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他聽不懂,我又何必為難他
爭奪家產,這是在古代大家族中嫡子和庶子之間時常發生的事情,直接影響到在家中的地位和以後的發展前途或被外人把控。【無錯章節小說閱讀,google搜尋sto55.com思兔閱讀】
而在現代的大家族中這種現象也並不罕見,嫡庶之別,兄弟之間為爭奪家族產業大打出手只是等閒可怕的是陰暗中的陰謀詭計,更可怕的是外人掌控著這一切。
另外,豪門的家產之爭其實很多時候比的就是生孩子,華夏民族幾千年的傳統觀念無非就是弄璋和弄瓦之喜,也就是要生兒子,來鞏固自己的地位。
因此,有母憑子貴之說,除了繁衍後代,還有就是為人處世,心機手段,情商智商這方面了,儘管不被允許有內鬥,但是很多時候鬥爭都是在私下進行。
現如今林淑琴作為吳家家母,實則有名無實毫無權勢。吳家上下對林淑琴非常敬重,唯獨吳欣悅對這位後媽,毫無情感可言。
這讓林淑琴很生氣,心裡邊小算盤打得噼里啪啦響。
吳欣悅剛剛到了婚嫁年齡,
聽聞吳家跟楚家有過指腹為婚一說,私底下邊開始撮合楚雲飛跟吳欣悅的婚事,其主要目的就是想要讓吳欣悅嫁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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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她清楚知道,吳家家主跟吳家老爺子對吳欣悅疼愛有加,非常欣賞,希望她以後能夠掌舵吳家這一膄航空母艦。
鴻蒙律師事務所,辦公室。
白霧繚繞,有些嗆鼻。
吧嗒吧嗒幾口濃煙,再大口氣吐出來。
吳天賜看著鄭逸,意味深長笑道:「我這侄女是從小看到大,因為吳家對她疼愛極了,也養成她天不怕地不怕的蠻橫性格,不過她非常的單純。」
鄭逸點了點頭,說道:「我也是非常簡單的人。」
吳天賜說道:「豪門對於簡單的人是不會有憐憫之心,反而尊重強大的敵人。你必須做出一些改變,否則我大哥出面的話,會採取一些非常手段制止你們兩人。」
吳天賜言下之意,正如鑽石才能切割鑽石,如果鄭逸真的想要跟吳欣悅結婚,必須得有對等實力,與此同時,也要做好改變自己的準備。
鄭逸說道:「刑法第257條有規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用暴力手段干涉他人結婚自由或離婚自由的行為。
吳天賜點了點頭,說道:「法律的確是非常強大的武器。」
旋即,
話鋒一轉,說道:「但我始終認為,法律是上位者能更好地管理下位者和普通民眾的一種手段一種手法,為了能更好地支配下層的一種約束道具,僅此而已。」
鄭逸說道:「你的理解非常淺顯。」
吳天賜笑道:「我是個俗人,江湖和廟堂,各有各的玩法,他們互相矛盾,完全無法理解對方,這……也是理所當然的。
我聽說你在抖音上面普法,但是否意識到一個問題?」
鄭逸問道:「什麼問題?」
吳天賜說道:「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你和庶人講「禮」,就是對牛彈琴。既然牛聽不懂,你又何必為難牛?
對於老百姓而言,法律不法律的,就和誰當皇帝一樣,他們根本不關心。他們關心的,只是他能從法律中「弄」到多少錢。」
「所以……」
吳天賜看著鄭逸,認真說道:「這次我來見你,是僅代表我個人來見你,委託你幫我處理負責無罪辯護。
但下次見你,將是以吳家的身份見你,我希望你不是跟我扯什麼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而是,希望你能足夠強大,強大如同你外公那樣的律界泰斗,強大到吳家面對你的時候,能夠有著足夠平等的姿態。」
吳天賜轉過頭,看著吳欣悅說道:「老爺子讓我帶一句話,他說尊重你的選擇,但不希望你亂來。」
吳欣悅柳眉微蹙,想來吳老爺子知道,吳欣悅為了擺脫楚雲飛的騷擾,所以找鄭逸做擋箭牌。豪門千金的名聲不能隨便玷污,吳欣悅將來肯定要嫁人,現在哪怕不願意接受楚雲飛,但也絕不能隨便找個人在一起胡亂扯上關係。
吳欣悅想了想,說道:「叔叔,麻煩你跟爺爺說,他若是尊重我,我便尊重吳家。」
指腹為婚本身就是侵犯吳欣悅的權利,從一開始吳欣悅跟吳老爺子就在明爭暗鬥,老爺子顧忌面子,當初是老爺子答應楚家指腹為婚,如今出爾反爾自然不成。
但是,如果吳老爺子尊重吳欣悅對於擇偶的選擇,吳欣悅自然沒有理由隨便亂來。
吳天賜點了一下頭,抽了口濃煙,瞥了一眼滿桌子的文件,笑道:「這次多虧鄭逸律師你的幫忙。等會回去,我就把公司裡邊吃乾飯的律師顧問,全部炒了!
對了,這個案件我得幫你宣傳宣傳,讓外邊那些飯桶一樣的律師們瞧瞧你的厲害!」
吳天賜說完之後,大步流星走了出去,後邊保鏢一個個緊隨其後。
辦公室裡邊。
吳欣悅臉色複雜,說道:「我叔叔說的話,你不要在意。」
鄭逸搖了搖頭,說道:「我一點都不在意。」
吳欣悅懷疑道:「真的?」
鄭逸點了點頭,肯定道:「他不說了,對牛彈琴是一種很傻的行為,他聽不懂,我又何必為難他?」
鄭逸清楚知道,法律的明示作用主要是以法律條文的形式明確告知人們,什麼是可以做的,什麼是不可以做的,哪些行為是合法的,哪些行為是非法的。違法者將要受到怎樣的制裁。
法律的最終作用,就是維護社會秩序,保障社會群眾的人身安全與利益。
「再說了…」
鄭逸驕傲說道:「吳天賜作為富人,要是這麼厲害牛x的話,幹嘛還大早上來鴻蒙律所找我幫他做無罪辯護?」
王姐猶豫了下,說道:「但他的確是獲得了無罪的辯護。」
王姐心裡覺得,只要有錢,事情做的圓滿,法律就是維護壞蛋的權益!
「不。」
鄭逸認真說道:「法律是以事實為依據,例如在法院當中,是看證據的,有欠條也要有相對應的轉帳憑證才行,否則到了打官司的時候可能造成舉證不能,最終被法院駁回訴訟請求。
因此,只要有證據能夠證明被告做過違法亂紀的事情,那必然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保護的是公民的權利!
公民不分「好人」或是「壞人」!
吳天賜無罪辯護能夠成功,本質上是公訴方證據鏈的不足,與吳天賜沒有任何干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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