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治得雲逸臣服服帖帖
樓京赫高大的身體猛地僵住,原本死灰冷漠的眼眸,逐漸清晰起來,他瞳孔顫抖著,僵硬地低下頭。
腰上,明明什麼都沒有。
可他感覺到了,有一雙柔軟的手抱住了他。
他還聽見了那道熟悉的聲音。
樓京赫抬起微微顫抖的手,帶著小心翼翼的顫慄,生怕驚擾了什麼。
他大手慢慢覆蓋在我的手上,可只有一瞬,他的手就穿過了我的手,觸碰到了他自己的身體。
太短了。
短暫得像是一場幻覺。
我已經做了所有我能做的。
我只覺得精疲力盡,我將臉輕輕貼在樓京赫寬厚的背上,無力地哀求著:「樓京赫,不要把自己搭進去。求你了……」
我欠樓京赫的,已經還不起了。
他不能再為我毀了自己這一輩子了!
樓京赫重重地閉了下眼睛。
就在雲逸臣快支撐不住,鬆手要掉下去那一瞬,樓京赫出手抓住了雲逸臣,把他拖了上來,扔在地上。
我鬆了口氣,腿軟得一時站不住。
好在,樓京赫最後還是找回了一絲理智,沒有釀成無法挽回的後果!
我當然想雲逸臣死,甚至恨不得親手把他千刀萬剮了!
可要是他的死,需要搭上樓京赫,那就太不值當了。
雲逸臣那個人渣,他怎麼配?
雲逸臣死裡逃生,一身虛脫,連爬起來的力氣都沒有,最後還是被晏隊扶起來的。
「樓京赫,你……」
晏隊剛要發火,一道聽著就讓他頭疼的聲音響起。
「晏隊,不好意思,我來遲了。看來我當事人樓先生,跟雲逸臣先生之間剛剛產生了一點小誤會!」沈夜白大步流星地走過來。
他顯然是匆忙趕來的,脖子上都是汗珠,但人前還是維持著他大律師的風範,臉上掛著職業化的微笑,一絲不苟。
「有點小誤會?」晏隊都氣笑了,「剛剛我們這麼多雙眼睛看著,只差一點,雲逸臣就被扔下樓摔死了!」
「哎,晏隊你這話就太嚴重了。你看,樓下氣墊床都準備好了。摔下去也不會死的。」沈夜白指給晏南天看。
我朝下張望,果然,他帶來的人已經在下面搭好了氣墊床。
我瞬間對沈夜白的業務能力肅然起敬。
這效率也太高了!
不愧是京州第一大律師,每年九位數的律師費就該他拿。
雲逸臣已經緩過勁來,他煞白著臉,看樓京赫如瘟神,躲在晏隊身後。
「沈律師,我知道你巧舌如簧!可樓京赫綁架我,想殺我,是榜上釘釘的事!他剛剛還用槍指著我,晏隊都親眼看見了!」
沈夜白嘴角的弧度微微一滯,他腦子飛快轉著,明顯在考慮合適的說辭。
就在他大腦快轉廢的時候,樓京赫淡淡出聲。
「誰說這槍里,有子彈了?」
他舉槍朝天一連開了好幾槍,全部都是空包彈!
雲逸臣見狀焦急地道:「一定是你提前把子彈都清掉了!晏隊,他之前槍里有子彈的!」
「雲先生,我理解你在極度興奮下,會產生幻覺。但請你最好不要空口白牙污衊我的當事人。否則……」
沈夜白停頓了半秒,他保持著職業化的微笑,抬手推了下折射著寒光的鏡片,別有深意地看向雲逸臣,微笑著繼續說下去:「等官司輸了,你公開道歉的時候,會比較丟臉。」
這話無疑是明著警告了。
沈夜白從業以來,從無敗績。
雲逸臣臉色發青,他咬緊後槽牙,終究是強咽下了這口氣。
他冷笑道:「樓先生翻手雲覆手雨的本事,我雲逸臣今天算是領教了!」
沈夜白這樣的人精,最會判斷局勢,他旋即露出更深的笑容,取出早就準備好的支票。
「在剛才的遊戲裡,我當事人樓先生因為用力不當,導致雲逸臣先生手指骨折,他深感抱歉,積極賠償。我想這種民事糾紛,就不用勞煩晏隊處理了。」
沈夜白處理完雲逸臣,又滿面笑容地望向晏南天,「晏隊,您說是吧?」
「……」晏隊黑著臉喊了一聲,「趙天!」
身後一個手下立即應聲。
晏隊警備的眼神直盯著樓京赫,他開口吩咐道:「綁匪那邊應該還會聯繫雲家人,今天起,你帶幾個兄弟,負責二十四小時跟著雲逸臣先生。直到雲繁星被找回來為止!」
我看向晏南天的眼神里滿是失望。
虧他還是個老刑警,一而再,再而三地被雲逸臣的苦肉計哄騙得團團轉!
在雲逸臣和樓京赫之間,他永遠選擇信任前者!
晏隊不是壞人,可一個愚蠢的好人,有時候更讓人無語。
不過……
他剛剛說綁匪?
我皺了皺眉,心知這又是雲逸臣準備的一齣戲!
我早就死得支離破碎,拼都拼不回來,又怎麼可能被找回來!
雲逸臣焦急地追問:「晏隊,你這話是什麼意思?是不是有我太太消息了?」
晏隊有些同情地道:「雲先生,你做個心理準備。我在來之前,去了一趟你們雲家。因為某人提供了一些證據,雲繁星的失蹤,可能跟你們雲家人有關,我想上門調查一下。」
說到『某人』的時候,晏隊還看了樓京赫一眼。
「但我剛到雲家,就有人送來一個包裹,裡面…」晏隊停頓了半秒,抿了抿唇,這才不忍地說下去,「裡面是一條女人的胳膊,五指都被折斷。但你父親雲瑞金仔細檢查過,他無比肯定,那就是雲繁星的左手。因為她手臂上,有一道月牙形的疤痕。」
「是!那就是繁星的!」雲逸臣情緒激動地道,「繁星她左手的小臂上,有一條長約三厘米左右的月牙形疤痕。她是被人綁架了!他們…他們居然還砍了她一條手!繁星!」
雲逸臣叫著我的名字,崩潰地跪在地上掩面痛哭。
我無動於衷地冷眼看著他做戲。
晏隊拍了拍他的肩膀,道:「往好處想,至少你太太她還活著。人被拐賣去了南越!對方要求一筆贖金,三天後在公海交易,一手交錢一手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