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9.暗殺者的由來


  ?  半空中驟然出現一朵雷雲,粗大的雷霆從天而降,以人類難以反應的速度落下。

  那兩名手持重劍的戰士,瞬間被擊中,渾身顫抖著難以動彈。

  舒碧巧沒有回頭,她仍然看著遠方。

  那裡有一個年輕男人,風塵僕僕的朝這邊狂奔。

  他大吼著,大叫著,憤怒而焦急。

  儘管聲音無法聽到,可舒碧巧仍然從他的表情和唇語中判斷出,那是三個字:「我來了!」

  理論上來說,中間應該還夾雜著諸如「都他媽給老子住手」之類的髒話,但舒碧巧自動過濾了那些話。

  她眼裡浮現出了複雜的情緒,驚訝,擔憂,以及隱藏極深的感動……

  她想過也許會有人冒死前來救自己,如山王,又或者其它組織成員。卻沒想到,來的是他。

  唐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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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為什麼會來……

  會死的……

  法爾斯沒有發現唐磚,卻看到了頭頂的雷雲。他臉上充滿了驚訝之色,這是什麼樣的手段?

  舒碧巧的本事他見過,和這完全不同。何況如果她能反擊,為什麼要等到現在?毫無意義!

  所以,有人來救她?

  法爾斯當機立斷,想也不想的朝著舒碧巧的脖子抹去。掌間有暗光閃爍,那是一種極難察覺的利器。

  別人察覺不到,可舒碧巧又不是第一天認識法爾斯,怎麼會不知道他的手段。在法爾斯動的瞬間,她就猛地仰頭向後倒去。同時,雙腿仿佛蠍子一樣從身下彈出,狠狠踢在了法爾斯的手腕處。

  哪怕靈氣近乎衰竭,可舒碧巧的身體素質依然比普通人強大的多。法爾斯的手骨立刻發出清脆的「咔嚓」聲,他眼裡閃過一絲痛楚,隨後卻仍像沒事人一樣撲來。

  本該斷裂的手腕,還是那麼靈巧,讓人驚詫。

  但舒碧巧沒覺得奇怪,暗殺者法爾斯的本事,可以說是所有人里最奇特的。

  正常人有兩百零八塊骨頭,而他的骨頭,卻多的數不清……

  因為他的骨頭很不正常,是那種碎骨所組成。

  童年時代的法爾斯,因為天生碎骨,根本無法動彈,更別說像其他孩子一樣起身玩耍了。

  父母將他生出來,卻沒想到是一個天生的殘廢,而且不可能治癒的那種。全世界沒有任何醫生或者醫院,能夠把他身上這些數不盡的碎骨拼完整。

  他只能永遠躺在床上,如橡膠人一樣。

  法爾斯是家庭的累贅,在八歲的時候,終於有一天被忍無可忍的父母拉去深山裡拋棄了。

  當他看著父母離開的背影,發出了人生中最後一次哭泣聲。

  可哭是沒用的,他的存在,只會讓那個家庭更加痛苦和艱難。

  深山之中,有很多的野獸,如果他被野獸發現,會吃的連骨頭都不剩下。這是最好的殺人方法,連警察都找不到線索。

  幸運的是,法爾斯沒有立刻被野獸吃掉。

  他躺在山裡很多天,像一塊美味的鮮肉,卻只有老鼠,兔子一類的小動物在身邊經過。

  太餓了,也太渴了……

  生存的本能,讓法爾斯竭盡全力想要移動身體。

  也不知是神的眷顧,還是他的意志力過於驚人,終於有一隻經過嘴邊的老鼠,被他張口咬住。

  這是法爾斯第一次自主張開嘴巴,先前被餵飯時,都需要人幫助才行。

  現在他的嘴巴能動了,卻不敢再動。

  老鼠的爪子,在嘴唇上,臉上胡亂抓著。他感到了疼,卻咬的更緊。

  兩排牙齒,狠狠扎進了老鼠的身體裡,血順著喉嚨湧入體內,換來了更多的力量,以及對生存的渴望。

  最終,這隻老鼠被法爾斯生吞了。他沒有能力去撕開獵物的身體,只能一口一口把它像蛇一樣吞進肚子裡。

  這是多麼令人毛骨悚然的一件事,一個被拋棄的男孩,在深山裡活吃老鼠。

  實際上,這是一個慘劇。

  吃了老鼠,法爾斯又吃了兔子,還吃過一條從身上經過的蟒蛇。

  那條蛇大概三米長,已經算是很大了,好在沒有毒。被法爾斯咬住的時候,只知道纏住他的身體,用力勒緊。

  蛇的血是冷的,喝起來更腥,也更加難以入口。

  但法爾斯很清楚,如果喝不下去,他就要死了。所以,他一邊喝著蛇血,一邊用力咬住蛇的身體,並嘗試著把傷口位置擴散的更多。

  一人一蛇糾纏了很久,在蟒蛇的捲動下,法爾斯的身體不斷的旋轉,也在不斷的收緊。

  最終,這條蛇因為失血過多,成了戰敗的一方。

  法爾斯成功咬死了它,給自己換來一頓大餐。

  最重要的是,在那一刻,他忽然發現自己的一條手臂可以動了。

  雖然還很生澀,就像沒有上潤滑油的發鏽鎖鏈,但確實能動了!

  這個發現,讓法爾斯無比的欣喜。

  人生中沒有哪個時候,比現在更讓他開心。

  稚嫩的孩子,並不清楚為什麼自己可以動。他只想到,也許和被蛇纏過有關。

  所以,依靠著那條手臂,硬生生爬到老樹下,扯來樹藤,纏在自己身上。

  這件事他做的很辛苦,甚至差點被一隻路過的野豬咬死。

  好在那隻野豬似乎已經吃飽了,而且對人類沒有太大興趣,哼哼唧唧將他撞翻在地就跑了。

  許多天裡,法爾斯不斷重複著同樣的事情,漸漸的,他兩條手臂都可以動了。

  然後是腿,腰,脖子……

  他吃過蛇,也吃過狐狸,甚至連狼和豹子都吃過。

  這些野獸,每一隻都讓他在死亡的邊緣徘徊。幸運的是,他每一次都撐了過來,而對方,則成了食物。

  也許一年,也許兩年,當真正像個普通人一樣直立起來的時候,法爾斯的心情激動到極點。

  他恢復正常了!可以像其他孩子一樣過正常的生活!

  這兩年的日子,簡直就像一場噩夢。時刻活在噩夢中,讓法爾斯的心理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但他還是決定,回到城市裡,尋找自己的父母。告訴他們,不用再擔心自己的病。

  怨恨自然是有的,但當時只有十歲的法爾斯,更希望能回到父母的懷抱。

  然而,當法爾斯回到城市的時候,父母看到他卻滿臉驚恐。

  久別的重逢,並沒有任何喜悅可言。最起碼法爾斯自己的喜悅,無法感染整個家庭。

  他有了一個剛出生一年的弟弟,很可愛,已經會自己歪歪斜斜的走路了。

  可父母卻把弟弟抱開,不敢讓法爾斯接觸。因為兩年裡,法爾斯經歷的日子,不是人類可以想像的。他身上那股氣息,有著濃濃的血腥和黑暗。

  當門窗全部關好後,當法爾斯以後自己也許洗個澡,可以讓父母的心情更好一些時,卻發現父親從臥室出來。

  他手裡拿著一把雙管獵槍,表情充滿後悔和恐懼。

  「對不起,孩子,你一定要死……」父親這樣說。

  法爾斯無法理解,為什麼?

  也許是為了讓他死的明白,父親告訴他,早在兩年前,當確定法爾斯不可能活著離開深山時,這對父母就打算要開始新的生活了。

  隨意拋棄一個八歲的孩子,把他丟在滿是野獸的深山中,這是毫無疑問的謀殺。

  為了擺脫這個罪名,他們買通了一名醫生,為法爾斯開證明,證明他因為身體原因自然死亡。至於葬禮,沒有幾個人會關心,警察局那邊只需要一個合理的死亡原因就行了。

  所以,法爾斯死了,他的骨灰埋在市郊某處公墓里,現在已經落滿了灰。

  如今,活著的法爾斯回來了。倘若讓人看到他,一定會懷疑兩年前的事情。

  如果事情被警察知道,謀殺罪名也是鐵一樣的事實。

  他們的生活剛剛迎來新的希望,怎麼能被判謀殺呢?

  所以,只有殺死那個本應該死掉的人!

  不能讓他攪亂自己的生活!

  當聽明白這一切,法爾斯驚呆了。

  他沒想到,自己費盡心思活下來,並成功治癒了身體的頑疾,卻換來這樣一個殘忍的答案。

  他早就應該死了,現在也不應該活著。

  活著,就是他人的痛苦!

  當父親真的扣動扳機的時候,法爾斯的痛苦,達到了極限。

  不光是身體的痛,還有心靈上的。

  新生兒的誕生,是一個家庭的希望,而活著回來,又何嘗不是法爾斯的希望?

  兩個希望的衝突,讓他必須死。

  所以,他死了。

  用盡一切方法活下來的法爾斯,被父親親手擊中了額頭。黑暗中,他聽到母親的聲音:「應該怎麼處理他的屍體?埋起來嗎?」

  那一刻,儘管只有十歲,可法爾斯依然明白,這個世界,沒有童話。

  隨後,慘叫聲和尖叫聲響起。

  大火,將整棟房子點燃,所有的人與物,都燒成了焦炭。

  其中有法爾斯的父母,也有他剛出生一年的弟弟。

  而兩年後,殺手界出現了一名可怕的存在。

  暗殺者法爾斯,一名總是能以詭異手段殺死敵人的恐怖殺手!

  他甚至讓那些習慣與死亡做伴的殺手感到恐懼。

  法爾斯本以為,自己會帶著對世界的仇恨,用最可怕的手段,讓全世界害怕他的時候,他遇到了帕特羅地。

  一個充滿光明,讓自己無所遁形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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