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9章 移風易俗


  吳捷和衛士都身著體能便服。【無錯章節小說閱讀,google搜尋sto55.com思兔閱讀】這種便服類似於後世的t恤、大短褲,適合在夏季進行體能訓練,其他季節也可以作為內衣。

  華夏封建禮教規矩極嚴,女人不得裸露過多的肌膚,男人亦是如此。復興軍的體能訓練服直接把官兵的小臂、小腿裸露在外,有時人看來,頗有些驚世駭俗。

  眾人並不知道吳捷的身份,只能從他們的髮型、衣著上判斷他們是復興軍。

  出於畏懼,他們本能地閉上了嘴,不再議論紛紛。可看他們的神情,似乎並不服氣。再看他們的髮型,仍有不少人留有辮子。

  

  在儒家「三綱五常」的倫理秩序下,他們對崔菊的遭遇並無同情,反而持以強烈的鄙夷。同樣的,做奴才久了,他們已對辮子習以為常,反而覺得留短髮、穿西式軍有的復興軍像假洋鬼子。

  魯迅先生曾經批判封建禮教,說它是吃人的禮教。吳捷年輕時讀魯迅的小說,總覺得有些誇大其詞,文鋒太過銳利,帶著一絲殘酷。

  從崔菊的遭遇來看,魯迅說封建禮教吃人,毫無的成分。在傳統華夏,封建禮教不僅成為朝廷用來鞏固統治的思想利器,也逐漸成為士紳階層的共識。

  即便是曾國藩這樣位高權重、思想開明的一等侯爵,即便是王闓運這樣的大才子、晚清第一狂人,亦不得不屈服於封建禮教。他們不僅無力保護自己的親生女兒,反而忍痛把女兒往火坑裡推。

  再說辮子。兩百年前,滿清入主中原,把剃髮作為漢人忠誠的衡量標準,強迫漢人剃髮,強調「留頭不留髮,留髮不留頭」。

  漢族都有蓄髮的傳統,認為「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為了抵制清廷「剃髮令」,很多地方爆發了激烈的抵抗運動。

  清廷殘酷鎮壓,製造了「江陰八十一日」、「嘉定三屠」、「揚州十日」等慘劇。

  太平軍興起後,洪楊主張恢復華夏衣冠,要求「留辮不留頭,留頭不留辮」。

  復興會借太平天國興起,也一直主張剪辮。不僅如此,復興會更進一步,主張像洋人那樣留短髮,以保持頭髮的清潔衛生。

  如何推廣短髮髮型?除了軍隊、政府、學校帶頭留短髮外,復興會對留辮子的男人額外徵稅,民間稱之為辮子稅,每月一元法幣,合銀子7兩。

  留辮子的男人納過辮子稅之後,得到一張憑證,記明何日納稅,何日到期。到期之後,若想留辮子,需要繼續納稅。

  當時,綠營兵一月軍餉才二兩多銀子。復興會的辮子稅不可謂不重。

  在江西九江,剛開始時還有些富紳留辮。經過五年來經營,九江的辮子已經基本絕跡。

  倒是湖南這邊,復興會剛剛占領長沙時,曾發出布告,要求男性市民在十日內剪辮。十日之後,留辮者需要繳納辮子稅。

  現在,十日之期已過,仍有些長沙士紳留著辮子。剛才圍觀的人群中,就有幾人拖著髒兮兮、油乎乎的辮子。

  在清朝的衣冠服飾中,吳捷最反感的就是辮子。這種被洋人稱為「豬尾巴」的辮子,無疑是奴隸的象徵,代表著愚昧、落後、奴性,極大地影響著清朝人在國際上的形象。

  最可悲的是,漢人經過滿清兩百年的奴役,早已忘記清初「剃髮令」背後的腥風血雨。他們已對辮子習以為常,甚至還自鳴得意。

  民國建立後,仍有不少地方的民眾抵制剪辮。孫中山先生就任臨時大總統後,對此十分不滿。他通令全國剪辮,措辭十分嚴厲:

  「凡未去辮者,於令到之日限二十日,一律剪除淨盡,有不遵者以違法論。」

  在吳捷看來,革命必須摧毀封建禮教,必須移風易俗。

  就江西而言,九江根據地已納入復興會治下五年,仍然存在封建殘餘,其他如贛南、贛西等偏遠地區更不必說。

  如今,復興會還未完全占領湖南,談移風易俗為時尚早。但是,為了加速復興會的事業,必須把移風易俗作為一項重要工作。

  保證婦女權利、剪除男性辮子,正可作為移風易俗工作的切入點。

  眼下,崔菊訴請離婚,丈夫劉良在場,不少士紳也在場。吳捷決定趁此機會,介入這場離婚案,保護崔菊的婦女權利,為湖南移風易俗工作開個好頭。

  他當即對周圍的士紳說:「我是復興會會長吳捷。我們復興會主張男女婚戀自由,結婚、離婚悉聽尊便。

  「大家可能也聽說了,我們復興會實行新式法律,離婚官司怎麼打,很多人還不知道。如果大家有興趣,不如到明天下午申時初(十五時整)到校場現場觀摩,我們舉雙手歡迎。」

  吳捷邀請士紳觀摩離婚訴訟案,消息就像長了翅膀一樣,很快就傳遍了長沙城。大家一來可以觀察復興會審判離婚案,二來可以看崔家、劉家的笑話,爭相前來觀摩。

  校場原是湖南綠營進行操演、比武的場地,可以容納上萬人。

  到了次日下午十五時,校場周圍已經擠滿了長沙市民。

  舞台當中擺著一副桌椅,上面標誌著「法官」二字。長沙市中級法院院長是一名來自江西的復興會幹部,南都大學法學院畢業,此時充任法官。

  旁邊一名書吏,坐在法官席旁的小椅子上,上面標誌著「書記員」三字,負責記錄本次案件。

  法官右手邊、斜對面,是原告席,坐著原告崔菊、代理律師劉霽。原告席對面是被告席,坐著被告劉良、辯護律師陳甲、傳統訟師蔣乙。

  當然,當時的長沙城內尚無精通復興會法律的士紳,陳甲只是一名公益律師。

  所謂公益律師,是指訴訟當事人因各種原因找不到代理律師時,由法院指定不收費的公益律師,以維護訴訟當事人的權利。

  吳捷組織這場聲勢浩大的公開審判,自然是想讓崔菊打贏官司,讓劉良敗訴。

  崔菊的代理律師劉霽是一名法律高才生,陳甲的法律素養顯然不如劉霽。至於訟師蔣乙,雖然熟悉滿清的法律,卻並不知曉復興會的法律。

  法官身後兩側,又坐著一些特邀代表。一列是湖南軍政委員會、長沙市的大員們,大約有十來個人。另一列是崔家、劉家以及長沙城內有頭有臉的士紳,大約有四五十人。

  下午十五時整,法官敲擊法錘,宣布審判開始。

  一名法警在旁高呼口令:「請全體起立!」現場肅穆,所有人都自覺地站了起來。

  為表鄭重,吳捷特意調來近衛團軍樂隊,現場使用西式樂器奏《復興會會歌》,使氣氛更加莊重。

  軍樂完畢,法警再次高呼口令:「請坐下!」

  法官發言,請原告一方陳述訴訟請求、理由。

  崔菊是大戶人家出身,不習慣拋頭露面。昨天,吳捷請她配合公開審判,崔菊原本不同意。經過復興會幹部苦口婆心地做工作,也為了跟劉良離婚,崔菊勉強同意了參與公開審判。

  她不好意思發言,由代理律師劉霽代為發言。劉霽手持擴音器,向法官陳述了崔菊請求離婚的請求、理由。他除了精通法律,還能言善辯。

  在劉霽聲情並茂的陳述下,劉良成了一個惡貫滿盈之徒。在家,他偏聽偏信小妾,凌辱正妻,使崔菊在劉家的地位不如一個傭人。在外,他五毒俱全,挪用公款抽大煙、嫖娼,剋扣團丁軍餉。

  擴音器使劉霽的聲音變得更加雄厚、莊重。儘管外圍的人聽不清他的話,前面的人還是被劉霽的話所感染,對崔菊深表同情,對被告劉良深惡痛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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