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律所全面勝利(重要作者說)


  下午兩點,庭審繼續。

  錢守一站起來,做出最後的辯訴。

  「審判長,關於盛傑的刑事責任,我方提出以下辯護意見。

  第一,盛傑是在執行拆遷任務,對許可證被撤銷不知情,不具備主觀故意。

  第二,他持有許可證進入房屋,不屬於非法侵入。

  第三,他的目的是完成任務,不是尋釁滋事。

  綜上,請求從輕處罰。」

  方永站起來,遺憾地搖了搖頭:

  

  「錢律師說盛傑不知情。我這裡有一份證據,可以證明他在強拆開始前就已經知道許可證已經被撤銷。」

  他從公文包里取出一個U盤。

  「這是盛傑與天盛集團法務總監鄭經綸的通話錄音。鄭經綸明確告知盛傑:拆遷許可證已被法院裁定撤銷,要求他重新申請,並延期拆遷。」

  法庭里安靜了。

  錢守一的瞳孔猛地收縮。

  審判長敲下法槌:「播放錄音。」

  音響里傳出聲音,每個字都清清楚楚。

  「傑哥,許可證被撤銷了,在重新申請到許可之前,城西不能拆。」

  「我不管。在我爸回來前,這些老房子必須拆完。」

  「可是——」

  「沒有可是,城西拆遷項目,是我爸交給我的第一個大工程,我絕不能讓他失望。」

  錄音還未結束。

  盛天雄猛地從旁聽席上站起來,目光緊緊盯著垂頭喪氣的盛傑,臉白得像紙。

  原來,兒子如此急迫,是為了讓自己刮目相看。

  錢守一的手從桌面上滑下去。

  他執業二十八年,從來沒被人這樣打過臉。

  他所有的辯護策略全部建立在「盛傑不知情」上,現在這個前提被方永一腳踹碎了。

  最關鍵的是,如此重要的消息,盛傑居然一點沒透露給別人!

  他只能有氣無力地說道:「審判長,我方申請休庭,對錄音文件的真實性進行核實。」

  休庭期間,走廊里。

  錢守一靠在牆上,領帶鬆了,純金袖扣掉了一顆。

  他的三個助手站在旁邊,沒有人敢說話。

  盛天雄走過來,腳步很重。

  「錢兄,那個錄音——」

  「真的。」錢守一的聲音很乾,「我聽了三遍,沒有剪輯痕跡。時間戳、通話時長,全部對得上。」

  盛天雄的嘴唇在抖:「鄭經綸——」

  「鄭經綸被抓之前,手機被警方收繳了,錄音是警方提供給方永的。」

  錢守一頓了頓。

  「盛總,你兒子撒謊了。他知道許可證被撤銷了,還是拆了。三條罪,每一條都釘死了。」

  盛天雄的腿軟了一下,扶住牆才站穩。

  錢守一看著他,眼神里沒有同情,只有疲憊。

  「盛總,認輸吧。」

  盛天雄猛地抬起頭:「你說什麼?」

  「認輸。民事賠償部分,認了。刑事責任部分,讓盛傑認罪認罰,爭取從寬。」

  盛天雄的嘴唇在抖:「你執業二十八年,從無敗績——」

  「今天有了。」

  錢守一打斷他。

  走廊里安靜了。

  他低下頭,看著自己少了袖扣的袖口。

  「盛總,我跟你說實話。我這輩子打過兩百六十二場官司,從來沒輸過。不是因為我有多厲害,是因為我從來不打會輸的官司。這個案子,我本來不該接的。」

  他從口袋裡掏出一張銀行卡,遞給盛天雄。

  「這是你付的律師費,五百萬,一分沒動。盛總,案子輸了,這錢,我受之有愧。」

  盛天雄沒有接。

  他看著錢守一的眼睛,看了很久。

  然後轉過身,走了。

  皮鞋踩在水磨石地面上,一下一下,像敲喪鐘。

  錢守一目送他離開,把銀行卡收回口袋,靠在牆上,閉上了眼睛。

  下午四點,法庭。

  審判長宣讀判決書。

  「被告天盛集團,賠償原告房屋損失四百二十萬元,賠償陳國棟醫療費、護理費、精神損害撫慰金二十八萬元。」

  「被告盛傑,犯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七年。」

  法槌落下。

  旁聽席上,老街的住戶們沒有歡呼。

  中年男人站起來,朝方永的方向深深鞠了一躬。

  其他人跟著站起來,一個接一個,鞠躬。

  方永站起來,朝他們點了點頭。

  他轉過身,走出法庭。

  走廊里,陽光從窗戶照進來,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長。

  林疏月舉著手機跟在他身後,彈幕在飛,但她沒有看。

  鐵軍五個人跟在後面,沒有人說話。

  走出法院大門,陽光刺眼。

  方永站在台階上,深吸一口氣。

  鐵牛終於忍不住了:「方律,七年的判決,是不是太輕了?」

  方永沒回頭:「法律不是用來解恨的。」

  鐵牛撓撓頭,沒聽懂。

  鐵柱拍了他一下:「別問了。」

  強拆案宣判後的第三天,醫美案開庭。

  葉敏坐在原告席上,低著頭,頭髮遮住了半張臉。

  天盛醫療的代理律師試圖用「手術風險告知書」推卸責任。

  方永提交了葉敏的刷卡記錄、術前術後照片,還有天盛醫療的內部郵件。

  郵件里,主治醫生寫「這台手術我沒把握」,管理層回復「先做,出了事再說」。

  審判長當庭宣判:天盛醫療賠償葉敏醫療費、修復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共計六十三萬元,吊銷涉事醫生的執業資格。

  葉敏走出法庭的時候,陽光照在她臉上。

  她抬起頭,讓陽光落在那道疤上。

  林疏月走過來,她輕聲說:「方律師說得對,消除恐懼的最好辦法,就是面對恐懼。」

  第七天,工傷案二審宣判。

  天盛建築的上訴被駁回,維持原判。

  三位工人合計獲賠四百七十六萬元。

  第十四天,性侵案開庭。

  盛凱坐在被告席上,頭髮剃了,人瘦了一圈。

  他看見了旁聽席上的小敏,頭低了下去。

  方永提交了隱蔽攝像頭的錄像、採購清單、盛凱的簽字。

  十一個受害者,時間跨度三年,證據鏈完整。

  審判長宣判:盛凱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二年。

  天盛集團案全部結束後第七天,盛天雄坐在三十二樓的辦公室里。

  股價跌了一半,董事會罷免了他的董事長職務。

  銀行抽貸,供應商催款。

  他的手機響了,是錢守一打來的。

  「盛總,我托人查過了,沒人知道方律師的具體身份,但有位領導隱晦的提醒我,讓我別得罪方律師。」

  「領導?」盛天雄好奇,「多大的領導?」

  「十年前,他是明珠市一號領導。」

  「嘶——」

  電話掛了。

  盛天雄坐在黑暗中,很久沒動。

  他想起方永說過的話——「明珠市很小,那是因為他站得不夠高。」

  現在他明白了,不是明珠市小,是方永站的位置,他根本看不見。

  他拿起那份《股權轉讓協議》,無力地簽下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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