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狼心狗肺


  「唉,說來也不怕你笑話。哪裡是什麼病,還不是家裡窮嗎。五年前,月月考上大學,非要一部新手機,五千多塊。家裡拿不出那麼多的錢,勇兒心疼妹妹,上山采菌子換錢。清川都是土山,下過雨後的路特別滑,勇兒摔下山崖。好歹保住一條命,腿,卻是廢了。」

  我又看了一眼窗外的藍勇,那樣好的一個人,偏偏傷了腿,怎麼想都覺得可惜。

  「沒有去醫院治嗎?」

  「當年找到勇兒的時候,他血葫蘆似的,沒把人嚇死。去市里看了,大夫說做手術得要不少錢。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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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到這,李彩雲眼圈一紅,抬起粗糙的大手抹了一把眼睛,「可是,月月要上大學,學費生活費還要買手機,哪還有餘富錢手術啊。就這麼地,勇兒這腿就耽誤了。」

  談話突然中止,屋子裡只有來自李彩雲自責的抽泣。

  我想我能夠理解她的痛苦。

  之前總是想著不管怎麼說,至少滿足藍月的要求,她開心就好了,藍勇的腿沒有白白廢掉。

  如今才知道女兒不是自己的,如今不僅耽誤了兒子的一條好腿,回去親生父母那裡的女兒連看都沒有回來看他們一眼。

  難過是肯定的,只是不知道,是不是還有後悔的成分在。

  我的心裡也酸酸的難受,為了一部手機,廢了親哥的一條腿,林月真是個難得的好妹妹。不知是她天生虛榮自私,還是過於溺愛,讓她忘了做人的根本。

  「為什麼搬到藍城來呢?家裡的地不種了嗎?」

  說到這個,一直待在廚房的藍清河重重的嘆了一口氣,走進來,將一碗冒著熱氣的白開水放在桌子上,說,「農民不種地能行嗎?原本是要種的。月月上了大學,說自己在這邊害怕,想我們過來陪她。哪家父母能讓自己的親閨女受委屈?這不是嗎,我們就把家裡的地租了出去,搬到這裡打工賺錢,好歹能照應照應她。」

  林月說起藍家父母時,咬牙切齒、痛哭流涕,弄得全家人都特彆氣憤,要不是她拼命攔著,林森先生早就過來找藍家人算帳了。

  現在想來,之所以林月拼死阻攔,不過是害怕謊言被揭穿。

  藍家父母看著都是質樸善良的好人,把林月養那麼大,她不知感恩就算了,還要編排父母的不是,她這個人,真是狼心狗肺。

  藍勇終於剝完紅薯皮,端進來遞到我面前,溫和的笑著讓我,「吃吧,熱乎的,又甜又粉,味道好的很。」

  走了很遠的路,我也確實有些餓了。

  拿起一根紅薯送進嘴裡咬了一口,味道果然如同藍勇說的那樣,又甜又粉,特別好吃。

  之前在林家,劉叔被我磨著,也給我弄過烤紅薯。

  只不過,劉叔的烤紅薯用的是烤箱,藍勇用的則是燒碳火的自製大烤爐。

  東西都是一樣的東西,味道卻大不相同。

  吃紅薯的功夫,李彩雲又說了一些現狀。

  藍清河會瓦匠活,在一家工地打工,每個月能賺五六千塊,藍勇的腿不行,工地不要,他就自己弄了一個烤爐,每天去人流量大的地方賣烤紅薯。她自己則在不遠處的一家福利院裡幫著照顧老人,一個月也有兩千多塊的收入。

  按理說,一個月進帳萬拾來塊錢的家,日子不至於過的這樣苦。

  問過之後才知道,他們也是最近這一年多才賺的多了一點。

  林月讀大學期間,每個月至少需要四千塊的生活費,除去日常開支,還要攢點錢留著給藍勇治腿傷,日子過的自然緊巴。

  「可是,林月說她自初中起就出去打工,每個月都要交給家裡兩千塊,為了上大學,還在學校申請十萬的助學貸款交給家裡,怎麼你們說的,都不一樣。」

  這一次說話的是藍勇,「她愛說啥就說啥吧,反正我們對她問心無愧就行了。現在她終於過上有錢人的日子,也算隨了心愿。沐沐,家裡就是這個情況。你是過慣大小姐日子的,不認我們,我們不怪你,也不給你添麻煩。只要你好好的,我們就放心了。」

  我沒有接他認不認的話,只是說,「把你的病歷拿給我,回去後我問一問,如果國內治不了,就去國外看一看,總歸要盡力醫治。」

  這天中午,我留在這裡吃了一頓有生以來最簡樸的午餐。

  大蔥炒雞蛋、肉絲炒白菜、小魚燉豆腐,還有一個炒蘿蔔絲,主食是白米飯。

  他們慚愧而忐忑的將所有的肉絲全部夾給我,生怕我吃不飽。

  我也沒有客氣,連吃兩碗米飯。

  不是飯菜有多麼好吃,而是不想讓他們失望。

  飯菜真的非常簡單,卻是他們拿得出來的,最好的東西。

  回去時,藍勇一定要騎三輪車送我。

  也不知我和程思昱幾世修來的孽緣,在這偏僻的城郊,居然也能和他碰面。

  「沐沐,你怎麼......」他的話沒有說完,眼睛裡布滿訝然和心疼。

  他想說的是,沒有林家大小姐的身份,你怎麼落魄成這樣了!

  我懶得理他,只翻了個白眼,「要你管!」

  聽說賀雪飛知道了程思昱的真面目,毫不猶豫的和他一刀兩斷。

  我再怎麼落魄,也還有個三輪車可坐,他就不一樣了,只能腿兒著,還要來裝救世主,好可笑。

  「林沐,你就這麼自甘墮落嗎?寧願跟著蹬三輪車的,也不肯跟著我嗎?」

  我氣到咬牙,要不是怕髒了手,真想給他個大逼斗。

  「我樂意,滾開!」

  藍勇很機靈,看出來我討厭程思昱,猛蹬幾下,將程思昱遠遠的甩在身後。

  看吧,我是林家大小姐的時候,將他甩在身後。如今我沒有了林大小的光環,還是將他甩在身後。

  他這種人,永遠只配做人後人。

  在一家超市門口,我讓藍勇停下車,買了些蔬菜水果和肉類,要他帶回去。

  他怎麼都不肯要,我生氣的問他是不是不肯認我,才勉強接過去放在車斗里。

  分別前,他將聯繫方式留給我,叮囑我說如果有人欺負我,給他打電話,他一定會來保護我。

  他說不要看我們很窮,再窮也不能讓自己的家人受欺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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