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仗劍人間(43)
鍾華也沒問寧馥是怎麼知道陳苗的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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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這點事都打聽不出來,那也就不是寧馥了。
「行。走吧。」他說。
兩個人在醫院門口的小攤子上吃了豆腐腦兌胡辣湯,油餅燒餅小籠包子。
吃完寧馥摸摸肚皮,拄著臉等鍾華。
鍾華一口能吃半根油條,從這點上來說,他看起來一點不像個成天坐在辦公室里的領導。
「您還挺接地氣的。」寧馥說。
鍾華喝完碗裡最後一口豆腐腦,擦了擦嘴,「我二十歲那會,吃得比這還快還接地氣。」他道:「我不是什麼神壇上的人,不用給我捏人設。」
寧馥聳聳肩膀道:「沒有包袱挺好,那你當初怎麼瞧不上我?裝一副高深莫測的樣子……有話為什麼不能好好說,叫我去做什麼出鏡記者。長得好看有錯?」
鍾華嘆口氣,「你好記仇。」
寧馥露出一個睚眥必報的微笑。
鍾華道:「你沒錯。我錯了。對不起。」
一鍵三連。
可寧馥還是面帶微笑地望著他。
氣氛突然有點凝滯,空氣的流速變得像澱粉放多的胡辣湯一樣黏稠起來。
在這人來人往嘈雜繁亂的大街邊,放著沒吃完的小籠包和擦過嘴的紙巾的早點攤上,寧馥就非要把他心底的那個結起出來。
教他在這裡掏心挖肺,鮮血淋漓。
鍾華沉默了幾秒中,拿筷子挾桌上的香油小鹹菜慢慢吃。
「你和陳苗一樣年輕。」
「她也很漂亮,沒有你這樣瘋,這麼勇敢。」鍾華慢慢道:「她只是想做好一份工作。」
陳苗大學畢業,就被招進中視調查記者部。
當時是鍾華帶她,她像所有實習生一樣小心翼翼又聽話,希望能留在中視這樣的好單位。鍾華那會也年輕,有一股子恃才放曠的勁兒,他的原則就是不求升官發財,不求人情練達,既然進了這一行,就要求一個天道恢恢,公義昭彰。
陳苗就被他帶的滿腦子理想主義,熱血又單純。天天念叨如果能抓到一個大新聞就好了。
她從學校起就受專業訓練,進入調查記者部,又跟著鍾華大大小小跑了許多報導,總有一種「十年磨一劍,霜刃未曾試」的感覺。
所以,在以為找到了「今日把示君,誰有不平事」的機會時,她幾乎毫不猶豫地,踏入了那扇通往地獄的門。
警察衝進去的時候,她還有意識,第一句話是,攝像機掉在牆角了。
第二句話是,「好疼」。
這是在她頭腦清醒的最後時刻,說出的最後兩句話。
27刀,一刀刀毀去了她的臉。在發現jing察突襲的慌亂之間,還有人將「貨」往她的嘴裡倒、往她的身體裡塞。
她只有二十三歲。
小鹹菜被鍾華挾完了,他覺得嗓子有點乾渴,清了清喉嚨。
「我怕女孩子說要來當調查記者。」鍾華道:「哪怕她們說,不在乎生死,不在乎容貌,只想證實自己的工作能力,只想實現自己的理想。」
他道:「那個時候,我寧願她們全都拜金,虛榮,浮誇,腦子空空地活著。」
寧馥:「呸。」
她問鍾華,「如我死了,若我毀容了,你會後悔招我進來嗎?」
她不等鍾華開口就冷冷道:「如果你真的一直像你說的那樣想,你根本就不會從天南都市報把我要過來。」
「這根本就是個悖論。」寧馥道。
鍾華嘆口氣,慢慢道:「這不是悖論,這是賭博。」
她太優秀了,太耀眼了,仿佛天生就適合做這一行。他不能視而不見。
他賭她不會像陳苗一樣隕落。
她已經像寶石,放出綻綻光芒來。
他賭自己再一次將一個女孩劃歸自己的羽翼之下,能真正地目送她直上九霄。
他賭贏了,寧馥成全了他。
她不是陳苗。但這個世界上,太多珍貴的,金子一樣的心,容易被毀傷。
寧馥輕輕道:「你不可能保護所有人。」她唇邊掠過一抹笑,「也不該對女孩子區別對待。這樣,男同事們也該要委屈了。」
人,以品質論,以能力論,都可以。
但就是不該以性別論。
戰士有性別,但依然是戰士。
「以後不會了。」鍾華道:「我向你道歉。」
寧馥反倒因為他的坦蕩挑了挑眉毛,她也反省了一下,「我本意是想安慰你。」
陳苗的事,是鍾華的心結,說不定還是心理陰影。
——他親眼看著自己漂亮鮮妍年輕活潑的小同事臉上27道血肉外翻的刀口,親眼看著一個有理想有志氣有遠大前途有大好青春的女孩,被折磨成精神失常的瘋子。
他還敢賭,也算悍勇。
鍾華的話鋒卻一轉:「但你不要以為誰都能進入調查記者部,」他唇角也勾起一絲笑,「不論男女,你是第一個被我特招的。我不給她們機會,也因為她們不會達到我的標準。」
從陳苗的事後,他幾乎把調查記者部進人的標準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
寧馥:「……你在誇我嗎?」
鍾華淡淡看她一眼,「說了你獨一無二,還不算夸?」
寧馥一時沒反應過來,鍾華已經站起身走了。
她這個剛出院的病號不得不付了早餐錢,又跟老闆要了個袋子把剩下的小籠包打包帶走。
鍾華這麼直白的讚美,堪稱百年一遇!
她追上去,「你後悔了吧,獨一無二,你還當眾懟我讓我去做出鏡記者?」
鍾華斜睨她一眼。
這人的確是個奇異的矛盾綜合體。
她有遠超常人的沉穩機智,有時候卻又像是血液里流淌著瘋子的基因,有一股與生俱來的孤勇。她有眼界有胸襟,根本不需要被保護,但有時候又睚眥必報,小心眼的厲害。
就拿普利茲那事來說,拒絕領獎是她自有風骨,還要在全世界的聚焦里打人家的臉,這就是記著人家拿獎買她虛假報導的仇呢。
這個世界上偉大的人物就如同銀河中的群星,亘古閃耀。
寧馥的那顆星星,轉到背後是一個皮卡丘。
她會成為一個了不起並且有趣的人。
鍾華難得地起了玩笑的心思,他道:「我說真心的。」
「叫你去當出鏡記者,不是看不起你。」他的目光掠過寧馥油汪汪的嘴唇,忍著吐槽的**,道:「公允來說,你是我平生僅見的美人。」
寧馥呆住了,「啊?」
鍾華哈哈大笑,轉身走了。
陳苗失蹤是在一個星期三。
她從家中走失後,家裡人也曾報警、遍發尋人啟事,想了不少辦法費了無數經歷去找她,可這些年下來依然是毫無音訊。
除了鍾華的每個周末,周三隻要有時間他也會去找人。
——陳苗已經瘋了,已經沒有了正常人的思維和邏輯,但她在星期三離家走失,就意味著這一天很可能是有意義的。
沒有更多的信息,鍾華只有堅持這一點看似空茫,幾乎沒什麼憑據的線索。
鍾華帶寧馥去了一處公園。
周末,他會開車到街上去慢慢巡視,周三,就固定到這裡「蹲守」。
這裡拆遷過。
「以前,是陳苗出事的地方。」鍾華對寧馥簡單地解釋道。
覺得走失的陳苗可能經過這裡,只是鍾華的直覺。
在無數個星期三的下午,他在這公園裡等待。
這街心公園很漂亮,草坪修整得挺乾淨,配備了不少健身器材,碰到陽光好的時候,成群的老頭老太太在這小公園裡鍛鍊身體跳跳廣場舞,玩輪滑的小孩子們像一群群飛來飛去的鳥兒,在人群之間穿梭著,歡叫著。
沒有人知道,曾經這裡還是一片破敗的城中村時,有一個二十三歲的女記者,在這裡被人劃了27刀。
為了做好她的工作。
寧馥跟鍾華在這兒一蹲就是一下午。一無所獲。
「明天還來嗎?」
「來。」
「那早飯你請。」
在第三個星期三,下午,三點半的時候。
鍾華接到關童的電話,新聞中心的主任在手機那頭苦口婆心,「知道的是你愛惜部下,替她撐腰給她擋槍子兒,不知道的還以為你對台里有意見呢!給你停職是為了保護你,你這傢伙可別給我不識好歹啊!」
他囉囉嗦嗦地說了一達通,核心意思就是:歇夠了趕快回來開工幹活,調查記者部不能沒有你!
——順便把浪夠了的寧馥也提溜回來吧!
不要太任性!
其他的八卦廢話都被鍾華自動過濾了,例如——
「你這些天都和小寧在一塊?」
「和她相處怎麼樣?我就猜她是合了你的狗脾氣,我看這個世界上就這麼一個特殊人才!」
「考慮考慮不?大個八、九歲不是事,關鍵看你現在有多了解人家,趕緊出手,投其所好!」
鍾華忍著他的聒噪,「別再讓我聽見你費這種口舌。」
他曾經堂堂正正地說過,「我喜歡她」。以欣賞的語氣,問心無愧,坦坦蕩蕩。
他喜歡寧馥。就愈發希望寧馥能把每一步都走出刻印在石頭上的痕跡。她的每一步都應該向前,走向成熟,背負沉重,註定成為一名偉大的記者。
他的喜歡是要給她加一點沉重的東西,讓她朝偉大跨出那一步之遙。
而不是耽於情愛。
他自己於這些,也並沒有多大的興趣。
關童訕訕地閉嘴了。
鍾華卻突然笑了,「不過我最近是了解她多了一些。」他在掛電話前懟關童,「她比你可愛太多。你要多向寧馥學習,老關。」
寧馥好吃,嗜甜,喜歡烤紅薯和快樂水,也喜歡吃牛肉乾和各種奶製品,總是喝劣質奶茶,不在意外表,卻非常在意保養她那頭長髮。
她最近就沉迷這個街心公園拐角的奶昔,每天這個點就去買。
鍾華掛斷電話,手機還沒放到衣兜里,便聽見寧馥在喊他。
「鍾華,你來,陳苗說她也想喝紫色的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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