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大人還是向著我的


  周主簿整理好身衣衫,挺直腰板,下巴微抬的看向李捕頭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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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帶路吧,我倒要看看,那個賤人能在鄧大人面前說些什麼,也讓鄧大人評評理,我周某人清清白白,豈容她污衊!」

  說完,便昂首挺胸地率先走出客棧,周夫人放心不下,也快步跟上。

  李捕頭看著周主簿的背影,嘴巴動了動,無聲的罵了句:「大棒槌。」

  一路回到知州府大堂,周主簿大步走進來,腰背挺直的跪下,目不斜視的看向坐在官椅上的鄧明舟,語氣恭敬:「下官見過大人。」

  鄧明舟聲音微沉,目光銳利的盯著他,手裡的驚堂木再次響起。

  「周主簿,現有百信南見黎告你,卡人索賄,濫用職權,你可認?」

  「大人,下官冤枉啊!是這刁民攀誣,還請大人為下官做主。」周主簿俯身叩地,大呼冤枉,委屈的不行。

  「哦?」鄧明舟尾音上揚,看向南見黎,「既然如此,那原告南見黎,當著周主簿的面,你將事情經過複述一遍!」

  「幾日前,民女來府衙辦理文書,是周主簿負責此事。在已通知民女三日後可來取新文書後,再三刁難民女。讓民女為此奔波三次,最後一次按照『慣例』孝敬十兩辛苦費後,才得以拿到新文書。」

  南見黎大致複述一遍,但該有的細節一點沒落下。

  周主簿聽得臉色一陣青一陣白,不等南見黎說完,就厲聲打斷她:「你胡說!你血口噴人!」

  「我從未收過你的十兩銀子,更沒有故意刁難你!當日你繳納落戶稅,我確實承諾三日之後給你文書,可文書辦理繁瑣,延遲幾日也是正常,何來索賄之說?」

  說著,他話鋒一轉,神情兇狠,語氣怨毒:「大人,您可不能被這個妖女蒙蔽!幾日前,她來府衙領文書,就因為文書延誤兩日,他就給下官下毒。今日更是懷恨在心,前來誣告!」

  大堂之上,兩人各執一詞,圍觀的百姓們也議論紛紛。

  大部分百姓還是相信南見黎,就因為惠民號在糧價最高的時候,給了他們活路。

  也有人剛剛見著,周主簿捐出全部家當,心裡便對此人有了一點好感,一時之間,眾說紛紜。

  鄧明舟神色平靜,一臉的公正嚴明。

  「南見黎,周主簿否認你的指控,還要反告你下毒威脅,你可有話說?」

  南見黎翻了個毫不掩飾的白眼,語氣帶著譏諷:「既然說是被我下毒,那你怎麼沒死?反倒能這樣活蹦亂跳地跑到這兒來告我?」

  「你!」周主簿被噎得氣結,手指抖著指向南見黎,臉色漲得通紅。

  他強壓下怒火,雙手抱拳,滿臉感激地轉向鄧明舟:「下官今日能活著站在此處,全靠大人及時找來良醫施救!這豈能證明,你這毒婦未曾對我下毒?」

  圍觀百姓中頓時響起竊竊私語,有人低聲議論:「難怪他要把全部家當捐給府衙,原來是大人救了他的命啊!」

  「既是大人救的他,那大人定然也知道他是不是真的中了毒吧?」

  身旁人連忙拉了拉他的衣袖:「別吵了,看看大人怎麼判!」

  眾人紛紛點頭,目光齊刷刷投向鄧明舟,場間氣氛一時愈發緊繃。

  鄧明舟端坐在堂中,嘴唇扯出一個細微的弧度,神情依舊嚴肅。南見黎敏銳的捕捉到這一細微的變化,不著痕跡的撇撇嘴,從內心十分同情這個周主簿。

  到現在他都搞不清楚,是誰要收拾自己,那死的不冤。

  「肅靜。」鄧明舟一開口,公堂內外一片安靜。

  「周主簿今日不適,到府衙求救。李捕頭無法解決便帶他來找本官,本官恰巧認識百草堂少東家,便請他過府施救。」

  環視一圈,鄧明舟的視線頓在周主簿身上,在他期待的眼神中,薄唇輕啟吐出後面的話。

  「想必周主簿當時是難受的已經意識模糊了。醫者診過後,給的結論分明是吃壞肚子,並非中毒。」

  周主簿沒想到鄧明舟會是這樣的反應,不可置信地瞪大眼睛,愣在原地。他的腦子一片混亂,飛速思索著,為什麼鄧明舟不幫他說話。

  是不是鄧明舟也收了惠民號東家的銀子,這才幫著她把這件事遮掩過去?

  想到這個十分合理,且強大的理由,周主簿決定咽下這口氣。他惡狠狠的瞪了南見黎一眼,自認為十分體貼的抱拳道歉:「大人恕罪,是下官疼暈了,沒聽到這些話。」

  鄧明舟理解的點點頭,繼續審案:「周主簿,你無法證明南見黎給你下毒。那南見黎,你是否有證據證明自己受到周主簿刁難,並收取賄金?」

  南見黎聞言,立刻來了精神:「大人,民女有證據!民女懇請大人喚證人上堂,第一個證人,便是李捕頭!」

  「當日正是李捕頭陪民女一同前去周主簿處。他親耳聽到周主簿承諾,三日之後民女可來取新的戶籍文書,也親眼看到民女將落戶稅交給周主簿,李捕頭可作證!」

  鄧明舟看向李捕頭:「李捕頭,南姑娘所言,可是實情?」

  李捕頭上前一步,雙手抱拳,恭敬回道:「回大人,當日屬下確實陪著南姑娘前去辦理戶籍,周主簿確實承諾三日之後交付文書,落戶稅也確實當面繳清,屬下親眼所見,親耳所聞,絕無半句虛言!」

  周主簿聽到這話,大方承認道:「大人,下官是承諾三日後可以來取新文書,計劃沒有變化快,府衙公務繁忙,有所延遲也是正常。」

  鄧明舟點點頭,算是接受他的解釋,但看在周主簿眼中,卻是一喜。

  家產沒白捐,大人還是向著他的!

  「南見黎,你可還有證據?」鄧明舟再次問道。

  「回大人,民女還有第二個證人!」南見黎立刻說道,「第二個證人,是府衙的衙役錢小乙。」

  「三日之後,民女按時前來取戶籍文書,便是錢小乙將民女引進府衙,當時周主簿當著錢小乙的面,態度十分惡劣,以文書未辦妥為由,讓民女第二日再來。」

  「次日,民女再次來到府衙,門房的幾個衙役都可作證,民女依舊沒有拿到新文書。這些當日當值的衙役全都可以作證。」

  鄧明舟立刻下令:「傳錢小乙和府衙門房的衙役上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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