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過肉刑的人為什麼不能祭拜父母?
在先秦時期,父母去世,遭受過肉刑的人是不允許弔喪、送葬、掃墓、祭祀的。思兔sto55.com正如東漢思想家王充的《論衡》中所記載:「諱被刑為徒,不上丘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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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這樣呢?其中有兩個原因:
第一、盡孝。子女不去參加父母的葬禮往往被視作不孝,但為什麼受過肉刑的人不去參加父母的葬禮卻是為了盡孝呢?是因為祖先完整無缺地將子孫生下來,子孫也應當完整無缺地回到祖先那裡,所以講孝道的人都害怕遭受肉刑,擔心身體髮膚遭到毀壞。肉刑是一種極其殘酷的刑罰,受刑者大多慚愧,由於深深自責,感覺對不起父母,所以才沒臉去墓地祭拜父母。
第二、擔心父母不願在地下享受祭品。父母泉下有知,如果看到前來祭拜的子女遭受了肉刑,必定悲傷心痛,哪裡還有心思去享受祭品呢!
先秦時期,人們都非常重視祭祀,遭受過肉刑的人也同樣不能主持祭祀。商朝末年,周太王想讓王季(周文王的父親)做繼承人,但太伯是老大,按照嫡長子繼承制,應當太伯繼承,太伯知道周太王的想法,於是躲到吳地。為了融入吳地的生活,還剪斷自己的頭髮,在身上刺上花紋。周太王死後,太伯歸來,王季讓太伯主持祭祀。太伯推辭說:「我在吳地時,曾斷髮文身,我的肢體已經殘傷,不能再主持祭祀了。」王季這才主持祭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