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8章 湖南第一離婚案


  吳捷在長沙又呆了幾天,期間遇到了一樁離婚案,值得在此一敘。【寫到這裡我希望讀者記一下我們域名sto5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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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7月底的一天,天氣格外的悶熱。一大早,吳捷隨近衛團官兵出早操跑步。

  復興軍制度,官兵不在前線打仗時,需在早上6點鐘起床出早操,逢單出隊列操,逢雙跑步,每周僅周日可推遲半小時起床。

  早操是復興軍一日生活制度的重要內容,團以下幹部、士兵都得無條件地參加。吳捷亦經常參加早操,以上率下,在為官兵做好表率的同時,也能提高自己的身體素質。

  路過長沙市政府時,吳捷看到一個衣冠還算整潔的少婦跪在政府大門口,手裡拿了一張訴紙。

  復興軍逐漸占領湖南全境,開始在湖南推行新的行政區劃。長沙市的轄區大致與清朝長沙府相當,政府稱長沙市政府,使用原長沙知府衙門辦公。

  按規定,市政府在上午8點鐘才開門辦公。這些天來,市政府每晚都要加班到很晚。到了第二天,公務員往往到7點半才會陸陸續續地過來辦公。

  早有好事的人圍觀了過來,對著那少婦指指點點。吳捷以為那少婦有什麼冤情,便也停止跑步,湊了上來。只見那張訴紙上大意寫著:

  民女崔菊出身長沙府望城縣大族崔氏,五年前嫁給長沙府大族劉氏第三子劉良。

  劉良雖出身官宦世家,卻極為不肖,不愛讀書也就罷了,還日夜流連青樓,私買小妾回府。之前,劉良仗著祖父在燕京做官,在長沙團練局謀了個差使。

  但他實在太混帳,賭博、抽菸、嫖娼,真是五毒俱全。劉良結婚後,家裡分家,也分得幾十畝良田,被他揮霍得乾淨。

  劉良變賣完家裡的古玩字畫,又貪污團練局的銀子嫖娼、抽大煙。家裡現有的小妾,便是劉良貪污公款買來的。

  因復興軍攻占長沙,團練武裝作鳥獸散,劉良也沒了差事,賦閒在家。

  劉良的小妾是青樓出身,十分厲害,哄得劉良對他言聽計從。崔菊雖是正妻,地位卻不如那個小妾。加上劉良賦閒在家,凡事都不如意,有氣只能撒在崔菊身上。

  崔菊出身於大戶人家,受得都是正統教育,不堪受辱,向望城娘家寫信,請求回家。

  誰知,崔家很不曉事,說崔菊已經嫁給劉家,算是劉家的人了。劉良雖不是個東西,劉家卻是好的。崔菊可以留在劉家,不必返回娘家。

  小妾更加得意,劉良也對崔菊更加狠心。崔菊心灰意冷,身體健康每況愈下。

  近日,長沙市政府貼出告示,根據復興會法律,將在湖南全境實行一夫一妻制。

  崔菊得到消息,來到長沙市政府面前,請求政府判決她與劉良離婚。

  滿清雖不乏離婚案件,但此案卻是復興會占領湖南之後的第一件離婚案。

  滿清的離婚案,多為「典妻」、「賣休」、「**」三種類型。像崔菊這種士紳階層,主動要求離婚的案件非常罕見。

  何為「典妻」?百姓窮困潦倒,可以把自己的妻子「典賣」給別的男人,彼此約定身價銀和典期。到期之後,原來的丈夫可以用銀錢贖回妻子。

  譬如湘軍第一悍將鮑超,曾經窮困潦倒,被迫把自己的妻子典給別人。期間,鮑超反悔,與接受自己妻子的男人發生爭執,打傷了人,被官府抓住。

  幸虧,曾國藩偶然救助了鮑超,才成就了日後的湘軍名將。

  「賣休」與「典妻」類似,都是把妻子作為丈夫的附庸,可以像商品一樣買賣。只不過,「典妻」可以贖回,「賣休」則類似於絕賣,不可贖回。

  「**」的情形更為悲慘,是指丈夫為了錢財,逼迫或者默許妻子與別人通姦。

  有清一代,「典妻」、「賣休」、「**」構成了清朝司法實踐中「離婚」案件的主體。

  傳統華夏受儒家思想禁錮,一再強調「三綱五常」。三綱中的「夫為妻綱」,要求妻子無條件的服從丈夫。結了婚的女人,不論生活再不幸,都不能反抗,也不能逃回娘家。

  這種畸形的夫權,是對婦女權利的壓迫,也是無數男女悲劇的根源。篳趣閣

  太平軍提出男女平等的口號,在軍中還編制有專門的女營,這無疑是具有相當大的進步的。

  復興會則更進一步,提出婦女解放、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等制度。

  窮人家有「典妻」、「賣休」、「**」等婚姻悲劇,富人家也同樣有。

  崔菊請求回家,卻遭到娘家的拒絕。娘家為了維護三綱倫理,寧願把女兒往火坑裡推,也不願讓她回家。這在我們看來,是否覺得有些匪夷所思呢?

  可是在晚清,這是一件再正常不過的事情。在晚清人的輿論里,崔菊簡直就是無理取鬧,而他的娘家卻將得到士紳階層的一致好評。

  歷史上,曾國藩平定太平天國,受封一等侯爵,位極人臣。可在女兒的婚事上,他同樣受制於封建禮教,硬生生地把女兒往火坑裡推。

  大女兒曾紀靜,嫁給了曾國藩的同年進士、湖南老鄉袁芳瑛的兒子袁秉楨。袁秉楨與此文中的劉良相似,無惡不作。

  最後,曾國藩氣得和女婿斷絕關係。但是對於女兒曾紀靜,曾國藩仍然不准她回娘家,要她留在袁家。曾紀靜年僅29歲,就鬱鬱而終。可以說,是袁秉楨逼死了她,也是曾國藩逼死了她。

  三女兒曾紀琛,嫁得是湘軍大將羅澤南的兒子。羅澤南雖然堪比聖賢,兒子卻很不爭氣。曾紀琛同樣受盡委屈,英年早逝。

  實際上,曾國藩有五個女兒,前四個女兒都是婚姻不幸,早早去世。只有小女兒嫁給了一個洋務技術人才,得到善終。

  與曾國藩類似,晚清大才子、「第一狂人」王闓運同樣有個不成器的女婿。他雖狂妄,卻對女兒的婚事無能為力,只能發出「有婿如此,不如為娼」的狂語。

  崔菊申請離婚,在當時確實有些驚世駭俗。圍觀的人紛紛對他指指點點:

  「新法律不能溯及既往,復興會雖然主張一夫一妻,但以往士紳家中多妻妾的,仍可共同生活。這位崔夫人,您還是打道回府吧,不要自取其辱了。」

  「劉良雖然不成器,畢竟還是你的丈夫。從來都是丈夫休妻子,哪有妻子休丈夫的呢?」

  「你們崔家和劉家都是長沙府的大戶人家,都是要體面的人。有什麼事不能私下裡談呢?非要對簿公堂,豈不讓別人笑話!」

  ……

  本書首發:——

  看得出來,大家都對崔菊申請離婚的行為非常鄙夷。

  崔菊羞得滿臉通紅,眼淚也如泉涌般流了出來。可她有什麼辦法呢?事到如今,只能請復興會為她主持公道了。

  恰在此時,一個二十五六的年輕男子氣急敗壞地趕了過來。周圍的人紛紛躲避,有人向他打招呼:

  「劉公子,您可來了。趕緊把你夫人弄回家吧,不要再這拋頭露面了。」

  那人就是劉良了。他眼圈發黑,身材瘦削,顯然是個煙片鬼。看到崔菊跪在市政府門前,他一臉怒色,上前揪住崔菊的髮髻。

  吳捷在一旁怒從心起,喝道:「住手!」

  一旁的衛士揪住劉良,像老鷹抓小雞一般,把劉良撂倒在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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