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仗劍人間(44)
寧馥的聲音經過大腦的放大處理,讓鍾華愣了好一陣。
他在原地站了幾秒,然後才突然意識到自己正在發呆。一片空白地發呆。
他知道寧馥不會騙他。
他猛地拔腿朝街角的奶昔攤子跑去。
寧馥正在小攤前挑選口味,她旁邊站著一個髒兮兮的女人。再仔細看,兩人的手牽在一起,寧馥動作無比自然地拉著她,仿佛拉住一個早就相識,剛好路過的同學或發小。
她抬頭見鍾華來了,朝他露出一個笑容——鍾華感到目眩。
「我喊陳苗,她答應啦。」寧馥笑道:「請我們吃冰吧,領導。」
陳苗很乖。任由寧馥牽著她,甚至在寧馥把兩人牽在一起的手拉起來朝鐘華搖晃的時候,她還怯怯地笑了一下。
那一張原本該清秀漂亮的臉上盤亘著許多道長短不一的疤痕,像牢牢釘入肉里的蜈蚣,此刻伴隨她的笑容,突然在她的臉上復活,扭曲地蠕動起來。
那賣奶昔的小販一抬眼,正看見她之前被一頭亂糟糟長發掩蓋的臉,嚇得「啊」地一聲,險些將手裡的勺子丟出去。
小販緊接著就感覺到兩束目光朝自己刺來,那女孩明明笑嘻嘻的,眼神卻帶著一股子兇惡勁兒,而後面來的那個男的,視線中簡直像帶著冰渣子!
這三個人都好不正常!
小販趕緊眼觀鼻鼻觀心,老老實實地做起奶昔來。
十五元一大杯,其實更像沙冰。
鍾華付了錢,一隻手拿著一杯奶昔,卻突然有些手足無措的茫然。
他不由得將目光投向寧馥。
寧馥還真是第一次接到鍾華這樣詢問中帶著一點求助的眼神,她挽著那個髒兮兮的女孩,問她,「我們先坐下來吃冰,然後找個地方吃飯,好不好?」
女孩竟然意外地信任她,點了點頭。
三個人在公園裡找了一張長椅,坐下。
鍾華看著兩個姑娘享用她們的奶昔,神色已經恢復如常,只有放在身側的手指反覆屈伸,握緊。
紫色的奶昔是葡萄味的,寧馥吸著杯底快要融化的色素香精混合物,把自己的舌頭弄成了紫色的。
她伸出舌頭做鬼臉,陳苗就「吃吃」地笑起來。
寧馥去買奶昔的時候看到一個髒兮兮的女乞丐。
或者說流浪者更合適一些。
在這裡賣了兩個夏天的奶昔攤小販也說從前沒見過她。
她有些焦躁地圍著步道轉悠,仿佛在認真地思考和找尋著什麼,下一刻看到小販漂亮的陽傘和太陽下花花綠綠冒著涼氣的奶昔,又露出渴望的眼神。
她不向別人乞討要錢,只有有時候心善的路人看她可憐,施捨幾個零錢,或是直接給她買些食物。
她穿著一件已經看不出顏色的兜帽衛衣,褲子也髒兮兮的,或許是在外面流浪受過欺負,看人的眼神里總有一種驚怯,舉動也有些畏縮。
寧馥看到了她臉上的傷疤。
她是陳苗。
陳苗吃完奶昔,不安地在長椅上動了動,她對寧馥說:「謝謝你。」
寧馥有些驚訝,轉頭去看鐘華,只見他也是瞳孔微微放大,沒想到她竟然還會有道謝的思維能力。
寧馥小心地問:「你……你接下來想去做什麼?」
女孩突然站了起來,她仿佛如夢初醒一樣環視四周,身體突然開始顫抖。
寧馥和鍾華對視一眼,都升起了不祥的預感。
陳苗突然尖叫起來,「我要找、我要找——」
要找什麼,她沒有說清,人已經兔子一樣躥了出去。
寧馥和鍾華緊追在後。
陳苗像瘋了一樣,不,準確的說她早已經瘋了,此刻終於顯露出異於常人的地方,她的精神,的的確確垮掉了。
她不知道在尋找什麼,瘋狂地在便民公園的一側來迴轉,跑得一隻腳上開膠的鞋子徹底掉落下來,自己卻渾然未覺。
寧馥跟在她身後,只聽陳苗口中不停地念叨:「要找……要找到……」
她的聲音中透出一種馬上就要大難臨頭的驚惶,聽著令人心碎。
仿佛她正處在絕境之中,仿佛她正在經受痛楚。她的精神和思緒不知停留在哪裡,又是什麼,讓她即使在這樣的情境下,還要拼命去找?
「找到了!」
寧馥突然攔住了正在圍著一顆大樹瘋狂轉圈的陳苗,她喊道:「找到了,在這裡!」
說著,她朝陳苗揚了揚手中的手機,一副「這是我剛才從地上撿到的」的樣子。然後趁著陳苗將眼神釘在手機上不知確認什麼的時候,寧馥一把將對方攔腰摟在懷裡,拘住了她的動作。
她一隻腳的腳底已經滲出血來。
陳苗卻並沒有掙扎,她一把拿過寧馥的手機,不斷按動手機一側的按鈕,屏幕來回閃爍著。
她問:「我錄到了嗎?我錄到了嗎?」
我錄到了嗎?
寧馥突然覺得眼眶一熱。
後趕過來的鐘華在兩個扭成一股的女孩旁邊慢慢蹲下身來。
他伸手握住陳苗的手,慢慢地把那個被當做微型攝像機的手機從她的手中接過來。
「錄到了,你做得很好。」他的聲音泄露出一絲顫抖,但隨即沉穩而溫和起來,「壞人也都被抓起來了,你抓住了一條好新聞。」
女孩終於安靜下來,慢慢地,她布滿「蜈蚣」的臉上,露出一個笑容。
陳苗被送到市立醫院做全身檢查,她的家人也接到通知,在火速趕來的路上。
誰都沒想到竟然在走失近三年後,她竟然就這樣被發現了。
誰都不知道,這三年裡,她一個精神失常的病人,沒有生存能力,沒有邏輯思維,是怎麼生存下來的。
醫生倒是給出了一點解答。
陳苗的身體和精神都受到了巨大的刺激,情緒也極度不穩定,在失常情況下,她的認知水平幾乎等同於智力障礙,——但她偶爾也會有那麼一兩個瞬間,那時她擁有較清楚的邏輯能力。
她已經不記得自己家在哪裡,姓甚名誰,但卻記得自己有件重要的事要做,有件重要的東西丟了。
要撿回來。要把她應該做的事情有頭有尾,圓圓滿滿地做完。
就靠著老天時不時地給她的一瞬間清醒,她兜兜轉轉,用了三年的時間,在這座城市裡,一點一點地找到了曾經自己出事的地方。
房子不見了,壞人被抓了,她還在找那個掉落在角落裡的攝像機。
「病人現在可以說是處在比較清醒的階段,或許會對你們有回應。」大夫從診室里走出來,對兩人道。
「你進去吧。」寧馥道。
她隔著一層玻璃,站在外面看著。
太多人進去不好,容易令她受驚。
陳苗穿著病號服,乖巧地坐在檢查床上,看到鍾華似乎是之前給自己和寧馥買奶昔的人,於是朝他笑了。
寧馥看見鍾華走過去,並肩和她坐下,然後說了幾句話。陳苗像個期待老師表揚的小學生,對每一個問題都認真地回答了。
鍾華很快出來了,說後面的時間留給她的家人更好。
他往外走,寧馥也沒有問他陳苗說了什麼。
外面天色已晚,華燈初上。
「我問她,壞人欺負她,折磨她,她從此以後不能做個漂亮姑娘,不能做個聰明人了,她一輩子都毀掉了——」鍾華開口道:「她後悔不後悔?」
寧馥輕聲道:「但她做成了一個好記者。」
鍾華笑起來,他依然覺得心頭沉重,為這太慘烈的犧牲而痛惜,為自己沒有保護好陳苗而自責。但有什麼束縛,像失去效力的繩索,正從他的身上慢慢滑落。
他淡淡道:「你和她倒是心有靈犀。」
陳苗答他。
「我不後悔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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