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愛你,是一種瘋魔 【1】


  那些被深埋的秘密,此刻,在秦言的言語之下,全部攤開在了眾人面前。思兔sto55.com

  蘇淮望著秦言,眼中沒有了倉皇與不安,有的是如濃墨一樣的憎恨與寒意。他精緻的臉龐蒼白得宛如一張即將乾裂的白色面具,那平日裡隱藏在演技之下的面孔,此刻變得猙獰怨毒。他森冷地盯著秦言,道:「秦言,你沒有資格教訓我,你說是我害了喬笙,是我謊話連篇,可是如果不是你,從一開始,我跟喬笙就不可能在一起。」

  秦言諷刺地看著他,冷笑一聲。

  蘇淮繼續道:「當年,在KTV里,我要告白的人是唐酥,你比誰都清楚。如果不是當時你拉走了唐酥,我不會錯把喬笙當作唐酥,更不會和喬笙在一起。我想要告白的對象是唐酥,是你導致了悲劇的開始。我的確有錯,錯在吻錯了人之後,沒有及時地澄清,而是在你們的起鬨之下,騎虎難下地將錯就錯。可是,秦言,我的錯,你難辭其咎。」

  🎸sto55.c💡om第一時間更新,精彩不容錯過

  秦言冷漠地看著蘇淮,聽著這些像是狡辯一樣的話冷笑一聲。他比誰都清楚,當時若非他拉開了唐酥,蘇淮強吻的那個人便是唐酥。

  蘇淮對唐酥的心思,秦言比誰都清楚,所以他對蘇淮才會如此耿耿於懷。

  蘇淮對他的人虎視眈眈,就像一個隨時可能攻入他的城池的對手,他得小心地看著唐酥,再小心地看著蘇淮,唯恐一不小心,她就被蘇淮這頭裝成羊的大尾巴狼給叼走了。

  可是,秦言不覺得自己錯了。

  他沒有錯。

  他所做的,是每一個男人都會做的事情——保護自己的女人,捍衛自己的城池,他的領土、他的唐酥,不容別人覬覦半分。

  「蘇淮,若是論詭辯,這世上無人能與你媲美,可是,錯了就是錯了,我不會為你的錯誤埋單,更不會為你背負那一身的罪孽。無論你的理由有多麼冠冕堂皇,都不足以成為你傷害別人的理由。」他說著,將雙手揣在口袋裡,居高臨下地睥睨蘇淮,道,「你還不明白嗎?你已經輸了。」

  蘇淮的臉瞬間蒼白,狠狠地盯著秦言,道:「我還沒有輸。」

  秦言俯身過去,冷漠地盯著他,道:「從我抓住唐酥的那一刻起,你就已經輸了;從她叫出我的名字的那一刻起,你就已經一敗塗地了,可這並不是你的錯。即便我不對她講你那些骯髒的秘密,你也已經輸了。她喜歡我,與你的成功、你的手段,都沒有關係,因為她喜歡的人是我。」

  秦言的話令蘇淮崩潰,他渾身的血液仿佛要凝固了一樣,他望著秦言,渾身上下仿佛冰冷刺骨。

  秦言說得沒有錯,從唐酥與秦言重逢的那一刻開始,他就已經輸了。

  他不是輸給了秦言,而是輸給了唐酥。

  似乎從一開始,無論他做什麼,他始終無法取代秦言在唐酥心中的地位。她可以給他親情、友情,待他如同手足,可是,她無法把他當作秦言。他們說,她對他很好,可是她給了他那麼多的好,卻唯獨不給他愛情。

  她什麼樣的好,他都不想要,他唯一想要的,是她的愛情。

  可是,她的愛情給了秦言,從給出的那一刻起,就已經是一生。

  冷漠地掃一眼一敗塗地的蘇淮,秦言收回目光,轉身看向唐酥,微微一笑,道:「出去喝一杯?」

  唐酥沉默地站在那裡,一動不動,像是沒有回過神來一樣。秦言走過去,扣住她的手掌,牽著她往外面走去。

  身後的屋子裡,葉琳眼神複雜地看著蘇淮。待秦言與唐酥的身影消失在門口,她走過去,靜靜地坐在蘇淮的身旁,看著他,張了張嘴,不知該怎麼安慰他。

  蘇淮俊美的臉變得扭曲,臉色陰沉。他單手捂住了臉頰,諷刺地笑著,聲音低沉地道:「你是不是也覺得我很卑鄙?」

  有些事情,他的確是卑鄙了一些,可是,他做的那些,都是為了唐酥,他錯了嗎?

  葉琳不知該說什麼,她眼神複雜地看著蘇淮。

  她想,聽完秦言的那些話,她應該是討厭蘇淮的,應該是鄙視他的,可是,她看著他,心裡生不出半點厭惡來。他蒼白狼狽的樣子,讓她感到心疼。

  她怔怔地看著他,緩緩地伸出手,拿開他捂著臉頰的手掌。隨著那隻手掌的移開,她看見了他眼淚滾落的模樣。他痛苦悲傷的樣子,像一把刀一樣,狠狠地扎在她的心上。

  她有一個秘密,一個從不被別人知曉的秘密,那個秘密的名字叫蘇淮。

  他像一個仰望星星的孩子,將自己的秘密藏在心裡,用充滿愛慕的雙眼仰望唐酥,可是他永遠不會知道,在他的身後,她如一株向日葵仰望著太陽,以熾熱的目光,仰望著他。

  他應該是驕傲的,是張揚的,是如太陽一樣璀璨的,可是現在,那個如太陽一樣驕傲的男人,在她面前哭了。

  她的心於是也跟著疼了,跟著碎了。

  「蘇淮,沒有關係,無論你是什麼樣的人,我都知道,你是蘇淮。」葉琳心疼地抹去他臉上的眼淚,紅著眼睛,心疼得就要哭了。

  那一刻,她終於明白了那時候唐酥說的話,唐酥明知道秦言並非善類,可是唐酥依然義無反顧地撲向他,如撲火的飛蛾。

  一如此刻的她,她知道蘇淮做了什麼,也知道那張漂亮的臉蛋下藏著的是一張什麼樣的面孔,可是,她心疼他,她可憐他,她還是喜歡他。

  喜歡一個人,是不講道理的。她喜歡他,無論他變成了什麼樣,她愛他本來的模樣,愛十七八歲那年,在校門口第一次遇見他的模樣。他還是她記憶中鮮衣怒馬的少年,與歲月無關,與故事無關,只與他有關。

  這樣的喜歡,盲目得宛如瘋魔。

  喜歡一個人喜歡到這種地步,可不就是瘋魔了嗎?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