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番外


  沾著血的日記沒有消失,就像他手腕上的傷。Google搜索sto55.com思兔閱讀

  秦恪回到白樓的祠堂,在已經空了的族譜上,用他的血,寫下段琮之的名字。運筆時有些滯澀,但他終於留下了段琮之的名字。

  儘管世界在與他為敵,但他似乎也掌握了一點微薄的籌碼。

  魏茹秋越來越忙,魏知知有時會到秦家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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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恪雖然讓魏知知來秦家,但很少見他,只是默默關注他,魏知知身上,偶爾會出現段琮之的影子。

  吃湯圓的時候他知道要給湯圓也留一份,第一次進書房,魏知知盯著那個角落看了很久,秦恪問他在看什麼。

  他回神,猶豫著說:「總覺得那裡應該有什麼東西。」

  「什麼。」

  魏知知也覺得自己的想法有點奇怪,書房裡怎麼會放沙發呢,但是秦叔叔問他,他就說:「沙發,還有軟軟的靠枕。」

  秦恪頷首。

  除了秦恪的記憶,段琮之唯一存在的地方似乎就是魏知知身上,他知道一些本該只有琮之知道的事。

  這世上真的有轉世還魂嗎?為什麼他存在的痕跡在消失?

  秦恪書桌上又多了物理學哲學的書籍。

  魏知知突發奇想,說要去學功夫,魏茹秋也覺得不錯,於是給他報了散打的班,臨到了魏知知又改了主意,他說:「我要去同源武館。」

  魏茹秋問他:「同源武館在哪?」

  魏知知愣了一下:「不知道。」

  魏茹秋沒有多想,只是當他從哪聽見的,去打聽了一下同源武館的位置。

  魏知知知道不是,他不是剛落水醒來那會了,他已經十二歲,他現在能分得清自己的記憶。

  小時候的記憶雖然模糊了,但是還有印象,自閉症很少有痊癒的,他卻莫名其妙好了,這或許是一個奇蹟,醫生說不出來為什麼,魏茹秋也並不想深究。

  他知道自己從前很少主動關注這個世界,但看見的都默默記在心裡,他不記得自己去過同源武館,或者在哪裡聽過。

  這像是忽然冒出來的詞。

  不管怎樣,魏茹秋帶他去了。

  魏知知盯著段雲看了一會兒,不是因為好看,而是跟秦叔叔一樣的原因,他覺得很親切,段雲問他:「你叫什麼?」

  魏茹秋看他,要他自己說,魏知知說:「我叫魏知知。」

  段雲有片刻出神,吱吱……

  段雲不收弟子,收下魏知知的是段陳方。

  段陳方很清楚,不是所有人都有習武的天賦,武館裡學武的大多是平常人,小師哥那樣的是少數,但是像魏知知這樣的也是少數。

  他似乎不太能控制自己的身體,明明是很基礎的練習,他都能摔在地上。

  段陳方欲言又止,最後委婉地表示:「你可能不是很適合習武。」

  魏知知沒有說話,他其實也不喜歡,但是總覺得自己應該學。

  魏知知自己也不知道怎麼回事,他想要模仿師父的動作,但是總是不自覺地去嘗試另一個難度更高的動作,比如段陳方教他踢腿,他總覺得自己能飛起來,結果飛是沒有飛起來,摔倒是摔得很結實。

  又一次重重摔在地上之後,魏知知的大腦都有一瞬間的空白,他忽然害怕起來,他真的不是被什麼控制了嗎?

  這一次,他的腳踝受了很嚴重的傷,需要休養兩個月。

  魏茹秋再也不許他去武館,魏知知明明是想去的,但不知道為什麼鬆了口氣,傷好之後他開始學跳舞。

  秦恪問過他,為什麼會受傷,魏知知不好意思地說:「我總是控制不住想做另外的動作。」

  魏知知小聲說:「我不想學了。」

  秦恪沒有評判,只是點頭。

  魏知知高三的時候,同學都在準備高考,他卻開始關注偶像招生。他想出道當明星,魏茹秋不同意。

  「你的高考怎麼辦。」

  「我可以藝考。」

  魏茹秋不同意,魏知知小聲說:「數學太難了,我學不會。」

  藝考對文化課的成績要求可以低一點。

  魏茹秋也拿他沒辦法,魏知知的數學成績非常不穩定,大部分時間是及格水平,但是偶爾會做出難度超高的最後一題,以至於老師一致認為,他是很有天分的,只是基礎不紮實,總說他不夠認真。

  魏茹秋知道知知其實很認真。

  她嘆了口氣,魏知知在繪畫上天分挺高的,他要是說想要學美術,魏茹秋也就同意了,但是當明星……魏茹秋並不希望他走這條路,娛樂圈和資本圈太近了。

  她對魏家深惡痛絕。

  魏茹秋對魏知知從來都是寵愛的,但這一次她始終沒有鬆口,於是魏知知去找秦恪。

  他莫名覺得秦恪會滿足的他的所有要求。

  魏知知打了很久的腹稿,但一見到秦恪,他說出口的話就成了:「秦叔叔,我想當明星,就是那種,酷酷的,飛來飛去的武打明星。」

  秦恪看了他一會兒,這麼多年他已經可以很清楚地分辨,哪些是魏知知的想法,哪些是屬於琮之的。

  這是琮之想要的。

  他說:「那是演員。」

  魏知知對自己莫名其妙說出口的話已經習以為常,他面不改色地圓回來:「我喜歡唱歌跳舞,我可以選秀出道,以後再當演員。」

  琮之不會唱歌。

  他們都沒有說話,魏知知習慣了他的沉默,他總覺得秦叔叔在透過他看別人。

  秦叔叔身上偶爾會有一種憂鬱感,過了一會兒,他才問:「我媽媽不同意,秦叔叔,你可以幫我嗎?」

  秦恪頷首,魏知知如願以償地進了一家娛樂公司參加選秀節目。

  和他同住的幾個舍友都知道,魏知知有一個對他很好的叔叔。

  秦恪最後一次去墓園的時候,只有他自己。

  他沒有帶司機,湯圓也離開了,現在就在段琮之身邊,那是唯一一次,秦恪打開墓碑去確認。

  琮之還在。

  湯圓是段琮之十六歲的時候養的,那個時候他說:「家裡那麼大一片草地不養點什麼太可惜了。」

  思考了幾天之後段琮之說要養羊駝。

  秦家當然不會養這種吐臭口水的生物,段琮之就改了口:「那就養牧羊犬吧。」

  不知道牧羊犬跟羊駝有什麼關係,反正秦恪點頭之後不久,湯圓到家了。

  段琮之一開始想的是邊牧,但是後來一眼看中了湯圓把它帶回秦家。

  湯圓到家那天,家裡在煮湯圓。

  小狗狗是從媽媽那裡吃飽了來的,雖然長得有點土,但是肚皮圓滾滾的,很可愛,於是就叫湯圓了。

  湯圓還真的很喜歡吃湯圓,家裡每次煮湯圓都會準備一份基本不加調料的肉餡湯圓。

  如果琮之還在,現在也該三十出頭了。

  湯圓走時候年紀已經很大,胃口大不如從前,牙也掉了幾顆,運動量大大降低,很少再玩飛盤,但秦恪每周來墓園它還是會跟上。

  最後一次來的時候,它費力地上車,下車的時候一個趔趄,秦恪想要抱它過去,湯圓輕聲叫了一下,催促他。

  秦恪從花束中抽出一支給它。

  湯圓銜著花,它的腳步不太穩了,進入墓園之後,像是從前的每一次,把秦恪給它的花,放在段琮之的墓前。

  它像從前那樣蹭了蹭墓碑,圍著墓地慢慢地轉了一圈,最後回到原地趴下,尾巴慢悠悠地晃了晃。

  但是這一次,秦恪走的時候它沒有站起來。

  秦恪預感到了什麼,回過頭看他,湯圓已經靜靜閉上了眼。秦恪把湯圓安置在段琮之身邊。

  當年段琮之留下的那幾片小小的刀片,儘管精心養護,最後一片也已經變得很鈍。

  秦恪的手腕上一道道新舊的傷痕交錯著,那一本日記上,所有的字跡都是紅色的。他可以用創口更小的採血方式,但他怕自己忘了。

  他怕有一天,他忘了寫日記的初衷,忘了自己為什麼要記住段琮之。刻骨銘心的愛,不是文字可以記錄的。

  這一次,他帶的是一把彎刀,是他當年送給段琮之的禮物。

  魏知知被喊出去拿了一個快遞,他總覺得自己似乎是忘了什麼,到底是忘了什麼呢?

  他的隊友問他:「你叔叔又給你送禮物了?」

  魏知知愣了一下,對哦,叔叔,秦叔叔,魏知知摸了摸心臟,一想到秦叔叔就悸動的心,現在無比平靜。

  他有點疑惑,之前為什麼會覺得自己喜歡秦叔叔,明明大家都怕秦恪,但他好像從小就很喜歡秦恪。

  莫名其妙的情感,就像那些莫名其妙的片段記憶,像是有什麼在推著他,向秦恪靠近。

  而現在,一切都消失了。

  他甚至沒有第一時間拆開秦恪寄給他的東西,而是隨手放下跟朋友們一起去吃飯。

  一個文件袋,或許是什麼信吧。

  秦恪貼著墓碑坐下,就像曾經的湯圓。湯圓的生命只有十幾年,但人的生命太過漫長,他等不了了。

  他已經安排好了一切,不想再等下去。

  不管是真是假,不管是世界遺忘了段琮之,還是段琮之本身就只存在於他的臆想之中,

  結束吧。

  鮮血在他腳下蜿蜒,秦恪感受到自己的體溫在流失,像是琮之離他而去的時候,他的臉貼著段琮之的照片,輕輕閉上了眼。

  「湯圓!」段琮之喊了一聲,而後被自己驚醒。

  他睜開眼,眼神茫然沒有焦距,幾秒種後,段琮之眨了眨眼,漸漸看清了眼前的景象。

  天花板,嗯,一看就很富貴的天花板。

  他揉了揉額角,富貴什麼,這是他從十二歲開始,每天早上醒來就能看見的天花板。

  這是他的臥室。

  段琮之坐起身,環視一周,又走到窗前拉開窗簾,樓下草地上湯圓在撒歡地跑。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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