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你弄疼我了
她想留下來照顧江知年,但是想到門口還有個劉式,韶華殿還有等著的顏花朝和靜貴人,她不得不走。
「阿年,你弄疼我了。」應不染突然壓低了聲音,委屈道。
聽見聲音,江知年渾身一僵,像是個做錯了事兒的孩子一樣,連忙鬆開時,無措的看著應不染,聲音比應不染還要委屈:「你把我的荷包扔掉了。」
應不染淺淺一笑,眸子裡是她都未曾察覺到的溫柔。
「那明明是我的荷包,誰說送給你了。」
她用手指拂去江知年眼尾的淚痕,繼續道:「那荷包不是被你偷偷拿走了,怎麼反倒怪起我來了。」
只有在這樣的時候,她才敢承認,自己就是那個應不染。
見江知年漸漸放鬆,她才叫著木松,與她一起將江知年架回寢室。
走回韶華殿時,劉式別有深意的看了一眼應不染,緩緩道:「殿下與二公子.....真是比親兄妹還要好。但男女有別,皇后難道不會....」
應不染面色一變,但旋即恢復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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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笑著看向劉式,道:「我與他素日只是同窗之情,今日他吃醉酒,犯糊塗罷了。」
「吃醉酒的人,胡話又怎地作數?」
劉式心思敏感,她自然沒有放過應不染剎那間收斂的情緒。
「二公子似乎很是關心殿下。」劉式繼續道,「今日皇后娘娘要你與我好生相處,二公子那目光便一直鎖在我身上,像是審視獵物一般,當真是恐怖。」
「殿下......」
應不染一直沒有說話,劉式眼見到了韶華殿殿門,也閉上了嘴巴。
兩人心照不宣的端著重新溫熱的奶茶回到正殿,顏花朝暗嘆一聲,道:「怎麼這麼遲?」
應不染一慌,大腦飛快思索著理由。
「是我想試試,便煮的過了,九殿下不得已又重新煮了一鍋。」劉式連忙解釋。
聞聲,顏花朝緩了臉色,嘆息著抿了一口奶茶,道一句:「染兒,要不咱倆別做皂坊了,賣奶茶多好啊。」
應不染此時滿腦子都是方才江知年握著她手的畫面,顏花朝的話愣是沒聽進去一個字。
見應不染心不在焉的樣子,顏花朝還以為她是累了,於是便找了個由頭,喊著靜貴妃走了。
兩人起身,劉式自然也是不能單獨留下來的,於是便隨著顏花朝一同去鳳儀宮辭行。
送走三人,應不染覺得殿中憋悶,於是獨自一人坐在涼亭,吹著風。
涼亭旁就是宮牆,宮牆那邊,就是她的愛人。
應不染心裡像被貓抓撓,總是不得自在。
她大概知道劉式想問什麼。
劉式想問她,她是不是喜歡江知年,或者,江知年喜不喜歡她。
無非就是這兩個問題。
而應不染給出的答案,無一例外,都是喜歡。
第一個問題,無論何時,她都會毫不遲疑的承認。
第二個問題,如果是曾經,她一定會遲疑,沉默不言,但現在,她可以像回答第一個問題一樣,堅定的承認。
這是江知年把她一個人扔在房頂後,慢慢才想明白。
為什麼自己重生過來的第一夜,江知年會流淚。
為什麼她去盛樂山,江知年會臉色驟變。
為什麼他會帶著那個未繡完的荷包......
應不染不傻。
她什麼都知道了。
那個她自認為恨自己入骨的男人,也同她一樣,愛上了自己。
上一世,她懷著愧疚跳下懸崖,選擇用死亡結束自己的痛苦,成全自己,也放過江知年。
老天眷顧,給她重生的機會。
當她看見母后和應不染的那一刻,她終於知道,她和江知年這段不容世俗的愛情才是罪魁禍首。
所以這一世,應不染咬碎了牙也不願意再跟江知年有什麼牽扯。
當一切都步入正軌,她也成功護住顏花朝性命的那一刻,命運再度給她開了一個天大的玩笑。
江知年喜歡她。
江知年愛她。
那份沉甸甸的愛,不比她少啊。
如果早一點知道就好了。
如果自己不這麼愚鈍變好了.....
可是一切都來不及了。
母后酒活生生的在她眼前,她怎麼可能再一次,看著母后去死?
如果她和江知年的關係再度被人發現,那麼父皇會如何做?
母后又會如何?
應不染比誰記的都清楚。
最後的最後,她的命也留不住。
重新開局,一切都還有機會改變。
這一世,她和江知年,便再也不可能走在一起了。
不甘嗎?難過嗎?氣憤嗎?
都有的。
即使死過一次,即使一顆心粉身碎骨,她還是愛江知年。
義無反顧。
可她和江知年,已經走到盡頭了。
她和江知年從剛一開始,就是兩個平行線上的人,只不過是她見色起意,想要嫁他為婦,當他的心尖寵。
現在,她不過是將這個不切實際的妄想,扼殺在起點,讓一切回到正軌。
應不染抬眸看向宮牆上殘留下來的步梯痕跡,只不過,有些心痛罷了。
而且,跟母后她們的生命相比,沒什麼大不了的。
清明節轉眼即逝,孟修儒也在回來的路上。
應不染和顏花朝也開始忙碌起來,借著劉式的推薦,低價租下了好幾處院子做皂坊,距離還很近。
靜貴人還未探查到太后的口風,因此她們所需的貝殼仍舊是走陸路,雖然耗費的時間長,總歸也是平安無事的到達。
這一次,應不染在宮外停留的時間比較久,於是皇后便同她一起打掩護,說是要外出禮學。
有著皇后的幫助,應不染終於能大搖大擺的離開皇宮。
其實每日來回,也不是不行,她不過是想儘量減少和江知年見面。
第一批香皂成產出來後,應不染找到孟修儒說的那家鋪子,大量供貨,鋪貨第一日,一百多塊香皂全部賣出。
等到第三批香皂賣出後,應不染和顏花朝扣留出皂坊租金,然後又留出工人月銀,兩人算了算,對視一眼,捺不住一聲苦笑。
所有扣除後,分到手的寥寥無幾。
合起來還不夠買個銀簪。
接下來的兩個月中,工人們手速明顯提升,由一個月三批變成一個月四批。
雖然都需要一個月的時間去皂化,但是兩人臉上總算是露出一抹笑意。
兩個人分了銀子,當天下午,應不染就跑去墨寶閣給江知年買了一支毛筆。
顛了顛剩下的銀子,應不染苦著臉問顏花朝又借了些銀錢,她要給母后,打一套頭面。
顏花朝回宮的時候,帶上了應不染那隻毫筆。
她盯著這隻狼毫筆忍不住咂舌,怎麼都想不明白,區區一支毛筆而已,竟然比一支金簪還要貴。
不過,隨即她眉頭皺的更深了。
應不染要她幫忙把這隻毫筆送給江知年,還不讓她告訴他,這隻筆是誰買的。
這可愁壞了顏花朝。
總不能說是自己送的吧?
馬車剛入宮門時,她聽到一聲熟悉的聲音。
顏花朝猛地一震,低垂的唇角立刻展現笑意。
這隻筆,由這個人送,再合適不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