一小國名為錫亞克,因坐擁海港之利,往來南洋(今中國南海)與西洋(今印度洋)的秦船都需要在此中轉補給,又有秦軍庇護,其國遂富。

  錫亞克大公向秦商展示自己富庶時最有名的一句話是:「整座府邸,除了僕人外均為大秦產物,連磚石都是從大秦運過來的!」

  就連他自己的家族,也因為受到攝政的冊封,名義上屬於秦國子民。

  攀比之風盛行為秦商打開了朝貢貿易的大門,隨著船隊所到之地越來越遠,朝貢國數量越來越多,大秦商品的市場需求激增,嶺南、江南與山東等地甚至出現了工業化集成生產的萌芽。

  此為後話了。

  在破虜朝的時候,一位橫空出世的『天才』御史上諫,改歲幣為歲金,並根據歲金的成分、重量與純度來考核該朝貢國的誠意。

  攝政三十四年,秦使陳顯譴責樓蘭王交納的貢金成色不足,樓蘭王背地裡跟妃子抱怨了幾句秦國貪婪,翌日陳顯便入宮斬其首級,立其胞弟為王。

  由於西域都護府的秦軍數量比樓蘭城人口還多,樓蘭人心悅誠服,莫敢不從。

  當然,陳顯的舉動因為不合規章制度,隨後也遭到革職查辦,新任樓蘭王去世後,原樓蘭王留在咸陽的質子在受命擔任樓蘭丞、樓蘭尉等官職的秦吏陪同下返回樓蘭繼承了王位。

  從這個例子中也可以看出,由於秦使的行動缺乏有效監管,一些秦使仿佛成了朝貢國里的土皇帝,甚至出現了廢立之事,為後來的一些事情埋下隱患,這也是黑夫晚年執意要設置都護府管轄距離實在太遠地方的原因之一。

  爾後的許多年裡,每當西域發生動亂,最先遭殃的往往就是秦軍出發前往西域都護府腹地必經之路上的樓蘭。

  秦使這麼牛逼,有沒有朝貢國敢反殺秦使呢?

  答案還真有。

  截止到攝政四十二年,只有西南夷的幾個中小朝貢國勾結孟加拉地區不從朝貢的外敵殺過秦使,它們為此付出的代價是三代人的鮮血,即西南三大征當中一征、二征的目標。

  在朝貢體系建立的最開始幾年,那些常駐異國他鄉的中小行人並沒有什麼權力,還容易被當地勢力腐化,直到調整為如內郡流官一樣五年一任最多連任一屆必須換地的制度,才在表象上稍稍遏制了這股腐化秦吏的勢頭,但背地裡秦吏與朝貢國官僚勾結為自己謀取私利的例子仍舊數不勝數。

  畢竟...能被派到千里乃至萬里、數萬里之外擔任行人、使者或屬吏的秦吏本身也不是秦吏隊伍里的優秀人才,至多只是中人之姿罷了,缺乏了帝國內部那樣有效的監管機制和秘密部門的監視,封建官僚的腐化從來都只是時間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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