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文抄公的道德底線
「我們查過了,沒有任何版權記錄。」趙總監打斷了他,語氣里有種壓抑不住的興奮,「林舟老師,你知不知道這意味著什麼?這意味著這是一首原創歌曲。你寫的。你是原創。」
林舟握著手機,不知道該怎麼接話。他沒有寫這首歌。但在這個世界,沒有任何人能證明他不是原創。這種感覺很奇怪——既心虛,又有點微妙的理直氣壯。歌不是你寫的,但除了你沒人知道它存在過。那你到底算不算原創?這個哲學問題太深了,大清早的他腦子轉不過來。
「趙總監,」林舟深吸一口氣,「您打電話來,不只是為了問這個吧?」
「聰明。」趙總監笑了,「我想買你這首歌的使用權。第二期節目我想把它當插曲用——就放在你和水上彈射椅那個環節,作為背景配樂。版權費按市場價走,詞曲署名寫你的名字。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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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舟沉默了三秒。不是不想答應,是太突然了。他的第一首歌就這麼賣出去了?不對——他的第一首歌就這麼被用了?他甚至還沒有正兒八經錄過這首歌,只有一段在綜藝錄製現場隨便哼唱的、被收音收到的片段。
「趙總監,我有一個條件。」林舟說。
「你說。」
「這首歌我不賣版權。但我可以免費授權給節目組使用。唯一的條件是——片尾字幕里給我加一個『音樂創作』的署名。」
電話那頭又沉默了。這次的沉默更長一點。
「林舟老師,」趙總監的聲音變得有點奇怪,「你知不知道你這種授權方式,從商業角度來說,虧了?」
「知道。」
「那你還這麼談?」
林舟想了想,說了一句他自己都覺得不像社畜會說的話:「有些東西,放在自己手裡比賣掉更值錢。」
趙總監哈哈笑了:「行。就按你說的辦。合同我讓人發你。對了——」他頓了頓,「你還有別的歌嗎?」
林舟握著手機,腦子裡瞬間閃過昨晚備忘錄里那長長的歌單。上百首歌,橫跨十幾種風格,包括情歌、搖滾、民謠、說唱、中國風,甚至兒歌。
「有。」他說。
「能聽聽嗎?」
「現在不行。還沒錄demo。給我一點時間。」
「好。」趙總監的語氣里有明顯的期待,「林舟老師,我很期待。說實話,我幹這一行二十年了,很久沒有聽到讓我耳朵豎起來的新歌了。你這首《小幸運》——對了,它有名字嗎?就叫《小幸運》?」
「對。《小幸運》。」林舟說出這三個字的時候,心裡閃過一絲奇異的感受。在這個世界,他是第一個說出這首歌名字的人。
「好。《小幸運》。」趙總監重複了一遍,像是把這三個字存進記憶里,「下周錄製的時候,咱們當面聊。我有預感,林舟老師,咱倆的合作不會只有這一首歌。」
掛了電話,林舟坐在床邊,手機屏幕還亮著。窗外已經天亮了,陽光透過窗簾的縫隙照進來,在地毯上投下一道金色的光帶。
他在這個世界還沒待滿四十八小時。他已經有了一份常駐MC合約、一首被節目組正式購買使用權的歌曲、以及一個對他充滿期待的音樂總監。
上輩子他在網際網路公司幹了四年,最大的成就是什麼?一個「年度優秀員工」的獎狀,和一份加班加到猝死的體檢報告。
林舟站起來,拉開窗簾。陽光猛地湧進來,刺得他眯起眼。樓下是早高峰的車流,遠處能看見錄影棚的屋頂。
他對著窗外的城市伸了個懶腰,然後拿起手機,給昨晚加的微信好友發了條消息。
「白露老師,早。昨天你說想聽的那首歌,我回頭把完整版錄給你。」
消息發出去不到三十秒,對面就回了。
「早!!!你真的要錄完整版?!!!什麼時候?!!!我能去聽嗎?!!!」
林舟看著那串感嘆號,笑出了聲。
這個世界的早晨,比上輩子熱鬧多了。
趙總監約林舟在錄影棚附近的咖啡廳見面。
林舟到的時候,趙總監已經坐在靠窗的位置上等了。四十出頭的男人,戴著一副黑框眼鏡,穿一件洗得有些發白的牛仔夾克,面前放著一杯美式咖啡,正低頭翻看手機里的什麼東西。看到林舟走過來,他站起來伸出手。
「趙永剛。叫我老趙就行。」
「林舟。」兩人握了手,林舟在他對面坐下來。
趙永剛沒有廢話,從包里抽出一份文件放在桌上,開門見山:「節目組想買你那首《小幸運》的版權,放在第二期當插曲。價格按市場價走,詞曲版權一次性買斷。你看看。」
林舟低頭看著那份版權轉讓協議,心跳得有點快。協議上密密麻麻的條款他大部分看不懂,但那個買斷價格的數字他看得清清楚楚——六位數。對於現在的他來說,這是一個能讓他立刻從「銀行卡餘額兩千塊」變成「至少能交得起房租」的數字。
但他不能簽。
這歌不是他寫的。
田馥甄唱紅的。作曲人、作詞人、編曲人——都不是他。雖然他坐在一個這些作品從未存在過的平行世界裡,雖然沒有任何人能跳出來指著他的鼻子說「這是抄襲」,雖然只要他大筆一揮簽個字,那筆錢立刻到帳,但他過不了自己心裡那道坎。
不是道德潔癖。只是——他想起上輩子在出租屋裡循環播放《小幸運》的那些夜晚。那首歌陪他熬過了無數個加班的凌晨,陪他度過了失戀後最難熬的那幾個月,陪他從一個剛畢業的愣頭青變成了一個被生活磨平稜角的社畜。它不是他寫的。他只是剛好聽過,剛好記得,剛好比別人多了一整個宇宙的歌曲庫存。
簽了這份協議,就等於他要把別人傾注心血創作的東西據為己有。
免費給節目組用可以。賣版權——不行。
「趙總監,」林舟把協議推回去,「這首歌的版權我不賣。」
趙永剛的眉毛皺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