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校夫人


  TheColonel’sLady[1]

  這一切都發生在戰爭打響前的兩三年。思兔閱讀

  佩萊格林夫婦正在用早餐。雖然只有兩個人,而且桌子又長,他們還是坐在兩頭。牆上是喬治·佩萊格林先輩的畫像,用的畫師全是當年的一時之選;長輩們此時都在看著他們。男管家把早上的郵件送了進來。有幾封給上校的信,說的都是公事,有那一日的《泰晤士報》,還有給太太艾維的一個小郵包。上校看了一遍信件,然後打開報紙,讀了起來。他們吃完早飯起身的時候,丈夫注意到妻子的郵包還沒有打開。

  「裡面是什麼?」他問。

  「幾本書而已。」

  「要我幫忙打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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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介意的話。」

  他從來都討厭割斷打包的繩子,所以費了一些勁才把結打開了。

  「都是一樣的書嘛,」他拆開包裹之後說道,「同樣的書你幹嗎要了六本?」他打開其中一本。「詩歌啊。」他翻開標題頁。《金字塔衰敗時》,E.K.漢密爾頓著。伊娃·凱薩琳·漢密爾頓:這是他妻子嫁人之前的名字。他看著妻子,微笑中滿是訝異。「你寫了本書嗎,艾維?你這偷偷摸摸的小調皮。」

  「我之前是覺得你不會感興趣的。你要一本嗎?」

  「你也知道,我是一個不太讀詩的人,不過——好,我要一本;我會讀的。我拿去書房吧。上午還有不少事情要處理。」

  他收拾起《泰晤士報》、信件和那本書,走了出去。他的書房很大、很舒適,有一張大書桌、皮質扶手椅,牆上是那些他所謂的「獵場紀念」。書架上都是工具書,涵蓋了農事、園藝、垂釣和射獵,還有一些關於上一場戰事的書,在那場戰爭中他贏得了一枚軍功十字勳章和一枚優異服務勳章。結婚之前他在威爾斯衛隊[2]服役。戰爭結束,他退伍之後在離謝菲爾德大約二十英里的大房子裡安安心心成了一個鄉紳,那幢房子還是他的先人在喬治三世時期建造的。喬治·佩萊格林有大概一千五百英畝的地產,經營得有聲有色;他還是地方上的治安法官,也勤勉地完成著應盡的義務。到了打獵的季節,他一周會有兩次騎馬帶著獵犬去馳騁一番。除了是個不錯的槍手,他還經常打高爾夫,而且雖然已經年過五十,在網球場上也不容小覷。要是他稱自己是個愛好運動的人,應該沒有人會有異議。

  他最近有些發福,但看去依然是英武的軍人形象。喬治很高大,銀灰色的鬈髮只是近年來才在頭頂處略顯稀疏,藍色的眼睛目光真摯,相貌堂堂,而且氣色很好。他是個積極參與公眾事務的人,在不少當地機構中擔任主席,而且是保守黨忠誠的一員,這也和他的階層、地位相稱。他認為有責任保障自己土地上百姓的安康,所以艾維能妥善承擔起照料病患和扶助窮困的職責,喬治也很欣慰。他在村子邊上建了一個沒有駐院醫生的診療所,自掏腰包請了一位護士。他這些慷慨別無所求,只希望不管在郡內或全國的選舉,大家都能投票給他支持的候選人。他為人友善,對社會層次低於他的人頗為親和,關心自己佃戶所需,周邊的貴族、紳士們也樂於與他來往。如果有人誇讚他是個隨和的大好人,他雖然會略微有些害羞,但還是開心的。他就是想成為這樣一個人。這對他是最好的誇讚。

  但也有不如意的地方,就是他沒有孩子。他會是一個出色的父親,溫和且又嚴格,會把兒子會教養成紳士家庭里該有的樣子,會送他們去伊頓,對吧,還要教他們釣魚、射擊、騎馬。但目前他的繼承人是他的侄子,這個孩子的父親——也就是他的兄弟——在一次汽車事故中去世了。他留下的這個小孩,人不壞,但已無乃父之風——那真是差得遠了,先生們;而且你們相信嗎,他那個糊塗母親居然還把他送到同時招收女學生的學校里去。艾維的確叫他失望了,這是無可奈何的事實。當然她是一位淑女,娘家也有一些遺產;她把這個家管理得無可挑剔,招待客人時也很能幹。村子裡的人都很喜歡她。當年結婚的時候是個美人,光滑細膩的皮膚,淡棕色的頭髮,身材纖細但體魄健康,很會打網球;他想不通為什麼她就是生不了孩子。當然現在她已青春不在,快要四十五的人了,皮膚開始變黃,頭髮也沒了光澤,人瘦得像根竹竿。她平時從不邋遢,衣著得體,但她似乎對於自己的形象毫不在意,別說化妝,就是口紅也從來不塗;有時候為了某個晚上的派對她會認真打扮一番,還是看得出來當年的風姿,但大多數時候她就——這麼說吧,就是那種你不會注意到的女人。她為人處世都很好,也是一個好妻子,這都不必說,不能生育也不是她的錯,但對於一個希望能用自己的骨血綿延子嗣的男人,心境畢竟難平。她這人沒有活力,這應該就是問題所在了。結婚的時候,他覺得自己大概是愛她的,至少那樣的愛意已經足夠說服一個想要結婚、想要安定下來的男人了,但隨著時間推移,他發現兩人沒有任何共同點。她不喜歡打獵,覺得釣魚很無聊。毫無意外地,夫妻二人逐漸疏遠起來。但有一點他不可否認,就是艾維從來沒有給他添過麻煩。他們之間從來沒有鬧過,也沒有什麼可爭執的。她似乎認為丈夫有自己的生活是順理成章的事。他時不時去倫敦的時候,她從來沒有提出要跟著一起去。喬治在倫敦有個姑娘——好吧,不能算是姑娘,最起碼也有三十五歲了,但她金髮、性感,而喬治只要提前發份電報,他們就可以一起吃頓飯,看場演出,共度良宵。一個男人,一個健康的、正常的男人,生活里總該有些樂趣吧。他也曾想到過如果艾維不是這樣的一個「好女人」,那她可能會是一個更好的妻子;但這樣的念頭他又覺得配不上自己,之後也就儘量不去想它了。

  喬治·佩萊格林讀完了《泰晤士報》,因為是個周到的人,就搖了鈴讓男管家把報紙拿給艾維。他看了眼手錶。現在是十點半,他和一個佃戶約在十一點見面,還有半個小時的空閒。

  「那不如就看看艾維的書吧。」他自言自語道。

  他把書拿起時臉上帶著微笑。艾維在客廳里放了不少高深的書,雖然書本身他不感興趣,但既然妻子讀著覺得有趣,那他也沒什麼好反對的。他注意到手上拿著的這本書還不足九十頁,這當然是優點。他認同愛倫·坡的看法,就是詩歌宜短不宜長。不過他隨手翻閱時,看到有些詩都是字數不一的長句子,而且還不押韻,這他就喜歡不上來了。剛上學的時候,他還很小,記得背過一首詩,開頭是「小男孩站在燃燒的甲板上」,後來在伊頓,他還記得一首,第一句是:「無情的國王,你將滅亡」,此外當然還有《亨利五世》,一年半的必修課。他驚詫地瞪著艾維的書。

  「這算什麼詩。」他說。

  有些詩看上去實在怪異,三四個詞一行的詩句,突然又會出現十個、十五個詞一行的,不過還好,書里也不都是那樣,有的詩不長,而且押韻——謝天謝地,而且詩句也都一般長短。其中好幾頁標題都只有一個詞:商籟,出於好奇他點了點行數——都是十四行。這些詩他讀了讀。似乎還行,只不過它們想表達什麼他不太確定。他對自己重複道:「無情的國王,你將滅亡。」

  「可憐的艾維。」他嘆了口氣道。

  這時候之前約好的農夫被帶了進來,他把書放下,親切地接待起客人來了,雙方馬上就談起了正事。

  「你的書我看了,艾維,」兩人坐下用午餐的時候他說道,「挺好的。印這麼一本書不便宜吧?」

  「我運氣好,沒有花錢。我把書稿寄給了一個出版商,他就接受了。」

  「詩歌出版界可沒什麼錢,親愛的。」他的語氣還是一貫的善意、誠懇。

  「是,的確沒什麼錢。早上班諾克來找你什麼事?」

  班諾克就是那個詩讀到一半進來的佃戶。

  「他看中了一頭血統很好的公牛,想預支一筆錢。他這人一向不錯的,我有點想答應他的請求。」

  喬治·佩萊格林看出來艾維不想討論她的詩作,這也正合他意。另外他感到高興的是封面上用了她娘家的姓;雖然這本書可能大家都不會聽說,但真要有個「一行一便士」的窮酸文人在報紙上取笑艾維,那也挺讓人不快的。

  接下來幾個禮拜,他都沒有問艾維任何關於她在詩歌界試水的問題,總覺得有些唐突,艾維自己也沒有提起。看兩人的樣子簡直就像寫詩成了件不太光彩的小事,雙方都默認了今後不再談論它。但一件奇怪的事情發生了。他因為生意必須要去倫敦一趟,就又帶達芙妮出去吃飯。就是那位他每次進城總願意與之共度幾個愉快時辰的姑娘。

  「哦,喬治,」她說,「最近他們都在聊的那本書是不是你妻子寫的?」

  「你在瞎說些什麼?」

  「是這樣,我認識一個男的,是個書評人。那天他帶我去吃飯,帶著一本書。『有什麼適合我看的書嗎?』我問。『那本是什麼?』『哦,應該不合你胃口,』他說,『都是些詩歌。我最近在給它寫篇書評。』『詩歌我就不看了。』我說。『可能是我讀過的最撩人的東西了,』他說,『炙手可熱。而且詩本身也好極了。』」

  「這本書誰寫的?」喬治問。

  「一個叫漢密爾頓的女人。我那個朋友說,這不是她的真名;他說她其實叫佩萊格林。『有意思,』我說,『我也認識一個男的叫佩萊格林。』『在軍隊裡當過上校,』他說,『住在謝菲爾德附近。』」

  「最好跟你的朋友聊天時不要提起我。」喬治皺著眉頭說道。

  「別著急啊,親愛的。你還不了解我嗎?我跟他說了:『那就不是同一個人了。』」達芙妮笑起來。「我那個朋友說,『聽說那個人就是布林普上校[3]那個樣子的。』」

  喬治是個很有幽默感的人。

  「你可以澄清的嘛,」他笑著說,「要是我妻子寫了一本書,我不該是第一個會知道的人嗎?」

  「我想也是。」

  不管怎樣,她對這件事並沒有什麼興趣,上校扯開去之後她也就忘記了;上校本人也沒有多想。他確定此事本就沒有什麼可費心的,一定就是那個蠢蛋書評人在捉弄達芙妮。想到達芙妮因為信了這書撩人,讀了發現是一堆連長短都湊不齊整的胡話,他就覺得好笑。

  他是好幾個俱樂部的會員,第二天下午他回謝菲爾德的火車很早,打算在聖詹姆斯街上的那一家用午餐。去餐廳之前他正坐在一張舒服的扶手椅裡面喝著雪利酒,一個老朋友走了過來。

  「怎麼樣啊,老朋友,最近覺得如何?」他問。「成為一個名人的丈夫是什麼感覺?」

  喬治·佩萊格林看著他的朋友,似乎看到對方眼中還有一絲忍不住的笑意。

  「我聽不懂你的話。」他回答。

  「別裝了,喬治。誰不知道E.K.漢密爾頓是你的妻子。詩集賣成這樣可不多見啊。你看,亨利·達什伍德要跟我吃午飯,他想見見你。」

  「這個亨利·達什伍德又是哪裡冒出來的,他要見我幹什麼?」

  「唉,老朋友,你待在鄉下都在忙些什麼啊?亨利是眼下最出色的評論人了。他寫了篇妙不可言的文章讚賞艾維的書。難道艾維沒有拿給你看嗎?」

  喬治還沒來得及回應,另一位男子已經被他的朋友喊到了跟前。這個人又高又瘦,腦門很高,鼻子很長,留著鬍鬚,佝僂著身子,這樣的人喬治第一眼見到肯定先是厭惡。引見了之後,亨利·達什伍德坐了下來。

  「佩萊格林夫人是否也正好在倫敦呢?我非常想見見她。」他說。

  「不在。我妻子不喜歡倫敦。她更喜歡鄉下。」喬治的語氣頗為僵硬。

  「因為我那篇書評,她給我寫了一封很客氣的信。我高興極了。你知道我們這些評論人經常是挨的罵比掙的錢多。這本詩集我一讀便為之傾倒。太新鮮了,太獨到了,很現代,但又不晦澀。她運用自由詩和古典格律都一樣駕輕就熟。」因為想到自己是個批評家,所以應該不全說好話。「有時候,音韻上可能微微有些誤差,但要這樣說的話,艾米莉·迪金森這方面也不是完美的。有幾首短的抒情詩簡直像是蘭多[4]寫的。」

  所有這些話在喬治·佩萊格林的耳朵里都是胡言亂語。這傢伙就是那種喜歡賣弄學問的人,噁心得很。但上校是個講禮之人,應答得十分得體。而亨利·達什伍德就好像沒有聽見喬治的話一樣繼續道:

  「但讓這本書如此與眾不同的是每行詩句里噴涌而出的激情。現在那麼多年輕的詩人都很萎靡,冰涼得毫無血性,說理說得特別笨拙,但這本書里你讀到的是赤裸的、率直的激情。當然了,情緒一旦如此深刻和真誠,往往是悲劇性的——啊,我親愛的上校啊,海涅那句話真是太對了:詩人將宏大的悲愴化成精巧的小詩。你知道嗎,我把這本詩集一讀再讀的時候,時不時我就覺得自己讀到了薩福。」

  喬治·佩萊格林實在是聽不下去了,站起身來。

  「行,我妻子的那本小書能得到你這麼些好話,真是太感謝了。我確定她也會高興的。但我必須走了,之後要去趕火車,我得先吃口午飯。」

  他上樓去餐廳的時候,煩躁地對自己說:「那個傻瓜。」

  回到家正好是晚餐時間,等艾維去睡了,他打算去書房把那本書找出來。心想著再掃兩眼,看看他們都在激動些什麼,但那本書找不到了。肯定是艾維把書拿走了。

  「笨蛋。」他嘟囔了一句。

  他都已經說了覺得這書「挺好的」。還要他說什麼呢?算了,這都無關緊要。他點著了菸斗,打開《田野》[5]一直看到睡意起來。大概一周之後,上校碰巧要去謝菲爾德,到晚上才能回來。他在自己的俱樂部用午餐,快吃完的時候,哈弗雷爾公爵進來了。這是在當地受到追捧的大人物,上校自然是認識他的,但以前也只是問過好而已;所以公爵在他桌邊停下來時,喬治也很意外。

  「你妻子周末不能來做客真是太讓我們遺憾了。」他說,既熱情,又含蓄。「我們請了不少貴客呢。」

  喬治大吃一驚。他猜是哈弗雷爾家請他和艾維周末去做客,而艾維之前未跟他提起,直接就回絕了。還好他沒有太過慌張,說他也感到很遺憾。

  「只能下回再碰碰運氣了。」公爵親切地補了一句就走開了。

  佩萊格林上校非常生氣,回到家就問妻子:

  「說說吧,哈弗雷爾家的邀請是怎麼回事?你憑什麼說我們去不了?他們之前從來沒有請過我們,你要知道那兒的射擊場是全郡最好的。」

  「這我沒想到。我還以為你會覺得很無聊。」

  「見鬼了,至少也得問問我要不要去吧。」

  「抱歉。」

  他仔細地觀察著妻子,她的神色之中有些讓他捉摸不透的東西。喬治皺了皺眉頭。

  「他們總不會沒請我吧?」他吼了起來。

  艾維臉微微一紅。

  「呃,其實他們沒有。」

  「他們請了你,卻不請我,要我說這真是太無禮了。」

  「我是覺得他們認為這次派對你不會感興趣。公爵夫人喜歡作家……你知道,就是那一類的人。她邀請了亨利·達什伍德,那個批評家,而這個人也不知怎的就想見見我。」

  「艾維,你能拒絕還真是叫人欣慰。」

  「這是最起碼的。」她微笑道。猶豫了一下,她又說:「喬治,我的出版社希望這個月底能給我辦一場餐會,當然他們也請了你。」

  「哦,這種場合大概不適合我。要是你願意的話,我可以陪你一起去倫敦。到時我再另外找個人吃飯好了。」

  達芙妮。

  「我想到時候的確會很無聊,但他們很堅持。第二天,買了我的書的美國出版方要在凱萊奇酒店[6]辦一個雞尾酒會。如果你不介意的話我希望你也能到場。」

  「聽上去煩人至極,但如果你真要我去,我就去吧。」

  「你真是太體貼了。」

  那個雞尾酒會讓喬治·佩萊格林有些恍惚。首先是人來了不少;其中一些也還算體面,尤其是幾位女士,看上去頗為端莊,但那些男人就很糟糕了。每個人介紹他都會說:這是佩萊格林上校,你知道嗎,他就是E.K.漢密爾頓的丈夫。那些男士似乎跟他無話可說,而女士們則一個個都激動不已。

  「你一定為你的妻子感到驕傲吧。那些詩真是太了不起了,對吧?你知道嗎,我是一口氣讀完的,根本放不下來;讀完了之後我立馬又從頭開始讀,而且又一口氣讀到了最後。我真的就是如痴如醉。」

  英國出版商跟他說:

  「我們出的詩集已經有二十年沒有如此轟動了。評論真是前所未見。」

  美國出版商跟他說:

  「這書太棒了。到了美國也一定很火。你就等著瞧吧。」

  美國出版商還送了艾維一大束百合。在喬治看來,可笑之極。他們到場的時候,大家一個個被引見給艾維,都是滿嘴的恭維,艾維都是友善地微笑著,用一兩個字答謝。她的確因為激動臉色紅潤,但依然落落大方。所以,儘管喬治覺得這整件事都莫名其妙,但至少妻子的應對沒有問題,這他還是認可的。

  「好吧,至少證明了一點,」他對自己說,「那就是艾維是位淑女;這場子裡其他的人可完全夠不上這個稱謂。」

  喬治喝了不少雞尾酒,但有一件事困擾著他。他總覺得被引見給某些人的時候,對方都在用怪異的眼光打量他。他琢磨不透這裡面的含義。他走過沙發的時候有兩個女的坐在那裡聊天,似乎是在談論自己,而且他剛走開,就幾乎確定那兩人在那裡竊笑。派對結束的時候,他如釋重負。

  回酒店的計程車上,艾維對他說:

  「你太棒了,親愛的。你剛才那麼受歡迎。姑娘們都一個勁地在誇你長得神氣。」

  「姑娘,」他厭惡地說道,「母夜叉吧。」

  「你覺得很無聊嗎,親愛的?」

  「無聊透頂。」

  她同情地握了握丈夫的手。

  「我們還得等等,乘下午的火車回去,上午我還有些事,你別介意。」

  「不會,沒關係。你要去逛街?」

  「的確有一兩樣東西要買,但我先得去拍照。我很討厭這個提議,但他們覺得應該有幾張照片。在美國出書用,據說。」

  他沒有說話,但心裡有些想法。他想到美國公眾看到妻子是這樣一個平庸的、枯槁的小女人,會嚇一跳吧。一直以來他都覺得美國人是喜歡張揚、漂亮的。

  他還有了些其他的想法。第二天艾維出門之後,喬治去了俱樂部樓上的圖書館,找出最近幾期《泰晤士報文學增刊》《新政治家》和《旁觀者》。很快就看到了他們給艾維寫的書評。文章他沒有細看,但很明顯都極盡溢美之詞。然後他去了皮卡迪利,那裡有家他偶爾會光顧的書店。他想好了要認真讀一讀艾維這本討厭的書,但又不想問艾維當時送他的那本後來為什麼拿走,索性就自己買一本。還沒進書店,第一眼就看到櫥窗里展示的那本《金字塔衰敗時》。書名真是蠢到家了!他走了進去,一個年輕人走上前來,問是否需要幫忙。

  「沒關係,我就隨便看看。」他覺得開口問艾維的書很尷尬,決定自己找出來之後去櫃檯。但他找了一圈都沒有看到,正巧那個年輕人又走到了身邊,就很刻意地用無所謂的語調問道:「順便問一句,你們這裡有沒有一本書叫《金字塔衰敗時》?」

  「新版今天早上剛到,我去給您拿一本。」

  年輕人轉眼之間就拿著書回來了。他身材矮小、壯實,戴著眼鏡,一頭蓬亂的紅頭髮很扎眼。佩萊格林高大、挺拔,完全軍人派頭,所以是居高臨下地和這位店員說話。

  「這是新的版本?」他問。

  「是的,先生。已經是第五版。這熱銷的勢頭簡直像是小說。」

  喬治·佩萊格林猶豫了一下。

  「要你說,它怎麼會賣得這麼好?他們不是一直說詩歌沒有人要讀嗎?」

  「那個,你要知道,這本寫得特別好。我自己也讀過了。」這個年輕人一看就是懂些詩書的,但口音里聽得出一點倫敦的土話,喬治不自覺地就有些傲慢。「他們喜歡的是裡面的情節。很性感,你知道,但也很哀傷。」

  喬治微微皺了皺眉。他算是聽出來了,這小子是在尋自己開心。他從來沒聽說過這本破書里還有什麼情節,至少書評里全都沒有提及。這個年輕人繼續說道:

  「當然這恐怕是曇花一現,不知道您是否明白我的意思。要我說,她是那種被個人經歷觸發的作者,就像寫《什羅普郡少年》的豪斯曼;以後她怕是再也寫不出這樣的詩了。」

  「這書多少錢?」喬治為了收住他的話匣子,冷冷地說道。「不用包裝,我塞口袋裡就好。」

  十一月的早晨很是陰冷,他穿著一件厚重的長大衣。

  喬治和艾維在一等車廂的兩個對角舒舒服服地坐下,拿出在車站購買的晚報和雜誌,讀了起來。五點鐘,夫婦二人到了餐車喝下午茶,聊了一會兒天。下火車。坐上接他們的車子,回到家。洗澡,更衣,用晚餐。晚餐之後,艾維說她筋疲力盡,就回臥房了。離開之前,她依照習慣親了一下喬治的額頭。然後喬治走到門廳,從大衣口袋中取出詩集,進書房讀了起來。他不擅長讀詩,雖然每個詞都讀得全神貫注,但理解卻朦朧得很。他又從頭開始讀了一遍,越讀越莫名煩悶,但他不是個笨人,所以讀到最後已經清楚地知道裡面在講什麼事了。這詩集裡一部分是自由詩,一部分遵照了傳統的格律,但其中所要表述的情節確是連貫的,就算再愚鈍的人也看得明白。這是一段炙熱的戀情,發生在一個年長一些的已婚女子和一個年輕男子之間。這其中一步一步的發展,喬治·佩萊格林要辨別出來簡直跟個位數加法一樣簡單。

  故事是用第一人稱敘述的,開始是一個青春不再的女子,意識到一個年輕人愛上了自己,猶疑、驚訝。她不敢相信。她覺得一定是自己的幻覺。當她突然發現自己也深深地愛上了他之後,心裡滿是恐懼。她告訴自己這太荒唐了;兩人年紀相距甚遠,如果聽任自己的激情,只會帶來不幸。她試著不讓男方開口,但終於有一天,男子說出了自己的愛意,並要求女子也說出她愛上了自己。他求她一起私奔。她無法離開丈夫,她的家;而且他們兩個能有什麼未來——一個上了歲數的女人,一個如此年輕的男人?她要如何期待對方的感情不會減退?她求對方放過自己。但他的愛是不可遏制的。他要她,他全身心地要她,到最後,一個顫慄的、害怕的,卻又滿懷欲望的她,放棄了抵抗。然後是一段極樂的時光。整個世界——那個無趣、單調的世界——突然光芒四射起來。從她筆端流淌著愛的歌謠。這個女人把情郎年輕、陽剛的肉體奉若神明。讀到她讚頌那寬闊的胸膛、緊實的側腰、秀美的長腿和平坦的腹部時,喬治的臉色陰沉起來。

  撩人的東西,達芙妮的朋友是這麼說的。還真是撩人。這叫噁心。

  裡面還有幾首可憐的小詩,是這女人想到年輕男子離她而去是必然的,到時生命將會多麼空虛;但這些詩的結尾是她的一聲呼喊,表達為了這屬於她的神仙般的片刻,再多的苦也是值得的。她寫到那些兩人共度的悠長的夜晚,那種心神不寧似乎在紙上顫動;也寫到在彼此懷中,是怎樣的疲倦哄他們睡去。她寫到在偷來的短暫間歇中,他們的激情是如何無可抵禦,所以即使危險重重也只能臣服於它的召喚。

  她原以為這份戀情只是幾個星期的事,但它奇蹟般地一直沒有消退。其中有一首詩提到了即使三年過去,他們心中的愛也不見絲毫衰減。似乎他依然在催促她遠走高飛,去義大利山間的某個小鎮,去希臘的一個島嶼,去突尼西亞一座城牆環繞的小城,這樣他們就可以朝朝暮暮相伴了;而在另一首詩裡面,她哀求男子接受現狀。他們的幸福是岌岌可危的幸福。或許正是因為相愛之艱難,相聚之不易,他們的感情才這樣長久地保住了最初那叫人迷醉的熱切。又是毫無徵兆的,年輕人死了。如何死的,於何時何地死的,喬治看不出來。隨之而來的是一聲漫長的、心碎的哭喊,這哀傷是痛苦的,但她卻又不能沉溺其中,因為她不能流露出來。她要舉辦宴會,也要接受別人宴會的邀請,在人前總是高興的樣子。但生命之火已經熄滅,悲痛已經將她拖垮。最後一首詩只有四個短小的段落,作者已然不再控訴命運安排,反而感謝操縱命運的黑暗力量,讓她有這個福氣可以一度體驗到可憐人類所能想見的最極致的快樂。

  喬治·佩萊格林最終把書放下時,已經是凌晨三點。他似乎在每行詩句中都聽得到艾維的聲音,他不斷碰到平常艾維常用的字詞,裡面有些細節又何嘗不是他所熟識的?這一點已經不用懷疑,艾維寫的就是自己的親身經歷,她有過一個情人,而且那個人死了,這都是再明顯不過的事情。他最強烈的感受倒不是憤怒,也不是驚駭和痛苦,雖然他也痛苦,他也驚駭,但他最主要是覺得不可思議。艾維會出軌,而且還是如此乾柴烈火的戀情,簡直就跟他壁爐台上玻璃匣中的那條鮭魚——這是他釣到的鮭魚中最好的一條——突然甩起了尾巴一樣。他這時才明白在俱樂部跟他說話的那個男人為什麼眼神里似笑非笑,他明白了為什麼達芙妮談起這本書就像是想起了某個只有她自己知道的笑話,為什麼在雞尾酒會上他經過那兩個女人時,她們會竊笑。

  他出了一身冷汗。突然他怒不可遏,跳起來要去喊醒艾維,非讓她給個說法不可。但走到門口時他停住了。說到底,他有什麼證據呢?他只有一本書而已。喬治記得他曾經告訴艾維他覺得這書「挺好的」。的確,當時他沒讀過這本書,但他假裝自己讀過了。要是承認這一點的話,豈不是顯得自己愚蠢至極?

  「我得小心行事。」他低聲道。

  他想好了先等個兩三天,把局面考慮清楚再決定怎麼辦。他上了床,但久久無法入睡。

  「艾維,」他反覆對自己說,「艾維。最不像會出這種事的人……」

  第二天早餐兩人見面時並無不同。艾維還一如往常地安靜、莊重、自矜,這是一個完全沒想過要裝年輕的中年女子;在喬治看來,她身上已經完全找不到所謂的女性魅力。喬治已經好幾年沒有這樣觀察自己的妻子了。她還像平日裡一樣平和寧謐,淡藍色的眼睛裡沒有煩憂,眉宇間也坦誠得絲毫看不出愧疚。也和平日裡一樣,她會說幾句不關痛癢的閒話。

  「在倫敦忙亂了兩天之後回到鄉下真是舒服極了。你今天早上是什麼安排?」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三天之後,他去見自己的法律顧問。亨利·布蘭既是喬治的律師,也是一位老朋友。他在佩萊格林家不遠的地方有一處房產,多年來他們都在彼此的獵場中打獵。每周有兩天時間他是鄉紳,而剩餘的日子他是謝菲爾德一個繁忙的律師。他身材高大,有活力,大大咧咧的,笑起來喜形於色,說明他希望別人能看出他在本質上是個運動家和隨和的大好人,偶然才想起他還是個律師;但實際上他很精明,老於世故。

  「喲,喬治,你今天怎麼來了?」上校被領進辦公室的時候他聲音洪亮地問道。「在倫敦還開心嗎?我下周也要把家裡那位帶去倫敦住兩天。艾維怎麼樣?」

  「我來見你正是要聊聊艾維,」佩萊格林說,警覺地看了看對方,「她的書你讀了嗎?」

  過去兩天沉重的心事讓他格外敏感,他注意到律師的表情里有微微的變化,就好像後者突然小心了起來。

  「對,我讀了。大獲成功,是吧?艾維這是要進軍詩歌界了。很多事你真是想都想不到。」

  喬治·佩萊格林幾乎要罵人。

  「因為這本書,我可是被當成徹頭徹尾的傻瓜了。」

  「咳,喬治,這說到哪裡去了!艾維寫本書有什麼壞處。你應該為她感到驕傲才是。」

  「別跟我扯這些廢話。這是她的親身經歷。你清楚,大家都清楚。我猜也只有我不知道她的情人是誰。」

  「老朋友,有樣東西叫想像力你知道嗎?你根本就沒有理由要去猜這整個故事不是虛構的。」

  「你聽我說,亨利,我們也算認識了一輩子。好多回玩得那麼開心。跟我說句實話,你敢不敢看著我的眼睛,告訴我你相信這是虛構的?」

  哈里[7]·布蘭在椅子裡不適地調整了坐姿。他聽出老喬治語氣里的難受,也輕鬆不起來了。

  「這個問題你根本就不該問我。問艾維去。」

  「我不敢,」喬治痛苦地停頓了片刻之後說道,「我怕她會告訴我真相。」

  接下來是尷尬的沉默。

  「那小子是誰?」

  哈里·布蘭正視著老友的眼睛,說道:

  「我不知道,可要是我知道的話,也不會告訴你的。」

  「你這混蛋。你沒看到我現在的處境嗎?你覺得在別人眼裡成了個徹頭徹尾的傻瓜很有趣嗎?」

  律師點了支煙,靜靜地抽了幾口。

  「可我也幫不了你什麼忙吧。」他終於說道。

  「我知道你似乎是有些私家偵探可以調遣的。我要你把他們派去把一切都調查清楚。」

  「老朋友,派偵探調查自己的妻子可不是什麼體面的事啊。而且,就算我們暫且假設艾維真的出軌了,那也是很多年之前的事,現在怕是什麼都查不出來的。他們似乎還很在意不要留什麼痕跡。」

  「我不管。你只管派你的偵探。我想知道真相。」

  「我不會同意的,喬治。如果你非要這麼幹,最好另找別人。你想想看,即使你有了艾維不忠的證據,你又能怎麼樣?要是因為妻子十年前的一次出軌而跟她離婚,在別人眼裡你還是笨蛋啊。」

  「我至少可以跟她攤牌了。」

  「你現在也可以攤牌,但你比我清楚,那樣的話她就會離開你。你希望她這樣做嗎?」

  喬治看了看他,表情很不快。

  「我沒想好。我一直覺得她真算是個好妻子。把家裡管得井井有條,僕人那裡從來沒出過什麼亂子;花園美不勝收不說,村里每個人也都那麼敬重她。但該死的,我的自尊總不能不管吧。想到她曾經那麼無恥地背叛了我,我怎麼和她共同生活呢?」

  「你一直忠誠於她嗎?」

  「算是吧,你知道的。說到底,我們結婚也快二十四年了,而艾維對床笫之事一直不太感興趣。」

  律師抬了抬眉毛,但喬治沒看到,他心思全在自己要說的話上。

  「我不想否認,我時不時也會去找些樂子。男人需要這些,女人就不一樣了。」

  「這也是男人的一面之詞。」哈里·布蘭微微一笑說道。

  「我怎麼也想不到艾維是那種桀驁不馴的女人。我的意思是,她是個很謹慎、很寡言的人。到底怎麼想的,去寫那麼一本書?」

  「我猜,那是段很痛楚的記憶,可能對她來說是一吐為快吧。」

  「就算這樣,那見鬼的,她幹嗎不用筆名?」

  「她用了自己娘家的名字。我猜她以為這就足夠了,要不是這本書如此轟動的話,她的估計也沒有錯。」

  喬治·佩萊格林和律師面對面坐著,中間隔了張書桌。喬治的手肘支在桌子上,手托著臉,因為想到了什麼又皺起了眉頭。

  「不知道這是怎樣的一個傢伙真是讓人煩透了。你甚至不能判斷他是不是一個紳士。我是說,就手頭的訊息來說,他很可能就是一個農夫或者是律師所的職員。」

  哈里·布蘭沒有容許自己露出笑容,開口時眼神是和善、寬容的。

  「以我對艾維的了解,大概那個男的也不會糟糕。至少我可以確定他不是我這裡的職員。」

  「對我來說,太震驚了,」上校嘆了口氣,「我還以為她是喜歡我的。但她一定恨死我了,否則不會寫那麼一本書。」

  「啊,這我是不信的。我覺得艾維不會恨誰。」

  「你也不能假裝她是愛我的吧。」

  「我不假裝。」

  「那她現在對我是什麼感覺?」

  哈里·布蘭靠在轉椅的椅背上,若有所思地看了看喬治。

  「應該沒有感覺了吧,要我說的話。」

  上校微微顫抖了一下,看得出臉紅。

  「說到底,你也不愛她了,不是嗎?」

  喬治·佩萊格林沒有正面回答。

  「對我來說,沒有孩子是重大的打擊,但我從來沒有向她表露出我認為這是她的問題。我一直對她很好。在合理的範圍之內,我也完成了丈夫的職責。」

  律師的大手擦了一下嘴巴,掩蓋住他正要發笑的嘴唇。

  「對我來說,這次真的是太震驚了,」佩萊格林繼續說道,「真見鬼,即使是十年之前,艾維也不是什麼年輕姑娘了,而且天知道她從來就沒什麼姿色。這件事真是太難堪了,」他深深嘆了一口氣,「要是換了你會怎麼辦?」

  「什麼都不做。」

  喬治·佩萊格林騰的一下從位子上挺起了身來,他臉上那副嚴峻的表情一定和當年檢視兵團時一樣。

  「我不能就這麼算了。我已經成笑柄了,這樣下去今後再也抬不起頭來。」

  「真是胡扯,」律師厲聲說道,但態度立馬又放鬆、和善起來,「你聽我說,老朋友:這男的已經死了;事情也很久以前就結束了。忘了它。跟別人聊一聊艾維的書,盡情地誇讚它,說你有多驕傲。你要表現出對妻子是如此的有信心,知道她絕不可能背叛你。這世界轉換那麼快,大家又如此健忘,很快就不會有人記得了。」

  「但我記得啊。」

  「你們都到了中年了。大概艾維對你的重要意義很大一部分你都沒意識到,沒了她之後你會很寂寞的。你忘不了也沒有關係。但你這個遲鈍的腦袋裡最好記得一件事,就是憑你的智慧你永遠只會低估了艾維。」

  「該死的,聽你的意思好像是我的錯一樣。」

  「我沒有覺得是你的錯,但我也不能認定這就是艾維的錯。我認為她並不想愛上那個男孩。你記不記得快結束的時候那幾首詩?我的感覺是那個人的死雖然讓她心碎,但在某個非比尋常的意義上,她又感激它。從頭至尾她都很明白兩人之前的紐帶是很脆弱的。他是在如痴如醉的初戀之中去世的,將永不知道愛情很少能持久;他只見證了愛的幸福和美好。在她傷心欲絕的時候,想到那個男人不用體驗任何哀愁,就獲得了一點寬慰。」

  「這些我就不太能領會了,老朋友。但我大概知道你想說什麼。」

  喬治·佩萊格林苦悶地盯著桌上的墨水台。他不作聲,律師用好奇但又同情的目光打量他。

  「你有沒有意識到,她那樣傷心的時候卻絲毫不顯露出來,是多不容易啊?」他溫和地說道。

  佩萊格林嘆了口氣。

  「我太苦了。大概你是對的;覆水難收,要是鬧起來的話只會更糟。」

  「那你的意思是……?」

  喬治·佩萊格林讓人同情地微微笑了笑。

  「我就聽你吧。隨它去了。就讓他們覺得我是傻瓜好了,管他們呢。事實就是,沒了艾維我不知道該怎麼辦。但我得說這麼一句,這件事我到死也不會想明白:艾維到底有哪一點讓那傢伙看上了啊?」

  [1]收錄於1947年出版的短篇小說集《環境的產物》。

  [2]TheWelshGuards,英國陸軍近衛步兵中的一支。

  [3]ColonelBlimp,二十世紀英國漫畫家大衛·洛(DavidLow)創造的人物,一個思想頑固的矮胖退休軍官。

  [4]WalterSavageLandor(1775—1864),英國詩人、散文家,精通古希臘、羅馬文學,他的抒情詩形式精悍、講究格律,一般寫個人情感與傳統思想的關係。

  [5]TheField,英國1853年創立的關於鄉村生活的雜誌,以射擊、釣魚、打獵等內容為主。

  [6]Claridge’s,倫敦梅費爾區的五星級酒店,長年來受王室眷顧,被稱為「白金漢官」的附屬建築。

  [7]Harry,亨利(Henry)親切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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