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集 梁勝下台
面對各種的壓力,陳剛他們落實的材料就是使用公車去參加同學聚會,這個不是太大的問題,補償一點油費、損耗費就差不多了,公開批評也行,通報批評也行,最多給個處分。【記住本站域名sto55.com】關鍵在於如何處理涉及到的金額較大的食堂管理費與家屬加油費這兩項。
金額較大的食堂管理費與家屬加油費是如何處理梁勝的關鍵。
但是飯堂的管理費那一塊,這個行為涉及到的錢不多,而且只是剛剛開頭,退了贓款、交了罰款,也只是一個處分的問題,不存在免職的問題。但是要累積起來算,數額也算小也算大了。界於大與小之間。
梁勝老婆、孩子使用公家加油卡加油,那涉及挪用公款、貪污公款的問題,這個事情也有可重可輕之分。重,就是這個事情,梁勝知道了,可以追究梁勝的責任。輕,就是這個事情,如果梁勝把它推到他老婆孩子身上,他自己一無所知,那這個事情就很輕了。
現在的各項證據表明,梁勝對於加油卡是知情的,他自己也被迫承認了。所以,陳剛他們紀委決定將梁勝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因為涉嫌金額有十幾萬。對這個事情的處理,陳寶坤也是同意的。但是有一些縣委常委、副縣長卻不同意,他們拼命活動,強烈要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陳剛覺得這事可以操作一下,雖然表面上顯得很無奈,表示只好將此事提交到縣委常委會來討論了。內心裡他卻早有打算,決定以退為進,儘量能讓大家達成共識,避免樹敵太多,影響自己的威信,影響以後的工作,以便取得最終的勝利。
在縣委常委會上,陳剛將梁勝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的建議說了。
陳寶坤聽了,立即表示同意,他說:「我們是一個和諧的社會,不容許任何人有任何損害公共財物的行為。梁勝同志作為一個正科級的幹部,作為一個教書育人的單位的一把手,在清正廉潔方面,竟然不起模範帶頭作用,竟然與管理層一起,私呑公款;在家屬的教育方面,也是私心太重,只想自己家好,不想如何為社會節省好每一分錢,竟然用公家的加油卡為老婆孩子加油,好幾萬元呀。那可是農民好幾年的收入呀。這種行為簡直是豬狗不如,決不能容忍。必須從重從嚴處理,決不姑息。在這裡,我也警告各位領導,如果你們沒有充分的理由來為梁勝辯解,一味的胡攪蠻纏,你們也不能算是合格的領導。當然,正常的爭論,合理的討論是可以的,但是必須要有充分的證據,有合理的依據。」
但是其他常委聽了陳寶坤與陳剛的話,依然不同意,他們提出了不同意見。
有一個常委說:「公車私用只有一次,我還覺得他這次開公車去同學聚會有落入別人圈套的感覺,可以從輕處理。食堂管理費也才發了三萬元,情節較輕。我覺得可以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給一個警告處分就行了。」
常委王小麗一聽,立即反駁說:「公車私用,抓到了就是一次,沒抓到就不知道多少次了。至於是不是圈套只能以事實來說話。不過,我在這還想說一句,私自發放三萬元,貪污公款三萬元,還只是小數目?還情節較輕?如果不是我們現在發現了,過幾年,那不是更大的數目?同志們,你們說是不是?」
另一個常委則在想法設法,努力為梁勝開脫,他決定採取迂迴策略,引導陳剛露出破綻,以此來引導陳剛失誤。他說:「梁勝老婆、孩子的油卡,梁勝同志知不知道?他是如何知道的,是事前知道,還是事後知道,還是事中知道?他知道後採取了什麼補救措施?這是不是有人設計陷害?」
陳剛胸有成竹地說:「這個油卡,是司機吳明亮當著梁勝的面送給梁勝老婆的,梁勝是知情的。吳明亮送油卡給梁勝老婆時,梁勝當時就在車上。梁勝知道這事後,沒有任何表示,可見是默許的。這件事涉及挪用、貪污公款,而且涉嫌金額較大。所以,除了交回本金與罰款外,我們紀委覺得可以移交司法機關,由檢察院、法院追究刑事責任。同志們覺得如何?」
陳剛一說,大多數常委提出反對意見。一個常委激動地說:「這事,梁勝畢竟是間接挪用公款,不是直接挪用公款,所以,在梁勝認錯態度較好的情況下,建議由梁勝退回本金後,加重罰款,可按一倍或兩倍來罰款。對梁勝則從輕處理,從輕發落。一個高考備考的專家,人才難得。我們的高考總是難有起色,就是高考備考專家太少了。」這個常委與梁勝經常在一起喝酒,酒逢知己千杯少,知己有難,總不能見死不救吧。
黃金平常委則反駁說:「梁勝同志是高考備考專家沒錯。龍德高考總是難以有起色也不假。但是離開了梁勝會不會使得我們的高考更有起色呢?他是高考專家,龍德高考多年沒有起色,這不就表明他不行嗎?長江後浪推前浪,換一個新人來,或許會有更好的成績。」黃金平早就想換掉梁勝。他覺得梁勝只會喝酒,只會交際,不做實事;御下能力強,實際管理能力差。對於高考,其實是一竅不通。留著他當校長,簡直是誤國誤民。
王小麗常委也附和道:「我也贊成金平常委的意見。梁勝同志擅長的是交際,不是高考備考,他領導的高考備考大多是別人管理的,如梁成、粟陽等人。現在他違法亂紀了,我們得依法依規處理,不能姑息。高考備考是一個系統的工作,讓一個半桶水的人來管理,匯報材料絕對是變文字遊戲,沒有實質性的經驗教訓的總結。如此人才,長期執掌高考備考的前沿陣地,實在是誤國害民。」
陳寶坤也同意黃金平、王小麗的意見,要求照章辦事,依法依規處理。
但是爭論依然激烈。
會議開了二個多小時,一時間很難達成共識,一時間沒有結論。
最後,陳剛覺得爭論得差不多了,就按照自己的計劃,說出了一個互相能讓步的中性方案。爭論的雙方一聽,頓時一驚,也都表示同意。
陳剛是這樣表述的:
梁勝同志的案子線索清楚,證據確鑿,一查,三件事的三個證據立即清清楚楚。
5月1號梁勝的確開了學校的車去參加同學聚會,是私事,屬於公車私用。當事人、證明人都簽字按了手印,證據確鑿,毫無異議。梁勝主動補交了油費和汽車損耗費。
梁勝的老婆、孩子的確用龍德二中校車的加油卡副卡加了油,至少有五六萬元。這個事情,他老婆、孩子承認了,證人吳明亮也確認了,梁勝同志也沒有異議。梁勝一家還主動退回了贓款。
至於發給校長、副校長的食堂管理費更是證據確鑿,一審問當事人就明了了。這事,管理費發放人馮明強承認了,梁勝、粟陽、梁成、蕭文都承認了。梁勝自己也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對事實沒有異議。各當事人也退回了贓款。
現在我們爭議的焦點是要不要移交司法機關。這個爭議很好,大家依據法律法規,各抒己見,為我們紀委的工作提出富貴意見,本人對些表示衷心的感謝。這個爭議,對於避免我們出現冤假錯案,非常有好處。所以,這個爭議我覺得非常好。可以說是為大家上了一堂生動的法制教育課。
現在爭議的關鍵是加油經費的定性問題。爭論了那麼久,無非就是是否移交司法機關的問題。加油費的數目說大算大,說小算小,也就那麼幾萬元。既然大家爭論不休,說明我們的規定也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需要更加明確的地方。按照現行的有關規定,我們參照疑罪從無的原則,就暫且把移交司法機關事擱置,從紀律方面來討論對梁勝的處理問題。qqxδnew
所以,我們龍德縣紀委建議:梁勝補交油費及罰款共15萬元。退回所發的食堂管理費及罰款共2萬元。撤消龍德二中黨支部書記職務、撤消龍德二中校長職務,調縣人大做科員。
陳剛的話一說完,所有的爭議都有了結果。想免職的目的達到了;想避免移交司法機關的目的也達到了。
保梁的常委們一聽,不再移交司法機關,大家都長長地嘆了一口氣。最後竟然一致同意了紀委的處理方法。
梁勝的長處是交際。只要是他覺得可交的人,除非個別的人因為瞧不起他,拒絕與他深交之外,其他的人都或多或少地與他有較深的交往。加上他做校長時間長,做人情多,為大多數的縣領導解決親戚或家屬的讀書問題,為縣領導或其家屬節省了大量的資金。這也是有些縣領導願意為他爭論的主要原因。至於有些縣領導與他有較深的經濟往來,更是拼命保他。現在能保住不進入司法程序,那也算是皆大歡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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