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人心易變
楊雪打電話來的時候,聲音很冷。「林遠,你要告我?」
「楊總,不是告你,是維護遠月的合法權益。」
「你以為你能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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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以為,是肯定。」
她沉默了一會兒。「林遠,我們談談。」
「談什麼?」
「撤訴,雅美退出省城市場。」
「楊總,你現在說這些,晚了。」
「那你想怎麼樣?」
「公開道歉,賠償遠月的損失,然後退出省城。」
「你做夢。」
「那就法庭見。」
我掛了電話。白露的消息發過來,只有幾個字:「林遠,你瘋了?」我沒回。安朵的電話打過來,聲音很急。「林遠,你告雅美?你知道她爸是誰嗎?」
「知道。」
「那你還告?」
「她挖我的客戶的時候,怎麼不想想我是誰?」
官司打了兩個月。
吳律師把證據一條一條擺出來,採購合同、設備序列號、專家鑑定報告。楊雪的律師很強,但證據面前,他們無話可說。
最後法官當庭宣判:雅美構成商業欺詐、虛假宣傳、不正當競爭,賠償遠月經濟損失兩百萬,並在省城所有媒體上公開道歉。
楊雪沒來聽宣判,她爸來了,坐在旁聽席上,臉色鐵青。走出法院的時候,他攔住我。
「林總,你贏了。但你別高興太早,省城不是你說了算。」
「楊總,省城也不是你說了算。」
他盯著我看了幾秒,然後轉身上了車。
雅美的道歉信發出來的那天,遠月的客戶回來了不少。陳姐打電話來,聲音有些尷尬。
「林遠,我能不能把雅美的卡退了,回遠月?」我說:「陳姐,遠月的門永遠開著。」她說:「你不怪我?」我說:「不怪。你是客戶,選哪家是你的自由。但你要想清楚,雅美的設備是翻新機。」
她沉默了一會兒。「我知道了。」
劉太太也讓助理來辦了卡,這次充了十萬。助理說:「林總,劉太太說對不起。」我說:「不用對不起。回來就行。」
吳太太沒回來。她老公是省城規劃局的,怕得罪楊雪她爸。我不怪她。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難處。
白露約我吃飯,還是那家餐廳,還是那條紅裙子。她坐在我對面,端著酒杯,看著我的眼神跟上次不一樣了。
「林遠,對不起。」
「白總,不用對不起。你是生意人,選對你有利的,正常。」
「你還在怪我?」
「不怪,但信任這東西,沒了就沒了。」
她放下酒杯。「林遠,雅美的合作我退了。遠月的護膚品,我還接著供。價格不變,質量不變。」
「白總,你確定?」
「確定。」
「你不怕楊雪報復?」
「怕,但我沒得選。」
我看著她。「白總,你這個人,有時候真的讓人看不懂。」
「不是看不懂。是想通了。跟你合作,長遠。跟雅美合作,眼前。我做生意,不看眼前。」
遠月的客戶慢慢回來了。流失的十二個老客戶,回來了九個。新客戶增長率從負百分之三十,變成了正百分之二十。沈知意把數據擺在我面前,笑了。
「林總,我們活過來了。」
「不是活過來。是一直沒死。」
「你這個人,說話真不好聽。」
「實話都不好聽。」
安朵打電話來的時候,正在上海出差。「林遠,楊雪她爸找人遞話了,說想跟你聊聊。」
「聊什麼?」
「和解,雅美退出省城市場,遠月別再追究。」
「你告訴他,不用聊。雅美退出省城市場,我就不追究。不退,我就繼續告。」
安朵沉默了一會兒。「林遠,你現在說話越來越有底氣了。」
「不是底氣。是知道他們怕了。」
楊雪沒退出省城市場,但她把雅美關了。不是遠月逼的,是她爸讓她關的。她爸說,你在省城丟的人夠多了,去滬市吧。
楊雪走了,雅美關了。那塊招牌拆下來的時候,白露站在遠月旗艦店門口,看著對面的空鋪面。
「林遠,你現在是省城第一了,真正的第一。」
「不是第一,是沒死。」
「你這個人,永遠不滿足。」
「
晚上,宋詩語等我吃飯。
「林遠,聽說雅美關了?」
「嗯。」
「那你開心嗎?」
「開心。」
她給我夾了一塊肉。
那天晚上,我們喝了點酒。
「林遠。」
「嗯。」
「你以後會一直這樣嗎?」
「哪樣?」
「一直贏。」
「會。」
「你怎麼知道?」
「因為我不想輸。」
雅美關門的消息在省城傳開後,遠月的生意恢復得比預期快。流失的客戶陸續回來,新客戶也慢慢增多,沈知意臉上的笑容終於多了起來。
但我心裡清楚,真正的麻煩還沒來。
楊雪走了,她爸還在。楊國強,省城房地產圈排名前五的大佬,身家幾百億。他女兒在省城丟了臉,他不會就這麼算了。不是因為他多疼女兒,是因為面子。這種級別的商人,最看重的不是錢,是面子。女兒被一個做美容的「鄉下小子」逼出了省城,他的臉往哪擱?
我讓老周盯著楊國強的動向。老周說,楊國強最近沒動靜,但他的手下在打聽遠月的事,問得很細——股東結構、現金流、租賃合同、客戶來源,什麼都問。
「他在做盡調。」安朵在電話里說,「他想找你的弱點。」
「我的弱點是什麼?」
「你最大的弱點是房東。遠月在省城的四家店,有三家的房東跟楊國強有業務往來。他一個電話,你的租金就能翻倍。你一個電話,你的店就得搬家。」
我沉默了,安朵說得對。美容行業做得再好,也擰不過房地產的大腿。你的店開在人家的地盤上,人家想讓你走,你就得走。
楊國強的第一刀,比我想的來得快。
那天下午,省城旗艦店的房東錢太太打電話來,聲音不太對。「林遠,有件事我得跟你說。楊國強的人找過我了。」
「說什麼了?」
「說想買我這個鋪面。出價很高,比市場價高百分之三十。」
「你賣了嗎?」
「沒有。我說不賣。但他們說,不賣也行,租約到期後不再續租。你的合同還有一年半,一年半之後,他們不讓我續給你。」
我攥緊了手機。「錢太太,謝謝你告訴我。」
「林遠,我不是想趕你走。但我得罪不起楊國強。他在省城房地產圈說一句話,我以後就別想混了。」
「錢太太,我理解。一年半夠了。」
「你想幹什麼?」
「找新鋪面。省城不止你這一家。」
掛了電話,我靠在椅背上。一年半夠,也不夠。找新鋪面、裝修、搬家、重新積累客戶,至少一年。剩下的半年,只夠喘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