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回】孟玉樓愛嫁李衙內 李衙內怒打玉簪兒 (孟玉樓愛嫁李衙內 李衙內怒打玉簪兒)


  這一回,把敬濟與大姐的惡姻緣,與孟玉樓、李衙內的好姻緣兩兩對照寫出,因為第七、八回中,西門慶先娶玉樓而隨即嫁出大姐,前後相隔不過十天(娶玉樓在六月初二,嫁大姐在六月十二日)。思兔sto55.com當時因為時間緊迫,造不出床來,還把玉樓的一張南京描金彩漆拔步床陪了大姐。玉樓的姻緣與大姐的姻緣實相終始。

  作者怕讀者忘記,又特意在此回開始交待月娘終於把大姐與其陪嫁箱籠都抬到陳家,然而到底不肯交還陳家當初寄存在西門慶家的箱籠。敬濟向月娘索要丫鬟元宵,月娘不給,打發來另一個丫鬟中秋,說:原是買來服侍大姐的。然而既是如此,何不在送大姐的時候一併令中秋跟來?作者處處給我們看月娘的粗鄙吝嗇,能留住一點是一點。敬濟必要元宵,是因為後來寫元宵隨著敬濟,窮苦而死,則此書凡三寫元宵佳節的鬧熱繁華,必然要收結於使女元宵之病死也。中秋則自然屬於月娘:所謂月圓人不圓,月娘的名字,固然是對月娘命運的隱隱諷喻。我們但看此回,玉樓嫁人,月娘赴喜宴之後,獨自一人回到宅內,群妾散盡,靜悄悄無一人接應,不由一陣傷心,放聲大哭,作者引用詩詞道:「平生心事無人識,只有穿窗皓月知。」此情此景,是明月照空林,正合月娘命名深意。

  直到這一回,我們才知道清明節那天在郊外,原來不是李衙內對玉樓產生了單方面的相思,而是彼此一見鍾情,心許目成。陶媽媽來說媒,對看管大門的來照張口便道:「奉衙內小老爹鈞語,分付說咱宅內有位奶奶要嫁人,敬來說親。」這樣的話,實在唐突得好笑,然而卻正從側面說明衙內與玉樓還沒有相見相親,只從「四目都有意」便如此心照不宣,兩情相諧,是上上婚姻的佳兆。作者猶恐讀者忽略,又安排月娘問陶媽媽:「俺家這位娘子嫁人,又沒曾傳出去,你家衙內怎得知道?」陶媽媽答以清明那天在郊外親見,印證二人未交一語卻已經發生的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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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樓所最關心的,是衙內「未知有妻子無妻子」,又對陶媽媽說:「保山,你休怪我叮嚀盤問,你這媒人們說謊的極多,奴也吃人哄怕了。」繡像本、竹坡本兩位評點者都注意到這句話,指出「一語見血」,因玉樓當初嫁西門慶,完全沒想到作妾,一心以為填房耳。陶媽媽講述李衙內情況:「沒有大娘子二年光景,房內只有一個從嫁使女答應,又不出眾,要尋個娘子當家。」句句切實具體,自與薛嫂的朦朧其辭十分不同。如果我們對比玉樓和陶媽媽的對話,我們還會發現玉樓的變化。陶媽媽張口一串恭維:「果然話不虛傳,人材出眾,蓋世無雙,堪可與俺衙內老爹做個正頭娘子。」玉樓笑道:「媽媽休得亂說。且說你衙內今年多大年紀,原娶過妻小沒有,房中有人也無,姓甚名誰?有官身無官身?從實說來,休要搗謊。」玉樓的笑容,是因為聽到保山的恭維——無論是什麼婦人,都難以在聽了這樣的甜言蜜語之後不還出一個微笑,何況是玉樓這樣年紀的婦人——但最重要的,卻還是保山的最後一句「堪可與俺衙內老爹做個正頭娘子」使玉樓心花怒放,因為這是玉樓嫁給西門慶作妾最大的不得意,最大的心病。

  但玉樓並不因為陶媽媽灌米湯便頭暈,下面提出的一連串問題,語鋒凌厲,把玉樓最關心的兩個問題——「原娶過妻小沒有,房中有人也無」——夾在年紀、姓氏與官身之間一氣問出。然而因為帶笑說來,所以既有威嚴,又不顯得潑辣粗鄙。待陶媽媽回答之後,玉樓又問:「你衙內有兒女沒有?原籍那裡人氏?」直到全部問題都得到滿意的回答,才「喚蘭香放桌兒,看茶食點心與保山吃」。層次分明。陶媽媽回答玉樓的話——「清自清,渾自渾」——與玉樓以前對金蓮、後來對敬濟所說的話如出一轍,意謂:他人自淫放,我自賢良,為人盡可出污泥而不染耳。只是玉樓是所謂的「自了漢」,只關心維護自己的清白,並無救世之意,所以從前有事,必戳動金蓮出頭,後來明知來旺不妥,也不一言勸戒月娘也。

  玉樓對衙內滿意,取了一匹大紅緞子,把生辰八字交付陶媽媽。一段對於清明上墳的摹寫,直到此回方才結束。寡婦因上新墳而遇合李衙內,其中微含諷刺,含蓄而綿長。清明雖是上墳祭拜的節日,卻又充滿無限生機,正與春天的背景相合。一匹大紅緞子,是玉樓從今而後,否極泰來的象徵。

  玉樓嫁李衙內,處處與嫁西門慶前後過程對寫,以為玉樓一吐數年鬱鬱不平之氣。玉樓兩次再醮,都是情動於中:當初嫁給西門慶,是看上他「人物風流」;如今同意嫁給李衙內,又是看上他「一表人物、風流博浪」。這種感情的結合,與書中許多為圖財謀利而成為西門慶情婦的女人不同,自然使人的身份抬高一等。又,玉樓比西門慶大兩歲,比李衙內大六歲,陶媽媽的確老實,只知道擔心衙內知道了不喜歡,卻不知道該怎麼辦,薛嫂出主意說:「咱拿了這婚帖兒,交個過路的先生,算看年命妨礙不妨礙。若是不對,咱瞞他幾歲兒,也不算說謊。」薛嫂兩次搗鬼,第一次害了玉樓,第二次卻成就了玉樓,作者的態度十分複雜。下面緊接卜卦先生為玉樓算命,似乎是在說人各有命,雖然有許多人為的機心陰謀,卻無不成為命運的工具。因此,薛嫂的說謊,包括她前後兩次分別對西門慶和李衙內所引用的俗語——「女大兩,黃金日日長;女大三,黃金積如山」,都導致了十分不同的結果。

  玉樓嫁人,在西門慶死後第二年的四月十五日。至此,西門慶的五個妾都已分散乾淨。這五人之中,屬玉樓的命運最好。玉樓的後半生再次從算命先生的預言裡說出:「丈夫寵愛,享受榮華,長壽而有子。」在《金瓶梅》所有的女性裡面,這實在是上上簽了。玉樓的這次婚姻,是《金瓶梅》這部極其黑暗而悲哀的小說裡面最快樂的一件事。

  為了寫足這份快樂,作者特意以兩件不甚快樂的事陪襯,既從側面寫出李衙內與玉樓的情投意合,也符合「好事多磨」的俗語。這兩件事,一是下一回中陳敬濟在嚴州對玉樓的騷擾,一是此回之中,衙內為了玉樓而賣掉原來的通房丫頭玉簪。這個通房丫頭,也就是陶媽媽所說的「只有一個從嫁使女答應,又不出眾」者,怪模怪樣,相當富有喜劇效果。這麼一個富於喜劇性的丫頭,是為了輕鬆一下本書後二十回荒涼沉重的氣氛,但主要是為了襯托出玉樓婚姻的幸福。這個丫頭,是衙內先頭娘子留下的,長相醜陋,為人怪誕,對新娶的玉樓吃醋不已,每天指桑罵槐,最後自己求去,於是被衙內賣掉。張竹坡別出心裁,認為作者寫這麼一個人物,是以玉簪象徵「浮名」:因為玉樓鐫名於簪,則簪於玉樓是一名字。玉簪兒的名字,確是別有深意,但以玉簪象徵抽象的浮名則未必是作者本心。觀玉樓在娘家時,排行三姐,並沒有這麼一個名字「玉樓」,是到了西門慶家之後,才「號玉樓」,而玉樓送給西門慶的簪子上面,的確鐫著「玉樓人醉杏花天」的詩句,則玉樓之號,由此而得。如今衙內怒打玉簪和趕走玉簪,都是一個具有諷喻性的手勢:玉樓在西門慶家所受的鬱悶不平之氣,全都隨著「玉簪」之去而煙消雲散了。使女玉簪又是衙內先妻留下來的,又時時提起李衙內、甚至玉樓從前以往的一段不快遭遇,那麼玉簪的被賣,使得衙內與玉樓都能夠完全擺脫舊日生活的陰影,可以一起無牽無掛地開始新生。

  玉樓的床曾被西門慶陪送給了大姐,至此,月娘便把金蓮的螺鈿床陪了玉樓。這張床,在第二十九回「潘金蓮蘭湯邀午戰」中細細地描繪過,當時盛夏時節,金蓮在床上午睡,西門慶來了,兩人「同浴蘭湯,共效魚水之歡」。這一段話,在此回末尾,衙內囑咐玉簪燒水要和玉樓洗浴一段,幾乎一字不差地再現:我們才知道金蓮與西門慶二人熱情似火的做愛描寫,其實一半是為了玉樓。作者若云:玉樓與李衙內之相親相愛,恰似當初西門慶與潘金蓮,但是因為是夫婦的情愛,是沒有造下罪孽的情愛,是專一的情愛,更是勝似當初的西門慶與潘金蓮也。

  然而金瓶作者最可人之處,在於全不把李公子浪漫化:我們看到他在書房因讀書而睡著,也看到他從前收用的丫頭是如此醜陋可笑的角色。《金瓶梅》是成年人的書,因為它寫現實,沒有一點夢幻和自欺,非常清醒,非常尖銳,然而對這個悲哀的人世,卻也非常地留情。

  人多因作者寫玉樓有幾個白麻子而視玉樓為姿陋,這是不了解美人有一點白玉微瑕才更加動人。我們看作者當初描寫玉樓的丰姿時,特別寫她身材修長苗條,「行過處花香細生,坐下時淹然百媚」,儼然是一個富有魅力的、端莊而嫵媚的女子。但是作者最了不起的地方,是寫玉樓嫁給李衙內時已經三十七歲——在以女子十五歲為成年的時代,居然有一個男性作者公然寫他筆下的美人是三十七歲,這不能不視為一個革命——也說明作者是一個真正懂得女人與女人好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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