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月白與靛藍


  天快亮的時候,是一天裡最黑的時候。

  趙牧沒睡,用粥碗的邊緣在牆上刻畫。碗是粗陶,邊緣不齊,劃在牆上發出沙沙的響。他在畫時間線。

  「趙寡婦死於子時到丑時。」

  「原主酉時醉酒——有鄰居看見他被扶回來。」

  

  「空白期:酉時到子時,五個小時。」

  五個小時,夠幹什麼?

  夠殺人,夠栽贓,夠把月白色內襟塞進他床下。

  趙牧停下動作,盯著牆上那些歪歪扭扭的刻痕。穿越前,他最喜歡看那些刑偵劇,主角總能在最後一秒找到關鍵證據。可現在他手裡有什麼?一碗稀粥,一個破碗,還有姑娘嘴裡那句「顏色不對」。

  「要是有監控就好了。」他低聲說,說完自己都笑了,「不,要是有DNA檢測,一分鐘翻案。」

  笑著笑著,笑不出來了。

  小腹發脹。牆角那個木桶滿得溢出來,尿液流到草堆上,那股騷味混著霉味,熏得人頭暈。他喊了幾聲換桶,沒人理。

  這就是穿越者的日常屈辱。

  他憋著,走到柵欄前,透過木條縫隙看向過道盡頭。那裡有光,很微弱,但至少是光。

  ---

  天蒙蒙亮時,青鳥來了。

  她溜到小窗前,氣息急促,胸口起伏。今天穿了件灰布裙,頭髮用木簪草草挽著,眼圈還是紅的。

  「我查了。」她聲音壓得極低,像怕驚動什麼,「第一件,最先發現屍體的是鄰居王叟。他說辰時見趙家門沒開,喊沒人應,推門進去就看見……」

  「但有個賣柴的樵夫說,卯時初,天剛亮,他看見王叟從趙家後院矮牆翻出來。」

  趙牧眼睛一亮。

  「王叟卯時就從趙家出來,卻說辰時才發現的屍體?」他問,「這一個時辰,他幹什麼去了?」

  青鳥搖頭:「不知道。樵夫說王叟翻牆時慌慌張張的,懷裡鼓鼓囊囊,像是揣了東西。」

  揣了東西?

  「第二件,」青鳥繼續說,「趙寡婦那夜穿的是靛藍色外衣,洗得發白了。我偷偷去她家看過——她柜子里只有兩件內襟,一件靛藍,一件麻本色。沒有月白色的。」

  月白色內襟不是她的。

  栽贓物。

  趙牧腦子轉得飛快:「月白色……這種顏色不是貧家女子常用的。縣裡誰家女眷穿月白?」

  青鳥想了想:「富戶家的妾室,或者……方士家的女眷?」

  「方士?」

  「嗯。」青鳥點頭,「城西有個方士叫李蟬,專給人煉丹看風水。他妻子就常穿月白衣裙,說是『清氣養身』。」

  李蟬。

  趙牧記下這個名字。

  「第三件,」青鳥聲音更低了,「手大的人……安陽縣屠夫王三刀。身高八尺,豹頭環眼,拇指粗得跟胡蘿蔔似的,人都說他一巴掌能捏碎豬頭骨。」

  屠夫。手大。符合扼痕特徵。

  「但王三刀三日前去了邯鄲販肉,」青鳥補充,「昨夜剛回來,有好幾個人證,說他那幾天不在安陽。」

  不在場證明。

  趙牧皺眉。手大特徵太明顯,如果是兇手,不該留下這麼清晰的扼痕。除非……他故意不掩飾?

  或者,真兇不是王三刀,只是手也大?

  「證物房記錄里,那月白內襟的材質如何?」趙牧問。

  青鳥回憶:「細麻料,但邊角有繡紋……對了,繡的是蟬紋。」

  蟬紋。

  趙牧腦子裡閃過什麼。穿越前他愛看雜書,記得蟬在古代有特殊象徵——飲露清高,蟬蛻重生。秦朝民間禁繡蟬紋,只有宮裡賞賜或者方士信徒才敢用。

  方士。李蟬。

  「李蟬妻子繡的?」趙牧問。

  青鳥點頭:「李蟬妻繡工好,縣裡人都知道。她繡的蟬紋,翅膀的脈絡都清清楚楚。」

  線索串起來了。

  月白內襟,蟬紋,方士家的女眷。

  「王叟和李蟬有關係嗎?」趙牧追問。

  青鳥想了想:「王叟是漆匠,李蟬煉丹需要調顏料的匠人……應該認得。」

  趙牧靠在牆上,腦子裡的碎片開始拼湊。

  王叟最先發現屍體,但可能更早就去過現場。他從趙家翻牆出來,懷裡揣了東西——會不會就是那件月白內襟?或者別的?

  李蟬妻有月白內襟,繡蟬紋。

  兇手手大。

  但王三刀有不在場證明。

  還缺一環。

  「青鳥,」趙牧看向她,「我能信你嗎?」

  青鳥咬著嘴唇,沒說話。

  「我要去現場。」趙牧說,「床下的灰塵痕跡,矮牆的腳印,還有趙寡婦的屍首——她指甲里可能有兇手的皮屑。」

  青鳥睜大眼睛:「皮屑?」

  「人掙扎時,會抓撓兇手。」趙牧解釋,「指甲縫裡可能留下皮膚碎屑,或者衣物纖維。」

  這些都是現代刑偵常識,但在秦朝,恐怕沒人注意。

  青鳥搖頭:「你是死囚,出不去。」

  「你能幫我傳話給縣令嗎?」趙牧盯著她,「就說——案發當夜,有人看見穿月白衣裙的女子潛入趙家。」

  「這是謊話!」

  「不,這是誘餌。」趙牧聲音冷靜,「如果兇手有同謀是女子,而且穿月白衣,聽到這消息一定會慌。縣令只要派人盯住王叟,還有李蟬家,就能見分曉。」

  青鳥猶豫。

  遠處傳來牢卒換崗的吆喝聲。

  她猛地起身:「我……試試。」

  ---

  辰時,縣衙二堂。

  韓縣令坐在案後,手指無意識地敲著刀柄。他四十歲年紀,臉上那道疤從眉骨斜到嘴角,是秦趙戰場上留下的。退役轉文職後,來了這安陽縣當縣令,三年了。

  青鳥跪在下面,把趙牧的話轉述了一遍——當然,她說這是「趙牧臨死喊冤說的」。

  韓縣令聽完,沒說話。

  旁邊的縣丞田裕開口了,這是個五十來歲的文吏,面相溫和,但眼神精明:「明府,趙牧案卷宗已報郡里,秋決名冊都定了。此時翻案,恐損縣衙威信。」

  田裕頓了頓,壓低聲音:「況且,趙牧是趙地遺民,死了便死了。何必為一個書生,惹麻煩?」

  韓縣令敲刀柄的手指停了。

  他看向田裕:「秦律有云:『治獄,能以書從跡其言,毋笞掠而得人情為上。』若真是冤案,你我都算瀆職。」

  田裕低頭:「下官不敢。」

  韓縣令心裡算帳。秋決名冊報上去了,如果錯殺,郡里考評定為「下下」,俸祿減半,還要罰二甲——一甲值六百七十二錢,兩甲就是一千三百四十四錢,差不多是他兩個月的俸祿。

  錢是小事,考評是大事。

  「趙牧說的,有道理。」韓縣令緩緩開口,「月白內襟來源未查,王叟證詞有漏洞。此案……定得太草率了。」

  田裕還想說什麼,韓縣令抬手止住。

  「提趙牧。」他站起身,「本官要重審。但不公開,秘密押他去趙家——讓他指認疑點。」

  ---

  趙牧戴著枷鎖,被兩個衙役押出大牢。

  三個月來第一次見到天光。秋陽刺眼,他眯起眼,深吸了口氣——空氣里有泥土味、炊煙味,還有遠處市集的喧鬧聲。

  活著真好。

  哪怕戴著枷鎖。

  趙家小院在城東,兩間土屋,籬笆圍成的院子。趙寡婦的屍體還停在屋裡,沒下葬——按秦律,兇案死者需官府驗明才能入土。

  院外圍了幾個鄰人,指指點點。

  韓縣令已先到了,站在院中,身邊跟著縣丞和幾個書吏。

  「趙牧,」韓縣令看著他,「你說能指認疑點。指吧。」

  趙牧點頭,走到屋門前。

  門板被推開,一股淡淡的腐味飄出來。屋裡陳設簡單,一張床,一張織機,一個木櫃。趙寡婦的屍體躺在草蓆上,蓋著白布。

  趙牧先沒看屍體,而是蹲下身,看床下。

  灰塵很厚,有明顯被拂開的痕跡。他仔細看,灰塵上有幾道平行的壓痕,像是放過一個長方形的木匣。

  「這裡,」他指給韓縣令看,「灰塵被拂開,有木匣壓痕。有人放過東西,又取走了木匣。」

  韓縣令湊近看,點頭:「記下。」

  書吏趕緊在竹簡上刻畫。

  趙牧又走到後院。籬笆牆有一處矮了半截,牆頭泥土有新鮮的刮痕。他蹲下看牆根——泥土半干,有幾個模糊的腳印,但都被刻意抹過。

  「這裡,」他指著一處,「半枚鞋印,紋路深,是成年男子的硬底鞋。」

  韓縣令揮手,一個衙役上前,用泥土拓印鞋印。

  「進屋。」韓縣令說。

  趙牧走進屋,來到屍體旁。衙役掀開白布。

  趙寡婦的面容已經發青,眼睛半睜,嘴巴微張。脖子上清晰的扼痕,紫黑色,指印分明。

  趙牧伸出自己的手,懸空比在扼痕上。

  他的手指細長,但扼痕的指印間距,比他手指張開的寬度要寬一寸半。

  「兇手手比我大很多。」他說,「扼痕上緣距下頜約二寸三分,下緣距鎖骨一寸。兇手比死者高約一尺,是站立正面扼殺的。」

  韓縣令眯眼:「你懂驗屍?」

  「看過些雜書。」趙牧含糊過去,低頭檢查死者的手。

  趙寡婦雙手粗糙,指甲縫裡有污垢。他湊近仔細看,左手中指的指甲縫裡,有一點暗紅色的碎屑。

  不是血。

  他小心地用指甲挑出一點,放在掌心。

  「這是……」韓縣令湊過來看。

  「赭石顏料。」趙牧說,「趙寡婦是織工,織布染線可能會用顏料,但赭石……一般是漆匠調色用的。」

  漆匠。

  王叟就是漆匠。

  韓縣令眼神一凜。

  趙牧又檢查死者的衣物。靛藍色外衣,領口有撕扯的痕跡,但不算嚴重。內衣……他愣了一下。

  趙寡婦穿著內衣。

  既然穿著內衣,那件月白內襟是怎麼回事?兇手脫了她的內衣,換上另一件,再塞進他床下?

  不合理。

  除非……月白內襟根本不是從趙寡婦身上脫下來的,而是兇手自帶的栽贓物。

  「王叟以何為生?」趙牧突然問。

  旁邊的衙役答:「販漆,也接些漆器活兒。」

  漆匠,接觸赭石顏料。

  但王叟的手……趙牧回憶公堂上見過的王叟,個子矮小,手也不大。不符合扼痕特徵。

  他有同夥。

  一個手大的同夥。

  這時,一個衙役匆匆跑進院子,湊到韓縣令耳邊低語。

  韓縣令臉色微變。

  他揮手讓衙役退下,看向趙牧:「盯王叟的人回報,王叟一刻鐘前去了西街方士李蟬家。李蟬的妻子,近日常穿月白衣裙。」

  李蟬。

  趙牧腦子裡的線串起來了。

  月白內襟,蟬紋,方士,漆匠。

  還有手大的真兇——還沒露面。

  「抓人。」韓縣令下令,聲音冷硬,「王叟,李蟬夫婦,全部帶回縣衙。」

  衙役們應聲而去。

  韓縣令看向趙牧,眼神複雜:「趙牧,此案若真如你所料……本官不會埋沒你的功勞。」

  趙牧低頭:「謝明府。」

  心裡卻想:功勞?先活下來再說。

  ---

  縣衙偏堂,非公開審訊。

  王叟跪在地上,渾身發抖。李蟬站在一旁,三十多歲,留著山羊鬍,眼神飄忽。李蟬妻跪在丈夫身邊,穿著月白裙,低著頭。

  那件月白內襟擺在案上,蟬紋清晰。

  韓縣令坐在案後,趙牧戴枷站在一旁——這是韓縣令特許的,讓他聽審。

  「王叟,」韓縣令開口,「你卯時從趙家翻牆而出,懷裡揣了什麼?」

  王叟哆嗦:「沒、沒揣什麼……」

  「樵夫親眼所見。」韓縣令拍案,「還不說實話!」

  王叟癱軟在地:「是……是李方士讓我去的!他說趙寡婦撞見我和他妻子……有私情,要告發。讓我去處理……」

  李蟬猛地轉頭,瞪著王叟:「胡說什麼!」

  「我沒胡說!」王叟哭喊,「你讓我趁趙牧醉酒,把趙寡婦的內襟塞他床下!那件月白的是你妻子的,你說栽贓給趙牧,一了百了!」

  李蟬妻抬頭,臉色慘白。

  韓縣令看向她:「這蟬紋,是你繡的?」

  李蟬妻嘴唇顫抖,沒說話。

  「是你繡的!」王叟搶著說,「李蟬讓我偷來的!他說方士家的東西,一般人不敢細查……」

  李蟬突然笑了。

  笑聲陰冷。

  「趙牧,」他轉頭,看向趙牧,「你聰明。但真兇,你惹不起。」

  韓縣令皺眉:「什麼意思?」

  李蟬不說話了,閉上眼,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樣子。

  趙牧盯著他,腦子飛快轉動。

  李蟬是方士,煉丹需要硃砂、水銀。這些是管制物,他從哪兒來的?

  「明府,」趙牧開口,「請查李蟬這三日往來帳目——煉丹之物,必有來源。」

  韓縣令點頭,揮手讓書吏去取。

  不多時,書吏捧著一卷竹簡回來,呈上。

  韓縣令展開竹簡,一頁頁翻看。

  翻到某一頁時,他手突然頓住。

  眼神里閃過驚懼。

  趙牧看得清楚。

  韓縣令合上竹簡,抬頭看向趙牧,沉默了很久。

  「趙牧,」他緩緩開口,「此案……你願到此為止嗎?本官可免你死罪,改為流放邊塞。你年輕,去邊塞還有活路。」

  趙牧愣住了。

  到此為止?

  真相就在眼前,為什麼到此為止?

  他看著韓縣令的眼睛,突然明白了。

  那帳本上,一定記著某個惹不起的名字。

  「明府,」趙牧挺直脊樑,枷鎖嘩啦響,「我是被冤枉的。不僅要清白,還要真相。」

  他頓了頓,一字一句:「真兇……是田氏的人,對嗎?」

  窗外,雷聲隱隱。

  暴雨將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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