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永遠的星期三(三十)
丁鶴若無其事地收起手機,撿起一隻湯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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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等他咬破,郁謹就伸出一隻手,托住那隻碟子:「拍了什麼?」
丁鶴眼看混不過去,眨眨眼,主動把相冊打開,手機遞到他面前:「很好看。」
郁謹對他的話持保留態度,半信半疑地低頭看照片。
拍的是他剛剛吃湯包的樣子,還連拍了好幾張。
這種運動中的抓拍,難免會糊,還容易出現奇奇怪怪的造型,他看了都覺得難為情,板起臉問:「為什麼偷拍?」
丁鶴坦然地承認:「好看,想拍。」
系統呵呵冷笑:「濾鏡真厚。」
「閉嘴。」
雖然沒讓系統再說下去,但他自己都有點不好意思,覺得丁鶴帶的濾鏡太重。
郁謹把幾張糊的照片刪掉,發現前面居然還有其他照片,包括他低頭看菜單的照片。
那張照片還被丁鶴手工畫了一對貓耳,後面一條直直立起的貓尾巴。
郁謹控訴地看著他。剛剛不是委屈自己被冷落了嗎?現在看起來倒挺自得其樂的。
丁鶴輕咳一聲:「我覺得可愛,順手拍的,沒想太多。」
「貓耳朵和尾巴呢?」
丁鶴目光真摯:「你特別適合貓耳裝,真的,就是小夏那種貓耳朵貓尾巴。」
郁謹覺得他的目光越來越熱,匆匆把不好看的照片刪完,手機塞回他手裡:「偷拍容易拍丑,下次你直接跟我說。」
「好,」丁鶴從善如流地點頭,「我不會把你拍丑。」
這句話怎麼聽怎麼怪。郁謹皺眉想了想,還是把疑問放在了一邊,問他:「你以前,是不是也偷拍過我?」
丁鶴微笑著看他,並不明確回答。
這個表情,明顯就是承認了。
「我記得,我有次看到你的手機桌面,是我沒拍過的照片,」郁謹心裡冷哼一聲,開始明明白白地和他翻舊帳,「高中的時候,你還偷過我的校服。」
「那是因為洗完掛在一起,我拿錯了。」
他們高中的時候,為了上學方便,都住在學校附近某個親戚閒置的房子裡,算得上是室友。他們從小就在一起玩,家長們也很放心。
陽台就那麼大,貼身的衣服會故意隔開,校服就沒那麼講究了。
兩個人又穿的是同一個碼,雖然標籤上做了標記,但不小心,確實容易拿錯。
校服都長一個樣,但一個人穿久了,上面總會留下不同的味道。就算用的是同一款洗衣粉,郁謹還是在收回校服的時候就察覺到了不對勁,轉身去找丁鶴。
「但是我去找你換的時候,發現你在聞我的校服。」郁謹說完,稍微倒吸了一口氣。
他實在是無法描述出那個畫面,但直至現在,那個畫面還是能清晰地重現在他的腦海里。
他發現他那個從小作為好孩子典範的青梅竹馬,正虔誠而小心地捧著他的校服,鼻尖湊近衣領的部分,隔著一厘米的距離輕輕嗅著空氣里的氣味,再把頭整個埋進校服里,從衣領一直蹭到衣擺。
到最後還整個人露出迷之微笑。
「嚇到你了?」丁鶴笑容收斂了一些,眼睛凝視著某一點,似乎陷入了回憶,口中喃喃,「可我……我那個時候只有這個方法和你接近了。當時你和我一起上下學的時候都站得離我特別遠,吃飯的時候也和我坐在對角,我說想和你轉到一個班你也不願意,每天也不告訴我你在班上遇到了什麼事。」
「我知道有個高年級的學長在追你,我也知道越青霆在幫他。以前我可以把這些都擋掉,但是當時我不得不去想,你是不是根本就不希望我妨礙你。」他眼裡像蒙著一層霧,陰沉沉的,「都這種情況了,我總不能再纏著你,萬一讓你更煩呢?」
他那段時間也焦慮得要命,和郁謹分在兩個班意味著大部分時間他並不知道郁謹在經歷什麼,不知道他遇到了什麼人,在做什麼事,會想什麼。
以前郁謹因為不喜歡和人交際,總是和他一起出行,有什麼要和人交流的事都會推到他身上。無論是普通同學的示好,還是暗戀者的情書,都由他代為處理。
周圍的人都以為是郁謹在依賴他,為他不值,卻不知道這個局面是他主動引導出來的。
他知道郁謹所經歷的一切事情,也知曉他的一切情緒反應。他會把他永遠保護在自己的城堡里,讓他做一隻漂亮高冷的小貓。
他很享受這種把什麼都掌握在手心的感覺。
然而郁謹主動把這種穩定的局面打破了,他突然發現,他甚至連那些「普通同學」都比不上。
郁謹不需要他了。
他們之間最獨一無二、不可或缺的聯繫消失了。
「但我也不想放棄。我想,憑什麼呢?憑什麼別人可以,我就不可以。」他說著說著,又笑起來,「我有什麼比不上他們的地方嗎?他們大部分都只是想玩玩而已,但我是很認真地想和你過一輩子。」
郁謹眼看他又要犯病,刷地一聲拉開拉鏈,把校服外套脫了,披到他身上:「給你穿。」
丁鶴眼裡那種霧蒙蒙的東西消失了,他認真地解釋:「但是那天我真的只是拿錯了。你身上的味道很好聞,我就忍不住多聞了聞。」
郁謹冷眼看著他把自己的校服脫了,把他的校服穿上,還低頭在袖口來回嗅,問:「湯包味?」
「不是,是一種很甜的味道。」丁鶴按按左胸口,有些懷念,「你是不是牛奶喝多了,身上都是牛奶味。」
他又站起來,把自己的衣服披到郁謹肩上:「早上有點冷,別著涼了。」
「你是不是因為這個,才總讓我穿你的衣服?」郁謹把手伸進袖口,攏了攏衣領。
衣服上有他熟悉的氣息,幽淡且安穩。他還是挺習慣這個味道的。
「有一點,但不是完全。」丁鶴笑吟吟地看著他,「大概是生物本能?我以後會注意。」
就和動物喜歡劃定地盤一樣,這種行為天生就帶有占有和攻擊的意味。
「也——不用那麼注意。」郁謹不自然地摸摸頭髮,垂下眼帘,「我可以接受。」
說出來有些難以啟齒,雖然他看到那個場景的時候,第一反應確實是震驚,但是躲回臥室的時候,又忍不住臉紅起來。
大概就是滿腦子「他為什麼要聞我的衣服」「我衣服上沒有怪味吧」「他是不是其實也喜歡我」「難道他有什麼難言的怪癖要不要送他看醫生」。
以至於兩個人把校服換回來之後,他穿著校服還總覺得是丁鶴從後面抱著他,暖暖的體溫貼著他的身體,燙得他初春都想只穿一件單衣。
但丁鶴把校服還回來的時候,臉色還是和平常一樣,甚至還笑著跟他開玩笑,讓他那點萌動的心思又收回去了。
他當時想,也許這就是一個巧合。丁鶴也發現校服和平常不一樣,所以湊近去看了看,其他的一切,都是他自己的腦補。
他那段時間和丁鶴保持距離,就是想把關係理清楚。
從小到大,他身邊只有丁鶴一個親近的人。但是丁鶴不一樣,丁鶴的人緣很好,他還有很多朋友。
也許自己對於他來說,只是一個「好朋友」。
還是不好相處的那種。
他突然意識到,他可能會成為丁鶴的負擔,他們的相處方式,不僅早就越出了朋友的界限,甚至以戀人來說都過分了。
現在丁鶴還可以慣著他,十年後,二十年後呢?
如果丁鶴真的有喜歡的人,或者說想結婚的對象,他總不能橫在中間做他們的障礙。
所以他必須要重新審視兩個人的感情。
然而這場彆扭的互相試探還是以丁鶴的告白告終。
他還記得當時丁鶴說:我對你這麼好,你就一點感覺都沒有嗎?
他怎麼可能沒有感覺,但他就是會不停地想,是不是他想多了,是不是他誤會了丁鶴的好意,也許丁鶴真的就是一個對朋友掏心掏肺的人。
只有未知最讓人難熬。
丁鶴有些感慨:「我還以為你覺得我做的越界了,一直躲著我。」
「吃,要涼了。」郁謹把籠屜往他那邊推了推,「吃完還要找人。」
丁鶴聽話地分走自己的湯包,又放下筷子:「想要你餵我。」
吃個早飯還這麼多事。
想是這麼想,郁謹還是拿起碟子,用筷子撥了一下,送到他嘴邊。
「汪嗷——」
原本就嘈雜的早餐店突然響起一聲嘹亮的狗叫,一道黑白相間的影子旋風一樣沖了進來,恰巧撞到桌腿。
郁謹按住桌面穩住動作,沒讓湯包掉到身上。
但他定睛一看,湯包掉到了阿拉斯加的狗頭上,阿拉斯加似乎被燙到了,焦慮地在旁邊轉圈,順便撞翻了正在端菜的服務員。
眼看影響越來越嚴重,丁鶴及時出手,原本狂躁不安的阿拉斯加乖順地坐在他面前,吐著舌頭搖尾巴。
狗主人姍姍來遲,不停向他們道歉。
她長得有些眼熟。郁謹仔細看了看,發現就是他們騎自行車上學那天,遇到的阿拉斯加和它的主人。
沒想到還能在這遇見。
狗似乎被燙傷了,丁鶴建議她去寵物醫院,狗主人卻面露難色。
她家的狗最近過於暴躁,她可能控制不了。
丁鶴和郁謹對視一眼,好心提議陪她送狗去附近的寵物醫院。
寵物醫院和寵物店連在一起,大概是一家。
郁謹一看,寵物店的名字叫「安初」,心裡略有些不妙。
等他走進去,不祥的預感瞬間轉變為現實。
霍初安坐在櫃檯後面,一邊擼貓一邊打遊戲,發現有人來了,抬頭招呼了一聲:「歡迎光……大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