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必要的語言潤飾
一位窮困潦倒的英國無業游民徘徊在費城的街頭,他非常希望能馬上找到一份工作。思兔閱讀稍加猶豫之後,他就毫無遲疑地走進了費城著名商人保羅·吉朋斯先生的辦公室,請求吉朋斯先生能給他一個面試的機會。吉朋斯先生用他那極不信任的眼光上上下下打量了一下這個闖進來的陌生人。顯然,這個陌生人的打扮與吉朋斯先生的要求相差甚遠。他的衣衫雖還算完整卻沒有一處乾淨的地方。總之,渾身上下都透著一股窮酸氣。不知道是處於好奇還是憐憫,吉朋斯先生給了這個陌生人一個面試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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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吉朋斯先生只打算胡亂談上幾分鐘應付過去就可以了。但令他萬萬沒有想到的是,他們越談越投機。慢慢的,幾分鐘延長到了幾十分鐘,幾十分鐘又延長到了一個小時,談話依然沒有結束的跡象。當談話結束時,吉朋斯先生當即就把這位陌生人推薦給了他的朋友費城的大金融家羅蘭德·泰勒先生。羅蘭德·泰勒先生很快就邀請這位陌生人與他共進午餐,並隨即給了他一個人人羨慕的職位。
那麼,這位時運不濟、窮困潦倒的無業游民為什麼能在如此短的時間裡扭轉乾坤呢?原因非常簡單,那是因為他能說一口極標準、地道、流利的英國話,或者說,他能熟練自如地運用英語。實際上,他本來就是英國牛津人,只是來費城做生意賠了錢,才落到現在的下場。在費城,他即沒有錢也沒有朋友,除了能說一口標準、優雅的母語,他一無所有。但也正是他這最後的依靠———口才和語言,使他得到羅蘭德·泰勒先生的賞識,從而躋身商界名流的行列。
這位陌生人是很幸運的,他的經歷也是非比尋常的,並不是每一個人都能憑藉一口流利、地道的母語而一步登天。但是,它確確實實地為我們揭示了一個普遍的真理。那就是:人們通常都是根據一個人的言談舉止來判斷這個人的,因為人的言談舉止並不是孤立存在的,它還包含了個人內在修養的外化。聽眾可以據此大致判斷出這個人所受的教育程度、文化修養以及處於何種社會階層。
我們每一個人時時刻刻都能通過四種途徑和外界發生聯繫。而我們評判一個人言行的標準以及劃分社會地位的依據,也是來自於這四種途徑,即人們的職業、長相、言談舉止以及說話的技巧。然而,世上的大多數人,都是在一團漿糊的錯誤與迷茫中終其一生的。對於這些人來說,離開學校就意味著學習的終止,他們再也不會花功夫去增加自己的詞彙量;而在語言的表達與運用方面,也不會再精益求精力求言簡意賅,他們已經習慣了在話語裡充滿大白話和廢話。他們的語言千篇一律缺乏創意也就不難理解了,而且還常常因為雲裡霧裡的表達而使旁人不知所云。同時,由於疏於學習,很多字、詞都只能「讀半邊」,因而鬧出了很多笑話,使生活多了一些尷尬;有時他們還會犯一些低級的語法錯誤。我就經常遇到一些這樣的情況,一些剛從學校畢業的學生甚至是大學生,言談之中不時令人忍俊不禁。想想看,那些接受過高等教育的人尚且可能犯錯,我們又有什麼理由去苛求那些因為這樣或那樣的原因而中途輟學的人不犯一點錯誤呢?
在不久前的一個下午,當我正一個人站在羅馬大競技場發呆時,一位英國陸軍上校走了過來和我搭訕。在他簡要地作了一下自我介紹後,就開始眉飛色舞地向我講述他在不夜城的故事。但是,很煞風景的是,話還沒有說上兩句,接二連三的低級語法錯誤就不停地從他的口裡蹦出來。我深深地為他感到惋惜。於是我仔細地打量了一眼這位英國陸軍上校,只見他西裝筆挺皮鞋鋥亮,一塵不染。顯然,他這一身是經過精心打扮的。他希望以此來建立自信,並贏得他人的尊重。但是,他花了很大的功夫去修飾自己的外表,卻絲毫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語言比外表更需要潤飾。像他這樣的人,也許會因為同女士交談時忘記脫帽致意而感到懊悔不已,卻不會因為屢犯低級的語法錯誤或者言語混亂給聽者帶來困擾而感到歉意。更糟糕的是,之所以會發生這一切,完全是因為他下意識的想這樣做。有的時候,無意識的行為要遠比有意識的行為可怕,前者是我們所不能控制的,只能儘量把影響減少到最少,而後者卻是我們完全可以控制、改變的。這位值得同情的英國陸軍上校,儘管西裝革履相貌堂堂,但他粗劣的言談,卻被人們貼上了缺乏文化涵養的標籤。
擔任哈佛校長長達三分之一世紀的查爾斯·伊列特博士曾經說過:「在我看來,教會學生說一口流利、精確、地道、優雅的母語是學校的基本任務,也是衡量一個學校教育的標準。」這是一位有著數十年教育經歷的資深教育界人士的肺腑之言,很值得我們深思。
既然語言的潤飾對於人們是如此的重要,那麼我們怎樣才能使自己的語言簡潔、優雅、順暢呢?其實,這沒有什麼秘密,也不神秘,方法非常簡單。亞伯拉罕·林肯就因為熟練地使用了這種方法而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再也沒有哪個美國人能像林肯那樣,仿佛擁有點睛之筆,能夠化腐朽為神奇,任何枯燥乏味的語言經過他的手都會變得優雅凝練,可以令聽者為之動容,聞者為之傷心。比方說他曾經說過的「惡意起紛爭,慈悲為大家」、「建立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等等,這其中包含的感召力和凝聚力是何等的驚人啊。有人據此就認為林肯是語言天才,但林肯的家庭背景和成長經歷否定了這種說法。林肯出生在肯塔基州的一個木匠家庭,父母都沒有上過學。在林肯當選國會議員時,他在自己的教育背景一欄中填了一個形容詞:「有瑕疵的」。的確,林肯一生在學校中學習的時間滿打滿算也不超過一年。就在這總共不到一年的時間裡,他遇到的那些老師幾乎都是將教學作為謀生的手段,為了養家餬口他們四處遊蕩,很難穩定下來。因而,林肯在學校能學到的東西是可以想像的,簡直少得可憐。總而言之,家庭和社會並沒有為林肯提供一個良好的成長環境。
後來,林肯通過努力成為了律師。雖然林肯的工作環境有了改善,但他周圍的環境仍然不足以使他練就卓越的語言能力,這是因為他工作所及的都是一些語言平淡無奇的農夫、商人、律師界同行以及訴訟當事人。那麼,林肯到底是怎樣逆水行舟取得巨大成功的呢?
原來,林肯一點兒也沒有把精力浪費在這些市井小民身上。他把學習的對象鎖定在了當時的社會精英身上,抓住一切機會,從這些人的思想中汲取養分。這些人中不但有政界名流、歌唱家,還有偉大的詩人和作家。林肯勤奮好學、記憶力驚人,他可以熟練地背誦伯恩斯、拜倫、布朗寧的詩篇和著作。但他並不滿足於此,為了爛熟於心並能隨時翻閱,他甚至特地買了兩套《拜倫詩集》,分別把它放在辦公室和家裡,辦公室的那套還因為翻閱得過於頻繁而散了架。後來,即使林肯成為了美國總統而日理萬機,甚至在為南北戰爭殫精竭慮、形神勞損時,他也總要抽出一點時間閱讀拜倫的詩集。有時,他會在半夜一覺醒來時翻閱詩集,讀到令他興奮的詩句時,他就會穿著睡衣、拖鞋,叫來他的秘書,讓秘書一遍一遍地把這些詩句念給他聽。林肯對莎士比亞的作品可以說是情有獨鍾,幾乎對莎翁的每部作品都有一些深刻而獨特的見解。對於一些由莎翁的作品改編的電影、話劇,林肯也同樣喜歡,他並不像某些觀眾那樣為了看而看,在看的同時他更注意的是演員是否完全表達了莎翁作品的思想。他還曾因此給一位名叫海凱特的男演員寫過一封信,毫不客氣地批評他曲解了莎翁劇作的主旨。
散文也是林肯非常偏愛的。隨時隨地他都可能因景生情,不由自主地朗誦起優美的散文來。他不但喜歡讀別人的作品,自己也經常寫一些文章。在他姐姐結婚時,他就創作了一篇散文詩作為禮物,曾經轟動一時。當林肯步入中年打算回過頭來整理這些文章時,連他自己都不敢相信,這些文章竟然有厚厚的一本。林肯天性謙遜,不喜歡張揚,因而他從不輕易讓人看他的文章,即使是他的親人也不例外。
《林肯傳》的作者羅賓遜曾經這樣寫道:「他是一位自學成才的偉人。他用高尚而純粹的文化知識武裝自己的頭腦。你們也許會把他稱為天才,的確,他也可以說是個天才。但是更確切地說,他成功的軌跡應該用愛默生教授評倫托馬斯的話來形容:『他很小的時候就不得不離開了學校,他是靠著自己孜孜不倦的勤奮與努力才取得成功的。而這種孜孜不倦的勤奮與努力正是他取得成功的秘訣。』」
一提到林肯,人們自然而然地就會想到著名的「葛底斯堡演說」,這就好比提到愛因斯坦就會想起相對論一樣。「葛底斯堡演說」是林肯為了紀念葛底斯堡大捷而作的。在這次戰役中,雙方前後一共投入了十七萬兵力,七千多人在這次戰役中陣亡,受傷者不計其數,這場戰役的激烈程度可想而知。然而,「葛底斯堡演說」的影響卻遠遠地超過了這場戰役本身,在人類文學史上寫下了濃墨重彩的一筆。在聽了這場演說後,查理斯·薩姆納先生就預言,這篇演說將萬古長青、永垂青史。很多年以後,人們可能會漸漸地忘記葛底斯堡戰役的慘烈以及它的歷史作用,但沒有人會忘記「葛底斯堡演說」;或者是,正是因為這篇演講的存在,人們才牢牢地記住了葛底斯堡戰役。時間已經使預言變成了事實。
埃迪沃德·埃伍瑞特也曾在葛底斯堡林肯發表演說的地方作了一個長達兩個小時的演講,但他在這兩個小時裡究竟都講了些什麼,已經沒有人記得了。而「葛底斯堡演講」不到兩分鐘,時間短得連攝影師都還沒有來得急架起原始的照相機。然而,就是如此短的一場演說,卻被人們千古傳頌。這其中的原因,值得我們深思。
現在「葛底斯堡演講」已經被鐫刻在不朽的青銅製品上,永久地保存於牛津大學圖書館,供世人瞻仰緬懷。它是人類文學史上的一座豐碑,每一個致力於公共演講的人都有必要學習、誦記它。
八十七年前,我們的先輩們經過艱苦卓絕的鬥爭終於在這塊大陸上創立了這個自由民主的新國家。他們以人天生就是平等的為信條,並時時刻刻準備為保衛這個原則而獻身。現在,我們正在進行的戰爭是一場偉大的戰爭,是兩種道路的決戰,是對我們這個信奉自由民主的國家的一次巨大考驗。今天,我們大家在這個偉大的戰場上集會,為那些為了這個國家、為了自由民主信條而犧牲的人送行,把這塊土地作為他們的安息之地。毫無疑問我們這麼做是完全正確的,但是,從廣意上來說,我們沒有資格這樣安排這塊土地,因為我們既不可能使之神聖,也不可能使之光榮,只有那些曾經在這塊土地上英勇戰鬥過的勇士們才有這樣的權力,他們不管是已經死去還是仍然活著,都早已將這塊土地神聖了、光榮了。世人也許不大會注意,可能更不會長久地記住我們今天在這裡說的話,但是他們一定不會忘記這些長眠在這塊土地上的勇士們在這塊土地上所做的事。我們這些有幸活下來的人不但要牢記這些勇士,更要把勇士們未完成的事業向前推進直至成功。他們的犧牲會鼓舞我們獻身於這項偉大的事業,為了他們的付出我沒有理由不去完成這項事業,我們要通過艱苦奮鬥使這個受到上帝庇佑的國家獲得新生,我們要使這個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永遠屹立於世界。
大多數人都認為,整個演講的精髓就在於最後那句話,而且這句經典的話完全是林肯的原創。但事實並不像人們想像的那樣。當林肯還在伊力諾依做律師的時候,他的合伙人赫頓就曾經贈給他一套西奧多·派克的演說集。林肯視之為寶,非常仔細認真地閱讀了這本書,對於書中的某些經典語句,他不但能背還做了標記。其中有句話是這樣的:「什麼是民主政府?民主政府就是完全由所有人直接自治的政府。它的地位凌駕於全民之上,而又是全民共治和共享的機關。」而西奧多·派克也不是這句話的原創,他很可能是受到了丹尼爾·韋伯斯特的啟發。因為四年前,在派克首次說出這句話時,韋伯斯特就在他寫給海涅的一封回信里提到過和這句話意思相近的表達:「什麼是全民政府?全民政府就是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
假如我們繼續追根溯源的話,就會很容易發現:韋伯斯特也是受到了美國前總統吉姆斯·門羅的啟發,他早在三十多年前就在一次演說中發表過類似的觀點。接著往上推,英國神學家、宗教改革家威克利夫在五百年前翻譯《聖經》時就曾寫道:「《聖經》是一部奉獻給為民所有、為民所治、為民所享的政府或國家的著作。」威克利夫也不是這句話的原創,到目前為止能找到最早說這句話的是古希臘時期雅典政治家、宗教界領袖克里昂,他在一次演講中公開宣稱要把雅典建設成「民有、民治、民享」的國家。在克里昂之前,到底是哪位先賢創造了這句偉大的話已經久不可考了。
真正全新的事物是寥寥無幾的,由此可見一斑。即使是像林肯這樣偉大的演說家,他們的經典話語也不是憑空產生的。他們在演講或者談話時之所以能妙語連珠,就在於他們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的,而且是他們勤於讀書、努力學習的結果。
一點兒沒有錯!多看多記就是擁有良好口才的訣竅。無論是誰,如果想使自己的詞彙量變得豐富,那麼,他除了不斷地從人類知識與思想的寶庫中汲取養分別無他法。約翰·布蘭特曾經感嘆:「但我在圖書館裡看書時,一種悲哀經常困擾著我,那就是,人生何其短,知識何其多。有限的生命使我無法盡享眼前的知識大餐。就算是我不吃不喝,惜時如金,窮盡一生所學到的知識也不過是冰山一角。」布蘭特和林肯一樣出生在一個貧困地家庭,不到15歲就被迫輟學做工,從此再也沒有上過學。但是,布蘭特卻成為他那個時代最偉大的演說家之一,他尤其以英語的嫻熟運用而聞名。梅花香自苦寒來,布蘭特的成功並不是偶然,是他艱苦奮鬥的結果。他抓住一切可以利用的零碎時間,零敲碎打地潛心閱讀拜倫、密爾頓,以及莎士比亞、雪萊等人的著作。遇到經典的詞句或者篇章就會摘錄在筆記本上,以便於隨時誦記。為了豐富和擴大自己的詞彙量,布蘭特甚至每年都會重溫一遍《失樂園》。
這樣的例子是舉不勝舉的,大凡成功人士都有這樣的經歷。查理斯·吉姆斯·弗克斯為了使自己的文風更加洗鍊就經常朗讀莎士比亞的著作。格萊特斯通把自己的書房稱為「和平的殿堂」,書房藏書達到一萬五千冊。他通過閱讀聖·奧古斯汀、但丁、亞里士多德、荷馬等人的著作,使他獲益頗多。尤其是荷馬的《伊里亞特》和《奧德塞》這兩部著作,使他格外為之傾倒,為此,他曾寫過六本有關《荷馬史詩》的研究著作。
小庇特更是養成了每天閱讀幾頁希臘文或是拉丁文著作然後將其翻譯成自己的母語的習慣,幾十年如一日。就這樣,「他擁有了一種無可匹敵的語言表達能力,他可以不假思索地準確而精練地表達自己的思想」。
古希臘著名的歷史學家修昔底德,文章流暢、語言高雅、風格鮮活。狄摩西尼斯為了獲得像修昔底德這樣的語言能力,便致力於研究其文章。他不但背誦甚至把修昔底德的著作抄寫幾遍。苦心人天不負,狄摩西尼斯終成一代大家。在兩千多年後的今天,狄摩西尼斯成為了現在有志之人學習和效仿的對象,比方說美國前總統伍德·威爾遜就非常崇拜他。
英國政治家、前首相阿斯奎斯也曾在媒體面前承認比夏朴·伯克利的著作是他的思想寶庫,他從中獲益匪淺;英國著名詩人但尼生堅持每天研讀《聖經》直到過世;托爾斯泰毫不厭煩地一遍一遍地閱讀《福音全書》,以至於書中很多的經典段落他都能背誦;而英國散文家、批評家、社會改革家羅斯金更是自幼便在母親的監督下背誦《聖經》,羅斯金後來回憶說:「當時母親對我要求極其嚴格,包括拗口的人名在內,都一個也不放過的讓我背誦,就這樣,從『創世紀』開始,我一直背到了『啟示錄』。我能有今天的成就完全歸功於我的母親讓我背誦《聖經》。」
羅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是西方文學史上最受人們愛戴的文學大家之一,他主要以創作文學家們的傳記為主流。那麼,他那種生動美妙、引人遐想的語言風格又是怎麼養成的呢?史蒂文森將親口為我們揭開這個謎團。
每當我讀到一些自己感覺格外愉悅的文章或是語句時,我就會立刻把它們記下來,然後按照它們的風格試著寫一些相似的句子,很期望自己也能夠擁有點睛之筆,化腐朽為神奇,用優雅恬靜的文風,為讀者營造一個賞心悅目的環境。我一次次地努力,但始終無法達到那種理想的寫作境界。老天爺是不會虧待努力的人的,我的這些努力並非一無所得,我在文章的結構框架上、在各章節的內容協調上以及語句的押韻融洽上都取得了長足的進步。
就這樣,我堅持不懈地讀完了英國著名批評家、散文家海斯利特以及華茲華斯、托馬斯·布朗寧、狄福、霍桑以及蒙田等人的著作,並對他們的寫作風格和模式分別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模仿。
不管您怎樣評價我的方法,聰明抑或是愚蠢,但就我個人的經歷而言,這的確是一種學習寫作的有效途徑,我就是虔誠的實踐者。英國著名浪漫派詩人約翰·濟茲的成功也可以說是這種方法的一次有效實踐。他的詩就是以文辭聲調優美而聞名的,真可謂是一時無雙。
當然,有一點是必須要事先申明的,真正的大手筆並不是平常所能模仿的。或許你也曾努力地模仿過,只是沒有成功罷了。但請你一定要記住下面這兩句話:失敗是成功之母;水到渠成。
上面我已經列舉了許多名家是如何提高自己語言能力的例子,潤飾語言的秘訣大家也應該有所領悟了吧。林肯曾經給一位熱切渴望成為一名出色律師的年輕人寫過一封鼓勵信,他在信中寫道:「成功的秘訣無他,就是學習、學習、再學習;就是要勤讀書、勤思考。」
每年出版的書籍數以萬計,而時間卻是有限的,我們怎樣才能解決有限的時間與數不清的書籍之間的矛盾呢?阿勞德·比耐特所著的《如何利用一天中的24小時》會為我們解開這個問題。讀完這本書,你會感覺暢快淋漓,收穫頗豐,在這本書里收錄了許許多多和這個問題有關的,並且非常有趣的事情。例如,它會精確地告訴你在這一天中你白白浪費了多少時間,怎樣才能避免浪費時間,以及如何有效地利用你可以利用的時間等。全書只有薄薄的一百零三頁,每天花上十來分鐘的時間,一周以後你就能輕鬆地把它看完。不要找藉口,說什麼沒有時間,每天十來分鐘的時間相對你浪費的是很少的,你還完全能夠把早上例行的二十到三十分鐘的讀報時間壓縮成十分鐘,剩下的時間足夠讓你每天讀上二十頁了。你甚至還可以把書拆開,每天帶上二十頁,放在口袋裡隨身攜帶,隨時都可以拿出來閱讀。
托馬斯·傑斐遜曾在自傳里這樣寫道,「自從我開始閱讀羅馬演說家泰西塔斯、英國科學家牛頓、古希臘數學家歐幾里德等人的著作以後,我就漸漸地養成了不看報紙的習慣。我發現這些著作要比報紙有趣得多。」當然,我並不是提倡大家都不去看報紙,但是,假如你能壓縮一下讀報的時間,把節省下來的時間用來看別的更有意義的書,潛移默化之中,你可能會突然發現自己比以前更快樂、更明智。你不妨先找一部經典名著來試試,每天撕下二十頁隨身攜帶著,在不讀報紙、等電梯和公共汽車的時候拿出來讀。當你讀完了整本書以後,再用橡皮筋把書捆好。儘管書的外形已經「慘不忍睹」了,但書的內容卻已深深刻在了你的腦海中,你會發現自己和以前大不一樣了。當然,你也可以選擇使書保持光鮮的外表,而將其束之高閣,但你卻無法真正擁有這本書。孰好孰壞,無需多言。
讀完這本《如何利用一天中的24小時》,你可能又會對阿勞德·比耐特的另一本書產生興趣,它就是《人類機器》。這本書對你了解人性是很有幫助的,還可以培養你穩健、沉靜的性格,從而能夠使你更巧妙地應對複雜的人際關係。我之所以會為大家推薦這兩本書,不單單只是因為它們的內容極具啟發性,還因為作者在寫這本書時,力求語言表達精練雅致,這對豐富和擴展你的詞彙量也會有很大的幫助。
這裡還要給大家推薦幾本書,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美國小說家富蘭克·諾里斯的《章魚》和《股市風雲錄》,是榮登美國最暢銷小說榜的小說。《章魚》為人們講述了發生在加利福尼亞一片麥場上的騷亂和人生悲劇的故事;《股市風雲錄》描述的是芝加哥股票交易中人們之間的爾虞我詐和明爭暗鬥。英國著名小說家、詩人托馬斯·哈代的《德伯家的苔絲》,是一本有史以來最具質樸之美及天然魅力的小說,儘管從書的題材來看,它只是描述一個出身貧窮的女孩外出謀生,失足泥淖而遺恨一生的故事,是一個老套的「無產階級姑娘被資產階級男人所勾引」的故事,但它無論是在內容上還是在藝術上都有其特點。除此之外,紐厄爾·德懷特·希爾希的《人之於社會的價值》、威廉·詹姆斯的《給教師們的忠告》、拜倫的《希爾德·海諾德遊記》以及羅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的《騎驢漫遊記》都很值得大家讀一讀。
拉爾夫·沃爾多·愛默生是一位非常受人們愛戴的演說家,他認為人們應該以內心的自我、直覺以及大自然作為生活和現實的出發點。對於那些強調個人主義者或者不墨守成規的人,對於那些迫切需要打破古訓,尋求內心真實的人來說,愛默生的演講具有特別的吸引力。下面是愛默生的代表作之一《自助》,希望大家能有所收穫。
把自己內心蟄伏的信念表達出來,它便具有了普遍的意義,因為最內在的終有一天將成為最外在的———我們最初的想法終將在末日審判的喇叭聲中得到回應。儘管來自心靈的聲音對每一個人來說都是非常熟悉的,但是我們依然認為:摩西、柏拉圖和彌爾頓這樣的人才是最了不起的,因為他們蔑視書本和傳統,他們不抄前人一言一行,而是我手寫我口,表達他們自己的思想。人們應該學會去捕捉和觀察自己內心的閃光,而不是那些詩人或者是偉人的什麼聖光。但是,人們經常做的卻和這恰恰相反,他們常常不假思索地把自己的思想拋棄掉,就是因為那是自己的思想。在每一部偉大的作品中,我們都可以很容易找到那些我們自己早已拋棄了的思想:它們改頭換面,帶著某種陌生的尊嚴又重新回到我們這兒來。偉大的藝術作品所帶給我們的最深刻的教誨就是,不要拋棄那些從內心自然而然產生的念頭,不但不拋棄,還要以最平和的態度執著地去追尋它的足跡。否則,有一天你會發現,有人會正在用權威的口吻高談那些我們早已拋棄的想法,而此時,我們還要重新從這些人手中接受那些原本就是我們自己的想法。
每個人在求知的過程中,終有一天會意識到:妒忌就是無知;模仿就是自殺。無論好歹,在每個人的心裡都有一份屬於他們自己的世界。雖然在這片廣袤的世界裡到處都充滿了珍饈美味,但是只有那些勤於耕耘的人,才會有所收穫。賦予他內心的力量,實質上是新生的力量。只有他自己才明白如何運用和獲得這樣的力量,而且他也只有在嘗試之後才能知道。
下面還要再給大家介紹兩位世界著名的語言大師。他們會是誰呢?其實,美國著名作家亨利·歐文很早以前就替我們回答了這個問題,他曾被別人問及如果讓他選出一百部最優秀的作品他會怎麼選,他的回答也正是這個問題的最佳答案。那就是《聖經》以及莎士比亞的作品,這兩部作品同時還是整個西方文學界長盛不衰的源泉,因此大家有必要經常誦讀。每當夜幕降臨,結束一天繁忙的工作之後,一個人靜靜地坐在書房裡,研讀莎士比亞的作品,讓它向你講述羅密歐與朱麗葉淒婉涼動人的愛情故事,抑或是讓它告訴你麥克佩斯的遠大理想及不懈的奮鬥,這是一種多麼美妙的藝術享受啊!
假如你真的這樣做了,在日積月累和不經意之間,你的語言表達就會變得優美而凝練,你的人格也會因此而變得高尚脫俗。歌德曾經說過:「只要你告訴我你曾讀過哪些書,我就會知道你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人。」
我上面給大家推薦的這些書,包羅萬象,要想真正把它們消化吸收,沒有堅強的毅力、縝密的思考和長期的堅持是很難做到的。為了方便攜帶和閱讀,大家沒有必要去買那些大部頭的著作,每次花50美分買些愛默生的散文或是莎士比亞的短劇就是不錯的選擇。短小的作品更易於引起人們的閱讀興趣,在輕輕鬆鬆之間就能大功告成。
語言魅力的奧秘
馬克·吐溫的幽默舉世聞名,但是否有人知道他那詼諧幽默的語言風格是怎樣形成的呢?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還要從馬克·吐溫年輕時代的最愛———長途漫遊談起。在他年輕的時候,他經常隻身一人乘坐馬車從密蘇里州到內華達州遊歷,因為行李非常笨重,馬車走得太慢,再加上當時的交通很落後,路面狀況特別糟糕,馬車上根本就不能多放行李,因為馬車上多承受一份重量,在行駛時就會多一份危險,所以他的旅途可謂布滿艱辛。馬車的載重是有限的,除了必須用的食物和水,幾乎沒有什麼空間再帶其它東西了,就算是這樣,馬克·吐溫仍然想盡辦法帶上了一部《韋伯斯特大詞典》。無論是翻山越嶺,還是穿行沙漠,抑或是被土匪強盜所追,馬克·吐溫都沒有拋棄這部厚重的大詞典。成為一名語言大師是他的夢想,為了這個夢想,不管條件多麼險惡,他都始終如一、隨時隨地也不忘了學習。就這樣,憑藉著自己非凡的勇氣和超人的毅力,他一步步地朝著自己渴望的夢想前進。
不僅僅是馬克·吐溫,庇特與占丹也將《韋伯斯特大詞典》從頭到尾地看了又看;布朗寧幾乎每一天都要翻翻這部詞典,他認為這部詞典不僅具有很強的指導性,而且非常有趣,他每次翻閱時都能樂在其中;林肯曾經這樣來形容他的傳記作者尼科萊:「他習慣在華燈初上時閱讀詞典,直到睡意來臨才作罷。」實際上,他們都不是特例,凡是稍有名氣的作家或演說家都和他們一樣,要是過不了苦讀詞典這一關,他們也就不會有現在的成就。
曾擔任過美國總統的伍德·威爾遜對英語的運用已經達到了出神入化的境界。他的文章和演講,包括他參與起草的美國對德宣戰的宣言書,都毫無疑問地能在西方文學史上占有一席之地。那麼,工作繁忙的威爾遜又是怎樣提高自己語言能力的呢?他曾親口講述:
我的父親對我們要求特別嚴格,他絕不允許任何不規範的表達從我們的嘴裡說出。一旦我們出現了口誤,他馬上就會予以糾正;每當我們在學習中遇到不熟悉的詞時,父親都會立刻放下手頭的工作,耐心地給我們解釋,為了讓我們更加深刻地記住這些生詞,全面了解和熟悉這些生詞的用法,父親還經常鼓勵我們使用生詞造句。
在紐約,曾經有這樣一位演說家,因為他的演說句子結構縝密、語言表達簡潔而優美,所以備受人們推崇。在他最近舉行的一次演講中,他將自己是如何擁有驚人口才的秘密公諸於眾。原來,每當他與別人交談或閱讀書報的時候,一旦遇到不熟悉或者不知道的單詞,他就會隨手記在筆記本上,晚上回家以後,他總會在第一時間查閱字典,認真地弄清楚這個單詞究竟是什麼意思,應該怎樣使用。假如一天中沒有發現什麼生詞,他就會把每天晚上查字典的時間用來讀弗納德的《同義詞、反義詞和介詞》這本書,認真地理解每個單詞的意思,掌握每一個用法,所以他的詞彙總能充滿新鮮感並且多姿多彩、變化多端。每天掌握一個生詞就是他成功的訣竅。這表示他每年都能比前一年多掌握三百六十五個詞彙。為了加深記憶,他只要一有空就會翻閱那個記錄著生詞的筆記本,時間久了,他就發現只要把一個單詞用上三次,就會牢牢地記住它了。
詞彙中孕育的浪漫
詞典不但能使人們通曉詞義,還能為我們揭示單詞的淵源。一般說來,在詞典上單詞詞義的後面,用括號括起來的就是這個單詞的起源和歷史。單詞並不像大多數人們認為的那樣是枯燥乏味的音符,它們其實是非常絢爛多彩的,幾乎每一個單詞的起源都是一個浪漫的故事。假如我們不能從各種語言和文明的精華中汲取營養,我們就不可能會創造出這樣豐富多彩的詞彙,如此說來,我們就連像「telephonethegrocerforsugar」(給雜貨店打電話買些糖)這樣最簡單最基本的意思都無法表達出來。「telephone」(電話)起源於連個希臘單詞———「tele」和「phone」,「tele」是「遠」的意思,「phone」是「聲音」的意思;「grocer」(雜貨店)的原型是一個古老的法語單詞「grossier」,而這個法語單詞的原型又是拉丁文的「grossarius」,本身表示批發商或是零售商的意思;「sugar」(糖)和「grocer」一樣都源於古老的法語單詞,而這些法語單詞大多數都來源於西班牙語,要是繼續追根溯源的話,可以一直從西班牙語經阿拉伯語追溯到波斯語中的「shaker」,但這還不是源頭,「shaker」又起源於梵語中表示「糖」的意思的「carkara」,這才真正找到了「糖」的源頭。
你可能是一家公司的員工或老闆,那你是否知道「company」(公司)這個單詞是源於一個古老的法語單詞「companion」呢?而「companion」又是由兩個詞根構成的。「com」表示「一起」的意思,「panis」表示「生計」的意思。「companion」的本義是表示工友或同事,而「company」的本義則是指一群人為了謀生而組成的社會組織,經過引申就是「公司」的意思。而你為了謀生所賺的「salary」(薪水),本義是表示用來買鹽的錢。在古羅馬,鹽是很貴重的物品,士兵們的薪水買完鹽也就所剩無幾了。有一天,一些喜歡說笑的士兵便幽默地把自己的工資稱為「買鹽錢」,因此就產生了「salarium」這個單詞,專指「工資或收入」。後來,這個單詞經過長期地演繹和發展,被英語所吸收,成為一個英語單詞,表示「工資」,其外形也變成了「salary」。而用來發工資的「dollar」(美元),則起源於「valley」(峽谷)這個單詞,一直到十六世紀才最終發展演變成「dollar」。再比如你手中拿著的這本「book」(書),它的原型是表示山毛櫸的「beech」,之所以會是這樣,是因為在古代,盎格魯撒克遜人把文字刻在毛櫸樹上或是山毛櫸木材做的簡札上以記錄部落的大事,經過長時間地演化引申出了「book」這一單詞。
「janitor」(看門人)和「January」(一月)這兩個單詞意思雖然天上地下的相差很大,但它們卻有著共同的淵源———一個鐵匠的名字。這個鐵匠出生於伊特魯里亞,在羅馬長大並長期生活在那兒,他以鍛造門鎖和鎖簧聞名鄉里。當他去世以後,人們把他奉若神明,並且把他神化為「雙面人」,因為只有這樣,才能一心二用地同時看著兩個方向,才能發明門鎖而且讓門能夠自由地開開合合。慢慢地,人們就把辭舊迎新的那個月稱作「January」(一月)了。只要提起「January」或者「janitor」,在人們的頭腦里就會浮現出一個公元前一千多年前的鐵匠,他的名字叫「Janus」。
「July」(七月)這個單詞,則是來源於「JuliusCasar」(朱利斯·愷撒大帝)的名字。而「Augustus(奧古斯都豐皇帝)」也不願意讓愷撒獨美,於是就把八月命名為「August」。但是,那時候的八月比現在的八月少一天———只有三十天,奧古斯都大帝認為自己不應該比愷撒少一天,於是他就從二月里抽出一天加到八月以湊夠三十一天。儘管這樣的行為只是為了滿足一時的虛榮心,但是它經受住了歷史的考驗,被深深地打上了歷史的印記,並出沒於家家戶戶懸掛的日曆之間。不管這些單詞的起源真實與否,但它們的確是很有趣的。
假如以上的故事能夠激發起你的求知慾和好奇心,那麼,你不妨自己親手拿出一部大詞典,去追尋下面這些單詞的起源吧:Atlas(地圖冊)、boycott(拒絕購買)、cereal(穀類植物)、colossal(龐大的)、concord(和睦、協調)、curfew(宵禁時間)、education(教育、培訓)、finance(財政、金融、資金)、lunatic(精神錯亂者)、palace(王宮)、panic(驚慌、恐懼)、pecuniary(金錢的、與金錢有關的)、sandwich(三明治)、tantalize(逗引)。了解了這些單詞的故事無疑會使你的語言魅力大大增加,使你在使用每一個單詞時都能滿懷激情和愉悅,都能有個好心情。
反覆斟酌一百零四次的一句話
精確而細膩的表達出自己的意思,是潤飾語言的基本要素之一。無論是誰,想要做到這一點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即使是那些訓練有素的作家依然如此。范妮·赫斯特曾經告訴過我,她有一個習慣,那就是在寫作時,每一個句子都要重複修改五十到一百次。有一次她特地做了一個統計,結果她修改最多的一句話,前前後後算起來一共修改了有一百零四次。瑪貝爾·赫伯特·厄納也曾經對我說過,對於即將發表的短篇小說,她通常會花上一下午的時間來反覆地修改,而這樣長時間的反覆刪改往往只是為了確定一兩句話是否應該保留。而下面這個關於理察·哈丁·戴維斯用詞嚴謹的故事更是發人深省。
他文章中的每一個用詞,都是經過深思熟慮,在眾多的詞彙中嚴格篩選出來的。他不僅對單詞、段落和章節改了又改,甚至連整個故事的情節都要反覆推敲好幾次,「嚴格甄選」就是他的寫作原則。比方說,如果他打算描繪一輛汽車駛進大門的情景,他首先會仔仔細細地把他所看到的場景原原本本地記錄下來。然後,他會開始修改,首先要做的就是嘗試著把文章中與主題關聯不大的部分刪除,這是一個非常痛苦的過程,因為每當他準備刪掉一處之前,他都會思考:如果刪除了,這部分場景還完整嗎?如果他感覺刪除會使場景有缺憾的話,他就會打消刪除這部分的念頭,再試著對其它部分下手,力圖通過這樣的刪減為讀者展現一幅簡潔、明快、完整的畫面。正是由於理察·哈丁·戴維斯嚴格遵守這條寫作規則,才使得他的語言才擁有經久不衰的魅力。
但是,我們可以大膽地說,大多數人是沒有辦法做到這條規則的。一方面是因為沒有時間,而另一方面是因為沒有耐心。既然我明明知道很多人都做不到這條規則,又為什麼要把戴維斯的故事告訴大家呢?我的意圖很明確,那就是讓大家明白,只要是稍微有所成就的作家,都會對語言表達的精確性特別重視。要知道,能認識到這一點,對我們的英語學習是非常有幫助的,它會激發我們學習英語的興趣。當然,在演講時,任何人都不可能為了尋找一個恰如其分的表達而在講台上咿咿呀呀地猶豫半天,但是,如果演講者在日常的交談中就特別注意自己語言表達的精確性,並使之成為一種習慣,那麼演講時也就能使語言簡潔、明快、準確了,「台上十分鐘,台下十年功」講的就是這個道理。
據說彌爾頓能夠熟練掌握八千個詞彙,而莎士比亞能夠熟練掌握的詞彙達到了一萬五千個。通常,一本詞典大約收錄五萬個詞彙,但是一個普通人大概也就能掌握不超過兩千個的詞彙,再加上人們常有的思維惰性,根本就不會有人會勞神勞力地去培養自己精確的語言表達。人們只是隨便地用一些連詞把動詞、名詞、形容詞簡單地堆砌起來,這樣就形成了口中的句子、筆下的文章,這樣的東西當然是粗製濫造、糟糕透頂了。下面我給大家舉個例子,我曾經去美國西部的科羅拉多大峽谷旅遊過,並且在那裡度過了一段難忘而美好的時光。但是,因為發生在那裡的一件事卻使我興致全無。一天下午,我聽見一位婦人在和人交談時,她形容自己寵物狗的可愛、一片果園的美麗、一位男士性情的溫和或是大峽谷的壯觀都統統使用了「beautiful」(美麗的)這個詞,你說,這難道不讓人掃興嗎?
其實,能用於表達「美麗」的詞是非常多的,她完全可以用某些同義詞去換掉重複的「美麗」,這樣也會使她的語言變得美麗。羅瑞就曾專門研究過「beautiful」(美麗的)的同義詞,並且列了一張清單,足足有七十多個,這裡我就不一一贅述了。假如你有興趣的話,可以去翻翻羅瑞的《同類詞彙編》,「beautiful」的七十多個同義詞都可以在這本書中找到。就我個人而言,這本書對我是不無裨益的。在我創作的時候,這本書從來都是放在我伸手可及的地方,與我形影相隨。而我使用它的頻率更是十倍於詞典。
羅瑞經過數十年嘔心瀝血地研究,寫出的這本《同類詞彙編》,對包括你在內的每一個人都有非比尋常的意義。對於那些真正希望有所成就的人,除了勤翻閱、勤使用它,沒有別的選擇,因為只有這樣才會使它的價值充分顯現,你才能使自己有所成就。經常使用它吧,這樣你的語言魅力將會與日俱增。
追求新穎的表達
潤飾語言的最後一個基本要求就是要力求風格清新、表達新穎。你一定要鼓足勇氣把自己獨到的見解表達出來,即使這樣的見解在別人看來是很幼稚的,但是你應該知道「橫看成嶺側成峰、遠近高低各不同」的道理吧,角度不同,產生的效果也會見仁見智,我們不能滿足於千篇一律,否則這個世界將失去生氣。打個比方吧,一陣暴風雨過後,有人就創造出「像黃瓜般沁涼」來形容那種雨過天晴的清新,這樣就是把自己內心獨特的見解表達了出來,很多年以後,你如果再次用它來形容巴比倫末代國王伯沙撒王在一場盛宴上做完演講後宴會的氣氛,也還算有一點兒清新與活力,沒有落入俗套。但是,假如是那些靠抄襲前人的名言來美化自己語言的人也這樣說,並以此來標榜自己的創新,就有些不合時宜了。
情境改變了,當然就需要用不同的修辭。就算是描寫同樣一種感受,你也必須要從不同的角度去描寫,以使表達更貼切、更流暢、更自然。比方說,如果你打算描寫「冷」這種感覺,你可以用秋風、秋雨、蚯蚓、飄揚的雪花、南極的冰山、北極的海水、黎明、水裡的青蛙等等來做比較,這樣你就能讓讀者從不同的角度和層次感受到「冷」的千變萬化了,這也是常見的細微處見神奇的寫作方法。
作為在日常生活中積累素材的一部分,只要有什麼東西觸動了你「冷」的神經,你都可以把這兩種事物關聯起來。也許你的這些感受是獨一無二的,所以你的表達也必將是新穎而獨特的。你一定要相信自己,相信自己的感覺,大膽地去表達、去創造吧。
我曾經向凱薩琳·諾里斯請教過,問她:「怎樣才能養成獨特的風格?」她告訴我說,「首先要多讀書,特別是一些經典的散文、詩歌和小說,讀書是養成獨特風格的基礎;其次就是在寫作時要注意用詞的新穎、獨特,對於那些單純地堆砌辭藻和陳腐的表達一定要堅決予以摒棄。」
一位雜誌編輯也曾對我說過,在校對時,一旦他發現文章中出現陳腐的表達,他便會毫不客氣地將其退給原作者。因為在他的寫作理念里,一個連語言表達都不能有所創新的人是不可能有什麼獨特的見解和主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