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釋懷過往


  在此之前,她爺隱晦地提過一次,家裡條件困難,讓她儘快找個好人家嫁了,好拿聘禮給她上頭幾個哥哥娶親,雖沒明說,但話里藏著這意思。思兔閱讀sto55.com

  要強的她,態度堅決,決不允許自己的人生任他人擺布,她當場厲聲拒絕,負氣離家了一段時間,去遠村打工踩衣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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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她的父母,也攔不住她那蠻橫專制的阿爺,再加上談婚論嫁的年紀確實到了,她父母也想給她挑選一個條件好一些的人家,以免她嫁過去後受苦。

  消息放出後,來提親的人不少。

  得知消息的林宏華,立刻託了媒人來提親,他家裡也誠意十足地拿出了豐厚的家底當聘禮。

  她爺十分滿意,當場就應下了這門親事,拿了三金和聘禮,和林宏華的父母快速敲定了結婚的日子。

  而她的父母后來跟她解釋過,他們雖然覺得沒問過她的意見就立馬定下這事是不妥的,但一來她爺已經收了聘禮,還把喜事都散出去了,二來,他們了解林宏華的品性不錯,又跟她關係挺好,也就沒再反對。

  她在遠村收到家裡出急事的消息,匆忙趕回去時,發現家裡布置得十分喜慶,門口掛著燈籠,窗上貼著喜字。

  她這才知道,在她毫不知情時,他們所有人罔顧她的意願,把她今後的一輩子,給定下了!

  她爺是,她父母是,甚至連...林宏華也是,他們憑什麼替她做主?

  雖然她知道,那時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仍十分盛行,有許多女子沒有自由選擇婚姻的權利,但她潘春花,決不願任人擺布。

  其實,她不討厭林宏華,甚至有些懵懂的好感與依賴,如果在自由選擇的情況下,他們互訴衷腸,慢慢相戀,這婚事,最後能成。

  可順序變了,她在結婚的前一晚才知道,自己明天要嫁人了。多可笑,女子就該被如此對待麼?

  她被剝奪了選擇的權利,她的意願受到了強迫,尤其是她得知她爺收了林宏華家裡所有的聘禮,卻沒給她備嫁妝時,她深感恥辱,仿佛她是被高賣出去的。

  她要強的自尊心,無法接受。

  所以,她悔婚了。年輕氣盛的她,不顧所有人的臉面,當眾悔婚了。

  不僅如此,那時叛逆當頭的她,誓要忤逆家裡的意願。

  家裡不是要她找個家境殷實的人家麼?那她偏不,她就要嫁給貧寒耐勞的人家。

  負氣之下,她選了方圓幾村里最貧窮的人家,剛好,那戶人家,是林建國。

  事後許多年,她都很慶幸,她當時的衝動選擇,恰好是林建國。

  忠厚本分的林建國,待她很好。日子雖清苦,但夫妻和睦,婆媳和諧。

  潘春花想起陳年往事,唏噓輕笑,都過去這麼多年了啊,物是人已非。

  林宏華也從回憶里狼狽抽身,被人當場退婚的奚落與羞辱,歷歷在目,可他從未怪過春花。他懊惱發現,原來春花並不知情,他成了裹挾她的幫凶。

  他以為兩家人定了親事,是經得春花同意的。

  他以為春花遲遲不露面,是畏羞靦腆。

  他以為,他們是心意相通的。

  矜持含蓄的拘謹,讓他錯過了她。這一錯過,便是一輩子。

  如果他早一點向春花表明心跡,結局會不會不一樣...

  林宏華神色黯然,這是他一輩子的遺憾。

  他鼓起勇氣,問出了口:「春花,你後悔過嗎?」

  潘春花的眼底閃過一絲落寞,釋懷輕笑:「『後悔』二字,是最沒意義的,不是嗎?」

  「也是。」林宏華呢喃輕嘆,笑著想釋懷,心頭卻堵得慌。

  「日出又日落,一天天的日子,照常過。現在,大家都挺好的,不就挺好嗎?」潘春花笑著反問,她自從道出了心頭的愧疚後,頓覺渾身輕盈了不少,就連跟林宏華講話,都沒那麼刻意迴避了。

  「嗯,挺好,就好。」林宏華看著潘春花釋然的模樣,也揚了揚嘴角。

  是啊,如果她覺得過得好,就足夠了。他遠遠地守著,就好。

  「走吧,回去了。」潘春花率先轉身,慢慢往前走。

  林宏華跟上,落在潘春花的左後方,保持著一步之遙的距離,慢慢地守著走。

  「春花,你打算什麼時候走?」

  「明天就走。」

  「這麼急...」

  「嗯,還有很多事要忙,急著想讓作坊早日開工……」潘春花提起做衣服的事,雙眼放光,話也不知不覺多了起來。

  她跟林宏華聊起了在城裡制賣衣服的事,提到開心處,會笑,講到鬱悶處,會氣。就像是跟久別重逢的老友,聊一場暢所欲言的天。

  林宏華靜靜地聽著,時不時插一句回應,這樣熟稔的感覺,真好。

  伴著月色,一路相聊。

  臨到村口時,林宏華才不舍地頓住了腳步。

  「春花,祝你能如願干成一番事業。要是在城裡拼累了,就回村里來,過安生的平淡日子。」

  「謝謝,也祝你有新生活、好前程。」潘春花笑著道別,她往家的方向走去,毫不猶豫,沒有回頭。

  林宏華在原地站了許久,望著潘春花灑脫離去的背影,心裡默念了一句:我會一直在村口,等你。

  直到潘春花走遠了,不見人影了,林宏華才邁著沉重的步伐,走進了村里。

  這,是他們作為成家人的分寸。

  ……

  潘春花回到家時,吳蘭英已經把行李收拾得差不多了,正坐在跛腳桌旁發呆。

  她知道,這是安土重遷之人對鄉土的眷戀。

  俗話說得好,金窩銀窩不如自家的狗窩。這生活了大半輩子的家,再小再破舊,也總歸是有根的家。突然要搬走,自然會萬分不舍。

  「媽,我們時常還可以再回來呢,房子長不了腿,跑不掉。」潘春花開了句玩笑,安撫吳蘭英的低落情緒。

  「是啊,總會再回來的,我一定會回來。」吳蘭英細細打量著屋子裡的每一個角落,每一處,都是真實活過的痕跡。

  那個灶台角,是她一手抱著阿國,一手燒柴做飯,團團轉轉了半輩子的地方。

  那個高門檻,是阿國小時候調皮地跳來蹦去,被絆倒磕掉了牙的地方。

  那個矮木床,是她老伴重病後,自知命不久矣,為了給他們娘倆多省口糧,固執地閉口絕食,活生生餓死的地方。

  吳蘭英抹了一把眼角的清淚,撫摸著手指上的金素戒,神色平靜。

  不知何時從裡屋出來的林小滿,拿著一幅畫,來到了跛腳桌旁。

  她的手裡,是一張新全家福,畫上依然是五個人,每個人的外貌服裝都有了具象的變化,唯獨林建國的畫像,還是原來的模樣。

  「阿媽,我們都走了,阿爸回來找不到我們,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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