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6章 殺子案(6)
女人急道:「這有什麼好解氣的呀?我們是跟范成鋼不對付,但我們對范強那孩子可沒什麼仇恨!好好的一個孩子被砍死了,怎麼還能覺得解氣啊?我們自己也是有孩子的人呀!」
蕭讓看向寧稚,點了點頭,意思是這個證人沒問題了。
這不是他的案子,但他對證人接連提出幾個問題,寧稚和王思雨都沒有阻止他,是因為他扮演了公訴人的身份,對證人進行模擬質詢。
有時候證人在法庭上招架不住公訴人的質詢,反而對被告人不利。
回去的路上,寧稚和王思雨都鬆了一口氣。
寧稚:「之後開庭,即便這個證人反悔了,不願出庭作證,錄音也能派上用場,不枉費咱們今天來回跑兩趟延慶。」
王思雨:「這案子千萬得按激情殺人判。」
如果是激情殺人,最高刑罰是無期。
只要不是死刑立即執行,那胡紅娟就有機會活著,這個案子就算贏了。
一直沒有說話的蕭讓開口:「你們別忘了這個案子的特點。」
王思雨:「什麼特點?」
寧稚:「因為被害人是孩子麼?」
蕭讓:「是的。這案子的被害人是一個攻擊能力極弱、不足以威脅到嫌疑人的孩子,關於量刑,不會跟被害人為成年人的案子一樣。別太樂觀了。」
寧稚:「被害人雖然只有八歲,但他是能威脅到嫌疑人的!他確實不足以用武力去攻擊身為成年人的嫌疑人,但他說了,他要告訴嫌疑人的丈夫,那個長期將嫌疑人打得死去活來的男人!而且他還威脅嫌疑人,等他長大了,就要打死她!」
蕭讓:「被害人對嫌疑人的威脅,建立在第三人身上,第三人並未在案發現場,不足以對嫌疑人構成威脅。等他長大後要打死嫌疑人,同理,都不屬於即時威脅。因受威脅而激情殺人的證據審查要點有一條是——是否有機會報警或採取替代方案。當被害人威脅嫌疑人,要告訴她的丈夫,讓她的丈夫傷害她,但案發的時候,傷害並未發生,嫌疑人完全可以採取其他方案來躲避傷害,而非殺害對她沒有傷害能力的被害人。」
寧稚不說話了。
王思雨小聲說:「蕭律說的有道理。」
見寧稚不吭聲,她又問蕭讓:「蕭律,那依您看,這個案子,我們要怎麼做,才能讓胡紅娟免於死刑呢?」
蕭讓搖了搖頭:「依我看,胡紅娟被認定為泄憤殺人的可能性更大。」
泄憤殺人就是死刑。
王思雨倒吸一口涼氣:「就沒辦法了嗎?」
蕭讓說:「殺人手段與刺激不匹配,殺人手段明顯超出必要限度。一個八歲的孩子能對她造成什麼威脅?一個八歲的孩子的童言童語,輕易地勾起了她的憤怒,怕是過往的矛盾積累而泄憤殺人。」
王思雨坐了回去:「涼了。」
寧稚側過臉看蕭讓:「有什麼辦法嗎?」
蕭讓:「除非胡紅娟有精神疾病。否則你們費盡心思為她找的證據,都撼動不了這個案子的核心——殺人手段與刺激不匹配。」
寧稚點點頭:「知道了。我們本來也打算明天去為她申請做精神鑑定的。」
王思雨:「萬一鑑定做出來,她精神正常?」
寧稚嘆氣:「那也沒辦法。她確實是把孩子殺了,該死刑得死刑。雖然我也很同情她長期被家暴。」
王思雨意外:「同樣都是被家暴的女人,之前秦文珍的案子,你可不是這個態度啊。」
「那能一樣嗎?秦文珍是為了保護孩子才殺人,胡紅娟是殺孩子!」
「其實會見那天,我就發現你對胡紅娟的態度挺冷淡的。你雖然同意承辦這個案子,但內心並沒有真正想為她脫罪對吧?」
「不管我內心怎麼想,想為她脫罪或者不想為她脫罪,她的犯罪事實都擺在那裡。我能做的,僅僅是看程序有沒有問題、補足證據令法庭對案子有更全面的了解。」
蕭讓側過臉看寧稚一眼,欣慰地笑了下。
他一度擔心寧稚在這個案子裡迷失了自己,為了贏得官司、打開知名度而不擇手段。
目前來看,她的心態還是好的。
見寧稚迷茫地望著窗外,他空出右手握住她的手,柔聲說:「這一行靠的是積累,不管是經驗還是名氣,不要氣餒,堅定地往前走。」
寧稚反握住他的手:「好。」
後排的王思雨羨慕地看著他們。
三月下旬,郭淼結束37天的拘留,檢察院決定不予起訴。
寧稚和萬女士一起去看守所辦手續,接郭淼出來。
郭淼抱著萬女士無聲流淚片刻,感謝寧稚。
寧稚笑道:「以後要吃一塹長一智了,不要再和那些有不良嗜好的人來往,更不要隨便幫人帶東西,特別是在車站、機場等需要過境過關的地方,一定一定不能幫人帶東西。」
郭淼點點頭:「我記住了律師姐姐,謝謝您!」
寧稚對她笑了下:「上車吧,我送你們回家。」
在車上,萬女士問寧稚:「寧律師,今天麻煩你幫淼淼辦手續,你看多少錢,我給你。」
寧稚笑道:「簽個字而已,小事情,不算錢,您不用給我了。」
萬女士和郭淼不住地感謝她。
寧稚看一眼後視鏡里的郭淼,閒聊般問起:「你在哪個母嬰店上班?」
「就在和睦家附近。」
寧稚笑問:「聽說很多明星富豪都在和睦家生孩子,有明星去過你們店裡買東西嗎?」
「有呀!」郭淼激動道,「孫晨、周儷!她們都來我們店裡買過嬰幼兒用品!她們真人比電視上還漂亮!」
萬女士急道:「淼淼,你說你這回請假了那麼久,你們單位會不會不讓你回去上班了呀?」
郭淼抿了抿唇:「得等我明天去看看才知道。」
萬女士連忙問寧稚:「寧律師,現在檢察院不起訴了,那淼淼會留下案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