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我們都曾有過一場聲勢浩大的暗戀4
幾年之後,一次偶然的機會,我去了趟北京,那個在我們的交談里出現過無數次的地方。如果我沒記錯,是他先約的我,想想還是挺高興的。和從前一樣,我們去了一家不起眼的小店,點了滿滿一鍋的雞公煲。那是我第一次吃,也是最後一次。別問我為什麼,有些事情,就是沒有原因的,就像當年我愛上他一樣。
我是個東北姑娘,但我基本不喝酒。一是覺得那東西對身體沒好處,也並不覺得有多好喝;二是我總覺得女孩子喝酒也是一件不太安全的事情,所以能不碰就不碰。但是那天,久別後的那次見面,我喝了。喝得不多,但印象中自己當時還是喝得暈乎乎的。那時候似乎借著酒勁兒跟他說了點兒什麼,但也都是些無關緊要的。掩飾了多少年的喜歡,即使借著醉意,也還是沒有勇氣說出來,也是夠笨的。
可能應了那句話吧,害怕連朋友都做不成,所以就只好選擇用最安全的關係愛著。但如果現在你問我,喜歡一個人要不要表白?我一定會毫不猶豫地告訴你:去啊!馬不停蹄地去啊!愛他你不告訴他,非要等到黃花菜都涼了的時候,再讓自己悔不當初嗎?這個世界上,就是有那麼一種人,就是要等你先主動啊。做什麼朋友,朋友有的是,我要的是戀人,我不能忍受別人把你搶走啊。而且,即使被拒絕了,又能怎樣呢?大不了尷尬一段時間,總不至於真的就此決裂吧。
人活一遭,除了吃飯睡覺之外,留給我們去體驗愛的時間真的沒有多少。而在那些僅剩的時間裡,我們要的不是沒完沒了因為膽怯而錯過,而是,抓住每一次可以用力相愛的可能。生命太短暫了,把時間都浪費在猶豫和徘徊上,不可惜嗎?
你相信嗎?有些人是會在時間的洗禮後,重新產生交集的。以前,我不信。
直到一年前,我應聘成功,和他到了同一個地方工作。直到有一天,我在隔壁的直播間看到他,我信了。
我們像所有許久未見的老朋友一樣,打招呼相互問好;我們像所有許久不見的老朋友一樣,侃大山聊從前;我們像所有許久未見的老朋友一樣,感嘆著時光飛逝的那幾年……而我,還是像從前一樣,裝作曾經的一切都沒有發生過,裝作我眼前的這個人真的只是一個許久未見的老朋友,裝作我只是做了一場很長的夢,醒來的時候,他還在我的面前,在我的世界裡。
我好像裝得很辛苦,但我又好像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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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我曾經看到過一段台詞是這樣說的:「暗戀多麼的羞澀懦弱,暗戀是自己走進去之後,沒找到出口而被困住的愛情。開始是我自己,但什麼都不知道的他,如果有一天突然離開我的視線的話,就會被動結束,這就是暗戀。一次也沒萌芽開花,所以不敢夢想果實,像是淋濕的嫩芽一樣的愛情,這就是無可奈何的暗戀。」
必須承認,這是一場聲勢浩大的暗戀。對他來說,我只是他人生中輕描淡寫的一個過客,但對我來說他的一切都波瀾壯闊。我不怪他,我知道,這不是他的錯。
不得不說,我算是幸運的,因為我們曾經有過那樣多的交集和共同的回憶。也正是因為這些,才讓這場暗戀不至於顯得太過悲壯。
自始至終,我都沒有勇氣捅破那層紙糊的圍牆。甚至直到今天我都不知道,他曾經有沒有那麼一刻感受到我對他如此熱烈的喜歡。
朋友說,他又不傻,怎麼可能不知道。
嗯,但願他知道。起碼這樣,會讓我感覺自己那幾年的愛更有意義。可我又希望他不知道,這樣我就不至於太難過,至少那證明了他是因為不知道我的喜歡,所以才忍心一直做朋友。
他知道,還是不知道,重要嗎?不重要了。
當你成為某個人的重要角色,也就意味著,你必定是另一個人的過客。
有些人的出現,就是用來懷念的。
至少值得慶幸的是,那些年我們一起去過的小酒館的破飯桌們,聽到過那麼多我們掏心掏肺的實話和那樣認真的夢想,足夠了。
至少,他是真的陪我走了一段好長的日子,至少是他讓我擺脫掉了曾經的那個頹廢不堪的自己,讓我重新撿起被人踐踏的信心和我一度以為無法實現的夢想。
日本作家東野圭吾這樣形容暗戀:明知沒意義,卻無法不執著的事物――誰都有這樣的存在。
雖然現在,愛與不愛都不再重要了,但我仍然感恩於他,他始終是我生命中特別重要的一個人。我愛他給我的相遇和離開,我愛他。我恨他給我的這場漫長的愛而不得的愛戀,我恨他。
現在,我們都長成大人了,不一樣的大人。
風輕輕吹過,我看著他的臉,不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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