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劉殿爵先生語體譯《心經》


  金庸

  《心經》有過許多人的語體譯文,以我所見,很多牽強附會,從來沒有人譯得像劉殿爵先生這樣好的。思兔閱讀520官網《心經》極難翻譯,劉先生的譯文中卻有許多精當的表達,例如「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十二字,實在譯得既簡潔,又明確。又如「色」字譯作「形體」,也十分精彩。「色」(rupa)一字,原始佛教只指「活人身體」,小乘部派佛學者擴充之而有「形象」「特質」兩義,大乘佛學者更擴充之而有「物質性」之義。「形體」一詞將各種意義兼收並蓄,應該說是最好的譯法。所有註譯既精且博,讀後令人很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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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只有一些小小意見,僅供參考。

  1。我以為「想」(samjna)主要意思是「認識」。與英文的perception有些接近,包括「記憶」在內。「感官的感覺」似乎包括在「受」中。感官接受了外界事物的印象後,經過「想」的作用,才認知這是什麼,其中包括「與過去的記憶相印證,這才明白了」之意。一般「阿毗達摩」中的解說,近人印順法師等都持此說法。「想」除了perception之外,似還有conception的含義。

  2。「行」主要包括三種內容:一、思考;二、判斷;三、採取行動的決定。或許譯作「思考與決定」較為全面。

  3。「法」(dharma),「俱舍論」的七十五法之「法」,是指「終極的事物」,大意與elements(元素)相當,那是「有部」的見解。般若部似乎是指「觀念」,不細分為七十五法,而是指「心中對各種事物所構成的觀念」。「諸法空相」四字,在般若部的哲學中,可能是這樣:「心中對一切事物的認識和觀念都是空的。」般若部不承認有所謂「終極的事物」。有「終極的事物」,是「說一切有部」與「唯識」系統的見解。劉先生下文譯「法」為「心所認知的對象」,譯得極好。般若部認為,這些對象其實是空的,並不真正存在,只是「認知者心中所構成的觀念而已」。

  4。佛學者有些人對「因」和「緣」有所區別,因是原因,緣是條件。

  5。「無智」與「無明」中的「智」「明」兩字,本為形容詞,但似亦可轉作名詞用。「無智」是「缺乏智慧」,「無明」是「沒有真正的認識」。在現代語,「無明」的確不易了解,「愚昧」易懂得多。不過「般若波羅蜜多」的基本,在於設法得到「般若」而「達到彼岸」。「般若」即「明」,「無明」即「還沒有得到般若的狀態」,所以「無明」的含義似較「愚昧」為廣,含有「無明盡」即「明」之意,這也是原始佛教的原意,大乘般若部和原始佛教想法不同,認為根本沒有「無明」或「無明盡」,那都是人的觀念,一有觀念,即有蔽障。

  6。「有」(bhava)在佛義中當為「流轉不息的生命」之意,確與be-coming相當。人未生之前,在輪迴中是有「有」的,例如「鬼」「中陰身」「天」「地獄」都是「有」(生命)的一種形態。

  7。「能夠踏在一切足以令人顛倒的邪見之上」一句似稍覺費解,「踏在……之上」,或即「超越、擺脫、解脫」之意。般若部主張不可有「見」,邪見固然不可有,正見亦不可有,有是非黑白之辨,即不能得般若,必須拋棄任何邏輯思辨。般若部認為,任何見解都是「顛倒夢想」,所以必須「無知亦無得」。龍樹「中觀論」的根本主張,是不可有任何見解,般若智方有可能生起。亦即《金剛經》所云:「法尚應舍,何況非法?」之意。

  8。「這就是說,能令邪辟無所容」似乎說得稍實。我的理解是:「般若波羅蜜多是真實不虛的」,意思說:「沒有見解、沒有認知、不做邏輯思維,拋開所有觀念,連佛教一切基本真理如四聖諦、十二因緣等等,也全都拋開,其中就不會有錯誤了。」

  上述意見和劉先生在電話中談起後,劉先生很高興,希望附在他的譯文之後,而編者也這樣主張。對佛經的理解和體會,向來是不一致的,也不需要一致,所以提出些淺見,當不算不恭。那只是從不同的觀點上,有另外一些想法而已。草草寫來,未加深思,尚請劉先生和讀者指教。

  原載於《明報月刊》一九八〇年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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