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她是沈少的累贅
「安小姐,你說的我都同意,這件事我說了算。」
沈麟昱沒搭理柳傾顏,跑過去追上安之,攔在了她和段牧秋面前,一臉的真誠。
安之故意狐疑地看他兩眼,頓了頓才問道:「剛才那個,是你養的小三還是小四,人都要哭了,你不哄哄呀?」
沈麟昱愣了一下,旋即搖搖頭:「她是我未婚妻。」
安之一副若有所思的樣子:「沈少原來這麼渣呢,那我圖你個身子,不過分吧?」
沈麟昱臉上划過幾道黑線,他真的搞不明白安之的腦迴路是怎麼構成的,是不是跟正常人有點不太一樣。
這話,安之是故意說給柳傾顏聽的,當初她陷害她,如今她都要加倍討回來,這只是個開始。
「你!不要臉!」
柳傾顏氣的指著安之的鼻子罵道,沈麟昱頭疼地扶了扶太陽穴,安之的話他還真的接不上,兩個女人吵架,他也不知道如何勸才好。
「對呀,不要啦,給你啦,正好你沒有。」
安之笑著回懟,把柳傾顏氣的一句話都說不出來,只好委屈得看向沈麟昱:「阿昱!」
「行了,你少說兩句,別忘了我那天跟你說的話。」
畢竟是名義上的未婚妻,沈麟昱也不想讓柳傾顏太難看,但也不想駁了安之的面子,畢竟他還有求於她。
柳傾顏一肚子委屈,只好癟了癟嘴,捂著臉哭著跑開了。
高跟鞋撞擊地面,在走廊上傳出點點回音,安之聽著那聲音,心裡舒服多了。
只是,這還遠遠不夠,比起她所受到的傷害來說,這些連一毫都比不上。
聒噪的人走了,沈麟昱沒說什麼,轉頭讓林州抓緊時間去擬訂合同,不到半小時合同就送了過來。
一式三份,三人簽好,協議算是正式達成了,只要公證一下就行了。
「沒什麼問題的話,等明天手續齊全,我們就把您夫人接走了。」
合同簽好,段牧秋心裡說不出來的滋味,時隔五年,這次他終於能陪在她身邊,照顧她走完最後一程了。
「需要我做什麼?」
沈麟昱看著段牧秋,手裡拿著的合同好像有千斤重。
「不需要啦,只要三年時間,你不要再打擾她就好啦。」
安之拍拍沈麟昱的肩膀,三年時間,應該夠她查到真相了。
「三年?」
沈麟昱愣了一下,緊蹙著眉頭:「連見一面都不可以嗎?」
「不行。」
段牧秋冷冷回他兩個字,旋即看了眼安之。
「沈少,你都有未婚妻了,這是前妻吧?」
安之眯著眼睛笑笑,那笑容卻不帶有一絲溫度:「既然都把這個包袱甩出去了,就別裝了吧?我不會看不起你的,畢竟她都這樣了,你嫌棄人家離婚也是正常的。」
看著沈麟昱的臉色越來越黑,安之卻沒有要停下來的意思,靠近他的耳邊,用只有兩個人能聽見的聲音說道:
「放心啦,我不會嫌棄你的,想我了隨時來找我。」
沈麟昱沒好氣的扯開她,拉開兩人之間的距離。
「安小姐,這裡是醫院,請你自重!」
「哦,對不起啦,是我考慮的不全面,那就等到離開醫院你再來找我吧。」
安之的手指划過沈麟昱的手背,帶來酥酥麻麻的感覺,他被她這裝傻的本事噎得沒話說。
「我們都這麼熟了就不要再叫我安小姐了,聽著怪彆扭的,叫我安之。」
聽到這話,沈麟昱渾身一震,看著安之半天回不過神來,兩張臉重合在一起,當年程安之也是這麼說的。
她們兩個到底為什麼這麼像?
「我們走吧。」
段牧秋站在病房門口,透過門上的玻璃深深看了一眼裡面,輕聲說道。
安之點點頭,走過去主動挽起段牧秋的手,然後轉頭衝著沈麟昱笑笑:「別忘了找我哦,拜拜。」
沈麟昱沒有回話,看著兩人一前一後進了電梯,心裡說不出來的感覺。
他總覺得安之身上有一種自己熟悉的感覺,卻又說不上來是什麼感覺,明明他們以前從來沒見過。
出了醫院,安之臉上的笑淡了幾分,自然而然鬆開段牧秋的手。
「沈麟昱不會甘心把她交給我們三年的。」
坐上車,安之一邊發動車子一邊對段牧秋說道,她太了解沈麟昱了。
「我知道,先回去再說。」
段牧秋的臉色有些蒼白,安之沒有再說什麼,專心開車,把他直接帶回了自己住的地方。
「你說說你,不過是找個藉口去急診室,你對自己下手這麼狠做什麼?」
進了門,安之沒好氣地往沙發上一坐,衝著段牧秋翻了個白眼。
「好歹也是學過幾天的,下手輕重都控制不好。」
「不是控制不好,是控制不住。」
段牧秋苦笑,他也沒想到自己的未婚妻陰差陽錯之下會跟安之調換身份。
五年前,當時他看到新聞的時候心都要碎了,接到警方通知說他未婚妻沒事的時候他不知道有多開心,卻沒想到見到的是真正的程安之。
如果當年他不跟未婚妻吵架,如今他們可能已經結婚了,有了可愛的寶寶。
所以在醫院他扎自己的那兩刀,不光是為了名正言順的被帶進急診室,也是為了贖罪。
安之看著段牧秋痛苦的樣子,瞬間就明白他是什麼意思,心裡泛起苦澀,一切都是因她而起。
「對不起。」
「不關你的事,既然是你撿到了她的身份證,那你就代替她好好活下去,一切都是天意。」
段牧秋嘆了口氣,說完站起身來,朝著客房走去。
天意,為什麼天意這麼喜歡捉弄人?明明段牧秋和真的安之相愛,卻硬要把他們分開,明明自己和沈麟昱沒有結果,卻非要他們相遇。
安之把自己窩在沙發里,腦子裡面亂糟糟的,嘴裡又泛出苦味,只想找點東西把苦味壓下去。
冰箱裡沒什麼吃的,酒又不能喝。
安之在廚房翻騰了半天也沒找到合胃口的東西,決定下樓去買點零食回來。
離她住的地方不遠處有一條夜市街,此時已經快晚上十二點了依舊人聲鼎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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