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猝死案收尾,新的案件
判決下來後一周,極道律所的日子安靜了不少。
鐵牛蹲在牆角,手裡罕見的沒有蘋果——他在翻一本《勞動合同法》,翻到第四十八條,嘴裡念念有詞: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他背完了,抬起頭,一臉得意。
「方律,俺背得咋樣?」
方永從辦公室里傳出聲音,沒抬頭。
「第四十八條背完了。第四十七條是什麼?」
鐵牛張了張嘴,卡住了。
他撓了撓頭,翻回去重新看。
馬東坐在輪椅上,悠悠地補了一句: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你剛才背的第四十八條是違法解除的雙倍賠償,基礎是第四十七條。」
鐵牛愣了一下。
「馬哥你咋背得比我還熟?」
馬東低頭繼續刷手機。
「我聽你念叨了半個月,耳朵起繭子了。」
鐵牛憨憨地笑了一聲,低下頭繼續翻書。
下午,王秀蘭來了。
她不是空手來的,手裡拎著一個水果籃,還有一面錦旗。
錦旗上寫著「為民請命,正義之師」八個字,金字紅底,卷得整整齊齊。
她站在律所門口,有些侷促,不知道該把東西放哪兒。
林疏月接過去,把錦旗掛在牆上。
周穎案的那面錦旗已經掛在左邊了,這面掛在右邊,一左一右,像兩個沉默的句號。
方永從辦公室出來,看了一眼錦旗,沒有多說。
「王阿姨,您太客氣了。」
「方律師,這不是客氣。」王秀蘭擺擺手,「小遙生前說過,想做公益,幫那些跟她一樣的孩子。我不懂這些,但我想幫她做一件事。」
她從包里拿出一個信封,推過來。
「這是判決賠款里拿出的一部分,我想捐給律所,幫那些打不起官司的人。」
方永看著那個信封,沒有接。
「王阿姨,這錢您留著,林瑤不在了,您要照顧好自己。」
王秀蘭的手停在半空中。
她看著方永的眼睛,看了幾秒,然後把信封收回包里。
「方律師,你是個好人。」她的聲音很輕,但每個字都很實在。
方永沒接話。
他不知道怎麼接「你是個好人」這種話。
林疏月走過來,扶著王秀蘭的胳膊。
「王阿姨,我送您。」
走到門口,王秀蘭停下來,回頭看了一眼牆上那面新掛上去的錦旗。
「小瑤要是知道,她會高興的。」她說完,推開門走了。
林疏月站在門口,看著王秀蘭走進電梯。
電梯門關上的時候,她看到王秀蘭抬手擦了一下眼角。
她轉過身,發現方永還站在原地看著那面錦旗。
「方律,你在想什麼?」
方永收回目光。
「在想林瑤如果還活著,她會做什麼。」
「會做什麼?」
「可能會離開星耀。可能會換一家正規的公司。可能會繼續直播,但不用再『堅持一下』。」他頓了頓,「也可能不會。因為她不敢停。」
林疏月沒說話。
方永走回辦公室,關上門。
晚上,林疏月開了復盤直播。
她把林瑤案的整個過程講了一遍——從王秀蘭哭著求助,到仲裁庭上的對峙,到法院判決。她放了小鹿的證言片段,放了林瑤最後那段錄像的幾秒鐘,沒有放完,因為她怕自己忍不住。
彈幕刷得很快。林疏月沒有念「炸了」,她挑了幾條有代表性的念出來。
一條是:「看一次哭一次。小瑤安息,天堂沒有996。」
一條是:「方律師真的太強了,把合作協議撕開了給法官看。」
還有一條是:「這個案子改變了行業。希望以後沒有第二個林瑤。」
林疏月念完這三條,放下手機,看著鏡頭。
「有網友問,方律師,你對直播行業有什麼建議?」
方永坐在鏡頭外,聲音傳過來。
「平台別只抽成,不負責。主播別拼命,不怕停。公司別把『合作協議』當護身符。勞動法不看合同叫什麼,看實際怎麼管。管了,就要認。認了,就要賠。」
彈幕又刷了一陣。
林疏月念了最後一條:「方律師,下一個案子是什麼?」
方永沒有回答。
鏡頭外,他翻開桌上的一份新材料,看了一眼,又合上。
「下個案子,比林瑤案更麻煩。」
林疏月愣了一下。「什麼案子?」
「以房養老騙局,一個老人,房子要被銀行拍賣了。」
林疏月看了一眼鏡頭,又看了一眼方永。
「方律,能直播嗎?」
方永想了想。
「先別直播。老人膽子小,看到鏡頭會緊張,等見面再說。」
林疏月關掉直播。
方永坐在辦公室里,眼前彈出一行半透明的文字。
【林瑤案正式結算】
【任務評價:S】
【獎勵:精力充沛——你可以在48小時不睡覺的情況下保持精神充沛,代價是之後需要睡足12小時。】
方永盯著那行字看了幾秒。
這個獎勵對他來說實用性存疑——他是律師,不是急診科醫生,幾乎不可能遇到需要連續兩天不睡覺的情況。
但系統給的,收著就是了。
他收回目光,合上筆記本。
夜深了。
律所里只剩下鐵栓還在敲鍵盤。
他在查一份工商底檔,屏幕上開著星耀傳媒的關聯公司圖譜,紅線密密麻麻。
方永沒有走。
他坐在辦公桌前,從抽屜里抽出一份新收到的求助材料。
牛皮紙信封,上面沒有署名,只有一行字:「方律師收。急。」
是前台今天下午轉交給他的。
他拆開信封,裡面是一沓皺巴巴的複印件——抵押貸款合同、理財協議、法院傳票。
還有一封手寫的信,字跡歪歪扭扭:
「方律師:我叫趙德厚,今年六十八歲。
我被人騙了,用房子抵押貸了四十萬投了一個養老項目。
現在公司跑了,銀行要拍賣我的房子。
我一輩子就這一套房,老伴走得早,兒子在外地打工。
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我在網上看到你幫那個主播姑娘打了官司,我想求你幫幫我。
我不怕打官司,我只怕房子沒了,對不住死去的老伴。」
方永看完了,把信放在桌上。
信紙的邊緣已經磨毛了,摺痕處被透明膠帶粘過,看得出老人反覆折過、看過、猶豫過才寄出來。
他又翻了一遍那些複印件。
抵押合同上的利率高得離譜,理財協議上的公司名稱叫「頤養天年」,註冊地址在明珠市郊區的一個科技園。
法院傳票上寫著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原告是某銀行,被告就是吳志光。
方永把材料理齊,重新裝回信封。
然後他站起來,關掉辦公室的燈,拿起包,走到門口。
「鐵栓,還不走?」
「馬上。」鐵栓頭也沒抬,手指還在鍵盤上敲。
方永沒有多說,推門走了。
走廊里的聲控燈亮了一下,又滅了。
電梯裡,他靠著牆壁,閉了一下眼睛。
林瑤案剛結,新案子就來了。
以房養老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