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樹皮接血
「老叔,想要抓住紫貂,需要記住一件事情,紫貂和其他的獵物一樣,都有自己的活動範圍,這座大山是老虎的領地,正所謂一山不容二虎,而其他的動物數量相對較多,紫貂只會在自己覺得安全的位置活動。」
「這片就是紫貂經常活動的區域,另外,你再看看地上的腳印。」
李大力讓宋建國湊近了,仔細觀看地上的痕跡。
某種程度上講,進山打獵和中醫給人看病一樣,也要講一個望聞問切。
望,就是觀察地面上的各種動物痕跡,問是向當地人打聽,都有哪些地方野獸頻繁活動;
聞是通過鼻子,感受附近空氣中瀰漫的腥臭。
野獸身上的腥臭味,也是幫助獵人找到獵物的重要線索。
切就像中醫把脈。
對獵人來說。
觀察野獸的糞便,活動範圍內的一草一木。
更是吃飯的本領。
各種容易被人忽略的痕跡,能夠清楚地告訴獵人附近出現過什麼野獸,又是什麼時候離開的。
宋建國聽得似懂非懂,揉著腦袋說道:「大力,你慢點說,一下子記這麼多,我記不住。」
「老叔腦子笨,不像你們年輕人。」
聞聽此言,李大力放緩了說話的速度,一字一句道:「老叔,你只要記住這幾條就行,抓紫貂的黃金時間是冬天,碰到這東西能不用槍打就不用槍打,以下套子為主。」
「即使抓住了紫貂也不能掉以輕心,這玩意跟黃鼠狼似的,放出來的屁賊臭,要是毫無防備地聞上一口,保准給你腦血栓蹦出來。」
仔細說,紫貂釋放的臭味不是屁,而是另一種東西。
而是一股惡臭的分泌物。
「唉,大力,你快看!那是梅花鹿吧?」
儘管李大力將各種經驗,掰開了揉碎了,用最直白的方式講給宋建國,宋建國仍舊像是在聽天書一樣。
聽著聽著,宋建國不由得揚了二正。
餘光瞥見遠處的幾道影子。
遠遠看著像是梅花鹿。
「我瞅瞅。」
李大力迅速踩到了一塊石頭上,居高臨下地往前頭觀瞧。
「老叔,你眼神還挺好,是梅花鹿。」
李大力覺得宋建國運氣還挺好。
隔著一百多米,也能看清楚獵物的外貌。
一家三口梅花鹿,整整齊齊地在小溪邊喝水。
「大力,那還等啥呀?憑你的槍法肯定能放倒一頭梅花鹿,給老叔露一手吧!」
宋建國對於捕獵紫貂興趣缺缺,對於看熱鬧,則是有著前所未有的熱情。
李大力的槍法是經過無數人見證的,說打啥就打啥。
就連黑瞎子,大炮卵子,都熬不過李大力的兩三槍。
打梅花鹿還不跟玩兒似的。
「行,給你露一手。」
話音落下,李大力從肩膀上拿下了步槍。
端槍瞄準梅花鹿,心裡估算著射擊距離。
三頭梅花鹿兩大一小,悠閒地待在小溪旁飲水。
槍口微微向左邊移動,瞄準三頭梅花鹿中體型最大的公鹿。
電光火石間,李大力扣動扳機。
「砰!」
子彈好似離弦之箭。
槍聲剛剛響起,遠處的梅花鹿驟然趴在了地上。
另外兩頭梅花鹿嚇得奪路而走,母鹿護著小鹿崽子朝著大山深處跑去。
李大力收起槍,招呼宋建國跟他過去收拾戰利品。
來到小溪邊,看著倒在地上一動不動,已經死透的梅花鹿,李大力呵呵地笑了起來。
宋建國撓了撓腦袋,感覺李大力有點神神叨叨。
李大力打趣道:「老叔,你知道我學好了以後,第一筆錢是怎麼掙來的嗎?」
「這我咋知道?怎麼掙來的?」
想了想,宋建國猛然說道:「難道是打梅花鹿掙來的?」
「不是打,是活捉。」
李大力彎腰拍了拍梅花鹿的屍體,半開玩笑道:「當日我被你哥,也就是我老丈人從家裡趕出來,發誓要混出個模樣,後來回到村裡帶上龐大春進山打獵。」
「老天爺餓不死瞎家雀,我們剛進山就看到了一頭梅花鹿,那個時候我倆手裡啥也沒有,前後夾擊活捉了一頭梅花鹿,別人去鎮上賣山貨賣皮子,我們哥倆將一頭活鹿五花大綁地賣給了黃老三。」
「咱也算是鳥槍換炮了,手裡有槍有刀,啥玩意兒都有,你等著,我再給你露上一手。」
一想到前不久,李大力還是一副窮困潦倒,兜比臉乾淨的模樣。
這才過了多久,可謂是要啥有啥。
人脈關係也相繼建立了起來。
心情大好的李大力準備給宋建國亮幾手絕活。
從身上拔出獵刀,並沒有馬上對梅花鹿開膛破腹,反而是朝後頭的小樹林走去。
宋建國正要跟上去,李大力回頭說道:「老叔,你看這頭梅花鹿,我去做幾個碗。」
「碗?什麼碗?」
宋建國一頭霧水。
「當然是用來裝鹿血的碗了,咱們今天進山只帶了夾子,沒有帶接血的東西,如果我們將鹿抬回家,鹿血的質量可就要大打折扣了。」
用樹皮做的碗,不足以裝下這隻梅花鹿身上的鹿血,好在李大力和宋建國各自帶了一個水壺。
將裡邊的水倒掉不用,用來盛裝鹿血。
即使會浪費,也浪費不了多少。
走到前方的小樹林,李大力手起刀落,開始切割樹上的樹皮。
花了十來分鐘的時間,鋒利的獵刀幫助李大力削下了多張完整的樹皮。
將一張樹皮拿在手裡。
李大力半跪在地上,動作嫻熟地將樹皮進行摺疊。
一共製作了三個樹皮碗。
李大力在宋建國的幫助下,將這頭梅花鹿綁在樹上。
以倒掛的方式開始剝皮放血。
掏出裡頭的心肝脾肺腎,鹿血快速流淌在地上的樹皮碗裡。
片刻後,三個樹皮碗全都裝滿了血。
剩下的鹿血分別用兩個水壺裝。
接著。
把三隻樹皮碗放在陰涼處,又從旁邊的溪里舀了幾捧涼水淋在碗壁。
深秋季節,想要讓血液快速凝結,必須再用涼水激一激。
如此一來。
外涼內熱這麼一激。
不出半個小時,鹿血就能凝結成塊。
如果鹿血不凝固,捧著裝滿液體的樹皮碗往回走。
走不了多久,濃郁的血腥味便會吸引來野獸。
即使沒有野獸。
晃晃悠悠也難保鹿血不會灑落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