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4章 變更撫養權案(2)
「沒有。」蕭讓一臉正色道,「我今天沒見過她。」
「這人真是冤魂不散,到底找你幹什麼?她不會真以為還能跟你複合吧?」
蕭讓把剩飯剩菜端到水槽邊,倒進廚餘處理器中:「不清楚。」
寧稚嘲諷道:「早知今日,當初何必跟你分手?」
蕭讓沒吭聲。
寧稚坐在餐椅上,雙肘撐著餐桌,酸溜溜地瞧著他:「當年你倆如果沒分手,你現在就是我姐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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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讓把餐盤餐具插進洗碗機里,按了啟動鍵,洗碗機開始工作。
他轉過身,無語地瞧著寧稚:「當年我和她的關係,沒你想像的那麼好。」
寧稚站起身,輕哼道:「說起她,你總是一副雲淡風輕的樣子,誰知道當年你倆啥情況?」
她轉身走出餐廳,不想再搭理蕭讓。
趙鑫悅每次出現,都會提醒她,蕭讓當年和趙鑫悅談過。
即便蕭讓解釋過,他們只是同鄉介紹,因為都是北方人,便試著交往,恰逢畢業和回國,他忙得沒時間陪她,倆人沒發生過什麼。
但寧稚還是很不舒服。
非常不舒服。
她心情不好,去樓下找張晗。
張晗在房裡看書,見她一進門就愁眉苦臉的,關心道:「你怎麼了?」
寧稚在小沙發上坐了下來,把今天在金誠遇見趙鑫悅的事提了一嘴。
「本來最近被停職,心情就很差,又碰到這檔子事,真的很煩。」
張晗問:「她不是嫁了個香港富商嗎?怎麼還纏著蕭讓?」
寧稚說:「去年離了。跟那男的一起搞非法集資,吸收了小投資人三十多個億,暴雷後,她立刻起訴離婚,想把三十多億的債務全甩給男的,但哪有那麼容易?就是那時候知道蕭讓在金誠,纏上他了。」
「那她這是第二次離婚了啊?」
「對啊。離第二次了。」
張晗不可思議道:「那她也太自不量力了。她都離兩次了,為什麼還認為自己和蕭讓有可能?」
「腦子有病唄。」
張晗勸道:「既然你知道這種人腦筋不正常,就別跟她置氣了。再說了,蕭讓什麼都沒做,他也很無辜。」
想起蕭讓住院那會兒,趙鑫悅在醫院對自己說過的話,寧稚就氣不打一處來。
「她說我是她的低配!蕭讓是因為忘不了她,才找了長得和她相像的我!」
「如果蕭讓只是因為你長得像她,應該在一開始認識你的時候,就追求你,跟你在一起。」張晗剖析道,「但他沒有吧?你們從認識到相戀,這前後,也經歷了好幾個月的時間。」
寧稚嘆氣:「可為什麼那麼巧呢?偏偏他和趙鑫悅談過,偏偏我長得和趙鑫悅有幾分像。」
張晗笑:「這不是巧合嗎?因為你出現在他身邊,你們一起經歷了很多事情,彼此喜歡啊。而且我始終相信,一個人的審美是固定的。」
見寧稚悶著腦袋不吭聲,張晗又勸道:「蕭讓為你做了那麼多事,為你擋了刀子,你質疑什麼,都不能質疑他對你的感情。」
猛地一提蕭讓遇刺的事情,寧稚一顆心又揪起來。
「君天通知你回去上班了嗎?」
「還沒呢。不過有個案子這月23號開庭,時間比較緊,我打算先接了。」
「是什麼樣的案子?」
「變更撫養權案件。」
張晗點點頭:「碰到你,是當事人的福氣。」
寧稚嘆氣:「並沒有。這個案子,我一開始認為必輸,但聽了蕭讓的指點,我才發現它其實有機會贏。」
「蕭讓十幾年的老律師了,司法實踐的年限比你多得多,他的策略更準確也是正常的。你應該慶幸自己有這樣的伴侶,可以令你更快進步,而不是窩裡反,消耗彼此。」
一番話說得寧稚心中一點氣都沒有了。
她抱住張晗,低低道:「如果你真的跟卓宇行去美國,我可怎麼辦吶?我不能離開你啊晗晗。」
張晗笑:「誰說我要去美國了?我不去。」
「可我又希望你去一個新的地方重新開始。」
「只要自己有重新開始的決心,在哪裡都可以。」
……
時間很快到了變更撫養權案的開庭時間。
寧稚換上律師袍,和柯曉琳一起出席庭審。
見到坐在原告席的前夫,柯曉琳激動道:「你把兒子藏哪兒去了?把兒子還給我!」
前夫默不作聲。
寧稚提醒她不要激動。
柯曉琳強忍情緒。
由三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入席。
審判長敲響法槌:「現在開庭。」
眾人起立。
核對過原被告雙方信息,進入法庭調查。
原告律師提出變更撫養權的訴求,寧稚代表柯曉琳當庭表示拒絕。
原告律師一上來就申請孩子出庭作證,想速戰速決。
鄭東文被法警帶到法庭上,在證人席入座。
這是柯曉琳時隔15個月後,再次見到孩子。
她差點認不出孩子。
寧稚也吃了一驚。
她看過鄭東文八歲時的照片,原本瘦瘦的男孩子,如今胖成了一顆球。
原告律師:「鄭東文,請你告訴法庭,你現在跟誰一起生活?」
鄭東文:「我現在和爸爸一起生活。」
原告律師:「你和爸爸一起生活了多久?」
鄭東文:「一年多了。」
原告律師:「你在爸爸家開心嗎?」
鄭東文:「開心。爸爸和爺爺奶奶都對我很好。」
原告律師:「請你告訴法庭,你以後想和誰一起生活?」
鄭東文:「我想一直和爸爸、爺爺奶奶一起生活。」
原告律師:「合議庭,我沒有問題了。」
審判長看向寧稚:「被告代理人,是否需要詢問證人?」
「需要。」寧稚看向鄭東文,「東文,你說爸爸和爺爺奶奶都對你很好,他們是怎麼對你很好的呢?」
鄭東文:「奶奶每天都做很多好吃的給我吃。我喜歡吃巧克力蛋糕和炸雞,爸爸每天下班回來都會帶巧克力蛋糕和炸雞給我吃。」
寧稚:「東文,你每天都會吃蛋糕和炸雞對嗎?」
原告律師:「反對!這與本案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