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進山打獵,收穫巨大
林興邦沒多一會兒功夫,便一頭扎進了黑瞎子嶺里。
盛夏林中,周圍蟲鳴聲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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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按照前世狩獵的經驗,開始在林中尋找起獵物的蹤跡,目標也很明確,就是一些中小型野物。
忽然。
一團金色光粒子凝成的光團,像是奇幻電影裡的小精靈一樣,憑空出現在林興邦視線之內。
他正好奇這是什麼東西時。
金色光團就開始朝著林中深處飄去。
林興邦當即追了上去,金色光團像是刻意在等他一樣,飛飛停停,始終和他保持著一定距離。
約莫追了一刻鐘時間。
金色光團忽然懸浮在半空,眨眼間功夫,散成無數光粒,緩緩朝著下方落去。
林興邦視線順著光粒落下的方向看去,頓時瞪大雙眼!
只見一頭成年傻狍子,正在那裡旁若無人地啃著草。
而它身上,竟有不同程度的金光閃爍,其中心臟和頭部的金光最亮,肺部次之,腿部最黯淡。
林興邦逐漸回過味來。
難不成,這就是前世電視劇和網絡小說里,出現的叫做金手指的外掛?
他前世雖上了年紀,但一直對新鮮事物有所了解。
自然是看過一些年輕人喜歡看的網文,知道其中一些橋段。
當下他所看到那些明暗不同的金光區域,根據他的經驗,應該是揭示了這頭傻狍子的弱點所在。
打心臟和頭部,致命效果最佳。
肺部次之,其他部位就沒有那麼好了。
林興邦有些興奮,看來自己不僅是重生了,還擁有了普通人所沒有的特殊能力!
為了印證自己所想,他當即輕手輕腳地開始裝填火藥,快速夯實,然後填入了一枚大號彈丸。
一切準備好。
他二話不說,舉起火銃瞄準那頭袍子的心臟部位。
此時這傻狍子還在啃食草木,絲毫沒意識到有人拿槍對著它,倒是非常貼合它的名號。
砰!
一聲槍響震動山林,大號彈丸脫膛而出,精準命中了那頭傻狍子的心臟位置。
傻狍子口中嚼著的草料還沒咽下,便四腿一蹬,直直地倒在了雜草當中,四隻蹄子還在不斷輕微抽搐。
林興邦有些驚訝,他剛才貌似沒瞄得很準,居然一槍就精準命中了?
是運氣,還是自己這個能力的另一個效果?
伴隨著傻狍子的死亡,之前落在它身上的光粒,開始重新匯聚成一團金色光球,漂浮在半空。
林興邦上前檢查獵物,傻狍子身上就一處傷口,順著彈孔往裡邊看去,還能看到已經被轟碎的剩下一部分心臟。
這頭袍子體型不算小,約莫有三十多公斤,刨去內臟和骨頭,估計能出個十三四公斤的肉。
收穫倒是蠻不錯!
他也沒想到,自己效率居然這麼快,本想著趕在入夜前打幾頭野兔野雞回去。
結果上來就是一頭傻狍子。
要不見好就收吧,十幾公斤的狍子肉,他們一家人夠吃一個星期了。
狍子皮和骨頭拿到縣城去,估計也能賣上點價。
北方的冬天非常冷,狍子皮可是不錯的製作冬衣的料子,以往東河鄉就常有來收皮子的掮客,專門收這些中大型野物的皮毛去賣,近些年是少了些。
至於狍子骨頭,一些中藥鋪子會收,但價格林興邦不太了解,到時可以去問問看。
就在他猶豫不決時。
半空中的金色光團,又開始朝著另一個方向飛去。
有了第一次的經驗。
林興邦猜測,這附近估計還有獵物!
既然來都來了,獵一隻狍子是獵,多獵一隻也是獵,到時要是家裡吃不完,還可以拿到縣城裡賣給那些餐館。
之前他從幾個狐朋狗友口中聽說,這兩年常有南方客商來北方買山貨,倒騰一些紅參,靈芝之類的珍稀中藥材去南方買。
他們在縣城裡吃飯,最喜歡點的菜,就是這些野味。
於是他一咬牙,將那頭狍子扛在肩頭,腳步沉重地跟上金色光團,朝著黑瞎子嶺更深出走去。
好在沒跑多遠,也就不到三百米的距離,金色光團就在十多米外散成無數光粒落下。
林興邦眺望過去,雙瞳一凝,腳步立即頓住,不敢再輕易動彈!
因為此時十多米處,一頭體長一米七八,通體長滿了黑色硬毛,嘴邊長著兩根猙獰獠牙,膘肥體壯的野豬,正在林中閒逛。
他小時候常聽父親和其他會獵戶說起,一豬二熊三老虎,是獵戶在林中最惹不起的三種動物。
其中排在最前邊的,就是成年野豬。
此時這頭野豬,顯然已經嗅到了血腥味,正朝著林興邦這邊看過來。
他見狀趕忙裝填火藥,動作比之前要快上了好幾分!
那頭大黑野豬似乎被林興邦肩上的狍子血刺激到了,腳步逐漸加快地朝著他爆衝過來!
若是被它撞到,不死也得重傷!
萬一倒地再被其踩踏到,那真就十死無生了!
一人一豬之間的距離,正在不斷縮小!
為了行動方便,林興邦聳了聳肩,將那頭死透了的狍子甩在一旁,手上動作繼續加快了幾分!
就在那頭野豬即將衝撞到他前,林興邦終於是先一步開了槍!
砰!
伴隨著一陣硝煙飄起,疾沖而來的大黑野豬,瞬間被金屬彈丸的巨大衝擊力阻停了腳步!
剛才他那一槍,直接命中了野豬的右眼,瞬間打爆了它的腦袋!
林興邦在確定那頭野豬沒了生息之後,這才大口大口喘著粗氣,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他娘的!」
「回頭得弄把獵槍來,這狗艹的火銃,差點害死老子!」
劫後餘生的他,沒忍住吐槽了一句。
同時他驚喜的發現,那金色光團,作用貌似不僅是揭露獵物的位置,還能輔助他瞄準!
剛才他情急之下,壓根沒時間進行瞄準,全程一直都盯著那頭野豬的眼睛!
結果隨手一槍,居然真就命中了野豬的一隻眼。
但也說不準,或許是他走了狗屎運也不一定。
回頭有機會再驗證一下!
今天獵到了一頭傻狍子一頭野豬,已經足夠,眼下還是先把獵物弄回家再說。
狍子是好帶,三十來公斤的東西,他扛著回去花不了多少力氣。
但那頭大黑野豬,少說也有百來公斤,他一個人可折騰不回去,看來得回去喊人來扛了!
找誰呢?
那幾個狐朋狗友肯定不能找,否則難保不會惹上點麻煩。
東河鄉的其他人,他基本上都得罪了個遍,想找人幫忙扛獵物,還真成了個問題!
林興邦心中思忖著,突然腦中想到了一個人。
他家對門張屠戶家的傻大兒,張勇!
林家和張家在上一輩關係還是非常不錯的,但自從林興邦把他爹活活氣死之後,兩家就斷了來往。
一是因為張屠戶看不上林興邦這個二流子,二是擔心他把自家兒子帶壞。
不過林興邦對張家人的印象很不錯。
這些年他這麼混,若沒有張家的暗中接濟,杜家三姐妹和他老娘,早就要挨餓了。
張屠戶對林興邦是一萬個看不上,但同時也看不下去老友的老伴和兒媳婦孫女跟著吃苦。
因此常會趁著林興邦不在家的時候,讓自家婆娘送些吃的過來。
前世林興邦還是在後來衣錦還鄉時,才得知了這些事。
如今他既然重活一世,自然得有恩報恩,有仇報仇!
借這次機會,爭取緩和一下和他們兩家的關係。
有可能的話,林興邦打算帶著張勇一起賺錢,讓張家一起過上好日子!