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國初春有所思》律詩補註


  金庸

  《明報月刊》一九九三年六月刊出查良鏞先生《北國初春有所思》一文,其中有律詩《參草有感》四首。思兔閱讀現應讀者要求,查先生為四首詩略做補充註解。

  ——編者

  想知道後續發展,請訪問s🎶to55.co☕️m

  《參草有感》四首

  南來白手少年行[1],立業香江樂太平[2]。

  旦夕毀譽何足道,百年成敗[3]事非輕。

  聆君國士宣精闢,策我庸駑竭愚誠。

  風雨同舟當協力,敢辭犯難惜微名?[4]

  京深滇閩涉關山[5],句酌字斟愧拙艱。

  五載商略添白髮,千里相從減朱顏[6]。

  論政對酒常憂國,語笑布棋偶偷閒[7]。

  錢費包張俱逝謝[8],手撫成法淚潸潸。

  法無定法法治難,夕改朝令累卵危[9]。

  一字千金籌善法[10],三番四復問良規[11]。

  難言句句兼珠玉,切望條條奠固基。

  叫號長街燒草案[12],苦心太息少人知。

  急躍狂沖搶險灘,功成一蹴古來難。

  任重道遠乾坤大,循序漸進天地寬[13]。

  當念萬家系苦樂,忍由百姓耐饑寒?

  譁眾取寵渾閒事,中夜撫心可自安?

  作者註:本文在《明報月刊》發表後,收到不少讀者來信,其中對四首詩的若干含義要求說明,茲稱作解釋。我對舊體詩全無素養,本來應當藏拙,但四首律詩非計工拙,而系以簡短文字述說參加起草《基本法》工作之心情,姑仍存之。

  [注釋]

  [1]我於一九四八年來港,當時二十四歲,友人均稱之為「小查」。黃永玉、羅孚等舊交至今不改稱呼。我來港時真的身無分文,在飛機上向鄰座之香港《國民日報》潘社長借港幣十元過海及乘的士。

  [2]太平既指香港《太平山》又指時世清和。

  [3]鄧小平及其他中共高層領導人曾宣稱:「五十年不變」如順利,之後可再有「五十年不變」。

  [4]參加草委,勢必引起攻訐,當時早在意料之中,但覺為香港盡力,義不容辭。

  [5]草委會曾在北京、廣州、深圳、昆明、廈門等地開會。

  [6]我參與草委工作約為五年。每次會議我妻均陪同。

  [7]會議期間,晚餐後常與鄭偉榮、項淳一兩位下圍棋。我們三人棋力相若,互有輪贏,頗得其樂。草委中姬鵬飛、費孝通、錢偉長、胡繩、張友漁幾位都下圍棋,但近年來已極少對弈。

  [8]錢昌照、費彝民、包玉剛、張友漁等幾位前輩草委先後謝世。錢老和我於會後常長談,殷殷之意,感懷良深。費公是我舊上司。包先生在港時相過從。張老則和我同一小組,且是香港新聞界前輩,張老法學深湛,為人剛直,富正義感,乃所深佩。

  [9]《基本法》既已正式成文,不願輕加修改,否則削弱其權威性及效力。

  [10]草擬《基本法》費用龐大,有人曾約略計之,《基本法》每一字之草擬費用超過人民幣一千元。

  [11]《基本法》(草案)曾數次廣泛諮詢香港居民及內地機關社團之意見,不斷做出修改。

  [12]香港富有人遊行反對《基本法》(草案),並公開焚燒之。

  [13]《基本法》第六十八條第二款:「立法會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的目標。」

  原載於《明報月刊》一九九三年第七期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