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扎心的物證


  馬文斌被羅審判長一問,說道:

  「審判長,我有證據。」

  說完,朝證人席上望了一眼。

  證人席上坐著的何春會意,立刻將一個木匣子和一個牛皮紙袋遞給了他。

  馬文斌把東西遞到審判台上:

  「審判長,這是本案的物證。

  即是齊鳴扎傷王胖仔的那柄匕首,以及公安部對這柄匕首所做的指紋鑑定。上面並未顯示出有我的指紋。

  這足以證明人不是我傷的,請您和兩位陪審員過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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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審判長接過材料,仔細看了一遍,又遞給了兩位陪審員看。

  隨後,又戴上白手套,拿起那柄匕首端詳好一陣,最後說道:

  「被告馬文斌,報告上確實沒看到你的指紋,但這並不能說明什麼。

  況且我閱讀卷宗時,也沒有看到關於物證的任何記載。

  那麼,問題來了,你這柄帶血跡的匕首究竟是從哪來的?」

  「審判長,這話問得好。原來你也知道本案沒有物證。

  那我想反問一下,既然案子存在這麼明顯的漏洞,公安局和檢察院又是怎麼把案子移交到法院的呢?」

  「這個嘛,這個嘛……法院只負責審案,至於其他兩個部門的事情,並不在我的管轄範圍。

  你若有疑義,下庭後,可以親自去問相關的負責人。

  相信他們會給你一個滿意的答覆的。」

  羅審判長被馬文斌一問,這才知道自己說錯話了。

  於是支吾老半天,總算遮掩了過去。

  范義偉一聽帶血的匕首,不由心中一驚,心裡暗道:

  「我姐夫說給馬文斌那柄匕首可是假的,上面怎麼會有血跡呢?莫非這裡面出了什麼岔頭?」

  不管怎樣,決不能讓法庭相信這份報告的真實性。

  想到這,說道:

  「審判長,或許被告提出的問題我可以代為解答。」

  「哦,那你不妨說說看。」

  羅審判長滿懷希冀地望著他。

  范義偉嘲笑的眼神瞥了一眼馬文斌,說道:

  「審判長,你可以看一下指紋檢測的時間。

  若我所料不差,上面的時間應該是在案子報到法院以後的吧。

  說明這柄匕首要麼是公安局和檢察院在完成對案件的偵查和補充偵查以後發現的。

  因此,卷宗上才沒有記載。

  要麼是被告為了逃避罪責,自己找了一把一模一樣的匕首作出的偽證。」

  羅審判長看了看檢驗報告,確實和范義偉所說的一樣。

  不由對他所說的話有了幾分可信度,於是說道:

  「嗯,從時間上來看,確實如你所說。

  不過你是根據什麼得出馬文斌是在做偽證的結論呢?」

  「審判長,你不覺得非常奇怪嗎?

  既然本案是在本地發生的,那麼即使要做指紋檢測報告,也應該是在市公安局做。

  為什麼非要拿到公安部去做?

  即使拿到公安部去做,也應該由公檢法部門來執行這個操作。

  報告也會通過正當的程序到達您的手上。

  如今這麼重要的證據居然都在被告馬文斌的手裡,這足以說明,他是通過私人渠道做出的檢測。

  試問,這樣的檢測報告怎能具有什麼法律效益呢?

  因此,我可以承認公安部的這份檢測報告的真實性,但卻懷疑這柄匕首的真實性。

  審判長,不知道我的觀點是否表達明白了?」

  羅審判長一聽,不由頻頻點頭,問向馬文斌:

  「被告,請你如實回答,你究竟是從什麼地方得到的這把匕首?

  又是通過誰的關係拿到公安部去檢測的?」

  馬文斌本以為只要匕首上沒有自己的指紋,就能摘除自己的嫌疑。

  現在一旦說出得到這柄匕首的過程,法院必會對這個物證的合理性產生置疑。

  況且當時只讓葉興海檢查了匕首上有沒有自己的指紋,並沒有讓他檢查上面有沒有齊鳴指紋,這下可真難辦了。

  就在馬文斌騎虎難下的時候,一個人從法庭外走了進來。

  「我可以證明這柄匕首就是當時扎傷齊鳴的物證。」

  馬文斌循著聲音一看,來的是一位面容清瘦的男人。

  看年紀,約莫有30多歲。看面貌,卻是生疏得很。

  正當他百思不得其解時,范義偉竟脫口而出:

  「楊秘書,怎麼會是你?你怎麼到這來了?」

  坐在證人席上的范美珍也一下子從位置上站起來,指著進來的人說道:

  「楊明,此刻你不陪在齊副市長身邊,到這來搗什麼亂?趕快給我出去。」

  沒想到,楊明理也不理睬她,

  徑直來到法庭中央,對羅審判長說道:

  「審判長,請允許我做一下自我介紹。

  我是齊副市長的秘書楊明,我可以證明,這柄匕首就是本案的物證。」

  羅審判長萬沒想到齊副市長的秘書會突然出現在法庭上,這突如其來的變化,讓他的心裡也有一些不落底了。

  於是,說道:

  「楊秘書,我代表法庭提醒你,

  沒有確鑿的證據,話可不能亂說。」

  「審判長,我說的話就是證據。

  齊鳴出事以後,范美珍就把電話打給了齊副市長。

  當時我就在市長身邊,聽到了整個案件的全過程。

  齊鳴本來是想拿刀扎馬文斌,沒想到一失手,卻扎到了王胖仔。

  他當時嚇得害怕,就把匕首扔下跑了。

  齊副市長聽到這,就讓我去現場把匕首找回來。

  等我趕去了現場之後,確實見那柄匕首還原封不動地躺在原處。

  於是,我就把這柄匕首藏了起來。

  買了一把一模一樣的匕首,交給了齊副市長。

  不信,你可以去四平路的那家馬記刀具店調查。

  我當時買匕首的時候,特意和店主進行了交談,他是認識我的。」

  范美珍一聽,頓時驚出了一身冷汗,怒道:

  「楊明,休要在這胡說八道。

  齊副市長一直很倚重你,把你從一個小小的職員提到了市長一秘的位置,可謂是對你有天高地厚之恩。

  你為什麼要落井下石,關鍵的時候惡意中傷他。

  我家齊鳴什麼時候扎傷王胖仔了,你又是哪隻眼睛看到的這一切?」

  范義偉心裡自然知道楊秘書所說的這一切都是真的,不過此時決不能露怯。

  只好用不軟不硬的語氣威脅道:

  「楊秘書,你可知道做偽證可是犯法的,還請你想清楚了以後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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