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進山打獵,收穫巨大


  林興邦沒多一會兒功夫,便一頭扎進了黑瞎子嶺里。

  盛夏林中,周圍蟲鳴聲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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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按照前世狩獵的經驗,開始在林中尋找起獵物的蹤跡,目標也很明確,就是一些中小型野物。

  忽然。

  一團金色光粒子凝成的光團,像是奇幻電影裡的小精靈一樣,憑空出現在林興邦視線之內。

  他正好奇這是什麼東西時。

  金色光團就開始朝著林中深處飄去。

  林興邦當即追了上去,金色光團像是刻意在等他一樣,飛飛停停,始終和他保持著一定距離。

  約莫追了一刻鐘時間。

  金色光團忽然懸浮在半空,眨眼間功夫,散成無數光粒,緩緩朝著下方落去。

  林興邦視線順著光粒落下的方向看去,頓時瞪大雙眼!

  只見一頭成年傻狍子,正在那裡旁若無人地啃著草。

  而它身上,竟有不同程度的金光閃爍,其中心臟和頭部的金光最亮,肺部次之,腿部最黯淡。

  林興邦逐漸回過味來。

  難不成,這就是前世電視劇和網絡小說里,出現的叫做金手指的外掛?

  他前世雖上了年紀,但一直對新鮮事物有所了解。

  自然是看過一些年輕人喜歡看的網文,知道其中一些橋段。

  當下他所看到那些明暗不同的金光區域,根據他的經驗,應該是揭示了這頭傻狍子的弱點所在。

  打心臟和頭部,致命效果最佳。

  肺部次之,其他部位就沒有那麼好了。

  林興邦有些興奮,看來自己不僅是重生了,還擁有了普通人所沒有的特殊能力!

  為了印證自己所想,他當即輕手輕腳地開始裝填火藥,快速夯實,然後填入了一枚大號彈丸。

  一切準備好。

  他二話不說,舉起火銃瞄準那頭袍子的心臟部位。

  此時這傻狍子還在啃食草木,絲毫沒意識到有人拿槍對著它,倒是非常貼合它的名號。

  砰!

  一聲槍響震動山林,大號彈丸脫膛而出,精準命中了那頭傻狍子的心臟位置。

  傻狍子口中嚼著的草料還沒咽下,便四腿一蹬,直直地倒在了雜草當中,四隻蹄子還在不斷輕微抽搐。

  林興邦有些驚訝,他剛才貌似沒瞄得很準,居然一槍就精準命中了?

  是運氣,還是自己這個能力的另一個效果?

  伴隨著傻狍子的死亡,之前落在它身上的光粒,開始重新匯聚成一團金色光球,漂浮在半空。

  林興邦上前檢查獵物,傻狍子身上就一處傷口,順著彈孔往裡邊看去,還能看到已經被轟碎的剩下一部分心臟。

  這頭袍子體型不算小,約莫有三十多公斤,刨去內臟和骨頭,估計能出個十三四公斤的肉。

  收穫倒是蠻不錯!

  他也沒想到,自己效率居然這麼快,本想著趕在入夜前打幾頭野兔野雞回去。

  結果上來就是一頭傻狍子。

  要不見好就收吧,十幾公斤的狍子肉,他們一家人夠吃一個星期了。

  狍子皮和骨頭拿到縣城去,估計也能賣上點價。

  北方的冬天非常冷,狍子皮可是不錯的製作冬衣的料子,以往東河鄉就常有來收皮子的掮客,專門收這些中大型野物的皮毛去賣,近些年是少了些。

  至於狍子骨頭,一些中藥鋪子會收,但價格林興邦不太了解,到時可以去問問看。

  就在他猶豫不決時。

  半空中的金色光團,又開始朝著另一個方向飛去。

  有了第一次的經驗。

  林興邦猜測,這附近估計還有獵物!

  既然來都來了,獵一隻狍子是獵,多獵一隻也是獵,到時要是家裡吃不完,還可以拿到縣城裡賣給那些餐館。

  之前他從幾個狐朋狗友口中聽說,這兩年常有南方客商來北方買山貨,倒騰一些紅參,靈芝之類的珍稀中藥材去南方買。

  他們在縣城裡吃飯,最喜歡點的菜,就是這些野味。

  於是他一咬牙,將那頭狍子扛在肩頭,腳步沉重地跟上金色光團,朝著黑瞎子嶺更深出走去。

  好在沒跑多遠,也就不到三百米的距離,金色光團就在十多米外散成無數光粒落下。

  林興邦眺望過去,雙瞳一凝,腳步立即頓住,不敢再輕易動彈!

  因為此時十多米處,一頭體長一米七八,通體長滿了黑色硬毛,嘴邊長著兩根猙獰獠牙,膘肥體壯的野豬,正在林中閒逛。

  他小時候常聽父親和其他會獵戶說起,一豬二熊三老虎,是獵戶在林中最惹不起的三種動物。

  其中排在最前邊的,就是成年野豬。

  此時這頭野豬,顯然已經嗅到了血腥味,正朝著林興邦這邊看過來。

  他見狀趕忙裝填火藥,動作比之前要快上了好幾分!

  那頭大黑野豬似乎被林興邦肩上的狍子血刺激到了,腳步逐漸加快地朝著他爆衝過來!

  若是被它撞到,不死也得重傷!

  萬一倒地再被其踩踏到,那真就十死無生了!

  一人一豬之間的距離,正在不斷縮小!

  為了行動方便,林興邦聳了聳肩,將那頭死透了的狍子甩在一旁,手上動作繼續加快了幾分!

  就在那頭野豬即將衝撞到他前,林興邦終於是先一步開了槍!

  砰!

  伴隨著一陣硝煙飄起,疾沖而來的大黑野豬,瞬間被金屬彈丸的巨大衝擊力阻停了腳步!

  剛才他那一槍,直接命中了野豬的右眼,瞬間打爆了它的腦袋!

  林興邦在確定那頭野豬沒了生息之後,這才大口大口喘著粗氣,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他娘的!」

  「回頭得弄把獵槍來,這狗艹的火銃,差點害死老子!」

  劫後餘生的他,沒忍住吐槽了一句。

  同時他驚喜的發現,那金色光團,作用貌似不僅是揭露獵物的位置,還能輔助他瞄準!

  剛才他情急之下,壓根沒時間進行瞄準,全程一直都盯著那頭野豬的眼睛!

  結果隨手一槍,居然真就命中了野豬的一隻眼。

  但也說不準,或許是他走了狗屎運也不一定。

  回頭有機會再驗證一下!

  今天獵到了一頭傻狍子一頭野豬,已經足夠,眼下還是先把獵物弄回家再說。

  狍子是好帶,三十來公斤的東西,他扛著回去花不了多少力氣。

  但那頭大黑野豬,少說也有百來公斤,他一個人可折騰不回去,看來得回去喊人來扛了!

  找誰呢?

  那幾個狐朋狗友肯定不能找,否則難保不會惹上點麻煩。

  東河鄉的其他人,他基本上都得罪了個遍,想找人幫忙扛獵物,還真成了個問題!

  林興邦心中思忖著,突然腦中想到了一個人。

  他家對門張屠戶家的傻大兒,張勇!

  林家和張家在上一輩關係還是非常不錯的,但自從林興邦把他爹活活氣死之後,兩家就斷了來往。

  一是因為張屠戶看不上林興邦這個二流子,二是擔心他把自家兒子帶壞。

  不過林興邦對張家人的印象很不錯。

  這些年他這麼混,若沒有張家的暗中接濟,杜家三姐妹和他老娘,早就要挨餓了。

  張屠戶對林興邦是一萬個看不上,但同時也看不下去老友的老伴和兒媳婦孫女跟著吃苦。

  因此常會趁著林興邦不在家的時候,讓自家婆娘送些吃的過來。

  前世林興邦還是在後來衣錦還鄉時,才得知了這些事。

  如今他既然重活一世,自然得有恩報恩,有仇報仇!

  借這次機會,爭取緩和一下和他們兩家的關係。

  有可能的話,林興邦打算帶著張勇一起賺錢,讓張家一起過上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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